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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殷蓮刻意輕描淡寫她和淩荇的爭吵,是淩荇自己跳著腳尖叫:“我生氣了!”
從她們剛認識的時候,淩荇生氣一直都是這樣。久而久之,在殷蓮的眼裏,淩荇又叫又罵又傷人的舉動確確實實只能歸類為‘生氣’的表現。
而殷蓮不會又叫又罵又傷人,殷蓮便認為自己不會生氣。
淩荇在金色陽光小區沒有房子,最後一個死在她手下的人住的地方又被她玩游戲留了紙條報了警。
殷蓮離開後,淩荇在樓頂的天臺找到一張破席子,壓在忙的顧不上休息的警察頭頂上,在茫茫夜色中找著星星。
可是天太黑了,星星又偷懶,只有一顆孤零零地掛在天上,遙遙與淩荇相望。
淩荇問它:“你也自己在外面啊?”
星星閃著微弱的光。
淩荇說:“我女朋友又跑了。她真天真,以為跑了我就會找不到她了?我找到她,我就殺了她。”
星星被飄來的雲遮住了一角。
淩荇把雙手枕在後腦勺下面,“你不信我?是,我昨天是心軟了。她長得那麽好看,是我最——喜歡的樣子。可是現在我不會心軟了。我一定會殺了她的。”
風吹過了,星星不見了。
淩荇哼笑:“隨你怎麽說。反正殺她很簡單,只看我的心情好不好,想不想留她一條小命。”
淩荇的雙手被壓麻了,她改呈‘大’字躺在席子上。她閉上了眼,享受著夜風溫柔的哄睡,等待著明天第一縷陽光做她的鬧鐘。
希森市的春天總是很舒服。陽光柔柔,微風習習,以天為被也不會冷。
淩荇被太陽光喊醒,伸手摸一摸臉頰上睡出一楞一楞的涼席印子。她借著樓頂積的一小灘露水照了照臉。臉頰上之前被玻璃渣子紮的細碎傷口已經好了,只有現在被涼席壓得一條一條的紅痕。她覺得怪好玩兒,用手機給自己拍了一張照片。
照片拍完了,淩荇點開聯系人。殷蓮的頭像是一朵不知道從哪裏找來的非常醜陋的蓮花,淩荇好幾次都想讓殷蓮把它換掉,可至今沒能成功。當然,也不會再成功了。
殷蓮的手機已經作為證物被警察帶走,她也沒有任何想要新買手機的意思,那朵醜蓮花恐怕要成為殷蓮永久的醜頭像。
淩荇把手機收回口袋,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早飯是在小區門口買的煎餅果子。油很大,淩荇不愛吃。她還是喜歡吃酸菜牛肉面。
可是沒有殷蓮為她泡面,淩荇就沒有那麽有興致吃了。她踏進金色陽光小區門口的便利店,發現櫃臺前擺著她十幾歲時常吃的鉆石糖。淩荇買了一包煙,薄荷藍莓爆珠,抽起來又涼又甜,比鉆石糖好吃。
“早飯就吃一個包子,別的不要了?”
淩荇蹲在路邊,看著自己吹出來的煙隨著風往天空飄,又消散在半途。她身後這道問話的男聲熟悉又陌生。淩荇分出半點心思來聽,一個女孩子回答說:“夠了。”
“不會餓嗎?”
“不會。”女孩子說,“舅舅你每天都在擔心我吃不飽飯。我都十七了,哪會餓到自己啊?”
男聲語重心長:“我知道你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喜歡減肥。減肥是小,餓壞腸胃是大。”
女孩子啼笑皆非:“舅舅!我壓根沒有在減肥!”
淩荇回過頭,以下往上仰視著她身後的兩個人。
男人大約四十幾歲,皮膚被太陽曬出漂亮的古銅色,雖然只露出側臉,穿的也是普通的灰色休閑衫,但足夠看出他的堅毅和正氣。淩荇認出他了,目光移到他眼前的少女身上。少女柳葉細眉毛,桃花眼,戴著一副銀色的半框眼鏡。她穿黑紅格子的制服襯衫,肩膀上繡著校徽。淩荇認字不多,但是偏偏認得這個校徽:希森市最好的私立學校,新聞和人們的口中常常會提到它。
“是你!淩荇——”警察的感知覺一向敏銳。早在淩荇看他的第一眼江寄林就已經註意到了這道視線。只是他當時沒有特別在意。而等到這道目光轉到江聞笛的身上,江寄林向她投去了目光。
淩荇丟掉了手上的煙,對江寄林會認出她並不意外。她站起來,拍拍屁股上的灰,“我的游戲好玩嗎?”
