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2 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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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不是ABO,假如沒有南北之戰,假如程樂就是一個普通人,假如嚴錚車禍後只是心智停在小時候】
大冬天的每次都比我早上床,睡在我的位置上,等我來了他才挪到自己的位置。
他說他要給我暖被窩。
他不聽話的時候我會兇他,他會一整天都不理我,後來頑皮了就離家出走,回他自己家,沒過一天就自己屁顛屁顛跑回來,還質問我為什麽不找他。
我在煩家裏的事,站在陽臺上抽煙,他聞到煙味過來,嚴肅地說:“哥哥,你不要抽煙。”
“不關你事。”我心情不好,語氣自然也沖了些。
“可是我不想你難過,因為我也會很難過很難過。”
他背對著月光,我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但我猜應該是快要哭出來。
我猶豫了幾秒,掐滅了煙。
他抱著我:“哥哥,我會聽話的,你不要難過了好不好?”
我回抱他,低低地說了聲好。
有一次我帶他去參加我同學的婚禮,他居然把喜帖畫了下來,只是名字換成了我和他。
他想跟我玩過家家的游戲?
“哥哥,為什麽你不找人結婚?”
我沒回答他。
“哥哥,我想和你結婚。”
他說他想和我結婚,想和我生活一輩子。
“不,我不要你。”
他喜歡看狗血電視劇,有時候會淚眼汪汪質問我,為什麽要拋棄他,有一次我也學他,他說不行,只能他被拋棄,我不能被拋棄。
他看著我的時候,眼裏好像有星星。
很難不喜歡這個小屁孩吧。
後來這個小屁孩病好了,付了工資說不想看見我,我也甘之如飴。
就是他的話都太難聽,過於刺耳。
直到我被趕出出租屋,我才意識到,我的小屁孩早就不見了。
那好吧,我走,正好有錢了能去實現旅游的夢想。
小屁孩把所有關於我的東西都丟給我,仿佛扔垃圾一樣,但他漏了那條他才織了一點點的毛衣,漏了他一筆一劃認真寫的日記本。
我不告訴他。
我開始討厭他。
“我也用不上。”
我當著他的面把那些東西一個一個塞進回收箱,我用不上,起碼還給環保貢獻了一份力量。
自從他病好後就沒給過我好臉色看,其實也沒必要吧,怎麽說我也照顧了他一段時間,這人怎麽這樣對待幫助他的人。
噢好吧,我也不是幫助,我是拿錢辦事。
他把我的平安符給剪了,我沒忍住,動手和他打了一架,小屁孩也不知道從哪聽說,求符的人很多,每天第一個才是最靈的,因為心意最誠。那天他跟我吵架,其實根本沒回家,他在寺廟門口睡了一晚,就為了給我求一張平安符,第二天回來滿身的蚊子包。
現在憑什麽給我一刀剪了?憑什麽毀掉小屁孩給我的一切?
我不是什麽好人,我私心想讓小屁孩回來,甚至惡毒地想過讓嚴錚再出一次車禍回到小時候。
小屁孩還另外給了一筆錢,大概意思就是封口費,好像這幾年是他人生敗筆,被他深深地厭惡著,連帶著我這個人。
有錢拿我當然開心,收下錢後再三保證絕對把這些事爛在肚子裏。
他要求我把相關的東西都銷毀,所有相冊視頻都被我清空,墻壁上的塗鴉我也親自粉刷了好幾遍,直到呈現出的是一面雪白的墻。
便利貼那裏是最費勁的,當時他粘得太穩了,現在撕下來花了我好一番功夫,指甲都疼。
可能我住的出租屋也是他厭惡的一部分,我猜是這間房保留著他犯病的證據,於是要把我趕走,要買下它,要上鎖,要永遠封存。
原來小屁孩長大後做事那麽討人厭,太過霸道,太過自私,不會考慮他人的感受。
小屁孩覺得我是個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的人,對我永遠保持著高度警惕。
可是,當初我也不是自願接下照顧他的工作啊,是他賴著不走,是他非要闖進我的世界。
所以我一開始消極怠工,對他冷暴力。
我承認我是喜歡小屁孩的。
我不告訴他。
就算我離開了那個城市,他出差的時候難免會有跟我碰上的機會。
其實碰上了也沒事吧,裝不認識不就行了?他非要趁人不註意的時候把我拽到一邊,質問我是不是跟著他。
有病。
我反問他不去哪,他臭著一張臉說有我的地方他都不想去。
我討厭他。
我拿了他的錢,還是得按規矩辦事。
我辭了職去偏遠的農村,打算開個農家樂。
交通不便消息閉塞,這樣總算跟他碰不上了吧。
直到半年後我又看到了他。
他看上去有點生氣,問我怎麽跑這裏來了。
這真的不是我的問題好吧!
