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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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順著走廊走到盡頭,才看見一縷從頂上透進來的微光,那是一個極其陡峭的樓梯,遲霧順著樓梯往上爬,他數著臺階。

八十六層臺階,每節臺階極其細窄,空間逼仄,還要不時轉彎,才走到個正對著玻璃門的空間裏,而那光亮就是從玻璃門外擠進來的。

推開門,一瞬,寒風席卷著吹刮遲霧的頭發。

大街上人來人往,匆匆而行,沒人能註意到這個站在門前的鬼。

“還怪熱鬧的嘛。”遲霧嘟囔了句。

這確實和他想象中的地獄不大相同,簡直就是現實世界的覆刻版本直接搬過來用了,這場景自帶的熟悉感真實的讓遲霧覺得有些不自在。

這兒的氣候似乎也仿照著遲霧所熟悉的哈市。

冷得讓他這個只穿著病號服的鬼打了個哆嗦,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遲霧一擡眼就看見對面的便利店,落地玻璃窗將便利店內的一切都清晰地展現在接到上行人的眼裏,而正站在收銀臺內的於南也被盡收眼底。

於南耳朵上戴的助聽器是出獄後新買的,最廉價的類型,呆笨的形狀戴在耳朵上不大好看,但配著那張清雋的臉,總是讓人不自覺地把助聽器當作是個無傷大雅的藍牙耳機。

遲霧走到對街去,站在窗前,隔著一道窗戶凝視著於南的側臉。

他看見一個顧客買了幾袋零食,付了錢後對著於南笑。

很讓人討厭的笑。

那位顧客走出便利店,掛在門上的迎賓鈴被風吹出急促的響聲。

遲霧的視線緊緊跟隨著他,直到那位顧客在接到轉角處和戀人碰面,兩人牽上手,遲霧的表情才緩和兩分。

遲霧重新扭回腦袋,接著看於南在店內忙碌的動作。

他從來沒見過於南這副樣子。

當年於南遇見他的時候,已經辭去了工作,而在那之前,於南自學了心理學,考下了相關證件,在一家心理醫院工作了兩年。

於南談論起這些時總是輕描淡寫,就好像曾經的一切都是時間走過時順帶著留下的幾行字,無足輕重,那時候的他萬分溫和,但總少了兩分該有的人味兒,好像真正的他早已死去,只剩個軀殼留在世界上,依靠著固有的程序吸引遲霧愛上他。

現在的於南好像有那麽一點點點點的變化,面對顧客時他臉上總是掛著抹淡笑。遲霧雖然不爽這笑不是對著自己露出來的,但還是盯著不舍得眨眼睛。

遲霧蹲在路邊,被風吹得直哆嗦,也還是依舊□□在那兒。

反正他已經死了,不能再死一回了。

既然凍不死,再多凍一會兒怎麽了。

直到便利店內的顧客全部走出去,遲霧才慢吞吞地站起身,從玻璃門穿到便利店內。

在他踏足這方空間那刻,分明沒風刮過去,迎賓鈴還是莫名響了一聲,脆靈靈的聲響在安靜溫暖的室內飄蕩,於南順勢擡頭看向門口,卻未見半分人影。他嘴角弧度稍頓,盯著還在小幅度晃動的迎賓鈴看了數秒,又掃了一眼關合緊密的門,才淡淡收回視線。

於南的唇角上翹了個微不可見的弧度。

於南手裏拿著賬單,正在上面勾勾寫寫,計算收銀,他的字體偏瘦,和他這個人一樣,扁長而瘦削,但於南的肩很寬闊,腿直且長,在普通不過的灰白色員工服穿在他身上也有種與眾不同的氣質。

他這樣的人,註定沒法讓人忽視。當初遲霧就是見他第一眼就心頭莫名收縮了下,而後劇烈而不容忽視地跳動了上百下,被宣告了一種叫做“一見鐘情”的罪名。

遲霧隔著收銀臺,伸手去碰了下於南拿著筆的那只手,他又對這種幼稚的游戲上了癮,逐漸增加手指的數量。

一根、兩根、三根……..