江寄林把江聞笛護到身後,右手往腰後去摸他的槍。他緊緊盯著淩荇,“你還在這?殷蓮呢?”
“馬上就要死了。我正在去殺她的路上。”周圍有上班上學的路人被他們的動靜吸引,紛紛投來目光。淩荇的感覺好極了,臉上的笑容愈揚愈濃,“怎麽樣,江副隊長,你不是也要抓她嗎?要不要和我組隊?”
“你休想和我耍什麽花招!淩荇,你涉嫌故意殺/害四人,現在我命令你立刻束手就擒!”江寄林的槍口已經對準了淩荇。
“四個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淩荇往後退了兩步,久久沒有打理過的粗粗的眉毛擰起來,“餵餵,拿槍指著我幹嘛?你有本事就直接打死我啊。”
江寄林的槍口從淩荇的額頭挪到她的膝蓋。淩荇知道輕重,槍口對著額頭時警察未必會真開槍,可對著膝蓋就不一定了。她可真不想真吃槍子兒,往圍觀的人群邊跳了一步,淩荇做了個鬼臉:“我開玩笑的,江副隊長一點兒幽默感也沒有誒。”
江寄林的手指扣上了扳機。
在他真正開槍之前,淩荇已經一彎腰鉆進了人堆裏,子彈打到了地上,驚起一片圍觀群眾。而淩荇在人群中如同泥鰍,東鉆西躥,害怕槍子兒和害怕她的人群不得不拼命移動。場面混亂起來,江寄林的槍口失去目標,但耳朵還能找到她。
“江副隊長的外甥女長得真好看,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想要給她買鉆石糖?”
江寄林跟著鉆進了人堆裏,可淩荇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一個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臟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裏,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江聞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合上書,試圖用這徒勞無功的方式暫停房思琪接下來的人生,讓她可以永久活在噩夢發生之前,活在對文學充滿憧憬和向往的時刻。
書被江聞笛收進書包裏,桌子前面,房間的大門被打開。江休雲穿著高跟鞋走進來。
她坐到江聞笛的對面:江聞笛正坐在她舅舅江寄林的辦公桌後面。
今天是周一,江聞笛原本該上學。可是剛剛見到了淩荇,又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江寄林無論如何都放心不下。
他從人群中鉆出來以後給江休雲打電話,不但今天江聞笛不用上學,未來三天她都不用再為了上學而早起了。江休雲也從家裏來到警局,她們要臨時在外面住上幾天,以確保短暫的安全。
“在看什麽呢?”江休雲看見她收起的書。
江聞笛沒有把書再拿出來。她直接念出書名:《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江休雲聽完後淡淡的應了一聲:“一大早就看這麽讓人難過的書啊。”
江聞笛的手伸進書包裏,掏出一本數學練習冊。打開筆袋的時候,她說:“舅舅總是擔心我們,可是我也很擔心他的安全。”
江休雲把胳膊墊到辦公桌上,“你舅舅是警察,你讓他為了自己的安全而不顧他人的安危,他是絕對做不到的。”
“可是這不公平。”江聞笛從筆袋裏拿出水筆,“我希望舅舅能先保護好自己,再保護別人。他有任何的事情,我都會很傷心的。”
江休雲知道江聞笛的意思。江聞笛從來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相反她時常太懂事,懂事的讓江休雲心疼。江休雲說:“他有事你會傷心,難道你有事,他就不會傷心了?從情感的角度,這很公平。”
江聞笛仰頭嘆了一口氣:“我怎麽還不長大呢?我要是能快點長大就好了。”
那樣她就會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抓到殺害自己親生父母的兇手,比如自己去面對那個瘋癲的淩荇。
江休雲不把江聞笛的話當玩笑,她很認真地回應她:“快了,聞笛,再過幾年你就完全長大了。”
“媽媽,我今天見到了那個淩荇。她看起來很小,也就比我大五六歲。為什麽她會這樣呢?”
