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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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歸宿]
關於林琳的父親——
那是在她小學一年級的某段日子,父親從她的生活中悄無聲息,而又徹徹底底地消失了。
在一開始,林鳳嬌母女也沒在意,畢竟林慶山出去喝酒、賭博、亂搞,十天半個月不回家很正常,直到過了一兩個月,林慶山仍未露面,林鳳嬌問了他幾個狐朋狗友,卻無人知曉其行蹤,林鳳嬌這才明白——或許出事了。
那一刻,是悲哀,是慶幸。
是不舍,還是痛快。
林鳳嬌分辨不清。
平日大打出手時,脫口而出的咒罵,竟成了現實…
有人說,他喝得酩酊大醉,跳河自盡。
有人說,他喝醉了酒在高速公路上游蕩,被車撞死了。
亦有人說,他去了外地打工,改頭換面,努力生活。
窮人命賤。
在那貧民窟一樣的地方,時不時死個人,或人口失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事,也不是沒發生過。
尤其林慶山那種,也不工作,終日游蕩的無業游民。
…
洗了澡,林琳走出浴室——
穿一身幹凈的米白色睡裙,披一頭吹到半幹的頭發——頭發很厚很長,像瀑布,一直重重垂到了腰間。
路過客廳——
客廳只開一盞小夜燈,光線十分昏暗,對面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看著那窗子,林琳見自己映在了上面,清瘦如一具沒有靈魂的枯骨。
正在這時,隨一陣行雲流水的密碼輸入聲,門開了,林泰走了進來。
像喝了點酒,身上帶些酒味。
好在他不喝啤酒,只喝白酒或洋酒,與他共處一室這麽多年,他每每應酬,喝了酒回來,林琳對那氣味,倒未曾感到不適。
林泰見林琳站在客廳,問了句:“還沒睡?”
“嗯。”淡淡應了一聲,林琳便回到了房間。
走進去,無力躺倒在潔白的大床上,頭腦一片空白,只是聽客廳的聲響,腦補客廳正在上演什麽。
聽到門聲,弟弟咕嚕嚕跑出來。
林泰似是抱起弟弟,摟摟親親了一會兒,又照例詢問了些,今天做了什麽、吃了什麽、有沒有聽話之類的問題。而明明原本還好好的,也不知怎麽了,忽然開始傳來弟弟大聲的啼哭。
林琳並不驚訝,只是習以為常。
至於是因為什麽事——是弟弟要吃冰激淩,林泰不讓,還是弟弟不想睡覺,想玩iPad,而沒有得到允許,林琳沒太聽清。
只聽林泰開口教訓:“林正浩,你是不是想挨揍?”
於是,林鳳嬌與保姆立刻跳出來阻攔。
這樣的戲碼,家裏每天不知要上演多少次。
聒噪、吵鬧,叫人心煩。
林琳好想逃離這個家,找一美去江邊走走。
於是難得主動找一美說話,問一美在幹什麽,只是等了十多分鐘,一美卻一直沒有回應。
林琳“嘭—”地把手機甩回床上。
門外,弟弟的哭鬧聲愈來愈大,緊接著,便是“嘩啦—”的巨大噪音,想來,是弟弟賭氣,把玩具桶裏的玩具一把倒到了地上示威。
空氣寧靜了片刻。
緊接著,便是“啪—”的一聲耳光,而弟弟撕心裂肺的大哭,自然而然地接踵而來。
林琳明白接下來會是什麽。
媽媽的哭鬧,媽媽的歇斯底裏。如果林泰心情好,或許會哄媽媽兩句,如果心情不好,兩人便會發生大聲的爭吵。
以弟弟本就令人崩潰的哭聲為背景…
林琳只覺得厭煩。
於是立刻起身,換上衣服,走出了房間。
撞見客廳裏一家人訝異的目光,也只是說:“我出去走走。”
林鳳嬌楞了楞,但“這麽晚了,要去哪裏”之類的話,終究沒有問出口。她知道林琳自己有分寸。在林琳很小很小,大概只有小學三四年級時,林鳳嬌便不再拿她當孩子看待,更不拿她當小孩管教,甚至在某些需要做出重大決定的時刻,還會征求一下林琳的意見。
很多時候,於林鳳嬌而言,那個年紀雖小卻異常強大的女兒,已成了心靈的依靠與支柱。
…
下了樓,林琳狠狠吸了一口深秋夜晚,凜冽無比的寒風,這才感到自己又活了過來。正想著,出了門,自己可以去哪兒,拿在手中的手機便“嗡嗡”震動了兩聲。以為是一美,於是舉起來看,不曾想,卻是林宇軒。
林琳有些厭惡。
她不想聽任何解釋、任何道歉,這毫無意義。
只是當林琳不耐煩地打開手機,想看看他還想搞什麽幺蛾子,卻見林宇軒說:“我想見你。”
這句話,倒是合林琳心意。
頓了一會兒,又一條信息彈了出來:“林琳,我想見你。”
“見我幹嘛?”
