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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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風。

第十二章。

也許一個人在真正無可奈何的時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家明與玫瑰》亦舒

回完張穎穎這條,李念手動把微博私信提示給關掉了。

她不拉黑,原因無他,就是想看看張穎穎還能怎麽跳。

至於自己什麽時候有空逗傻子玩,隨心吧。

“我給你講個笑話吧,剛剛暗戀易輕塵的妹子給我微博發私信了。”李念打趣說。

池歡有些吃驚,“誰這麽不長眼,敢動我姐妹男人,你把她微博號給我,我去會會她。”

“不用了,一傻缺,易輕塵估計到現在都記不住她名字。”李念倒扣手機,把手邊的貓咪抱到腿上,吐槽道,“都怪易輕塵太招人。”

“這人是我初中同學,初中時候我倆撕的昏天暗地,她成績沒我好,考不上一中。結果冤家路窄,補習機構又相見了。高中那會兒周末我都是跟易輕塵去圖書館學習的,但我周六上午有補課班,易輕塵總在門口等我,她也不知道抽什麽風,就那麽喜歡上易輕塵了。”李念說起這茬頗為無奈。

“兩個初中生,能有什麽深仇大恨?”池歡頗為不解。

這事說來李念也覺得有點兒上頭,她大口灌了半杯冰拿鐵,神色覆雜的講,“她期末考試時候打小抄,被我看到了。”

“……”池歡若有所思的點頭,“原來你舉報她了啊,那是挺大仇的。”

“我要是真舉報她了,那我也不算冤枉,她是因為打小抄手藝不過關被老師發現的好吧,偏偏就算在我頭上了,因為老師抓她之前正駐足在我桌前翻看我的試卷。”李念扶著額頭感慨,“真不知道什麽仇什麽怨,沒過幾天,我把乘車卡忘在教室了,回去拿,正好撞見她往別的同學課桌上寫字。”

“大概就是寫那種不太好的話,什麽你這個傻子之類,校園淩霸你懂吧?”李念解釋說,“這次是我舉報的,我轉身就告訴老師了,張穎穎智商從小就不太夠,不知道老師閱卷久了看字跡一抓一個準。”

池歡同是語文老師,提起閱卷,立刻跟著嘆氣。

有些學生的字,真的是狗爬,看篇作文能死上萬個腦細胞。

“此後我倆就事事不對付,張穎穎處處針對我,我全部懟回去。”故事有點兒覆雜,李念講到托腮。

池歡完整聽完,站在旁觀者角度,精準的切入了痛點,“我明白了,什麽喜歡易輕塵啊,就是因為這女的跟你過不去,所以你擁有的她都想有,你喜歡的她都要去搶過來罷了,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好嗎?”

“你說的沒毛病。”李念懶散答,“現在我覺得她挺可憐的,這麽多年了,同我事事攀比,卻什麽都沒爭過我。”

池歡舀了滿滿一勺芝士蛋糕,餵到李念嘴邊,“這種路人甲沒什麽好在乎的,比起她,我還是更想聽易輕塵出國那三年的八卦。”

李念稍頓,唇角的笑意消失。

貓咪吃飽喝足,枕在她腿上睡著了。

午後的日光從百葉窗簾布裏鉆進來,落下來時候呈長條狀,映在臉上明暗有些許分離。

眼睛哪裏正好是暗區,池歡從李念的眼神裏,窺到的情緒。

叫無奈。

“算了算了,你當我沒問,我們繼續說那個路人甲。”池歡換了話題。

李念搖搖頭,開了腔,聲音是一如既往的溫和,“我跟易輕塵都是那種,認定了就不會動搖的人,我了解我自己,同樣也了解易輕塵。”

“我從高一那會兒就喜歡易輕塵,跟他同桌了三年,吵吵鬧鬧的到高三,其實高考對我跟他都沒什麽特別大的壓力,並不是沒壓力,只是沒那麽大,不存在打雞血到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長眠的狀態。”

“易輕塵愛玩,翻墻逃課、抽煙鬥狗這種事才是他的青春期,追他的姑娘多,可也沒見他早戀,我就坐在離他最近的地方,不那麽正大光明的暗戀他了很久。”

“一中傳統是升入高三那年的冬天,都會在教室後面擺一顆聖誕樹,樹上掛心願牌,學生們都會把自己對未來的期望寫在上面。”

算是種對自我的激勵,畢竟誰年紀小時候,沒考慮過將來是上清華還是上北大這個世紀難題呢?

李念不清楚池歡知不知道這個傳統,所以先把大前提拋了出來。

她們教語文的,講故事都很溜的!

池歡插話,“你偷偷去翻看了易輕塵的心願卡?”

“嗯。”李念點頭,“上面沒寫幾個字,挺符合他的性子。”

“清華、華爾街。”

寥寥五個字,道盡少年易輕塵今後的理想。

池歡蹙眉,“不對吧,易輕塵本科時候不是陪你讀了北大?”

終於有人抓住了重點。

李念搓搓鼻尖,“不算陪我吧,清華跟北大並不差很多,而且北大光華本身就比清華經管稍勝一籌的樣子。”

“……你繼續說,我閉嘴。”學霸的世界,是池歡她不懂,真的打擾了。

“我們大一那會兒,易輕塵是交過一個女朋友的,交往沒幾天。那個女的加我□□好友,反正說的話有點難聽,我直接拿著手機去找易輕塵,後來我再也沒見過那個女孩子。”

“當時知道易輕塵有女朋友了,我本來是想放下的。但畢竟是喜歡了那麽多年的人,想著就算絕交,也總有個交代,結果易輕塵這一交代,把他女朋友變成了前女友。”

思及此處,李念莞爾一笑,“這導致易輕塵從表白那個倒黴師兄哪裏截胡時候理直氣壯的說:李念你欠我一個女朋友,你得拿自己還。”

“他說的也確實沒毛病!”池歡肯定道。

“我們交往了兩年零六個月,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我本以為能更長些,可易輕塵著實優秀,他拿到了大四交流斯坦福的名額。我不論站在戀人、朋友、還是老同學的角度,都沒任何理由去阻礙他實現自己的夢想。”

“我了解易輕塵,這種了解使我深刻的愛上他這個人,也讓我承受著分別的痛苦。”

李念的語氣哽咽起來,“高考時候我堅持報北大中文,因為這是我的夢,那時候我知道易輕塵想去清華,但我仍然堅持我自己的想法,一是我不可能為了暗戀的人去摧毀自己的夢想,二是改變了堅持,我就不是我了。”

……

“那時候易輕塵鄭重地問我陪不陪他出國,他大概率不會回國發展,因為那是他的夢,我跟易輕塵,從來都是一種人。”

池歡本身是吃瓜群眾,奈何這瓜帶了玻璃碴,吃下去滿嘴都是血。

口腔裏翻湧著鮮甜的血腥味,十分上頭。

▍作者有話說:

按雙線寫,念念這邊是比易輕塵提前一些的時間。

最可怕的事情是下午念念還在為易狗洗白,晚上就可以挖坑給他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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