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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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休假,天朗氣清,日麗風和。
吃完早餐,沈木赤著腳跑到窗邊,拉開窗簾,溫和的陽光一股腦灑了進來,如同秋日裏枝頭盛開的桂花香般,將客廳的縫隙填補得嚴嚴實實。
管家先生正巧路過,責備了一聲:“小先生,你又光著腳在客廳裏跑。”
咦,被抓了個現行。
沈木可愛的小腳趾頭縮了縮。
“琛琛都讓管家先生鋪地毯了,說明他是縱容了我這個行為。”
管家先生覺得傷腦筋,在不久之前先生還試圖改掉小先生這個不喜歡穿鞋的壞習慣,結果沒過幾天寵妻如命的先生就改變了作戰方案。
管家先生悲傷的目光劃過腳下柔軟的羊毛地毯,看看這做工,看看這質料,踩在上面那叫一個柔軟,就連他這個老家夥都想脫鞋踩了。唉,先生怎麽能這麽縱容小先生呢!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小先生是個小孩呢!對一個年過半百恪盡職守的管家先生來說,這波狗糧就令人很傷感了。
“今天天氣很好呢。”管家先生不說話,沈木便一個人自言自語。
管家先生還是沒有開門,他用他正直的人格發誓,小先生一定要有後話。
沈木眼睛亮了亮,恍然大悟道,“這麽好的天氣,實在太適合出去玩啦!”
看吧,我想得沒錯吧,又是來秀恩愛的。管家先生默默註視著赤腳的沈木如同孩子般,小跑到廚房,蓬松的發絲盛著滿滿的燦陽,像只小精靈,或許在他耳側的頭發下,還隱藏著尖尖的耳朵。
小精靈伸出雙手扒拉在門框上,露出個小腦袋往裏探。
管家先生看著他的背影,差不多知道等下會發生什麽事。惡趣味的先生肯定不會在第一時間同意,得在小先生苦苦哀求下先生才會同意。其實先生心裏是在暗喜的吧?管家先生以一種過來人的身份看出來的。
沈木已經悄然無聲溜進廚房,恪盡職守的管家先生搖了搖頭,將先生的輪椅推到玄關處。
先生的腿明明已經好了,為什麽每次出門還是用輪椅呢?
管家先生不懂。
此時冉琛正站在洗碗池前,認認真真地洗碗,修長的手指在純白的瓷碗上摩擦,簡直就跟彈鋼琴般充滿著藝術感氣息。沈木踮著腳尖伸出手擁了上去,雙手死拽著冉琛的腰,將自己的小腦袋搭在冉琛頸窩處。
冉琛並不感覺驚訝。
如果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他可能會驚訝於自己的小戀人的主動。可是在無數次的主動下來,冉琛已經習慣這種甜蜜。
沈木身上有股春天的氣息。
像是花香、青草香、泥土味混雜在一起的氣息。不難味,就是有點奇怪,因為以前冉琛並沒有聞到這股氣味。似乎是自己那個什麽凝氣決練到了第十級以後,才有的這個能力。想起自己媳婦本體好像是棵樹,冉琛表示理解。
自己親吻沈木是不是就約等於啃樹皮?
簡直是太刺激了!
沈木發現自家老攻走神,習以為常,別看冉琛長得一本正經,但以著沈木對妖靈的了解,這人不知道在心裏怎麽編排自己呢。他笑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低頭沖著他的肩膀輕咬下去。
冉琛只感覺一股酥麻感從脊梁蔓延到全身,激得他差點將手裏的碗給扔掉。其實洗碗這種事情交給保姆去做就行了,但是最近不知道沈木又看了什麽書,大概是類似於《媽咪帶球跑不動之奶爸總裁》這種小說,要不然木木也不會平白無故覺得讓自家男人洗碗是件很溫馨的事情。
“你看今天這麽好的日子,不如我們出去約會吧。”
沈木呼出的氣體落到冉琛臉頰處,癢癢的。冉琛笑了笑,起了逗弄之心,故意沒有說話,佯裝認真洗碗的模樣。視線也一直盯著那白瓷碗。
“去嘛去嘛,我看小說裏面經常寫男女主出門約會,然後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感情迅速升溫。”
冉琛低聲道:“不能再升了,再升的話我的心臟就要爆炸了。”
沈木很顯然沒想到冉琛也能說出這般膩人的話,楞在了當場。在他心裏,不管是妖靈還好,又或是冉琛,都是那種不善言辭的家夥,只會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他們的愛。本來只是隨意調戲一下,沒想到收獲頗豐,沈木得寸進尺,想要出去的心更加強烈。
“出去逛一逛嘛,老待在家裏你不無聊嗎?”
