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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馮媛的隱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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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馮媛的隱痛

馮媛有時候也想不明白自己,她不知道自己做得對不對,嚴格來說,她現在確實需要一筆錢,目的很簡單,她要用這筆錢去雇一個保姆,目的就是為了要把婆婆“請”回老家。

首先婆婆重男輕女,她是絕對不肯好好帶自己兩個女兒的。大女兒就算了,還可以送去幼兒園。小女兒正在身體和大腦發育的關鍵階段,馮媛想要重視起來,給她更多的愛和正確的教育。

婆婆首先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衛生問題。為了給家裏省點錢,馮媛看到她連給孩子擦完屁股的紙都不舍得扔,要攢起來繼續用。

這還不算,為了節省孩子的尿不濕,她一定要間隔半個小時把一次尿,等尿不濕晾幹了再給孩子繼續穿......甚至是洗碗,每次舍不得放洗潔精,說洗不幹凈人吃了容易生病,不然就是為了節約自來水,每次鍋碗都刷不幹凈。

好幾次,馮媛下午4點給孩子做輔食,掀起鍋蓋就聞到一陣死物的臭味,仔細看,那是婆婆沒有刷洗幹凈的小米粥殘留在鍋底和邊緣。

到了晚上更恐怖,為了省電,婆婆躺在一片漆黑的主臥,只有床頭一點小小的夜光燈,還能讓推開房門的馮媛看清自己女兒小小的在黑暗中攢動的身子。

“媽,講了多少遍,你晚上只要不睡覺就要開著燈,你這樣對孩子視力不好。”

婆婆聽了這話,立馬從床上彈起,“小孩子嘛有什麽視力,你不要管我們,我也是為了幫你們節省資源。”

“一個女孩子嘛,隨便養一下差不多得了。而且你現在沒有工作的哎,你一個一分錢不賺的家庭主婦,沒我兒子養你能在北京買房嗎?你能不上班還這麽滋潤嗎?你不心疼丁程,我老婆子還要心疼我兒子的呀!”

就是婆婆這樣一遍遍不厭其煩地提醒馮媛只是一個沒價值的家庭主婦,馮媛才最終堵著一口氣,想賺點快錢請個保姆。

她想好了,就算丁家再重男輕女,她都不要再懷孕了。這幾年,為了照顧兩個孩子她已經犧牲了太多時間。

原來靠結婚改變命運,只是一個笑話。特別是在看過《我的前半生》裏的羅子君之後,馮媛開始想明白,就算丁程嘴上只承認了只喜歡那個情人的年輕,但馮媛就是知道,他也一定喜歡她的能幹,單是“有工作”這一項,她就永遠輸給了她。

她只是不能明白,為什麽女人一定要為難女人?

這個世界總是特別寬容男人,婆婆不是不知道丁程精神出軌這件事,但是她面對馮媛時,從來都不為此替他感到愧疚。

相反地,她總是覺得馮媛做得太少,就連生不出男孩都是她的錯。

但她也不決定跟她理論什麽,因為知道是什麽也理論不出來的,因為丁程是90%的媽寶男。

她也想到了,作為一個家庭主婦重回職場有多難,但她必須回去。事實證明,最終不看學歷和其他的,也只有馮媛現在拿到的這份“推銷情感課程”的工作。

她不是不知道這個本質上就是傳銷,然而她太難了,沒有辦法看著婆婆對豆豆那樣苛刻,她迫切地想要改變這個家的現狀,找回自己身為女主人的尊嚴與威嚴。

若是問她為什麽不直接跟丁程去要錢?

那是因為丁程早就厭煩了“伸手朝上”要東西的她呀。

可能也只有已婚者才能明白她的感受,那就是“結婚四年,她真的很想談戀愛。”

婚姻不愧是愛情的墳墓,婚姻也是徹底的普世的哲學,婚姻是“在你得到愛情的那一刻,你就已經失去了愛情。”

她的人生不是沒有過苦難,但婚姻絕對是她交過最多的學費的坑位,也許每個渴望用婚姻改變自己命運的女人到最後都將發現:搞定男人的小三,不比搞定自己的事業更簡單。

事實上,她給沈清打去那個電話前是有一些顧慮的,畢竟那是自己的姐姐,但是在她拿起電話的那一刻,這顧慮就沒有了。這兩年丁程的公司生意不好,而她又太需要這筆錢——當一個人的困境足夠巨大和危險,其他人是死是活,你是管不到的。

而且既然是賣“親密關系”,就意味著只能賣給自己身邊最親近的家人,傳銷不都是這樣嗎?自己的親人是第一批待宰的羔羊。

她也早就想好了,就算沈清當眾拆穿這件事也沒什麽要緊,她要走的路和肩膀的重擔,她向來不懂。她不是一直都在嫉妒她嫁給了有錢人,在北京買了房子嗎?她就是要讓她知道,這嫉妒也是要付出一點代價的。

當然她的代價也不是沒有,就是可能要失去自己這個姐姐了。

她太了解沈清,她從小被姑媽保護得很好,姑父的早逝的確帶給她一些心靈上的痛苦,但生活方面她其實並沒有受到太多的影響。姑媽一直在她最大的能力範圍內,為她提供了不錯的生活。

況且對她這樣一個1歲就失去了母親的女孩來說,姐姐這麽多年完完全全擁有著姑媽對她的愛,她就已經勝利已經無敵。

她有一點懂得生活的艱辛,但又不是太懂得。否則她就不會“眼睛裏揉不得沙子”,當然她不指望她能完全理解她,再怎麽理解,她畢竟真的傷害了她。

女人一定要這樣嗎?馮媛有時候會想,因為沒辦法、沒實力、沒天賦去跟那些“高高在上”、被整個社會愛戴和呵護的男寶兒們拼,註定只能讓自己在這泥溝裏打轉,去跟自己的姐妹相爭?

她只知道她已無路可走。

沈清因為心裏郁悶,打電話喊了張巖一起出來吃飯。張巖屁顛屁顛地就來了。

席間,張巖問起沈清兜兜轉轉怎麽又跑圖書行業了?

沈清說,那是因為我發現自己真正深愛的就是它。

張巖楞住了,幹了一杯酒說,那你還挺好的,我現在工作就是純為了糊口,早就不談理想了。

沈清就笑了,你還當真了?

她的確很喜歡出版行業沒錯,但最根本的其實還是因為她開始接納現在的自己了。

沈清永遠記得自己兩個月前找工作時的面試經歷,那些長相不同、穿著不同打扮也不同的HR們好像分到了全國統一的考卷,拿著她的簡歷也不看,上來就用“三連問”轟她:

“我看你都31了,結婚了嗎?”

“有男朋友嗎?”

“近期有結婚的打算嗎?”

沈清心想咋的要是我沒男朋友,你們公司是打算給我分配一個呀,但她終究忍著沒有說出口。

也許就是那個時候,她懂得了馮媛內心的隱痛。懂得了生而為女人,活在這世上的隱痛。就是無論高嫁還是靠自己,普通人終要落入虛無。過分要強的她,和過分相信男人的她,這些狀態都是錯誤的。

可有一點沈清必須承認,就是這麽多年來就是靠著自己心底裏的這點“不服輸”——殘存的那麽一點點“雌競”,讓她單純靠著自己,也走到了今天。

只是以後,她真不想再這麽“用”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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