最後,他就像是踮著腳尖跳芭蕾的舞者,將右手五根手指的指尖都輕輕地落在於南的手背上,那種似抓似碰的手勢給他一種錯覺,仿佛只要他一會兒能快速把手掌壓下去,他的手指就能聽話得輕松鉗制住於南的存在。

遲霧也確實被這種錯覺迷惑了,他按著腦袋裏的第一想法去做,可結果就是他的手掌一遍遍穿過於南的手掌落在桌上,然後被迫停止那不切實際的幻想。

“才一天呀,還有一千多天呢,怎麽熬啊。”遲霧頓時覺得眼前一片發黑,未來都看不見任何曙光。

早知道。

他早幾年死好了。

遲霧就蹲在收銀臺旁邊,盯著再次進來的顧客來回徘徊挑選商品,也不動聲色地觀察著於南對待每個人的神情態度。

他倒要看看究竟是哪個奸.夫。

而於南,則不動聲色地看了眼冰涼一片的手背。

那只鬼摸了他的手。

他意識到這件事,神情瞬間變得稍顯冷淡,嘴唇也緊繃成一條直線,來結賬的顧客看著他的表情稍顯局促,快速亮出收款碼頁面,原本想讓他往裝關東煮的盒子裏多舀些湯,也沒好意思說話。

離開便利店後,顧客才覺得自己身上若有若無纏繞著的冷氣就此散去,但分明外面更冷,可他就是覺得至少這種冷不是那種陰測測讓人無法忍受的冷。

遲霧嚴格執行監督任務,但他就蹲在那兒,鼻息間從始至終縈繞著關東煮的香味,就像是在吊著他的一口氣,他自從自殺後應該有……..反正就是好久好久了,都沒吃過一口東西,更何況遲延寧把他送到瘋人院後,那兒給他這個“瘋子”準備的吃食都是清湯寡水的蘿蔔湯,再不就是幹幹巴巴的大米飯,當初剛進去的時候,遲霧可是聽了一耳朵護工閑聊,他們一個月工資簡直天額,原來都是克扣他們的夥食錢來的。

遲霧很久沒過過一頓好的,現在看著暖鍋裏咕嚕咕嚕冒泡的熱湯,無可忍受地吞咽了下唾沫,喉結上下滾動好幾遭,都沒能壓抑下一瞬升騰上來的饑餓感。

但關鍵是——

他只能看不能吃啊。

這兒的所有東西他都碰不得,他怎麽吃啊。

食物剛落到肚子裏,就直接以自由落體的形式快速降落,說不準還能從他的腳底掉出去呢。

他根本就吃不了東西啊。

遲霧確認了,這兒就是地獄。

虐待鬼,不讓鬼吃飯。

民以食為天,鬼也是良民啊!

這不純純要他這個小鬼生不如死嗎。

遲霧咬了下舌尖,騙自己這是紅燒肉,但怕疼,又舍不得咬得太重,只敢用齒尖溫吞地磨了兩下,可這只會讓他更加無法忽視嘴裏的空虛感。

如果於南現在跟他舌.吻,他肯定就能忍住了。

遲霧腦袋空空,除了於南還是於南,他雙手撐腮,漫無目的地遐想,從記憶裏扣出曾經和於南接吻時的感覺,可到底是好久之前的記憶,到底還差了些滋味,遲霧覺得有些難捱,他現在甚至記不起來他買遇見於南之前都是靠什麽找樂子的。

賽車?打架?還是什麽別的東西。

遲霧統統不記得了。

他的記憶十分模糊,像被一層層白紗布纏住的缺口,他想覆原,就要先掀開紗布,卻又被束縛住笨拙的四肢,他無從下手。

以前於南好像挑起過這紗布的一角,讓他做了一場光怪陸離的夢,在夢裏他還是遲霧,卻不是他這個遲霧,而是孤兒院裏沒人疼沒人愛的醜小孩兒,龜縮在角落裏玩泥巴也能玩一下午。

遲霧正盯著地面發呆,就看見一雙腳從自己視野裏路過,出現幾秒又利落消失。

忽然意識到那雙腳的主人是於南,遲霧噌得站起來,就看見於南推開門出了便利店,懷裏還抱著個封好口的紙袋,他熟稔地給便利店掛上休息的牌子,然後走到隔壁的快遞驛站裏,叩了叩門,推開,走進去。

遲霧連忙跟進去。

於南把紙袋交給驛站裏負責郵寄快遞的工作人員,彎下腰在桌上填寫了張必需的信息單。

工作人員打量了下紙袋的薄厚,又在手裏掂了掂,簡單估摸著重量,例行詢問了句:“郵的是什麽東西?”

於南如實回答:“照片。”

“地址確定是這個哈。”

於南看了眼,“確定。”

遲霧湊上去看,就是電話裏那個男人給出的地址。

照片。

給他郵什麽照片。

遲霧又註意到於南填寫的寄件人,不是於南,而是一個陌生的名字——安丁。

遲霧確定以及肯定,於南這輩子只有“於南”這一個名字,這個“安丁”只可能是於南和那人接觸時使用的假名,或者是什麽特別的、獨屬於兩人之間的稱呼。

遲霧直接否認後者。

因為他在精神上不接受。

哪怕真是什麽特別的稱呼,他也全都裝傻賣楞當做不知道了,否則你讓他可怎麽活啊,眼睜睜地看著男朋友和別人相濡以沫、恩愛白頭?