“有你怎麽會無聊?”冉琛反問。
沈木被問得啞口無言,自家男人這麽甜怎麽辦?只能抱著不撒手,靠在他後背上,如同樹木汲取土壤裏的水分一般,他正用頑強的生命力來汲取溫暖。陽光撒在兩人身上,和諧而唯美。沈木感覺自己現在這個樣子,就像這個世界的樹袋熊一樣。他在電腦上看到過樹袋熊的樣子,很可愛,兩只耳朵肉嘟嘟的。
“跟我去約會。”
如果這句話是用撒嬌的口吻來說,那一定是可愛的。
沈木覺得自己並不可愛,因為他用的是命令。
沈木將頭埋得更深。
沈木身上其實是有股仙族傲氣的,總是不知覺流露出來,不管是妖靈還是魔君都給他說過這個問題。沈木自己其實也挺討厭的。
冉琛沒說話,這著實讓沈木很緊張,因為他不知道對方是否生氣了沒有。
最後一個碗被洗幹凈,冉琛用抹布將上面的水漬擦去。小碗重疊碰撞,發出“鐺鐺鐺”的聲音,窗外還有鳥鳴聲,清脆迷人。冉琛身後背著個沈重的小熊,而且這個小熊看上去悶悶不樂。冉琛以為沈木之所以沮喪,是因為自己不和他出去玩。他將嘴角的笑容壓下去,緩慢地馱著這頭小熊,走到碗櫃前,將手裏的碗盡數放進去。
冉琛說:“走吧,我們出去。”
沈木擡起頭,柔光將他眼中的詫異打照得清晰而明亮,宛如清風泛起漣漪的湖面。
“你不生我氣嗎?”沈木問。
冉琛跟不上沈木的腦回路了,“為什麽生氣?”
沈木抿唇:“我剛才的語氣那麽太強勢了。”
“強勢一點怎麽了,”冉琛嗤笑了聲,“你再怎麽強勢,都是我媳婦。”
“才不是媳婦,”沈木小聲嘟囔,“是仙侶。”
冉琛摟過他的腰在他右臉親了一口,“陪你仙侶去外面走走吧。”
沈木美滋滋地笑了,興高采烈地推著冉琛出門,俯身在冉琛耳邊說,“今天是個約會的好日子哦。”
好日子。
其實沈木覺得什麽時候都是約會的好日子,只要人對了,那就什麽都對了。
沈木相信,就算他在錯誤的時間遇到冉琛,他也一直會守著他直到時間正確。
這也是他的傲氣。
沈木推著冉琛,明明腳已經好了,可在眾人面前還是一副殘疾的模樣,憑著這麽多年對妖靈的理解,沈木有理由懷疑,冉琛之所以假裝腿還沒有好,並不是因為什麽家族陰謀,而是想讓自己推著他走。
不過沈木對此還是挺歡喜的,誰讓這人是他的寶貝呢。
不知不覺走到一家書店,沈木眼前一亮,“走,進去看看。”
還沒踏進書店,就碰上個熟悉的身影走出來。
“小哥哥。”
沈木沒想到還能碰到楊聖,有句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緣分還真是巧妙。城市這麽大,書店這麽多,還是碰上面了。他笑了笑,“還真巧,你也來買書啊。”
“我來買一些課外書,”楊聖害羞,不敢直視這麽好看的小哥哥。
沈木點點頭,他沒想利用這個小孩,敷衍地點頭:“嗯。”
楊聖見小哥哥不太想理自己,心裏有些失望。他也不知道為啥,就是好喜歡這個小哥哥。
跟喜歡姐姐一樣,喜歡這個哥哥。
楊聖還想和小哥哥說話,可冉琛帶有侵略性的眼神讓他感覺不安。楊聖不敢直視沈木,因為這個小哥哥好看。他不敢直視冉琛,因為這人的眼神像極了他的父親,帶著一種上位者的霸氣。不,比他父親還恐怖。
“小哥哥,這個人,是你朋友嗎?”楊聖遲疑地問。
陌生人,問這個問題也太奇怪了吧。
