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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雪 “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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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雪 “喜歡。”

大晚上的停機坪空闊無人,直升機螺旋槳發出聲響,巨大的風吹得她長發淩亂,金菲雪身著oversize加厚衛衣,外面裹著襖,腳踩著居家棉拖,還是粉嫩的美樂蒂圖案,鼻梁上隨意架著黑色半框眼鏡,她懶散地揉了揉眼睛不知道面前這尊佛要鬧哪出。

用工作電話約她半夜見面。

程南柯身披黑色皮質大衣,整個人融入夜色,光影錯亂在他立體的五官,琥珀色眼眸盯著她,漫不經心地看她走來,“bonjour.”

金菲雪見了鬼一樣看他,怎麽,還想讓她湊上去給他倆親吻禮嗎?

“不去。”她雙手插兜就這麽站在夜色裏。

旁邊站著倆助理不敢吭聲,杵著跟倆人柱似的,他們哪裏看過自家老總用直升機接女人過?

況且這女人還挺……拽。

一看程南柯這架勢就知道他來捉人的。

男人不緊不慢朝她靠近,帶著夜裏的冷氣,“你答應我的。”

“什麽時候?”金菲雪不認賬。

程南柯笑笑,早猜到她會這麽說。

於是他點開錄音,以70%的音量外放著金菲雪那晚的“去就去”。

金菲雪楞了,“你還錄音?”

“證據,你出爾反爾的事情做多了,我自然有防備。”程南柯晃了晃手機,“還想再聽一遍?”

他實則另有所指金菲雪幾年前和他談戀愛又飛速把他踹了的事情。

顯然奏效,金菲雪神色變得不自然了。

“那我還對梁義說讓你給我磕三個響頭再回去呢。”金菲雪撩了下頭發,忽然想起這一茬。

“梁義。”程南柯眉頭微起,“你還記了他的名字?”

金菲雪:“?”

這是重點嗎。

“現在嗎?那你找個墊子。”程南柯瞥了眼地面,“我膝下黃金比較……貴。”

金菲雪沈默了,程南柯在瑞豐,甚至放眼整個市都無疑是財神爺的存在。

財神爺給自己下跪,她金菲雪還得考慮受不受得起。又看程南柯面不改色的模樣,不知道這一磕頭,後面又讓她怎麽還。

程南柯這種人,從小不會吃虧,長大到現在的苦頭都是金菲雪給的。

“得,受不起,我回去,我回去行了吧。”金菲雪知道自己逃不過,於是順從地跟他上了直升機。

座位上有一個精致禮盒,放在她位置上,就是給她的,金菲雪沒多問,就拆開看了。

是Hermes全球限量款的新品包,設計和色彩搭配選擇偏淺白搭橘。

是那晚扯斷她包上金屬鏈條的賠禮。

金菲雪將小巧的包包捧在手心來回打量了下,她餘光瞥向程南柯,等他問出那句“送你的,喜歡嗎”。

程南柯沒說,他只是安靜地看著金菲雪。

“怎麽不問我喜不喜歡?”金菲雪忍不住開口。

“喜不喜歡也只有這一個,你沒得選。”程南柯說得不鹹不淡,遞給她個果盤,裏面紅心芭樂和車厘子含量占80%,是她喜歡的水果,“先墊墊。”

金菲雪點點頭,身體仰靠著,隨便他折騰了,因為只要是程南柯,他做一切都會是有備而行。

她咬著車厘子,將梗丟進程南柯墊著紙巾的手裏,俯瞰三千米高空下的巴黎,輕聲說了句:“喜歡。”

喜歡包,還是喜歡車厘子,還是喜歡……

她不說明白。

他也不猜。

中間金菲雪困極了睡過去,路途也是腦子迷迷糊糊的,美容化妝到換禮服用了幾個小時,她覺得結婚好累,哪怕不是她結。

也好累。

如果單看禮服的設計,香檳魚尾長裙並不會喧賓奪主,低調中透出對場合的重視,領口呈小v,白絨披肩並無太多修飾,簡約不會太引人註目。

只是胸針是兩只飛鳥的設計稿,在金菲雪這裏是單一只,她提前去看了程南柯的西裝禮服,果然在他配飾架上看見了另一只飛鳥。

金屬飛鳥仿造著兩鳥在空中嘴尖對嘴尖的動作,寓意親吻鳥,是成對出現的設計,而且程南柯正裝搭配的也不是領結,而是系著香檳色的絲巾,和她裙子的顏色更是相配。

準備這兩套禮服的人一定是誤會了程南柯攜帶女伴和他本人的關系,並非情侶,也更非夫婦才造成了這樣的身份錯誤。

金菲雪嘆了口氣,覺得實在太不小心了,還好她發現得及時!

於是她並沒有佩戴胸針,還順手把程南柯的絲巾調換成了深藍色的領帶。

當她換好一切,走到程南柯面前的時候,才發現他表情似乎不太好看。

“怎麽了?”金菲雪湊上去看著鏡子,“風格不滿意?”

