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第 16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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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怪, 夏小雨沒想到自己玩個監獄模式還會遇見久違的搶怪, 提起來簡直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單打BOSS打到99%,最後一刀讓路人給補了有木有?
一次就夠讓人嘔血的了,對夏小雨來講是日常, 所以她後來已經佛了,自己一個人的情況下看見BOSS完全沒有打的欲望。
所以說,玩個監獄模式為什麽這麽多人來跟她搶啊!
為什麽一個體育老師要用十面埋伏這種手段,二十幾個人來搶人頭?
以及他們是怎麽查到是體育老師做的啊?
真是不能小看人民群眾玩游戲的熱情啊。他們用另一種思路來查, 一樣查到了體育老師這條線。
後來夏小雨才知道, 調查受害人王淑英的社會關系的時候, 可以查到王淑英的男朋友有一個前女友是體育老師, 分手的原因是體育老師性格太過強勢古怪占有欲強。
調查周邊線索的時候可以有若幹個路人NPC作證看見體育老師跟王四季在一起。
各種線索最後都會集中到體育老師身上。
再過十分鐘,搞不好警察都會找過來……
人頭是誰的, 真不好說。
夏小紅可不像夏小雨那樣悲觀, 她也沒管十面埋伏的那一套, 直接沖進了學校的教師辦公室,把正在辦公室的體育老師揪了出來。
“宋鐵男,我懷疑你跟王淑英的被害案有關,跟我走一趟!”簡單粗暴的直接把人按在那裏了。
宋鐵男掙紮了兩下, 沒有紮脫開夏小紅, 索性也不掙紮了,像一切無腦反派一樣破口大罵了起來,“王淑英那個小狐貍精該死!她勾引我男人!”
“你已經跟你男朋友分手了!人家才介紹王淑英給他認識的好不好?”
“我不管!她就是搶我男人!分手?誰說分手了!我沒同意!”
學校的人都議論了起來, 都知道宋鐵男跟男朋友分手的事,也知道宋鐵男不怎麽甘心,可你瞧她那個性格,又有哪個男人受得了呢?頓時覺得同情無辜受害的王淑英了,背後對那個男人又有些看法,覺得是他沒有處理好兩個女人之間的關系。
學校的人也真單純,看夏小紅正氣凜然光明正大的樣子,以為她是什麽便衣女神探呢,根本沒人去看夏小紅的警官證,工作證什麽的,就讓她把宋鐵男給押走了。
夏小紅押著宋鐵男沒急著走,而是站在校門口等著,過了不到十分鐘,果然來了一幫的警察。
一群烏合之眾都能查到線索,當然也瞞不過警察,他們也很快鎖定了宋鐵男。
夏小紅把宋鐵男推給了警察,“我叫夏小紅,她叫宋鐵男,我聽王淑英的弟弟王四季告訴我,是她殺了王淑英。”
“原來是這樣啊,非常感謝。”警察接收了王淑英,也接受了夏小紅是見義勇為的熱心群眾。
夏小雨卻隱約覺得有點不對,宋鐵男從她的表述上來看,是個粗鄙之人,怎麽可能會想到那麽覆雜精妙的殺人手法呢?
