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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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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失敬

崔徹道:“為何不常有呢?當時你用不起?”

賀初道:“那倒不至於。可它雖好看,卻很不方便。你想想,跟人打架的時候,人拿著那帶子箍我脖子,我豈不是很危險?”

崔徹想象不到那樣的場景,他小時候身邊都是裴微雲、青瑤這樣的小娘子。裴微雲拘束,青瑤活潑,可走到哪裏,都需端莊有禮。

“你小時候經常跟人打架嗎?”

“孟小雙那時長得文弱,容易被人欺負。有一次,我跟欺負他的人打架,被打落了一顆門牙。後來我願意跟著辛叔練功,固然是為打架的時候不吃虧,但最主要的,還是為能好好保護他。”

崔徹差點翻個白眼,嗤之以鼻,“手無縛雞之力,還要個小丫頭保護,居然還躲在一個小丫頭身後,聽憑她被打落一顆門牙。且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有娘子為了嫁未來的情郎勤練武功的。他是被你嚇跑的吧?他一定想,再不跑就來不及了,所以趁著清寧遭逢荒年,趕緊來個舉家遷徙,逃之夭夭。”

賀初解釋:“我和孟小雙不像你想象得那樣,我想要保護他,他也想保護我。他並沒有躲在我身後,只不過那次對方人多,他顧不到我。再說了,拳頭無眼,傷到哪裏都很正常。”說完,輕嗤一聲,態度有天淵之別,“你如今有性命之憂,還有空笑話別人?”

崔徹:“……”

他心中嘆息,誰要是跟一個已經消失不見的人比,簡直是自不量力。

“你說,這人今日有沒可能在我們去木樨鎮的路上伏擊我們?這一路山勢險峻,倒是易於埋伏。”

“不會。第一,你兩位兄長去杏子塢,儀仗威武,聲勢浩大,而你我身邊一個隨從也沒有,他會懷疑,有人在暗中保護我們,不敢冒這個險。第二,一旦白天裏交手,必然會留下蛛絲馬跡,要想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就要始終保持人在暗、我在明啊。”

“所以,他動手的時機,還是在今晚。動手的地點,還是在我們投宿的地方?可在茶裏下毒,已經失敗。他為什麽不先停一停呢,他就不怕我們已經有了防備,只是故意裝作什麽也不知道?”

崔徹道:“這人既不能在安都下手,也不能在杏子塢下手,昨晚和今晚對他來說,機不可失。昨晚失了手,今晚無論如何都會再來一次。今晚到木樨鎮後,我們住哪裏?”

“木樨客棧,那是木樨鎮最好的客棧。”

“那就木樨客棧吧。”崔徹嘆:“看來除了床小,絲褥太粗,被衾有股灰味,帳子顏色難看之外,還有性命不保。這樣的日子超過三天,我絕對受不了。”

“能不能別窮講究了?要不是擔心你的安危,我倒頭就能睡著。這也就是跟著你來,才有這等窮講究。我若是一個人來,只需一張床鋪,單獨一間即可。”

“反正我睡不著,到時你給我個手刀吧,把我劈暈了,讓我好好睡上一覺。”

賀初:“……”

*

兩人趕往木樨鎮,到了晚上,投宿在木樨客棧。

剛進門,就見客棧的夥計將一位婦人和一個小孩往外趕,一邊將行李嘭地一聲砸到門外的水坑裏,一邊道:“沒錢也敢來投店,要是再站在我們店外頭,信不信我打斷你兒子的狗腿。”

賀初止步,冷聲問:“什麽事就要打斷孩子的腿?”

夥計道:“客官,你有所不知。這娘子好生無禮,她去安都時住過我們客棧,回來時說上次住在這裏,賞了我們夥計不少銀錢,還弄丟了一件首飾,便要求在這裏免費住上一晚。”

小孩想去撿行李,婦人卻摟著孩子腦袋,把他的臉貼在自己裙上,不讓他看兇神惡煞的夥計,跟夥計半是商量半是哀求,“上次我攜小兒來的時候,的確賞了你們不少銀錢,你不是也得過嗎。我給你們的銀錢,何止在這裏能住上一晚。如今我身無分文,只是討間柴房。我可以寫下字據,等我回到家中,必讓人把今日欠下的盤纏加倍送來。

夥計啐道:“我早跟你說過了,鎮東頭有間破廟,沒錢可以去那裏住上一晚。”

“那間破廟我打聽過了,是無家可歸的男子將就的地方。我一個女子,又帶著一個孩子,怎能去那種地方。”

夥計不懷好意地一笑,倚在門口道:“都落魄了,還這麽講究?你沒錢了,流落在外,遲早要出來賣的,你若嫌棄無家可歸的男子,不如直接去我們鎮上的醉歡樓,那也是我家老爺開的。你這姿色吧,雖跟醉歡樓裏那些銷魂的姑娘不能比,但各花入各眼,或許有看對眼的恩客呢。”

他汙言穢語,婦人又氣又羞,滿臉通紅,兩手緊緊捂住孩子的耳朵。

這時,賀初身後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請問你家老爺是?”