我都到農村了,還能有什麽退路?
說實話,在我心裏小屁孩已經死了,現在面對的是讓我沒一點點好感,甚至不耐煩的男人。
我不想跟他說話。
他說我還有東西留在他那裏,讓我去他房間拿。
我實在想不起來我還能有什麽東西,我說扔了吧,我都沒印象了。
他顯然沒有預料到這種情況,惱羞成怒,拉著我進房間,憤憤地關上門,發出一聲巨響。
他把我的手攥得生疼,我皺著眉站在門邊,拼命壓下心裏的怒火。
他快步走到床邊,抄了件東西往我臉上扔,我本能地後退,等我反應過來時,才發現地板上多了件毛衣。
“這不是我的。”我的毛衣都是買的,地上這件毛衣走針明顯就像個新手。
他撿起來,拍完衣服上的灰塵,塞到我手裏,固執地說:“就是你的。”
“所以你千裏迢迢來這是給我送毛衣?”我知道我不收下的話,他不會善罷甘休,但我實在不理解他的行為。
“當然不是!”他立即矢口否認,耳垂卻染上了可疑的紅暈,“只是順便!”
看來他確實是來找我的,不然誰出去玩還專門帶個不屬於自己的衣服?
我甚至懷疑這件毛衣是不是他織的,有點醜。
我沒拆穿他。
我拿剪刀修修改改,縫縫補補,原本的毛衣現在成了我家狗的第一套衣服。
“毛衣不合身?”他問我,我估計被他看到了我家大黃。
“對。”
我感覺他明顯松了口氣。
“我哥說它醜……”他小聲嘀咕。
“是挺醜的,市面上怕都賣不出去。”我實話實說。
他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
“程樂,那是我自己織的。”他聲音越來越小。
“噢。”我清算著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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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冬天的每次都比我早上床,睡在我的位置上,等我來了他才挪到自己的位置。
他說他要給我暖被窩。
他不聽話的時候我會兇他,他會一整天都不理我,後來頑皮了就離家出走,回他自己家,沒過一天就自己屁顛屁顛跑回來,還質問我為什麽不找他。
我在煩家裏的事,站在陽臺上抽煙,他聞到煙味過來,嚴肅地說:“哥哥,你不要抽煙。”
“不關你事。”我心情不好,語氣自然也沖了些。
“可是我不想你難過,因為我也會很難過很難過。”
他背對著月光,我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但我猜應該是快要哭出來。
我猶豫了幾秒,掐滅了煙。
他抱著我:“哥哥,我會聽話的,你不要難過了好不好?”
我回抱他,低低地說了聲好。
有一次我帶他去參加我同學的婚禮,他居然把喜帖畫了下來,只是名字換成了我和他。
他想跟我玩過家家的游戲?
“哥哥,為什麽你不找人結婚?”
我沒回答他。
“哥哥,我想和你結婚。”
他說他想和我結婚,想和我生活一輩子。
“不,我不要你。”
他喜歡看狗血電視劇,有時候會淚眼汪汪質問我,為什麽要拋棄他,有一次我也學他,他說不行,只能他被拋棄,我不能被拋棄。
他看著我的時候,眼裏好像有星星。
很難不喜歡這個小屁孩吧。
後來這個小屁孩病好了,付了工資說不想看見我,我也甘之如飴。
就是他的話都太難聽,過於刺耳。
直到我被趕出出租屋,我才意識到,我的小屁孩早就不見了。
那好吧,我走,正好有錢了能去實現旅游的夢想。
小屁孩把所有關於我的東西都丟給我,仿佛扔垃圾一樣,但他漏了那條他才織了一點點的毛衣,漏了他一筆一劃認真寫的日記本。
我不告訴他。
我開始討厭他。
“我也用不上。”
我當著他的面把那些東西一個一個塞進回收箱,我用不上,起碼還給環保貢獻了一份力量。
自從他病好後就沒給過我好臉色看,其實也沒必要吧,怎麽說我也照顧了他一段時間,這人怎麽這樣對待幫助他的人。
噢好吧,我也不是幫助,我是拿錢辦事。
他把我的平安符給剪了,我沒忍住,動手和他打了一架,小屁孩也不知道從哪聽說,求符的人很多,每天第一個才是最靈的,因為心意最誠。那天他跟我吵架,其實根本沒回家,他在寺廟門口睡了一晚,就為了給我求一張平安符,第二天回來滿身的蚊子包。
現在憑什麽給我一刀剪了?憑什麽毀掉小屁孩給我的一切?
