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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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認錯人了?
怎麽會呢。
遲霧這輩子都不會認錯這張臉。
他怔了下,就反應過來,於南以為他要找那個人手臂上有傷口。
看來於南沒上輩子的記憶。
那於南怎麽會說出那麽句“又做噩夢了”的話呢,遲霧又意識到,於南方才撫摸他後背的動作實在太過親昵,不該出現在一對剛見第一面的陌生人之間。
於南呢,是也把他錯認成別人了嗎?
誰呢。
那個男朋友嗎。
那人和他長得很像嗎。
遲霧倏地想。
那是不是,八年後於南遇見他後對他那麽好,也是因為他長得像那個男人呢。
遲霧的心下沈到枯井底,他甩了甩腦袋,想把這個亂七八糟的想法給甩開。
於南不是那種人。
遲霧後退了步,努力露出還算完美的一抹笑容,緩慢道:“我叫遲霧,遲到的遲,霧霾的霧。”
於南垂著眼看他,抓著狗繩的手無意識地動了下,他也笑了下,只不過那笑看起來有些淺淡,他說:“我叫於南,於是的於,南方的南。”
遲霧在心底默默說了句,我清楚。
遲霧又看了眼九月三,問:“它呢,它叫什麽。”
他只能這樣笨拙地扯出來個話題。
於南輕聲說:“九月三。”
“是他的生日嗎?”遲霧以前從來沒聽於南說過這只狗,也是,那時候他病得正重,一天也沒幾個小時是清醒的,有意識的時候就只知道盯著於南發呆,他倆能那樣什麽也不說,就安靜地靠在一起,依偎一整天。所以遲霧總會覺得,他現在對於南的了解實在太過淺淡,遠不如那些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裏的主角一般,對彼此的事情如數家珍,連對方身上有幾顆痣都一清二楚。
遲霧想這次慢點來,一點一點來。他想知道關於於南的全部。
“算是吧。”於南說。
“算是吧?”遲霧重覆了遍這模糊的字眼。
於南垂眼去看九月三,娓娓道來:“我前一陣子撿到它的,我不知道它生日是什麽時候,但如果可以,九月三就當作是它的生日吧。”
遲霧蹲下身,打算伸手去九月三的腦袋,他全然忘了自己此刻已經是實體,被九月三咬上一口就是一道血淋淋的傷口,又或者說,他也不在乎被不被咬,若是被咬上一口,他反倒剛好有個理由賴著於南,時時刻刻在他眼前刷存在感。
但九月三只是縮在於南的腿後,甚至視線都不敢和遲霧對上。那雙威風凜凜的金瞳中盛滿畏縮。
遲霧有些失望,摸了摸九月三的腦袋。
真難得。
九月三見到他的鬼魂時不是咬就是撲,還是第一次這麽乖乖地讓他揉圓捏扁。
遲霧又開始找話題:“那九月三是你撿到他的日子?”
“不是。”於南搖頭,看著蹲在自己腿邊的一人一狗,不自覺柔和些許神情,“是我……..弟弟的生日。”
“弟弟?”這個遲霧也從沒聽於南說過。
於南還有個弟弟?
遲霧順勢問道:“親弟弟嗎?”
於南搖搖頭,“沒有血緣關系,一起長大的。”
青梅竹馬啊。
遲霧臉上表情沒忍住一垮。
遲霧撇撇嘴,又試探著問:“和你差不多大?”
於南說:“比我小三歲。”
“哦。”遲霧麻木地想,年齡還真般配。他的手始終停留在九月三的腦袋上,就這麽一走神兒,手就往腦袋旁去摸,稍不註意,手指就觸碰到了九月三的耳朵上,而後整個手掌都壓上去。
九月三顫抖了下,直接張開嘴朝他咬過去。
“嗷嗚!”
遲霧來不及躲,其實根本就沒想起來躲,他幾乎已經養成了被九月三咬上一口後變成一團散開的霧的習慣,根本不在意這麽突如其來的一口。
於是,他眼睜睜地看著九月三的嘴張開又閉上,尖銳的牙齒直接刺進手掌,而後猶如春日開花般,瞬間便綻放鮮紅一片。
“……..”
