第80章 一只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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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一只犬
歲月匆匆,彈指之間,縹緲山又迎來了一年冬天。
山頂的石洞中,少女將頭發挽起,梳成漂亮的盤發,露出纖細的脖頸。
白漓照著銅鏡,耐心的將衣襟撫平,雙手輕輕撫摸自己的頭發和眼睛,一頭銀絲就變成了黑發,冰藍色的瞳仁瞬間成了黑色。
白漓仔細打量自己的裝扮,看哪裏不像一個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間行走,不露出一點妖怪的痕跡,她要學習適應的東西還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從喉嚨發出威脅的低吼,更不可以動不動就伸出長爪。
白漓皺了皺與父親相似的長眉,低頭看了眼腳,圓潤的腳趾蜷縮了一下。
她又忘記穿鞋了。
常年赤腳在地上走,她沒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試著每日套上那軟軟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點都不踏實。
白漓從椅子上站起,學著姑娘家的步伐,走著均勻的小碎步。
時刻忍住想要四腳著地的沖動,腿一打彎,白漓就羞惱的嘀咕一句。
墻上掛著一串魚鱗項鏈,在陽光的照耀下閃著細細的碎光。項鏈旁邊的架子上,放著兩顆長長的獠牙。
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幹凈,白漓有空時,就會將它拿下來擦一擦。
野豬生前臭烘烘的,這兩根獠牙卻一點臭味都沒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門口發現了一只蜷縮成球的小東西。
白漓看了一眼,並沒有理會它,穿著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來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撐傘擋雪的。
匆匆撐開油紙傘,身上的衣服已經被雪打濕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裏尋覓些吃的。
自從吃了那頭野豬之後,白漓的進食習慣發生了一些改變。她不再執著於吃肉了,尤其是野豬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幾條魚,用草繩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兩只山雞,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離洞口還有些距離的時候,她發現那只小東西醒了,瑟瑟發抖的站在雪地裏,一雙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沒見過這種狗,在樹林裏,這種瘦骨嶙峋的小東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紙傘上面的雪。炙熱的妖氣在身體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幹了。
升起一縷縷白氣。
白漓無視狗,拿起吃的走進洞裏。
那條狗說來也怪,就在洞口趴著,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著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當沒看見,自顧自的將食物烤熟。
她不熟練的拿出筷子,非常別扭的進食。
吃到最後終於沒了耐性,將筷子一丟,動物的骨頭一股腦的塞進嘴裏,嘎嘣嘎嘣嚼了。
她無意間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靜的看著她,神情讓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從嘴裏掏出一截還沒咬碎的骨頭,扔給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撲了上去,雙腳抱住骨頭,慢慢的啃咬。
雖然不知道為什麽,白漓已經習慣了,總是會有莫名其妙的動物纏上她。
比如說大紅魚,野豬,還有這條瘦的過頭的狗。
白漓剛開始以為他是只幼崽,但等這條狗在洞口趴了半年,還是這幅餓死鬼投胎的樣子時,她才恍然大悟,這條狗就是這個模樣。
狗很安靜,也很會賣可憐。
水汪汪的眼睛盯著她瞧,嗓子裏擠出細細的嗚咽。
白漓化作獸型趴在洞裏乘涼,聽到他的嗚咽聲,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並膽大的爬了進來,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邊。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聽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麽一點點,她要是用足力氣一拍,這只狗就得上西天。狗雖然小,但食量並不少。
除了白漓給他的殘羹剩飯,他自己也會尋覓吃的,小蟲子,剛死不久的動物,總能想辦法把自己弄飽了。
白漓到河邊洗澡的時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蟲一樣跟過去。
對於白色巨獸來說,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沒頂了……
但是狗天生會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圍著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連白漓去小解,他也會跟過去,再被白漓給吼回來。
白漓在山洞裏看書的時候,吉娃娃就會一點一點的蹭進來,窩在白漓的腳邊就不動了。
白漓全當沒看到,等低頭去看的時候,吉娃娃已經打起了小呼嚕。
撿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給吉娃娃用動物皮毛做了一個窩。小家夥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渾身發抖。
白漓見過他打噴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氣在打噴嚏,還摔了個大跟頭。