話落了,江聞笛想起自己並不是第一次問江休雲這類問題。
上一次她這麽問的時候,被問的人還是殷蓮。當時她們不知道殷蓮的名字,所以江聞笛只是問“小姨,為什麽有人會殺人?”
江休雲也不約而同的想到這一幕。
那時江聞笛七歲,第二天就要上小學。她很興奮,但更忐忑。她在家裏反覆的練習自我介紹,一遍又一遍說“大家好,我叫江——聞笛。”
江休雲勸她歇一歇,說明天老師不一定會讓大家做自我介紹的。江聞笛不聽,她時常都是那麽固執。因為從前姓君,入學前一個月才正式改了姓,所以江聞笛怕自己說錯,每一次練習時都要把自己的姓氏拖出格外長的音。
後來她終於練累了,靠在沙發上問江休雲,為什麽有人會殺人呢?
那時的江休雲和現在的江休雲給出了共同的答案:“因為選擇。”
“淩荇選擇做這樣的事情,和年紀無關,和她的想法有關。”
江聞笛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卻再度追問:“那是因為她的經歷嗎?是她遇到過很壞的事情?”
江休雲誠實回答:“我不知道,聞笛。等你舅舅抓到她,你可以問一問你舅舅。”
江聞笛撫摸著練習冊光滑的封面,喃喃說:“一個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臟了。”
她的眼前浮現出淩荇的樣子:亂蓬蓬的頭發,身上穿著一看就是好幾天沒有洗過的衣服,衣擺、褲腳和鞋子上全是灰和泥,說不定還混著血。她渾身上下只有一張臉是幹凈的,但是被亂蓬蓬的臟頭發擋住了一大半,真的很瘋。又瘋又臟,一點也不精致。江聞笛一開始看見她蹲在路邊,還以為她是一個乞丐。甚至猶豫過要不要給她也買一個包子。
“……不精致的小孩也會說嗎?她也有自尊心嗎?”江聞笛的聲音更低了,低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夠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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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殷蓮刻意輕描淡寫她和淩荇的爭吵,是淩荇自己跳著腳尖叫:“我生氣了!”
從她們剛認識的時候,淩荇生氣一直都是這樣。久而久之,在殷蓮的眼裏,淩荇又叫又罵又傷人的舉動確確實實只能歸類為‘生氣’的表現。
而殷蓮不會又叫又罵又傷人,殷蓮便認為自己不會生氣。
淩荇在金色陽光小區沒有房子,最後一個死在她手下的人住的地方又被她玩游戲留了紙條報了警。
殷蓮離開後,淩荇在樓頂的天臺找到一張破席子,壓在忙的顧不上休息的警察頭頂上,在茫茫夜色中找著星星。
可是天太黑了,星星又偷懶,只有一顆孤零零地掛在天上,遙遙與淩荇相望。
淩荇問它:“你也自己在外面啊?”
星星閃著微弱的光。
淩荇說:“我女朋友又跑了。她真天真,以為跑了我就會找不到她了?我找到她,我就殺了她。”
星星被飄來的雲遮住了一角。
淩荇把雙手枕在後腦勺下面,“你不信我?是,我昨天是心軟了。她長得那麽好看,是我最——喜歡的樣子。可是現在我不會心軟了。我一定會殺了她的。”
風吹過了,星星不見了。
淩荇哼笑:“隨你怎麽說。反正殺她很簡單,只看我的心情好不好,想不想留她一條小命。”
淩荇的雙手被壓麻了,她改呈‘大’字躺在席子上。她閉上了眼,享受著夜風溫柔的哄睡,等待著明天第一縷陽光做她的鬧鐘。
希森市的春天總是很舒服。陽光柔柔,微風習習,以天為被也不會冷。
淩荇被太陽光喊醒,伸手摸一摸臉頰上睡出一楞一楞的涼席印子。她借著樓頂積的一小灘露水照了照臉。臉頰上之前被玻璃渣子紮的細碎傷口已經好了,只有現在被涼席壓得一條一條的紅痕。她覺得怪好玩兒,用手機給自己拍了一張照片。
照片拍完了,淩荇點開聯系人。殷蓮的頭像是一朵不知道從哪裏找來的非常醜陋的蓮花,淩荇好幾次都想讓殷蓮把它換掉,可至今沒能成功。當然,也不會再成功了。
殷蓮的手機已經作為證物被警察帶走,她也沒有任何想要新買手機的意思,那朵醜蓮花恐怕要成為殷蓮永久的醜頭像。
淩荇把手機收回口袋,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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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有殷蓮為她泡面,淩荇就沒有那麽有興致吃了。她踏進金色陽光小區門口的便利店,發現櫃臺前擺著她十幾歲時常吃的鉆石糖。淩荇買了一包煙,薄荷藍莓爆珠,抽起來又涼又甜,比鉆石糖好吃。
“早飯就吃一個包子,別的不要了?”