半路劫道潑硫酸,當街捅人這種操作更適合她啊。
“宋鐵男,是誰教你這麽作案的?”夏小雨問道。
宋鐵男還在震驚中呢,原來抓住她的人不是警察。
“我看書學的!你管得著嗎?”宋鐵男接下來的話不堪入耳,各種臟話大全,圍觀的學生也好,埋伏她的28世紀玩家也好,都經受了一次精神重創。
邱楓和夏小雨卻在得到答案的第一時間內,往宋鐵男的辦公室跑去,那裏一定還有線索被他們忽略了。
宋鐵男的辦公室除了一些簡陋的體育器材之外,只有很普通的幾本書。
系統這次很“公平”的沒有給出任何提示,夏小雨不放過任何一本看起來普通的書,在“體育與科學”,“兒童心理學”兩本看似普通的書裏,發現了兩本手抄本。
手抄本啊,特殊時期的產物,在知青中流行,用來傳遞原創的小說,有些內容在當時看來“很黃很暴力”,用現代的眼光看很普通。
把這兩本手抄本放到懷裏,那一聲任務提示音才響起。
“水塔中的女屍”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描述精妙,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界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覆制。
“垃圾箱的‘排骨’”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精彩絕倫,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覆制“抓獲水塔藏屍案兇手宋鐵男,獲得下步任務重要線索,根據線索查找遺失於時光中的犯罪大師。”
看書什麽的,向來不是夏小紅擅長的事,去食堂打了今天的晚飯之後,她很專心的吃起了飯,在她看來事情很簡單,有人寫了兩部小說,被手抄傳遞,其中的一個讀者發了瘋,利用小說中的手法殺人了。
夏小雨和邱楓卻覺得事情沒那麽簡單,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親身經歷一樣,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過故事裏面的體育老師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簡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轉版本,甚至連警方調查的手法,都跟他們三個人一致,也是有一個細心的警察發現了從水塔裏撈出來的玩具車,從中找到了線索,通過被害人的弟弟鎖定了嫌疑人。
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個家屬區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時候,撿到了有人遺失在路邊的“排骨”拿回家準備做給全家吃,洗“排骨”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半根手指頭。
慌張報案。
讓人細思恐極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沒有半根手指頭,老太太沒有發現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後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屍體,勉強拼湊出一具女屍。
故事的最後,一個精神病人被逮捕,人們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女人的頭,他說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給他的。
那個“老天”是誰?
在最後一頁,作者描述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開了精神病人的門,送給精神病人一顆人頭,精神病人大喜過望,認為這是他的老婆。
在這裏,作者沒有交待真正的兇手是誰,也沒有交待兇手的長相或特征。
“叮”任務提示音響起,“沒有破獲的案件,似乎是一條重要的線索,順著線索查下去!也許會有意外收獲!”
根據手抄本的描述,碎屍案的發生地在南方某省,三個人向學校請了假,坐火車來到了小說裏描寫的城市,按照小說的描述,找到了同樣名字的家屬小區,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這裏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一個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書時間,根據書裏的描寫是1971年。
當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將時間拖後,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決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將事情推給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麽知道分屍案發生在南方某省,發現排骨的是某家屬區呢?
這就是所謂的先有果後有因,時間悖論。
當然了,細節上還是有所不同的,在“現實”中撿回排骨的是一個跛子,跛子發現了手指頭沒有報案,而是把手指頭扔了,繼續煮排骨,直到鄰居發現了地上的手指,以為是跛子出事了。這才撞破了這件事,強迫跛子報了案。
事情結束後,家屬區的人都不跟跛子說話了,認為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買了一瓶白酒,敲開了跛子的門。
跛子看到了酒,也沒問幾個人的來意,先拿過酒喝了一口,“酒不錯,沒滲水。肴呢?”
“什麽?”
“喝酒怎麽能沒肴呢?切二斤豬頭肉來!”跛子理所當然地說道。
夏小雨按捺著性子,給他買了二斤豬頭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黃牙,“你們想問什麽?”
“你們知道我們會來問你問題?”
“你們是第三波了。”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說,他們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務?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氣氛一下子又緊張了起來。
邱楓坐了下來,做那個提問者,“當年除了撿到排骨,你還看到了什麽?”
“那天是個早晨,頭一天晚上下了雨,早晨起了霧。”
“風很大嗎?”
“晚上的風很大。”
跟風雨交加的夜晚對上了。“你看到了什麽?”
“沒有。”跛子搖頭,“我聽到了自行車鈴響。”
“自行車鈴?”
“是啊。那天早晨我起來倒馬桶,聽見自行車鈴響,然後聽見什麽東西從自行車上掉下來的聲音,我放下馬桶快走了幾步,撿到了排骨。”
“排骨是騎自行車的人掉的?”
“我覺得是。可警察不信。”
“他們沒有找到騎自行車的人?”
“那個瘋子不會騎自行車。再說他也買不起啊。”
所以,找到了“真兇”之後,警方就不在意跛子的描述了。何況跛子是那麽惹人厭惡。
“你真的打算吃掉那些排骨?”