“幹嘛都行,就是想見你。”
“我不想見你。”
“我想見你。”
他還賴上了?
林琳明白,不應該因為無聊,而隨隨便便找一個人填補心中的空洞,不應該解決不了一個麻煩,又去惹另一個麻煩,這作法很不成熟。
但此刻,她就是很想要人陪。
頓了頓,林琳說:“把你那身酒味弄幹凈了來見我,我在華茂下面的星巴克等你。”
“我能回去洗個澡嗎?”
“能。”
“你能等我多久。”
“一個小時。”
只要林宇軒能清清爽爽來見她。
林琳走進星巴克,在寒涼的夜裏,點了一杯冰美式,找到自己習慣的位子坐下,一個人聽聽歌,刷刷TED演講,等林宇軒來。
五十分鐘後,林宇軒到達。
穿一件Adidas黑衛衣,一條黑色牛仔褲,一雙白球鞋。而林琳則是紅衛衣、牛仔褲、白球鞋。兩人都喜歡Adidas,平日穿衣風格便很類似,而今天,更是穿得像一對情侶。
林宇軒走到林琳面前坐下。
一開始自然尷尬。
林琳不言一語,一副,“你能不能讓我開心,不能我走了”的大爺樣,而林宇軒則百般尋找話題,極盡討好之能事。最後,林宇軒搬出了鄭詩庭同學,說:“你跟詩庭關系還挺好的。”
林琳這才開口說:“是啊,她很好玩。”
說曹操,曹操到。
正巧這時,幫嬸嬸繡了一晚上十字繡,連手機都沒興趣看一眼的,失聯了一晚的一美,趁上廁所的空檔翻了翻手機,竟看到林琳找她?
一美問:“怎麽了?”
於是,林琳漂亮的深空灰iPhone 5s,在星巴克漂亮的桌上“嗡嗡”震動了兩下。林琳看到一美的話,只是回了句:“沒什麽,只是想說,別一天到晚幹些有的沒的,成天拖延,這次數學作業依舊很難,英語作業依舊很多。”
一美:“…”
頓了頓,回:“我已經把作業全做完了好吧!”
“行吧。”
兩人聊了一會兒,林琳放下手機。
在對面一直默默等待的林宇軒問:“你今天幾點回家?”
“我今天不想回家。”
林宇軒有些驚訝:“啊?你爸媽讓嗎?”
“沒事。”
林宇軒便問:“今天不回去的話…你有沒有什麽想做的?或者想吃的?我都可以陪你。”
“想喝酒。”林琳說。
“那去酒吧?”
“可以啊。”
“行,我帶你飛。”
於是那天晚上,林琳嘗了人生第一口酒的味道。是一瓶威士忌,因為林琳不想喝啤酒。
倒到杯裏,加上冰塊。
林琳搖了搖酒杯,便把冰涼的杯子,對準自己溫熱的嘴唇,輕抿一口,那在嘴中綻開的酒味,竟叫人想吐。
於是身旁,林宇軒哈哈大笑,笑過後,又紳士地說:“第一次都這樣,你可以兌點可樂。”
“兌可樂好喝嗎?”