沈木咦了一聲,難道楊聖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楊聖見沈木不開心,以為自己這個問題唐突他了,連忙擺手解釋道,“小哥哥,我沒有別的意思。”
“他是我男朋友啊。”沈木挽著冉琛的肩膀,無所謂地笑著說。他不在乎楊聖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在這個世界,他是楊聖的哥哥。可是不管在那裏世界,妖靈都是他的愛人。
這種獨一無二,只有妖靈配有。
冉琛聽到沈木在別人面前承認自己是他男朋友,心裏別說有多開心。
雖然是在一個小朋友面前。
但無疑是在確定自己的名分。
男朋友?楊聖心裏驚起驚濤駭浪,張大嘴望著沈木,心裏不知道有多驚訝啦。難不成是自己看花了眼,這不是一個小哥哥,而是一個小姐姐?只是長得比較英氣而已。
“小哥哥,你是女的嗎?”楊聖問。
“我像女的?”沈木誠懇地問。
楊聖搖頭,“不像。”
沈木說:“那就是對了,我是男生。”
“可是男生怎麽可能有男朋友?”
沈木平淡地說:“因為我是同性戀啊。”
說完,沈木沈默地推著冉琛走進書店。楊聖下意識轉身,望著沈木的背影。他知道同性戀是什麽,只是沒想到小哥哥竟也是其中一員。
他喃喃自語,“沒想到小哥哥是同性戀。”可是好像心裏並沒有什麽排斥感。
他回想起坐在輪椅上的那人,明明只是靜靜坐在那裏,可卻如同蓄勢待發的猛獸,目光兇惡得好像下一秒就會伸出利爪解決掉他。
一想到那個眼神,楊聖就感覺心裏發毛。
可回想小哥哥溫柔的眉眼,以及那人擡頭看向小哥哥時眼中所含的深情。
楊聖又覺得,他們莫名的登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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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餐,沈木赤著腳跑到窗邊,拉開窗簾,溫和的陽光一股腦灑了進來,如同秋日裏枝頭盛開的桂花香般,將客廳的縫隙填補得嚴嚴實實。
管家先生正巧路過,責備了一聲:“小先生,你又光著腳在客廳裏跑。”
咦,被抓了個現行。
沈木可愛的小腳趾頭縮了縮。
“琛琛都讓管家先生鋪地毯了,說明他是縱容了我這個行為。”
管家先生覺得傷腦筋,在不久之前先生還試圖改掉小先生這個不喜歡穿鞋的壞習慣,結果沒過幾天寵妻如命的先生就改變了作戰方案。
管家先生悲傷的目光劃過腳下柔軟的羊毛地毯,看看這做工,看看這質料,踩在上面那叫一個柔軟,就連他這個老家夥都想脫鞋踩了。唉,先生怎麽能這麽縱容小先生呢!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小先生是個小孩呢!對一個年過半百恪盡職守的管家先生來說,這波狗糧就令人很傷感了。
“今天天氣很好呢。”管家先生不說話,沈木便一個人自言自語。
管家先生還是沒有開門,他用他正直的人格發誓,小先生一定要有後話。
沈木眼睛亮了亮,恍然大悟道,“這麽好的天氣,實在太適合出去玩啦!”