“能吃幹嘛不吃,誰知道那手指頭是誰的?我覺得是豬排骨,我又沒見過人排骨。”跛子理直氣壯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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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就夠讓人嘔血的了,對夏小雨來講是日常, 所以她後來已經佛了,自己一個人的情況下看見BOSS完全沒有打的欲望。
所以說,玩個監獄模式為什麽這麽多人來跟她搶啊!
為什麽一個體育老師要用十面埋伏這種手段,二十幾個人來搶人頭?
以及他們是怎麽查到是體育老師做的啊?
真是不能小看人民群眾玩游戲的熱情啊。他們用另一種思路來查, 一樣查到了體育老師這條線。
後來夏小雨才知道, 調查受害人王淑英的社會關系的時候, 可以查到王淑英的男朋友有一個前女友是體育老師, 分手的原因是體育老師性格太過強勢古怪占有欲強。
調查周邊線索的時候可以有若幹個路人NPC作證看見體育老師跟王四季在一起。
各種線索最後都會集中到體育老師身上。
再過十分鐘,搞不好警察都會找過來……
人頭是誰的, 真不好說。
夏小紅可不像夏小雨那樣悲觀, 她也沒管十面埋伏的那一套, 直接沖進了學校的教師辦公室,把正在辦公室的體育老師揪了出來。
“宋鐵男,我懷疑你跟王淑英的被害案有關,跟我走一趟!”簡單粗暴的直接把人按在那裏了。
宋鐵男掙紮了兩下, 沒有紮脫開夏小紅, 索性也不掙紮了,像一切無腦反派一樣破口大罵了起來,“王淑英那個小狐貍精該死!她勾引我男人!”
“你已經跟你男朋友分手了!人家才介紹王淑英給他認識的好不好?”
“我不管!她就是搶我男人!分手?誰說分手了!我沒同意!”
學校的人都議論了起來, 都知道宋鐵男跟男朋友分手的事,也知道宋鐵男不怎麽甘心,可你瞧她那個性格,又有哪個男人受得了呢?頓時覺得同情無辜受害的王淑英了,背後對那個男人又有些看法,覺得是他沒有處理好兩個女人之間的關系。
學校的人也真單純,看夏小紅正氣凜然光明正大的樣子,以為她是什麽便衣女神探呢,根本沒人去看夏小紅的警官證,工作證什麽的,就讓她把宋鐵男給押走了。
夏小紅押著宋鐵男沒急著走,而是站在校門口等著,過了不到十分鐘,果然來了一幫的警察。
一群烏合之眾都能查到線索,當然也瞞不過警察,他們也很快鎖定了宋鐵男。
夏小紅把宋鐵男推給了警察,“我叫夏小紅,她叫宋鐵男,我聽王淑英的弟弟王四季告訴我,是她殺了王淑英。”
“原來是這樣啊,非常感謝。”警察接收了王淑英,也接受了夏小紅是見義勇為的熱心群眾。
夏小雨卻隱約覺得有點不對,宋鐵男從她的表述上來看,是個粗鄙之人,怎麽可能會想到那麽覆雜精妙的殺人手法呢?