到了冬天,白漓將她做好的窩放在了洞內,離她的床有一段距離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會順桿爬,他屁顛屁顛的跑進了洞內,在新窩躺了一會之後,就開始探索洞內的天地。
這麽長時間以來,他都是趁白漓不註意才敢偷偷進洞,如今白漓允許他搬進來,他喜不自勝的開始在洞內跑來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條公狗,有自己的領地意識。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讓他情不自禁的翹起了一條腿,剛想在洞壁上撒尿來宣示主權,就聽白漓低聲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騸了。”
騸,又名閹。
吉娃娃後背一涼,瞪著圓溜溜的大眼睛,小細腿“唰”的放下來,加緊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開始更加頻繁的出入人類所居住的城鎮。
厚厚的毛皮鬥篷裏,吉娃娃乖巧的窩在她的懷中。
吉娃娃從記事起就偷偷跑了出來,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單純的順著直覺一路向前奔。
進入縹緲山後,為了防止被野獸吃掉,他每天都過的戰戰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個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腦的鉆進他敏銳的鼻孔。
他伸長脖頸向山洞內望去,就見一個少女在山洞裏別別扭扭的練習著走路的姿勢。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種歸屬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這裏,作為一條忠誠的狗,在這裏度過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鎮中觀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進行練習。
人類少女說話前要微垂眼瞼,未語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長長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沖著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許鉆鞋!”
吉娃娃很喜歡往她的鞋裏鉆,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撐得松松垮垮……
野獸們的成長速度比人要快許多,他們從出生到離群,最快的不超過一年。
而從一個野獸變成人類,則需要太久的光陰。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變一直以來的生存習慣,還要收斂身上的煞氣。
白漓不厭其煩的練習走路,舉止,說話,乃至看人的目光。
從寒冬到酷暑,從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灑灑飄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裏翻了個滾,抖幹凈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於桌前,懸腕書寫著什麽,眼角掃到某只小東西一路從外面跑了回來。
吉娃娃往白漓膝蓋上一撲,白漓筆尖微頓,墨水就印暈了字跡工整的長詩。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聰明,他瞪著圓溜溜的眼珠子,伸長脖頸看了眼長詩,下一秒就把小腦袋依靠在了白漓的雙膝上,認認真真的裝可憐。
白漓掃了他一眼,放下毛筆,單手提起他的後頸肉,抱在了懷中,道:“你擾我何事?”
見白漓未生氣,吉娃娃搖了搖尾巴,扭頭看向洞外。
白漓順著他的視線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飛舞的點點瑩白色。
吉娃娃很喜歡雪。
也許是因為白漓在冬天撿到的他,他便像雛鳥一般,喜歡上了這寒風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著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腦殼蹭了蹭白漓的下頜,見白漓不反對,便蹬鼻子上臉,伸出小舌頭舔她的臉蛋。
白漓低頭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腦袋。
她呼出一口氣,白花花的氣體向外飄,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許多年,就連白漓也記不得具體的年數。
可以確定的是,每一次的離別都讓白漓學會了很重要的東西。
曾經無風自搖的青草教會了白漓什麽叫憐憫。
一蹦半尺高的大紅魚教會了白漓如何溫柔的對待生命。
沒皮沒臉的野豬讓她知道了什麽是奮不顧己。
吉娃娃閉眼的時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發簪,穿好繁瑣的衣裳,撐著油傘,小步踏出了陰涼的山洞。
包裹裏有閃著碎光的魚鱗,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塊舊狗窩的碎片。
……
所謂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間走一遭。
從蚊蠅鼠卵到花草魚蟲,再到飛禽走獸。
最後一世,才會托生成百靈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飄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卻所有的執念。
可他錯了。
每經歷一世,他就變得越加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著白漓下山遠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麽了。
原地一閃,金光消失了蹤影。
白漓若有所覺的回頭,卻什麽都沒看到。
……
一年之後,京城某富貴人家。
媒婆用紅布裹著白胖胖的嬰兒,賀喜道:“歲老爺恭喜,是個公子哥!”
歲老爺激動的打量自己的小兒子,道:“這小子怎麽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時嘹亮的叫了幾聲,便再也不鬧了!”