“嗯…”林宇軒說,“對不懂酒的人來說。”
於是,林琳又叫了一罐可樂兌上,那味道還算喝得下。反正她又不懂酒,再好的酒在她這裏都是令人作嘔。她喝酒,只是想求一醉,只想盡可能喝到一種沒有酒味,但含酒精的飲料。
那天晚上,林琳也嘗了第一口香煙的味道。
是一支萬寶路。
林琳喝得微醺,見林宇軒抽煙,便說:“我也想抽。”
“不行,我不能把你帶壞了。”
林琳說:“我自己不想變壞,沒人能帶壞得了我,我自己想變壞了,也沒人能攔得住我。”
林宇軒:“…”頓了頓,“行吧。”
林宇軒抽出一支煙,遞給林琳,叫林琳含在嘴裏,為林琳點煙。
很嗆。
哪怕不吸,光讓它在嘴上燃著,那煙霧也熏得人流淚,若深深吸上一口,則更是要大咳出來。
林琳試了一口,又試了一口。
沒什麽意思——想著,林琳在煙灰缸撚滅。
原來煙、酒都不過如此,也不知這麽一個東西,怎就成了那麽多人的精神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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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林琳的父親——
那是在她小學一年級的某段日子,父親從她的生活中悄無聲息,而又徹徹底底地消失了。
在一開始,林鳳嬌母女也沒在意,畢竟林慶山出去喝酒、賭博、亂搞,十天半個月不回家很正常,直到過了一兩個月,林慶山仍未露面,林鳳嬌問了他幾個狐朋狗友,卻無人知曉其行蹤,林鳳嬌這才明白——或許出事了。
那一刻,是悲哀,是慶幸。
是不舍,還是痛快。
林鳳嬌分辨不清。
平日大打出手時,脫口而出的咒罵,竟成了現實…
有人說,他喝得酩酊大醉,跳河自盡。
有人說,他喝醉了酒在高速公路上游蕩,被車撞死了。
亦有人說,他去了外地打工,改頭換面,努力生活。
窮人命賤。
在那貧民窟一樣的地方,時不時死個人,或人口失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事,也不是沒發生過。
尤其林慶山那種,也不工作,終日游蕩的無業游民。
…
洗了澡,林琳走出浴室——
穿一身幹凈的米白色睡裙,披一頭吹到半幹的頭發——頭發很厚很長,像瀑布,一直重重垂到了腰間。
路過客廳——
客廳只開一盞小夜燈,光線十分昏暗,對面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看著那窗子,林琳見自己映在了上面,清瘦如一具沒有靈魂的枯骨。
正在這時,隨一陣行雲流水的密碼輸入聲,門開了,林泰走了進來。
像喝了點酒,身上帶些酒味。
好在他不喝啤酒,只喝白酒或洋酒,與他共處一室這麽多年,他每每應酬,喝了酒回來,林琳對那氣味,倒未曾感到不適。
林泰見林琳站在客廳,問了句:“還沒睡?”
“嗯。”淡淡應了一聲,林琳便回到了房間。
走進去,無力躺倒在潔白的大床上,頭腦一片空白,只是聽客廳的聲響,腦補客廳正在上演什麽。
聽到門聲,弟弟咕嚕嚕跑出來。
林泰似是抱起弟弟,摟摟親親了一會兒,又照例詢問了些,今天做了什麽、吃了什麽、有沒有聽話之類的問題。而明明原本還好好的,也不知怎麽了,忽然開始傳來弟弟大聲的啼哭。
林琳並不驚訝,只是習以為常。
至於是因為什麽事——是弟弟要吃冰激淩,林泰不讓,還是弟弟不想睡覺,想玩iPad,而沒有得到允許,林琳沒太聽清。
只聽林泰開口教訓:“林正浩,你是不是想挨揍?”
於是,林鳳嬌與保姆立刻跳出來阻攔。
這樣的戲碼,家裏每天不知要上演多少次。
聒噪、吵鬧,叫人心煩。
林琳好想逃離這個家,找一美去江邊走走。
於是難得主動找一美說話,問一美在幹什麽,只是等了十多分鐘,一美卻一直沒有回應。
林琳“嘭—”地把手機甩回床上。
門外,弟弟的哭鬧聲愈來愈大,緊接著,便是“嘩啦—”的巨大噪音,想來,是弟弟賭氣,把玩具桶裏的玩具一把倒到了地上示威。
空氣寧靜了片刻。
緊接著,便是“啪—”的一聲耳光,而弟弟撕心裂肺的大哭,自然而然地接踵而來。
林琳明白接下來會是什麽。
媽媽的哭鬧,媽媽的歇斯底裏。如果林泰心情好,或許會哄媽媽兩句,如果心情不好,兩人便會發生大聲的爭吵。
以弟弟本就令人崩潰的哭聲為背景…
林琳只覺得厭煩。
於是立刻起身,換上衣服,走出了房間。
撞見客廳裏一家人訝異的目光,也只是說:“我出去走走。”
林鳳嬌楞了楞,但“這麽晚了,要去哪裏”之類的話,終究沒有問出口。她知道林琳自己有分寸。在林琳很小很小,大概只有小學三四年級時,林鳳嬌便不再拿她當孩子看待,更不拿她當小孩管教,甚至在某些需要做出重大決定的時刻,還會征求一下林琳的意見。
很多時候,於林鳳嬌而言,那個年紀雖小卻異常強大的女兒,已成了心靈的依靠與支柱。
…
下了樓,林琳狠狠吸了一口深秋夜晚,凜冽無比的寒風,這才感到自己又活了過來。正想著,出了門,自己可以去哪兒,拿在手中的手機便“嗡嗡”震動了兩聲。以為是一美,於是舉起來看,不曾想,卻是林宇軒。
林琳有些厭惡。
她不想聽任何解釋、任何道歉,這毫無意義。
只是當林琳不耐煩地打開手機,想看看他還想搞什麽幺蛾子,卻見林宇軒說:“我想見你。”
這句話,倒是合林琳心意。
頓了一會兒,又一條信息彈了出來:“林琳,我想見你。”
“見我幹嘛?”