半路劫道潑硫酸,當街捅人這種操作更適合她啊。
“宋鐵男,是誰教你這麽作案的?”夏小雨問道。
宋鐵男還在震驚中呢,原來抓住她的人不是警察。
“我看書學的!你管得著嗎?”宋鐵男接下來的話不堪入耳,各種臟話大全,圍觀的學生也好,埋伏她的28世紀玩家也好,都經受了一次精神重創。
邱楓和夏小雨卻在得到答案的第一時間內,往宋鐵男的辦公室跑去,那裏一定還有線索被他們忽略了。
宋鐵男的辦公室除了一些簡陋的體育器材之外,只有很普通的幾本書。
系統這次很“公平”的沒有給出任何提示,夏小雨不放過任何一本看起來普通的書,在“體育與科學”,“兒童心理學”兩本看似普通的書裏,發現了兩本手抄本。
手抄本啊,特殊時期的產物,在知青中流行,用來傳遞原創的小說,有些內容在當時看來“很黃很暴力”,用現代的眼光看很普通。
把這兩本手抄本放到懷裏,那一聲任務提示音才響起。
“水塔中的女屍”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描述精妙,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界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覆制。
“垃圾箱的‘排骨’”物品描述:這本誕生於特殊時期的小說精彩絕倫,可以說是犯罪小說的傑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搶奪,可覆制“抓獲水塔藏屍案兇手宋鐵男,獲得下步任務重要線索,根據線索查找遺失於時光中的犯罪大師。”
看書什麽的,向來不是夏小紅擅長的事,去食堂打了今天的晚飯之後,她很專心的吃起了飯,在她看來事情很簡單,有人寫了兩部小說,被手抄傳遞,其中的一個讀者發了瘋,利用小說中的手法殺人了。
夏小雨和邱楓卻覺得事情沒那麽簡單,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親身經歷一樣,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過故事裏面的體育老師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簡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轉版本,甚至連警方調查的手法,都跟他們三個人一致,也是有一個細心的警察發現了從水塔裏撈出來的玩具車,從中找到了線索,通過被害人的弟弟鎖定了嫌疑人。
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個家屬區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時候,撿到了有人遺失在路邊的“排骨”拿回家準備做給全家吃,洗“排骨”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半根手指頭。
慌張報案。
讓人細思恐極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沒有半根手指頭,老太太沒有發現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後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屍體,勉強拼湊出一具女屍。
故事的最後,一個精神病人被逮捕,人們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女人的頭,他說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給他的。
那個“老天”是誰?
在最後一頁,作者描述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開了精神病人的門,送給精神病人一顆人頭,精神病人大喜過望,認為這是他的老婆。
在這裏,作者沒有交待真正的兇手是誰,也沒有交待兇手的長相或特征。
“叮”任務提示音響起,“沒有破獲的案件,似乎是一條重要的線索,順著線索查下去!也許會有意外收獲!”
根據手抄本的描述,碎屍案的發生地在南方某省,三個人向學校請了假,坐火車來到了小說裏描寫的城市,按照小說的描述,找到了同樣名字的家屬小區,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這裏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一個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書時間,根據書裏的描寫是1971年。
當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將時間拖後,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決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將事情推給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麽知道分屍案發生在南方某省,發現排骨的是某家屬區呢?
這就是所謂的先有果後有因,時間悖論。
當然了,細節上還是有所不同的,在“現實”中撿回排骨的是一個跛子,跛子發現了手指頭沒有報案,而是把手指頭扔了,繼續煮排骨,直到鄰居發現了地上的手指,以為是跛子出事了。這才撞破了這件事,強迫跛子報了案。
事情結束後,家屬區的人都不跟跛子說話了,認為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買了一瓶白酒,敲開了跛子的門。
跛子看到了酒,也沒問幾個人的來意,先拿過酒喝了一口,“酒不錯,沒滲水。肴呢?”
“什麽?”
“喝酒怎麽能沒肴呢?切二斤豬頭肉來!”跛子理所當然地說道。
夏小雨按捺著性子,給他買了二斤豬頭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黃牙,“你們想問什麽?”
“你們知道我們會來問你問題?”
“你們是第三波了。”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說,他們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務?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氣氛一下子又緊張了起來。
邱楓坐了下來,做那個提問者,“當年除了撿到排骨,你還看到了什麽?”
“那天是個早晨,頭一天晚上下了雨,早晨起了霧。”
“風很大嗎?”
“晚上的風很大。”
跟風雨交加的夜晚對上了。“你看到了什麽?”
“沒有。”跛子搖頭,“我聽到了自行車鈴響。”
“自行車鈴?”
“是啊。那天早晨我起來倒馬桶,聽見自行車鈴響,然後聽見什麽東西從自行車上掉下來的聲音,我放下馬桶快走了幾步,撿到了排骨。”
“排骨是騎自行車的人掉的?”
“我覺得是。可警察不信。”
“他們沒有找到騎自行車的人?”
“那個瘋子不會騎自行車。再說他也買不起啊。”
所以,找到了“真兇”之後,警方就不在意跛子的描述了。何況跛子是那麽惹人厭惡。
“你真的打算吃掉那些排骨?”
“能吃幹嘛不吃,誰知道那手指頭是誰的?我覺得是豬排骨,我又沒見過人排骨。”跛子理直氣壯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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