歲老爺人逢喜事,眉開眼笑的接過酣睡的小兒子,連道:“好!賞!”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歲家大擺宴席三天三夜。
歲老爺唯願幺子歲歲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歲悠。
作者有話要說: 到齊了,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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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的石洞中,少女將頭發挽起,梳成漂亮的盤發,露出纖細的脖頸。
白漓照著銅鏡,耐心的將衣襟撫平,雙手輕輕撫摸自己的頭發和眼睛,一頭銀絲就變成了黑發,冰藍色的瞳仁瞬間成了黑色。
白漓仔細打量自己的裝扮,看哪裏不像一個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間行走,不露出一點妖怪的痕跡,她要學習適應的東西還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從喉嚨發出威脅的低吼,更不可以動不動就伸出長爪。
白漓皺了皺與父親相似的長眉,低頭看了眼腳,圓潤的腳趾蜷縮了一下。
她又忘記穿鞋了。
常年赤腳在地上走,她沒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試著每日套上那軟軟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點都不踏實。
白漓從椅子上站起,學著姑娘家的步伐,走著均勻的小碎步。
時刻忍住想要四腳著地的沖動,腿一打彎,白漓就羞惱的嘀咕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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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幹凈,白漓有空時,就會將它拿下來擦一擦。
野豬生前臭烘烘的,這兩根獠牙卻一點臭味都沒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門口發現了一只蜷縮成球的小東西。
白漓看了一眼,並沒有理會它,穿著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來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撐傘擋雪的。
匆匆撐開油紙傘,身上的衣服已經被雪打濕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裏尋覓些吃的。
自從吃了那頭野豬之後,白漓的進食習慣發生了一些改變。她不再執著於吃肉了,尤其是野豬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幾條魚,用草繩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兩只山雞,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離洞口還有些距離的時候,她發現那只小東西醒了,瑟瑟發抖的站在雪地裏,一雙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沒見過這種狗,在樹林裏,這種瘦骨嶙峋的小東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紙傘上面的雪。炙熱的妖氣在身體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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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漓無視狗,拿起吃的走進洞裏。
那條狗說來也怪,就在洞口趴著,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著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當沒看見,自顧自的將食物烤熟。
她不熟練的拿出筷子,非常別扭的進食。
吃到最後終於沒了耐性,將筷子一丟,動物的骨頭一股腦的塞進嘴裏,嘎嘣嘎嘣嚼了。
她無意間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靜的看著她,神情讓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從嘴裏掏出一截還沒咬碎的骨頭,扔給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撲了上去,雙腳抱住骨頭,慢慢的啃咬。
雖然不知道為什麽,白漓已經習慣了,總是會有莫名其妙的動物纏上她。
比如說大紅魚,野豬,還有這條瘦的過頭的狗。
白漓剛開始以為他是只幼崽,但等這條狗在洞口趴了半年,還是這幅餓死鬼投胎的樣子時,她才恍然大悟,這條狗就是這個模樣。
狗很安靜,也很會賣可憐。
水汪汪的眼睛盯著她瞧,嗓子裏擠出細細的嗚咽。
白漓化作獸型趴在洞裏乘涼,聽到他的嗚咽聲,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並膽大的爬了進來,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邊。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聽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麽一點點,她要是用足力氣一拍,這只狗就得上西天。狗雖然小,但食量並不少。
除了白漓給他的殘羹剩飯,他自己也會尋覓吃的,小蟲子,剛死不久的動物,總能想辦法把自己弄飽了。
白漓到河邊洗澡的時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蟲一樣跟過去。
對於白色巨獸來說,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沒頂了……
但是狗天生會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圍著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連白漓去小解,他也會跟過去,再被白漓給吼回來。
白漓在山洞裏看書的時候,吉娃娃就會一點一點的蹭進來,窩在白漓的腳邊就不動了。
白漓全當沒看到,等低頭去看的時候,吉娃娃已經打起了小呼嚕。
撿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給吉娃娃用動物皮毛做了一個窩。小家夥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渾身發抖。
白漓見過他打噴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氣在打噴嚏,還摔了個大跟頭。
到了冬天,白漓將她做好的窩放在了洞內,離她的床有一段距離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會順桿爬,他屁顛屁顛的跑進了洞內,在新窩躺了一會之後,就開始探索洞內的天地。
這麽長時間以來,他都是趁白漓不註意才敢偷偷進洞,如今白漓允許他搬進來,他喜不自勝的開始在洞內跑來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條公狗,有自己的領地意識。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讓他情不自禁的翹起了一條腿,剛想在洞壁上撒尿來宣示主權,就聽白漓低聲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騸了。”
騸,又名閹。
吉娃娃後背一涼,瞪著圓溜溜的大眼睛,小細腿“唰”的放下來,加緊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開始更加頻繁的出入人類所居住的城鎮。
厚厚的毛皮鬥篷裏,吉娃娃乖巧的窩在她的懷中。
吉娃娃從記事起就偷偷跑了出來,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單純的順著直覺一路向前奔。
進入縹緲山後,為了防止被野獸吃掉,他每天都過的戰戰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個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腦的鉆進他敏銳的鼻孔。
他伸長脖頸向山洞內望去,就見一個少女在山洞裏別別扭扭的練習著走路的姿勢。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種歸屬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這裏,作為一條忠誠的狗,在這裏度過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鎮中觀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進行練習。
人類少女說話前要微垂眼瞼,未語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長長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沖著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許鉆鞋!”