淩荇蹲在路邊,看著自己吹出來的煙隨著風往天空飄,又消散在半途。她身後這道問話的男聲熟悉又陌生。淩荇分出半點心思來聽,一個女孩子回答說:“夠了。”
“不會餓嗎?”
“不會。”女孩子說,“舅舅你每天都在擔心我吃不飽飯。我都十七了,哪會餓到自己啊?”
男聲語重心長:“我知道你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喜歡減肥。減肥是小,餓壞腸胃是大。”
女孩子啼笑皆非:“舅舅!我壓根沒有在減肥!”
淩荇回過頭,以下往上仰視著她身後的兩個人。
男人大約四十幾歲,皮膚被太陽曬出漂亮的古銅色,雖然只露出側臉,穿的也是普通的灰色休閑衫,但足夠看出他的堅毅和正氣。淩荇認出他了,目光移到他眼前的少女身上。少女柳葉細眉毛,桃花眼,戴著一副銀色的半框眼鏡。她穿黑紅格子的制服襯衫,肩膀上繡著校徽。淩荇認字不多,但是偏偏認得這個校徽:希森市最好的私立學校,新聞和人們的口中常常會提到它。
“是你!淩荇——”警察的感知覺一向敏銳。早在淩荇看他的第一眼江寄林就已經註意到了這道視線。只是他當時沒有特別在意。而等到這道目光轉到江聞笛的身上,江寄林向她投去了目光。
淩荇丟掉了手上的煙,對江寄林會認出她並不意外。她站起來,拍拍屁股上的灰,“我的游戲好玩嗎?”
江寄林把江聞笛護到身後,右手往腰後去摸他的槍。他緊緊盯著淩荇,“你還在這?殷蓮呢?”
“馬上就要死了。我正在去殺她的路上。”周圍有上班上學的路人被他們的動靜吸引,紛紛投來目光。淩荇的感覺好極了,臉上的笑容愈揚愈濃,“怎麽樣,江副隊長,你不是也要抓她嗎?要不要和我組隊?”
“你休想和我耍什麽花招!淩荇,你涉嫌故意殺/害四人,現在我命令你立刻束手就擒!”江寄林的槍口已經對準了淩荇。
“四個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淩荇往後退了兩步,久久沒有打理過的粗粗的眉毛擰起來,“餵餵,拿槍指著我幹嘛?你有本事就直接打死我啊。”
江寄林的槍口從淩荇的額頭挪到她的膝蓋。淩荇知道輕重,槍口對著額頭時警察未必會真開槍,可對著膝蓋就不一定了。她可真不想真吃槍子兒,往圍觀的人群邊跳了一步,淩荇做了個鬼臉:“我開玩笑的,江副隊長一點兒幽默感也沒有誒。”
江寄林的手指扣上了扳機。
在他真正開槍之前,淩荇已經一彎腰鉆進了人堆裏,子彈打到了地上,驚起一片圍觀群眾。而淩荇在人群中如同泥鰍,東鉆西躥,害怕槍子兒和害怕她的人群不得不拼命移動。場面混亂起來,江寄林的槍口失去目標,但耳朵還能找到她。
“江副隊長的外甥女長得真好看,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想要給她買鉆石糖?”