看吧,我想得沒錯吧,又是來秀恩愛的。管家先生默默註視著赤腳的沈木如同孩子般,小跑到廚房,蓬松的發絲盛著滿滿的燦陽,像只小精靈,或許在他耳側的頭發下,還隱藏著尖尖的耳朵。
小精靈伸出雙手扒拉在門框上,露出個小腦袋往裏探。
管家先生看著他的背影,差不多知道等下會發生什麽事。惡趣味的先生肯定不會在第一時間同意,得在小先生苦苦哀求下先生才會同意。其實先生心裏是在暗喜的吧?管家先生以一種過來人的身份看出來的。
沈木已經悄然無聲溜進廚房,恪盡職守的管家先生搖了搖頭,將先生的輪椅推到玄關處。
先生的腿明明已經好了,為什麽每次出門還是用輪椅呢?
管家先生不懂。
此時冉琛正站在洗碗池前,認認真真地洗碗,修長的手指在純白的瓷碗上摩擦,簡直就跟彈鋼琴般充滿著藝術感氣息。沈木踮著腳尖伸出手擁了上去,雙手死拽著冉琛的腰,將自己的小腦袋搭在冉琛頸窩處。
冉琛並不感覺驚訝。
如果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他可能會驚訝於自己的小戀人的主動。可是在無數次的主動下來,冉琛已經習慣這種甜蜜。
沈木身上有股春天的氣息。
像是花香、青草香、泥土味混雜在一起的氣息。不難味,就是有點奇怪,因為以前冉琛並沒有聞到這股氣味。似乎是自己那個什麽凝氣決練到了第十級以後,才有的這個能力。想起自己媳婦本體好像是棵樹,冉琛表示理解。
自己親吻沈木是不是就約等於啃樹皮?
簡直是太刺激了!
沈木發現自家老攻走神,習以為常,別看冉琛長得一本正經,但以著沈木對妖靈的了解,這人不知道在心裏怎麽編排自己呢。他笑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低頭沖著他的肩膀輕咬下去。
冉琛只感覺一股酥麻感從脊梁蔓延到全身,激得他差點將手裏的碗給扔掉。其實洗碗這種事情交給保姆去做就行了,但是最近不知道沈木又看了什麽書,大概是類似於《媽咪帶球跑不動之奶爸總裁》這種小說,要不然木木也不會平白無故覺得讓自家男人洗碗是件很溫馨的事情。
“你看今天這麽好的日子,不如我們出去約會吧。”
沈木呼出的氣體落到冉琛臉頰處,癢癢的。冉琛笑了笑,起了逗弄之心,故意沒有說話,佯裝認真洗碗的模樣。視線也一直盯著那白瓷碗。
“去嘛去嘛,我看小說裏面經常寫男女主出門約會,然後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感情迅速升溫。”
冉琛低聲道:“不能再升了,再升的話我的心臟就要爆炸了。”
沈木很顯然沒想到冉琛也能說出這般膩人的話,楞在了當場。在他心裏,不管是妖靈還好,又或是冉琛,都是那種不善言辭的家夥,只會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他們的愛。本來只是隨意調戲一下,沒想到收獲頗豐,沈木得寸進尺,想要出去的心更加強烈。
“出去逛一逛嘛,老待在家裏你不無聊嗎?”
“有你怎麽會無聊?”冉琛反問。
沈木被問得啞口無言,自家男人這麽甜怎麽辦?只能抱著不撒手,靠在他後背上,如同樹木汲取土壤裏的水分一般,他正用頑強的生命力來汲取溫暖。陽光撒在兩人身上,和諧而唯美。沈木感覺自己現在這個樣子,就像這個世界的樹袋熊一樣。他在電腦上看到過樹袋熊的樣子,很可愛,兩只耳朵肉嘟嘟的。
“跟我去約會。”
如果這句話是用撒嬌的口吻來說,那一定是可愛的。
沈木覺得自己並不可愛,因為他用的是命令。
沈木將頭埋得更深。
沈木身上其實是有股仙族傲氣的,總是不知覺流露出來,不管是妖靈還是魔君都給他說過這個問題。沈木自己其實也挺討厭的。
冉琛沒說話,這著實讓沈木很緊張,因為他不知道對方是否生氣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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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琛說:“走吧,我們出去。”
沈木擡起頭,柔光將他眼中的詫異打照得清晰而明亮,宛如清風泛起漣漪的湖面。
“你不生我氣嗎?”沈木問。
冉琛跟不上沈木的腦回路了,“為什麽生氣?”