“於南!”遲霧終於反應過來,他看著自己安然無恙的手掌,再看著於南那赫然出現個血洞的掌心,連忙伸手抓住於南的手腕,盯著那觸目驚心的傷口,連連低聲安慰:“不疼,於南,不疼。”
他動作慌亂地掏出手機,單手顫顫巍巍地在屏幕上點擊幾下,卻因為顫抖得太過厲害,連給手機解鎖都做不到。遲霧深吸口氣,想穩住手上的動作,他終於打來撥號界面,在上面快速摁下120三個數字,但電話還未來得及撥出,就被於南攔住。
於南說:“遲霧,不需要。”
頓了頓,於南見遲霧抖得實在厲害,便扯出自己受傷的那只手,面無表情地在傷口上摁了下,而後說:““你看,傷口不深,不疼。”
遲霧緊盯著他,突然覺得,於南怎麽這麽會騙人。
怎麽可能不疼。
遲霧又看了眼九月三,他想罵九月三是只沒腦子的兇狗,連於南和他的手都區分不開,直接就咬上去了,又覺得應該先罵自己沒記性,明知道九月三內裏是惡犬,還非要去招惹。現在好了,他沒被咬,苦肉計沒得實施,於南還被咬了,他心疼得不行。
遲霧扔下句:“於南,你等我。”
話落下,他便直接跑到對街去,拉開車門上了車,踩下油門。
溫琳瞧他終於舍得回來了,悠悠地說:“我還以為你不打算回來了呢,魂兒都被人勾走了。”
遲霧卻沒打算理他,而是直接發布任務:“溫琳,用導航找最近的一家醫院。”
“直接去一院不就好了,離這兒又不遠,這附近最近的醫院應該都是小診所,不如去一院保險。”溫琳也將那兩人之間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自然也看見了於南被狗咬的那麽一口,但說實話,溫琳這個視角看的遠比當局兩人要更清楚、更全面。
且溫琳一直在有意無意地觀察於南,自然沒錯過於南被狗咬之前的動作。他分明看見,在那條狗張嘴之前,於南動作很小的扯了下狗繩,而且那用勁兒方式很巧妙,不至於讓遲霧發現端倪,又能給那條狗一種信號——
這是什麽信號呢。
進攻?
還是危險。
溫琳摩挲了下下巴。
應該是危險吧。
那條狗膽小的樣子可不像被特意訓練過。
他也都是第一次見膽子這麽小的捷克狼犬。
危險,所以激發了那一下咬人的動作。
而且,那個男人伸手去擋的動作比狗張嘴咬人的動作還要提前出現。
溫琳用胳膊撐著車門,下巴壓著掌心,修長的手指有一搭沒一搭地點著臉頰。
這男人,夠聰明。
溫琳沒忍住笑了下。
遲霧已經把車停在了於南面前,而後下車,甚至連車門都來不及關,就沖溫琳擺擺手道:“溫琳,下車。”
溫琳被嗆了下,不敢置信地看著遲霧,手指著自己,重覆了遍:“我下去?”
遲霧卻已經伸手去牽九月三的狗繩,還瞪了九月三眼,九月三被他瞪得哼唧了聲,又往於南的腿後躲了躲。
遲霧牽著狗走向副駕駛,拉開車門,“你的車呢?”
溫琳看他火急火燎的動作,知道這家夥是要趕自己了。
靠。
還真被騙得團團轉啊。
溫琳看了於南一眼,頗為無語地嘆了口氣。
“在附近,被林小哥開去了。”溫琳邊下車邊說。
“叫他來接你。”扔下這句話,遲霧就把於南牽過來,示意他坐到副駕駛上。
然後溫琳就眼睜睜地看著剛被自己捂熱的座位就被別人給坐上去了。關鍵是那人還保準目的不純。
九月三的狗繩被送到溫琳手裏。
遲霧說:“你帶著它跟在我後面,一起去一院。”
溫琳:“?”