江寄林跟著鉆進了人堆裏,可淩荇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一個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臟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裏,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江聞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合上書,試圖用這徒勞無功的方式暫停房思琪接下來的人生,讓她可以永久活在噩夢發生之前,活在對文學充滿憧憬和向往的時刻。
書被江聞笛收進書包裏,桌子前面,房間的大門被打開。江休雲穿著高跟鞋走進來。
她坐到江聞笛的對面:江聞笛正坐在她舅舅江寄林的辦公桌後面。
今天是周一,江聞笛原本該上學。可是剛剛見到了淩荇,又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江寄林無論如何都放心不下。
他從人群中鉆出來以後給江休雲打電話,不但今天江聞笛不用上學,未來三天她都不用再為了上學而早起了。江休雲也從家裏來到警局,她們要臨時在外面住上幾天,以確保短暫的安全。
“在看什麽呢?”江休雲看見她收起的書。
江聞笛沒有把書再拿出來。她直接念出書名:《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江休雲聽完後淡淡的應了一聲:“一大早就看這麽讓人難過的書啊。”
江聞笛的手伸進書包裏,掏出一本數學練習冊。打開筆袋的時候,她說:“舅舅總是擔心我們,可是我也很擔心他的安全。”
江休雲把胳膊墊到辦公桌上,“你舅舅是警察,你讓他為了自己的安全而不顧他人的安危,他是絕對做不到的。”
“可是這不公平。”江聞笛從筆袋裏拿出水筆,“我希望舅舅能先保護好自己,再保護別人。他有任何的事情,我都會很傷心的。”
江休雲知道江聞笛的意思。江聞笛從來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相反她時常太懂事,懂事的讓江休雲心疼。江休雲說:“他有事你會傷心,難道你有事,他就不會傷心了?從情感的角度,這很公平。”
江聞笛仰頭嘆了一口氣:“我怎麽還不長大呢?我要是能快點長大就好了。”
那樣她就會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抓到殺害自己親生父母的兇手,比如自己去面對那個瘋癲的淩荇。
江休雲不把江聞笛的話當玩笑,她很認真地回應她:“快了,聞笛,再過幾年你就完全長大了。”
“媽媽,我今天見到了那個淩荇。她看起來很小,也就比我大五六歲。為什麽她會這樣呢?”
話落了,江聞笛想起自己並不是第一次問江休雲這類問題。
上一次她這麽問的時候,被問的人還是殷蓮。當時她們不知道殷蓮的名字,所以江聞笛只是問“小姨,為什麽有人會殺人?”
江休雲也不約而同的想到這一幕。
那時江聞笛七歲,第二天就要上小學。她很興奮,但更忐忑。她在家裏反覆的練習自我介紹,一遍又一遍說“大家好,我叫江——聞笛。”
江休雲勸她歇一歇,說明天老師不一定會讓大家做自我介紹的。江聞笛不聽,她時常都是那麽固執。因為從前姓君,入學前一個月才正式改了姓,所以江聞笛怕自己說錯,每一次練習時都要把自己的姓氏拖出格外長的音。
後來她終於練累了,靠在沙發上問江休雲,為什麽有人會殺人呢?
那時的江休雲和現在的江休雲給出了共同的答案:“因為選擇。”
“淩荇選擇做這樣的事情,和年紀無關,和她的想法有關。”
江聞笛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卻再度追問:“那是因為她的經歷嗎?是她遇到過很壞的事情?”
江休雲誠實回答:“我不知道,聞笛。等你舅舅抓到她,你可以問一問你舅舅。”
江聞笛撫摸著練習冊光滑的封面,喃喃說:“一個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臟了。”
她的眼前浮現出淩荇的樣子:亂蓬蓬的頭發,身上穿著一看就是好幾天沒有洗過的衣服,衣擺、褲腳和鞋子上全是灰和泥,說不定還混著血。她渾身上下只有一張臉是幹凈的,但是被亂蓬蓬的臟頭發擋住了一大半,真的很瘋。又瘋又臟,一點也不精致。江聞笛一開始看見她蹲在路邊,還以為她是一個乞丐。甚至猶豫過要不要給她也買一個包子。
“……不精致的小孩也會說嗎?她也有自尊心嗎?”江聞笛的聲音更低了,低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夠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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