沈木抿唇:“我剛才的語氣那麽太強勢了。”
“強勢一點怎麽了,”冉琛嗤笑了聲,“你再怎麽強勢,都是我媳婦。”
“才不是媳婦,”沈木小聲嘟囔,“是仙侶。”
冉琛摟過他的腰在他右臉親了一口,“陪你仙侶去外面走走吧。”
沈木美滋滋地笑了,興高采烈地推著冉琛出門,俯身在冉琛耳邊說,“今天是個約會的好日子哦。”
好日子。
其實沈木覺得什麽時候都是約會的好日子,只要人對了,那就什麽都對了。
沈木相信,就算他在錯誤的時間遇到冉琛,他也一直會守著他直到時間正確。
這也是他的傲氣。
沈木推著冉琛,明明腳已經好了,可在眾人面前還是一副殘疾的模樣,憑著這麽多年對妖靈的理解,沈木有理由懷疑,冉琛之所以假裝腿還沒有好,並不是因為什麽家族陰謀,而是想讓自己推著他走。
不過沈木對此還是挺歡喜的,誰讓這人是他的寶貝呢。
不知不覺走到一家書店,沈木眼前一亮,“走,進去看看。”
還沒踏進書店,就碰上個熟悉的身影走出來。
“小哥哥。”
沈木沒想到還能碰到楊聖,有句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緣分還真是巧妙。城市這麽大,書店這麽多,還是碰上面了。他笑了笑,“還真巧,你也來買書啊。”
“我來買一些課外書,”楊聖害羞,不敢直視這麽好看的小哥哥。
沈木點點頭,他沒想利用這個小孩,敷衍地點頭:“嗯。”
楊聖見小哥哥不太想理自己,心裏有些失望。他也不知道為啥,就是好喜歡這個小哥哥。
跟喜歡姐姐一樣,喜歡這個哥哥。
楊聖還想和小哥哥說話,可冉琛帶有侵略性的眼神讓他感覺不安。楊聖不敢直視沈木,因為這個小哥哥好看。他不敢直視冉琛,因為這人的眼神像極了他的父親,帶著一種上位者的霸氣。不,比他父親還恐怖。
“小哥哥,這個人,是你朋友嗎?”楊聖遲疑地問。
陌生人,問這個問題也太奇怪了吧。
沈木咦了一聲,難道楊聖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楊聖見沈木不開心,以為自己這個問題唐突他了,連忙擺手解釋道,“小哥哥,我沒有別的意思。”
“他是我男朋友啊。”沈木挽著冉琛的肩膀,無所謂地笑著說。他不在乎楊聖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在這個世界,他是楊聖的哥哥。可是不管在那裏世界,妖靈都是他的愛人。
這種獨一無二,只有妖靈配有。
冉琛聽到沈木在別人面前承認自己是他男朋友,心裏別說有多開心。
雖然是在一個小朋友面前。
但無疑是在確定自己的名分。
男朋友?楊聖心裏驚起驚濤駭浪,張大嘴望著沈木,心裏不知道有多驚訝啦。難不成是自己看花了眼,這不是一個小哥哥,而是一個小姐姐?只是長得比較英氣而已。
“小哥哥,你是女的嗎?”楊聖問。
“我像女的?”沈木誠懇地問。
楊聖搖頭,“不像。”
沈木說:“那就是對了,我是男生。”
“可是男生怎麽可能有男朋友?”
沈木平淡地說:“因為我是同性戀啊。”
說完,沈木沈默地推著冉琛走進書店。楊聖下意識轉身,望著沈木的背影。他知道同性戀是什麽,只是沒想到小哥哥竟也是其中一員。
他喃喃自語,“沒想到小哥哥是同性戀。”可是好像心裏並沒有什麽排斥感。
他回想起坐在輪椅上的那人,明明只是靜靜坐在那裏,可卻如同蓄勢待發的猛獸,目光兇惡得好像下一秒就會伸出利爪解決掉他。
一想到那個眼神,楊聖就感覺心裏發毛。
可回想小哥哥溫柔的眉眼,以及那人擡頭看向小哥哥時眼中所含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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