老子他媽的變成看狗人了。
還不待溫琳開口,於南就出聲說道:“遲霧,九月三不是故意咬人的,他只是耳朵很敏感,被摸到了就會害怕,所以才……..他已經很害怕了,讓他跟著別人可能還會應激,我沒事,我帶他回家吧。”
說著,於南就要下車。
遲霧連忙把九月三牽進車裏,讓他趴在於南的腿上,見他始終乖乖的,沒什麽多餘的動作,才放心地去了主駕駛位,還不忘交代溫琳一句:“哪涼快去哪玩吧,沒你事兒了。”
而後,一腳油門,尾氣直接化作霧霾將溫琳淹沒。
溫琳:“………我*****”
溫琳站在原地點了根煙,覺得,人生的大起大落也不過如此了。
就遲霧這樣,還挖墻角?
他連這種把戲都看不出來,別說挖墻腳了,鏟子他都用不明白!
溫琳絕不承認自己是氣急敗壞了,他只是單純闡述事實,嗯,就是這樣。
跑車一路遠奔,不斷超車。
遲霧時時註意於南的情況,見他臉色還算可以,才松了口氣。
於南則將視線落在腳下隨意扔著的玫瑰花上,陡然開口問道:“我打斷了你們的約會嗎?”
他聲音很低,掠過的風將他頭發吹得淩亂,眉眼被遮住大半,嘴唇幹澀,看起來像是失去血色的前兆。
遲霧連忙說:“於南,你先別說話。”
於南果然不說話了,他緊抿嘴唇,低垂著眼。
遲霧卻覺得有哪不大對勁。
遲霧下意識地解釋了句:“沒有約會,我倆只是普通朋友。”
於南笑了下,說:“玫瑰花送朋友也很漂亮。”
遲霧覺得這話還是有些別扭,回了句:“花不是送他的。”
“那是送誰的?”於南順勢問。
“當然是送給……..”
你的。
剩下兩個字被遲霧吞咽回去。
在於南眼裏,他倆才剛認識,說這種話不就像扯謊話了嗎,說不準還要被當作輕佻下流。
遲霧說:“……..送給我自己的,我自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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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會呢。
遲霧這輩子都不會認錯這張臉。
他怔了下,就反應過來,於南以為他要找那個人手臂上有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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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於南怎麽會說出那麽句“又做噩夢了”的話呢,遲霧又意識到,於南方才撫摸他後背的動作實在太過親昵,不該出現在一對剛見第一面的陌生人之間。
於南呢,是也把他錯認成別人了嗎?
誰呢。
那個男朋友嗎。
那人和他長得很像嗎。
遲霧倏地想。
那是不是,八年後於南遇見他後對他那麽好,也是因為他長得像那個男人呢。
遲霧的心下沈到枯井底,他甩了甩腦袋,想把這個亂七八糟的想法給甩開。
於南不是那種人。
遲霧後退了步,努力露出還算完美的一抹笑容,緩慢道:“我叫遲霧,遲到的遲,霧霾的霧。”
於南垂著眼看他,抓著狗繩的手無意識地動了下,他也笑了下,只不過那笑看起來有些淺淡,他說:“我叫於南,於是的於,南方的南。”
遲霧在心底默默說了句,我清楚。
遲霧又看了眼九月三,問:“它呢,它叫什麽。”
他只能這樣笨拙地扯出來個話題。
於南輕聲說:“九月三。”
“是他的生日嗎?”遲霧以前從來沒聽於南說過這只狗,也是,那時候他病得正重,一天也沒幾個小時是清醒的,有意識的時候就只知道盯著於南發呆,他倆能那樣什麽也不說,就安靜地靠在一起,依偎一整天。所以遲霧總會覺得,他現在對於南的了解實在太過淺淡,遠不如那些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裏的主角一般,對彼此的事情如數家珍,連對方身上有幾顆痣都一清二楚。
遲霧想這次慢點來,一點一點來。他想知道關於於南的全部。
“算是吧。”於南說。
“算是吧?”遲霧重覆了遍這模糊的字眼。
於南垂眼去看九月三,娓娓道來:“我前一陣子撿到它的,我不知道它生日是什麽時候,但如果可以,九月三就當作是它的生日吧。”
遲霧蹲下身,打算伸手去九月三的腦袋,他全然忘了自己此刻已經是實體,被九月三咬上一口就是一道血淋淋的傷口,又或者說,他也不在乎被不被咬,若是被咬上一口,他反倒剛好有個理由賴著於南,時時刻刻在他眼前刷存在感。
但九月三只是縮在於南的腿後,甚至視線都不敢和遲霧對上。那雙威風凜凜的金瞳中盛滿畏縮。
遲霧有些失望,摸了摸九月三的腦袋。
真難得。
九月三見到他的鬼魂時不是咬就是撲,還是第一次這麽乖乖地讓他揉圓捏扁。
遲霧又開始找話題:“那九月三是你撿到他的日子?”