夥計得意地笑,露出一口黃牙,“這位客官,你可知道,我們木樨鎮距離哪裏最近?”

那人道:“杏子塢?”

賀初聞言一怔,這家客棧以及夥計說的醉歡樓,會是崔氏的產業?

崔徹進了客棧,但離他們不遠,夥計的話聽得一清二楚,輕輕一笑,崔氏再不濟,也不至於這麽不濟。不過,看來那人的目的地和他們一樣,是去赴杏子塢的茶會。

“我呸,什麽屋?那是個什麽鳥不拉屎的地方?”夥計不屑道。

賀初:“……”

崔徹:“……”

那人聞言笑笑。

見沒人說話,夥計反而被激將起來,捂著嘴炫耀道:“我們木樨鎮當然是距離京城安都最近,我家老爺的主人,說不得,那可是京城裏的大人物,說出來,地能動,山可搖。”

那人淡淡道:“原來是京城裏的某位大人物,,失敬。”

“不過,京城裏遍地都是大人物,俯首皆拾,不知道你家老爺的主人,算個老幾?”他慢條斯理道:“我從前一直聽不懂什麽叫‘狗娘養的’,現在明白了,原來你這就叫狗娘養的。”

賀初聽了,忍不住噗嗤一笑。

“什麽?”那夥計蒙了,一蹦三丈高,他知道那人在罵他,可他不明白,狗娘養的有什麽難懂的,而且什麽叫他這就是狗娘養的。他想罵回去,可看那人身軀高大,心中發怵,不敢輕易動手。

賀初道:“給那位夫人和她的孩子一間房,費用記在我賬上。”

婦人正要向賀初道謝。夥計卻刁難道:“今晚我們客棧滿了,柴房也沒了,怎麽也騰不出一間房給他們住。”

婦人恍然,“我明白了,我在你們店裏丟的那件首飾,一定是你拿的。當時我說要報官,你做賊心虛,所以懷恨在心。”

“你個賊娘們敢攀誣我。”夥計惱羞成怒,揚手要打婦人。

賀初擡手,輕輕一拉,便卸了他一條腕子。

夥計楞了片刻,下一秒發出殺豬般的慘叫聲。

他蜷成一團,坐在地上,疼得快要昏死過去,仍不忘撒潑,“光天化日之下你,你打我,我要到衙門裏去告你。”

賀初笑:“僅僅是你敢侮辱神仙人物住的地方,就該狠狠教訓你。更何況,我打你了嗎?不過卸你一條腕子,接上不就毫發無損了嗎?”

夥計一邊哀嚎,一邊想,他這叫毫發無損?

“”不過我卸的腕子,就只有我能接上,看你識不識相了。吵死了,無病呻吟,先到一邊嚎去。”

“夫人,你且跟著我來。”賀初對婦人招呼道。婦人連聲道謝,牽著孩子,跟在她身後。

“要兩間最好的上房。”賀初道,掌櫃垂著眼,壓著嘴,什麽也沒敢說。

他們四人正要上樓,賀初偶一回頭,才發現原先一直站在她身後說話的,竟是涼亭避雨,借給她蓑衣鬥笠的那個人。難怪聲音聽起來似曾相識。

他身上依是那件夏布圓領外袍,鴉青色洗得有些泛白,然而人卻是一身明凈、矯矯不群。

那人也認出她來,倒沒有上次那般疏冷,啟唇一笑,親切喚道:“小兄弟,原來是你。”

真是好眼力。上次她出城送顧汾,是男裝打扮。回城時,兩人在雨中倉促相逢。此刻,他竟能立即認出身穿女裝的她,且依然稱呼她為小兄弟。

亭中避雨時,他不卑不亢的氣度就令她印象深刻,剛才和那夥計的對話,更讓她覺得這人有趣。木樨客棧溫然的燈火下,那人眉目平和,倒不像那天大雨的時候,隱隱約約給人一種險峻的意味。

賀初行了一禮,“兄長怎麽稱呼?那日多謝你的雨具,想不到我們又見面了。”

那人朗然道:“卓韌,表字孤城。小兄弟怎麽稱呼?”

“我家中排行第九,卓兄叫我九郎便好。”

卓韌點頭。

崔徹冷眼旁觀這一出他鄉遇故知,見兩人的寒暄似乎意猶未盡,心中無語,剛走了一位顧兄,又來位卓兄,提醒道:“走吧。”

上樓時,一行人聽掌櫃問:“這位客官想要什麽樣的房間?”

卓韌道:“一張床鋪,單獨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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