我不是什麽好人,我私心想讓小屁孩回來,甚至惡毒地想過讓嚴錚再出一次車禍回到小時候。
小屁孩還另外給了一筆錢,大概意思就是封口費,好像這幾年是他人生敗筆,被他深深地厭惡著,連帶著我這個人。
有錢拿我當然開心,收下錢後再三保證絕對把這些事爛在肚子裏。
他要求我把相關的東西都銷毀,所有相冊視頻都被我清空,墻壁上的塗鴉我也親自粉刷了好幾遍,直到呈現出的是一面雪白的墻。
便利貼那裏是最費勁的,當時他粘得太穩了,現在撕下來花了我好一番功夫,指甲都疼。
可能我住的出租屋也是他厭惡的一部分,我猜是這間房保留著他犯病的證據,於是要把我趕走,要買下它,要上鎖,要永遠封存。
原來小屁孩長大後做事那麽討人厭,太過霸道,太過自私,不會考慮他人的感受。
小屁孩覺得我是個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的人,對我永遠保持著高度警惕。
可是,當初我也不是自願接下照顧他的工作啊,是他賴著不走,是他非要闖進我的世界。
所以我一開始消極怠工,對他冷暴力。
我承認我是喜歡小屁孩的。
我不告訴他。
就算我離開了那個城市,他出差的時候難免會有跟我碰上的機會。
其實碰上了也沒事吧,裝不認識不就行了?他非要趁人不註意的時候把我拽到一邊,質問我是不是跟著他。
有病。
我反問他不去哪,他臭著一張臉說有我的地方他都不想去。
我討厭他。
我拿了他的錢,還是得按規矩辦事。
我辭了職去偏遠的農村,打算開個農家樂。
交通不便消息閉塞,這樣總算跟他碰不上了吧。
直到半年後我又看到了他。
他看上去有點生氣,問我怎麽跑這裏來了。
這真的不是我的問題好吧!
我都到農村了,還能有什麽退路?
說實話,在我心裏小屁孩已經死了,現在面對的是讓我沒一點點好感,甚至不耐煩的男人。
我不想跟他說話。
他說我還有東西留在他那裏,讓我去他房間拿。
我實在想不起來我還能有什麽東西,我說扔了吧,我都沒印象了。
他顯然沒有預料到這種情況,惱羞成怒,拉著我進房間,憤憤地關上門,發出一聲巨響。
他把我的手攥得生疼,我皺著眉站在門邊,拼命壓下心裏的怒火。
他快步走到床邊,抄了件東西往我臉上扔,我本能地後退,等我反應過來時,才發現地板上多了件毛衣。
“這不是我的。”我的毛衣都是買的,地上這件毛衣走針明顯就像個新手。
他撿起來,拍完衣服上的灰塵,塞到我手裏,固執地說:“就是你的。”
“所以你千裏迢迢來這是給我送毛衣?”我知道我不收下的話,他不會善罷甘休,但我實在不理解他的行為。
“當然不是!”他立即矢口否認,耳垂卻染上了可疑的紅暈,“只是順便!”
看來他確實是來找我的,不然誰出去玩還專門帶個不屬於自己的衣服?
我甚至懷疑這件毛衣是不是他織的,有點醜。
我沒拆穿他。
我拿剪刀修修改改,縫縫補補,原本的毛衣現在成了我家狗的第一套衣服。
“毛衣不合身?”他問我,我估計被他看到了我家大黃。
“對。”
我感覺他明顯松了口氣。
“我哥說它醜……”他小聲嘀咕。
“是挺醜的,市面上怕都賣不出去。”我實話實說。
他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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