“不是。”於南搖頭,看著蹲在自己腿邊的一人一狗,不自覺柔和些許神情,“是我……..弟弟的生日。”
“弟弟?”這個遲霧也從沒聽於南說過。
於南還有個弟弟?
遲霧順勢問道:“親弟弟嗎?”
於南搖搖頭,“沒有血緣關系,一起長大的。”
青梅竹馬啊。
遲霧臉上表情沒忍住一垮。
遲霧撇撇嘴,又試探著問:“和你差不多大?”
於南說:“比我小三歲。”
“哦。”遲霧麻木地想,年齡還真般配。他的手始終停留在九月三的腦袋上,就這麽一走神兒,手就往腦袋旁去摸,稍不註意,手指就觸碰到了九月三的耳朵上,而後整個手掌都壓上去。
九月三顫抖了下,直接張開嘴朝他咬過去。
“嗷嗚!”
遲霧來不及躲,其實根本就沒想起來躲,他幾乎已經養成了被九月三咬上一口後變成一團散開的霧的習慣,根本不在意這麽突如其來的一口。
於是,他眼睜睜地看著九月三的嘴張開又閉上,尖銳的牙齒直接刺進手掌,而後猶如春日開花般,瞬間便綻放鮮紅一片。
“……..”
“於南!”遲霧終於反應過來,他看著自己安然無恙的手掌,再看著於南那赫然出現個血洞的掌心,連忙伸手抓住於南的手腕,盯著那觸目驚心的傷口,連連低聲安慰:“不疼,於南,不疼。”
他動作慌亂地掏出手機,單手顫顫巍巍地在屏幕上點擊幾下,卻因為顫抖得太過厲害,連給手機解鎖都做不到。遲霧深吸口氣,想穩住手上的動作,他終於打來撥號界面,在上面快速摁下120三個數字,但電話還未來得及撥出,就被於南攔住。
於南說:“遲霧,不需要。”
頓了頓,於南見遲霧抖得實在厲害,便扯出自己受傷的那只手,面無表情地在傷口上摁了下,而後說:““你看,傷口不深,不疼。”
遲霧緊盯著他,突然覺得,於南怎麽這麽會騙人。
怎麽可能不疼。
遲霧又看了眼九月三,他想罵九月三是只沒腦子的兇狗,連於南和他的手都區分不開,直接就咬上去了,又覺得應該先罵自己沒記性,明知道九月三內裏是惡犬,還非要去招惹。現在好了,他沒被咬,苦肉計沒得實施,於南還被咬了,他心疼得不行。
遲霧扔下句:“於南,你等我。”
話落下,他便直接跑到對街去,拉開車門上了車,踩下油門。
溫琳瞧他終於舍得回來了,悠悠地說:“我還以為你不打算回來了呢,魂兒都被人勾走了。”
遲霧卻沒打算理他,而是直接發布任務:“溫琳,用導航找最近的一家醫院。”
“直接去一院不就好了,離這兒又不遠,這附近最近的醫院應該都是小診所,不如去一院保險。”溫琳也將那兩人之間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自然也看見了於南被狗咬的那麽一口,但說實話,溫琳這個視角看的遠比當局兩人要更清楚、更全面。
且溫琳一直在有意無意地觀察於南,自然沒錯過於南被狗咬之前的動作。他分明看見,在那條狗張嘴之前,於南動作很小的扯了下狗繩,而且那用勁兒方式很巧妙,不至於讓遲霧發現端倪,又能給那條狗一種信號——
這是什麽信號呢。
進攻?