“幹嘛都行,就是想見你。”
“我不想見你。”
“我想見你。”
他還賴上了?
林琳明白,不應該因為無聊,而隨隨便便找一個人填補心中的空洞,不應該解決不了一個麻煩,又去惹另一個麻煩,這作法很不成熟。
但此刻,她就是很想要人陪。
頓了頓,林琳說:“把你那身酒味弄幹凈了來見我,我在華茂下面的星巴克等你。”
“我能回去洗個澡嗎?”
“能。”
“你能等我多久。”
“一個小時。”
只要林宇軒能清清爽爽來見她。
林琳走進星巴克,在寒涼的夜裏,點了一杯冰美式,找到自己習慣的位子坐下,一個人聽聽歌,刷刷TED演講,等林宇軒來。
五十分鐘後,林宇軒到達。
穿一件Adidas黑衛衣,一條黑色牛仔褲,一雙白球鞋。而林琳則是紅衛衣、牛仔褲、白球鞋。兩人都喜歡Adidas,平日穿衣風格便很類似,而今天,更是穿得像一對情侶。
林宇軒走到林琳面前坐下。
一開始自然尷尬。
林琳不言一語,一副,“你能不能讓我開心,不能我走了”的大爺樣,而林宇軒則百般尋找話題,極盡討好之能事。最後,林宇軒搬出了鄭詩庭同學,說:“你跟詩庭關系還挺好的。”
林琳這才開口說:“是啊,她很好玩。”
說曹操,曹操到。
正巧這時,幫嬸嬸繡了一晚上十字繡,連手機都沒興趣看一眼的,失聯了一晚的一美,趁上廁所的空檔翻了翻手機,竟看到林琳找她?
一美問:“怎麽了?”
於是,林琳漂亮的深空灰iPhone 5s,在星巴克漂亮的桌上“嗡嗡”震動了兩下。林琳看到一美的話,只是回了句:“沒什麽,只是想說,別一天到晚幹些有的沒的,成天拖延,這次數學作業依舊很難,英語作業依舊很多。”
一美:“…”
頓了頓,回:“我已經把作業全做完了好吧!”
“行吧。”
兩人聊了一會兒,林琳放下手機。
在對面一直默默等待的林宇軒問:“你今天幾點回家?”
“我今天不想回家。”
林宇軒有些驚訝:“啊?你爸媽讓嗎?”
“沒事。”
林宇軒便問:“今天不回去的話…你有沒有什麽想做的?或者想吃的?我都可以陪你。”
“想喝酒。”林琳說。
“那去酒吧?”
“可以啊。”
“行,我帶你飛。”
於是那天晚上,林琳嘗了人生第一口酒的味道。是一瓶威士忌,因為林琳不想喝啤酒。
倒到杯裏,加上冰塊。
林琳搖了搖酒杯,便把冰涼的杯子,對準自己溫熱的嘴唇,輕抿一口,那在嘴中綻開的酒味,竟叫人想吐。
於是身旁,林宇軒哈哈大笑,笑過後,又紳士地說:“第一次都這樣,你可以兌點可樂。”
“兌可樂好喝嗎?”
“嗯…”林宇軒說,“對不懂酒的人來說。”
於是,林琳又叫了一罐可樂兌上,那味道還算喝得下。反正她又不懂酒,再好的酒在她這裏都是令人作嘔。她喝酒,只是想求一醉,只想盡可能喝到一種沒有酒味,但含酒精的飲料。
那天晚上,林琳也嘗了第一口香煙的味道。
是一支萬寶路。
林琳喝得微醺,見林宇軒抽煙,便說:“我也想抽。”
“不行,我不能把你帶壞了。”
林琳說:“我自己不想變壞,沒人能帶壞得了我,我自己想變壞了,也沒人能攔得住我。”
林宇軒:“…”頓了頓,“行吧。”
林宇軒抽出一支煙,遞給林琳,叫林琳含在嘴裏,為林琳點煙。
很嗆。
哪怕不吸,光讓它在嘴上燃著,那煙霧也熏得人流淚,若深深吸上一口,則更是要大咳出來。
林琳試了一口,又試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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