程南柯看著她身著禮服的模樣,過了會才冷聲道:“領帶不搭。”

“好醜。”他嫌棄。

金菲雪摸了摸鼻子,藍色領帶她隨便拿的,確實有些不符合程南柯今天的搭配和身份,但是沒關系,總比那個和她裙子顏色一樣的絲巾好。

於是她拿過領帶站在程南柯面前,認真地幫他系埃爾德雷奇結。

這種系法極為覆雜,她手指不斷在領帶前纏繞,神色認真。

程南柯沒有來得及躲閃後退一步,就被她這麽貼著。

為什麽給男人系領帶的手法這麽熟練。

程南柯垂眸,盯著她的手看。

金菲雪還在認真地回憶系法,就當是覆習了,早些年的時候,她也有設計過一兩款男士領帶,展示出來的時候,也喜歡花裏胡哨的系法。

該把一邊的領帶塞進襯衫領口了,金菲雪剛想這麽扯著他的領口塞,卻感受到了耳邊若有若無的呼吸,有些熾熱,吹得她耳熱。

靠得有些近了。

意識到這一點的金菲雪松開領帶,“你自己塞一下。”她支吾著不想繼續。

“我不會。”程南柯這個時候就開始演笨蛋了。

金菲雪才不信他這種話。

“你自己弄一下,我不方便。”金菲雪往後退了一步,腳後跟撞在了鏡面上,她吃痛,有些趔趄

程南柯卻沒有扶她的打算,因為她這個摔法只能摔在他懷裏。

“哪裏不方便。”他緩緩俯身,更加湊近,“距離,還是……”清冷低沈的聲音勾著她耳邊,“身份?”聲音輕得將後面兩個字模糊。

金菲雪雖然沒有聽清,但是心跳快了半拍,她以一種弱勢的狀態困在了鏡面和程南柯中間。

金菲雪別開臉,認命地將領帶一邊塞到他領口下,“走吧大少爺。”她雙手一拍程南柯,偷偷用了十成的力氣,將他一把拍開。

程南柯紋絲不動,笑笑往後退了步放過她。

金菲雪踩著高跟,走在他前面,為了掩飾剛才小插曲的慌亂,她故意挺了挺胸,昂著首,踩在地毯的步伐算得上是鏗鏘有力。

手心被什麽金屬硌得有些疼,低頭看,哦,是程南柯的領帶夾。

她只能停下來等程南柯,餘光瞥見他靠近自己的時候,毫不客氣地將領帶夾往後一丟。

百分百肯定程南柯會接住,再頭也不回地繼續朝前走。

程南柯看著她的背影,笑而不語。

整個會場燈光明亮,鋪著紅地毯,高朋滿座,大廳千平的面積,還參雜著幾家媒體,四周也都有攝影師不斷指導著拍攝。

金菲雪在眾人群裏發現了祁妄,他身著西裝,神色依舊溫柔,狹長好看的桃花眸在燈光下透亮有神,正笑著看他身邊的妻子。

宋佳瑤身著白色婚紗裙,光彩照人,身上各種貴重首飾閃爍著光芒,她挽著祁妄的手臂。

兩人遠遠望上去是如此般配。

宋佳瑤的氣質就偏溫婉,先前在同學聚會上,金菲雪和她有過一面之緣,她談吐端莊卻不乏幽默,為人也聰慧。

如果是幾年前的金菲雪肯定也認為祁妄會喜歡這種風格的女生。

沒有理由不喜歡。

哪怕是今天,金菲雪的目光都難以從他們身上挪開。

高中那會,一群少男少女討論將來的擇偶標準,在當時是一種潮流,他們試探著心裏暗戀的那個人喜歡的類型。

比如有個女孩問到男孩喜歡的是長發大眼睛雙眼皮的女孩,恰巧她就是這種,就會暗自去想他是不是在暗示喜歡她。

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

也是一個人的獨角戲。

就是因為暗戀人總是會誤會對方是不是也在暗戀著自己。

這種猜測順理成章如同中彩票一樣叫人驚喜。

誒,好巧,他喜歡這種。

而我偏偏是這種。

他喜歡我,絕對沒跑了。

暗戀是需要勇氣的,有些人靠著這樣的猜測才會讓自己勇敢一些繼續喜歡。

自我洗腦。

金菲雪有些失神,她自己兵荒馬亂的時候,好像兵也不是她的,馬也不是她的。

因為她當時是對著十七歲的程南柯問出來的。

她問:“你喜歡什麽類型的女孩?”

金菲雪記得那天下午程南柯的表情精彩極了,先是詫異然後又鄙夷地看她,最後反而給出了個認真思考後的答案。

“長發,單眼皮,膚色深一些,性格溫柔,不會打架,學習成績好,不會爬樹,不會翻墻,也不會偷狗摸貓。”

很奇怪的答案,金菲雪記到現在。

因為他說的一切特征都和當時的金菲雪恰恰相反。

反正不是她就對了。

也不知道他現在眼光變了沒。

金菲雪還在分神的時候,發現程南柯已經站在自己的身邊。

他將手臂靠近她,示意讓她挽著。

金菲雪擡眸,剛想伸手,發現祁妄帶著妻子正朝他們走來。

她和祁妄四目相對。

程南柯的手臂依舊等她挽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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