還是危險。
溫琳摩挲了下下巴。
應該是危險吧。
那條狗膽小的樣子可不像被特意訓練過。
他也都是第一次見膽子這麽小的捷克狼犬。
危險,所以激發了那一下咬人的動作。
而且,那個男人伸手去擋的動作比狗張嘴咬人的動作還要提前出現。
溫琳用胳膊撐著車門,下巴壓著掌心,修長的手指有一搭沒一搭地點著臉頰。
這男人,夠聰明。
溫琳沒忍住笑了下。
遲霧已經把車停在了於南面前,而後下車,甚至連車門都來不及關,就沖溫琳擺擺手道:“溫琳,下車。”
溫琳被嗆了下,不敢置信地看著遲霧,手指著自己,重覆了遍:“我下去?”
遲霧卻已經伸手去牽九月三的狗繩,還瞪了九月三眼,九月三被他瞪得哼唧了聲,又往於南的腿後躲了躲。
遲霧牽著狗走向副駕駛,拉開車門,“你的車呢?”
溫琳看他火急火燎的動作,知道這家夥是要趕自己了。
靠。
還真被騙得團團轉啊。
溫琳看了於南一眼,頗為無語地嘆了口氣。
“在附近,被林小哥開去了。”溫琳邊下車邊說。
“叫他來接你。”扔下這句話,遲霧就把於南牽過來,示意他坐到副駕駛上。
然後溫琳就眼睜睜地看著剛被自己捂熱的座位就被別人給坐上去了。關鍵是那人還保準目的不純。
九月三的狗繩被送到溫琳手裏。
遲霧說:“你帶著它跟在我後面,一起去一院。”
溫琳:“?”
老子他媽的變成看狗人了。
還不待溫琳開口,於南就出聲說道:“遲霧,九月三不是故意咬人的,他只是耳朵很敏感,被摸到了就會害怕,所以才……..他已經很害怕了,讓他跟著別人可能還會應激,我沒事,我帶他回家吧。”
說著,於南就要下車。
遲霧連忙把九月三牽進車裏,讓他趴在於南的腿上,見他始終乖乖的,沒什麽多餘的動作,才放心地去了主駕駛位,還不忘交代溫琳一句:“哪涼快去哪玩吧,沒你事兒了。”
而後,一腳油門,尾氣直接化作霧霾將溫琳淹沒。
溫琳:“………我*****”
溫琳站在原地點了根煙,覺得,人生的大起大落也不過如此了。
就遲霧這樣,還挖墻角?
他連這種把戲都看不出來,別說挖墻腳了,鏟子他都用不明白!
溫琳絕不承認自己是氣急敗壞了,他只是單純闡述事實,嗯,就是這樣。
跑車一路遠奔,不斷超車。
遲霧時時註意於南的情況,見他臉色還算可以,才松了口氣。
於南則將視線落在腳下隨意扔著的玫瑰花上,陡然開口問道:“我打斷了你們的約會嗎?”
他聲音很低,掠過的風將他頭發吹得淩亂,眉眼被遮住大半,嘴唇幹澀,看起來像是失去血色的前兆。
遲霧連忙說:“於南,你先別說話。”
於南果然不說話了,他緊抿嘴唇,低垂著眼。
遲霧卻覺得有哪不大對勁。
遲霧下意識地解釋了句:“沒有約會,我倆只是普通朋友。”
於南笑了下,說:“玫瑰花送朋友也很漂亮。”
遲霧覺得這話還是有些別扭,回了句:“花不是送他的。”
“那是送誰的?”於南順勢問。
“當然是送給……..”
你的。
剩下兩個字被遲霧吞咽回去。
在於南眼裏,他倆才剛認識,說這種話不就像扯謊話了嗎,說不準還要被當作輕佻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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