吉娃娃很喜歡往她的鞋裏鉆,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撐得松松垮垮……
野獸們的成長速度比人要快許多,他們從出生到離群,最快的不超過一年。
而從一個野獸變成人類,則需要太久的光陰。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變一直以來的生存習慣,還要收斂身上的煞氣。
白漓不厭其煩的練習走路,舉止,說話,乃至看人的目光。
從寒冬到酷暑,從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灑灑飄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裏翻了個滾,抖幹凈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於桌前,懸腕書寫著什麽,眼角掃到某只小東西一路從外面跑了回來。
吉娃娃往白漓膝蓋上一撲,白漓筆尖微頓,墨水就印暈了字跡工整的長詩。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聰明,他瞪著圓溜溜的眼珠子,伸長脖頸看了眼長詩,下一秒就把小腦袋依靠在了白漓的雙膝上,認認真真的裝可憐。
白漓掃了他一眼,放下毛筆,單手提起他的後頸肉,抱在了懷中,道:“你擾我何事?”
見白漓未生氣,吉娃娃搖了搖尾巴,扭頭看向洞外。
白漓順著他的視線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飛舞的點點瑩白色。
吉娃娃很喜歡雪。
也許是因為白漓在冬天撿到的他,他便像雛鳥一般,喜歡上了這寒風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著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腦殼蹭了蹭白漓的下頜,見白漓不反對,便蹬鼻子上臉,伸出小舌頭舔她的臉蛋。
白漓低頭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腦袋。
她呼出一口氣,白花花的氣體向外飄,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許多年,就連白漓也記不得具體的年數。
可以確定的是,每一次的離別都讓白漓學會了很重要的東西。
曾經無風自搖的青草教會了白漓什麽叫憐憫。
一蹦半尺高的大紅魚教會了白漓如何溫柔的對待生命。
沒皮沒臉的野豬讓她知道了什麽是奮不顧己。
吉娃娃閉眼的時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發簪,穿好繁瑣的衣裳,撐著油傘,小步踏出了陰涼的山洞。
包裹裏有閃著碎光的魚鱗,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塊舊狗窩的碎片。
……
所謂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間走一遭。
從蚊蠅鼠卵到花草魚蟲,再到飛禽走獸。
最後一世,才會托生成百靈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飄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卻所有的執念。
可他錯了。
每經歷一世,他就變得越加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著白漓下山遠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麽了。
原地一閃,金光消失了蹤影。
白漓若有所覺的回頭,卻什麽都沒看到。
……
一年之後,京城某富貴人家。
媒婆用紅布裹著白胖胖的嬰兒,賀喜道:“歲老爺恭喜,是個公子哥!”
歲老爺激動的打量自己的小兒子,道:“這小子怎麽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時嘹亮的叫了幾聲,便再也不鬧了!”
歲老爺人逢喜事,眉開眼笑的接過酣睡的小兒子,連道:“好!賞!”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歲家大擺宴席三天三夜。
歲老爺唯願幺子歲歲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歲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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