呸!

他媽的做夢!

遲霧直接當是前者了。

反正也沒人否認他,他這麽堅定自己的推理怎麽了?

遲霧確認了。

就是假名。

那個狗男人沒有本事讓於南對他敞開心扉,有夠廢物的,果然還是不如他會討於南的歡心。

遲霧自我麻痹好半晌,最後被迫接受——

好吧好吧好吧,啊啊啊啊啊,他還是說服不了自己,如果這是於南和別人之間的愛稱怎麽辦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安丁能是什麽含義。

安靜的丁.丁?

遲霧唾棄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但左思右想,好像他猜不出什麽別的了。

所以真的只有他們兩個才知道這個愛稱的含義是吧!!!

遲霧:淚流滿面,已死勿念。

遲霧希望有一個人能看見他,註意到他憂郁的眼神,以及要磨碎了的一口白牙。

於南出了驛站,朝著便利店裏看了眼,沒有闖進去的人,裏面空蕩蕩的。他便站在店門口的路燈下,從腿側口袋裏掏出個煙盒,掂出根咬在齒間,打火機上的火苗顫抖蜷縮著點燃煙尾,一瞬令人難以忽視的藍莓爆珠味從空氣中爆發出來,夾雜著淡淡的煙草味,成了最天然的香水。

遲霧蹲在他腿邊,雙臂抱膝,吸了吸鼻子,這味道實在太過熟悉,以前,於南的身上總沾染著這種濃重的味道,那時候的遲霧嗅覺失靈,幾乎分辨不出這味道到底是什麽,只能明顯感受到自己骨頭裏酥麻麻的沖動一次次被這種味道引燃,是荷爾蒙的氣息。

後來他的病好了,嗅覺漸漸恢覆,於南的身上卻很少出現這種味道了。只有兩人見最後一面的時候,於南在他面前抽了根煙。

那時候的於南莫名開始眼睛疼,幾乎不能忍受的程度,那也是於南第一次蜷縮在遲霧的懷裏,兩人牽著手,掌心緊貼,於南親吻了遲霧的手腕,然後點燃了一根煙。

那或許也是一個征兆。

也許當時於南早就做了打算,只不過他不打算直說,而是選擇隱晦地暗示,等遲霧讀懂。

可惜遲霧太笨了。

他是個笨小孩。

就像他現在眼睜睜地看著於南和別的狗男人有了糾纏不清的現象卻又無可奈何,卻只能蹲在於南腳邊當個窺探全世界的幽靈。

於南這根煙抽得特別慢,視線定格在天邊,不知道在看什麽,又或許只是在無意識地走神。

他在想那個男人嗎。

只要於南不把那個男人帶回家裏,他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要是帶到家裏了,他就只能化身厲鬼掐死那個狗男人了。

他還要提前想方設法搞來個紅衣套裝,成為世界上最嚇人的厲鬼,把每個勾引別人男朋友的狗男人都給嚇死千八百遍!

遲霧酸唧唧地想。

於南吐出口煙,他收回視線,思緒也從那摞照片上收回來。但就在他的視線漫不經心地往旁邊一掃時,卻看見被風吹刮撕扯成一張大網的煙霧中堪堪出現了個形狀,是一個蹲著的……..狗?

於南瞇了瞇眼睛。

進監獄之後被批戒煙,這是他出來之後抽的第一根煙,沒犯煙癮,這幾年,每個犯煙癮的夜晚都挺過來了,那麽丁點兒癮早就消退得一幹二凈了。

冷不丁抽這麽根煙,眩暈感籠罩著頭腦的清明,一寸寸掠奪他對世界正確判斷的權利,他甚至以為那是自己那少得可憐的童心回光返照,才會幼稚到在一團二手煙的煙霧裏找狗。

可意識到什麽。

於南忽地扯了扯嘴角。

沒有家的野鬼不是為了找狗,而是為了找他。

因為他身上罪孽深重嗎。

還是因為他也快死了,成為一句冷冰冰的屍體?

於南看著煙霧被撕扯無數次,裏面的那個清晰的形狀卻絲毫未變,如同一只守在主人腳邊的乖狗。

野狗死後,靈魂飄蕩著也不忘尋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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