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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2章 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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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2章 供詞

陛下說是有朝務要處理, 卻並沒有急著回宣室殿。他牽著我沿著太液池的湖畔往前走著,直到眾人與涼風亭都隱在了綠楊煙的後頭,消失不見。連侍從也被他退了下去。

我笑著朝他道謝:“陛下又救了我一次。”

“朕只是見你有傷感之色, 猜你也無心多留了。你本就在後宮受了不少委屈, 又同朕微行,見了這麽多民生疾苦與貪官惡吏行事, 心裏承受了不少。蒲青青而踞岸,匿蘭蕙之芳蹤。朕知道你想說什麽。”他臉上有著化不開的憂愁。

“陛下的心裏比我負擔的,多得多。我方才硬拉著陛下作詩,只是不願見陛下總有愁色, 雖說應當先天下之憂而憂,也該有一刻開懷。”我拉了拉他的袖子, 解釋道。

他停下了腳步, 看著我的眼睛, 說:“朕豈會不知?”

接著,他嘆了口氣:“能讓朕開懷的, 也只有你了。知道朕所愁為何的,也只有你。你方才所言, 而彼之民,饑腸轆轆。嗟之嘆之,何為福祿?一字一句, 皆落在朕的心上。”

我聽到這般傷心之語,只想安慰斯人, 便說:“我所嗟嘆, 乃是因為, 我非朝堂之臣,可以指點江山, 揮斥方遒,盡所能,行實事,來幫助這些哀哀生民,而只能在這後宮苑囿之內,嗟之嘆之。然而陛下不同,陛下身為天子,大權在握,利劍在手,可以整頓朝堂,懲治貪官惡吏,宛如那日陛下詩中的揚利劍於——”

他卻打斷了我的話:“朕身為天子,是天下之主,但縱使如此,縱懷淩雲壯志,有時候也只能‘倚長劍以興嘆,望霧霭而長嗟’罷了。”

“興嘆,長嗟,是因為陛下亦是凡人。可堅持下去,終會見到峰回路轉,重山中斷,金烏霞丹。”

他無可奈何地一笑:“你猜猜,朕令司隸校尉查了這數日,尉官所報為何?”

我搖搖頭,心裏卻有些不安:“難道與我的預計不同?”我以為人證物證俱全,證據確鑿,順藤摸瓜,坐實成都侯貪瀆一事,應當不難。可他的眼神卻告訴我,並不如是。

不出所料,他口中吐出了這幾個字:“截然不同。”

“陛下可信?”

“朕只信目之所睹,耳之所聞。”他眼底的愁雲不曾散去,但目光灼灼,聲音堅定。

這幾個字給了我些許安慰。

目之所睹,一面是摻沙粟米,饑民遍野,一面是穿城引水,百丈行船。

耳之所聞,一面是鴻雁哀鳴,泣聲不絕,一面是歌臺暖響,玉磬朱弦。

我輕嘆了一聲:“陛下此前便猜到了,成都侯告病是為借口,只是為避風頭,四處走動,上下打點。”

“只是朕沒想到會這麽快。朕令司隸校尉速查之。到今日,不過七日而已。可從上到下,上及屬官,下至吏卒,竟無一人直指其罪。他的屬官盡攬此罪,稱自己行了貪瀆之事,為錢財所惑,數日提審之後,竟於昨日自盡於監察獄中。可司隸校尉抄檢其家宅,卻見室如懸磬,環堵蕭然,所抄沒之財,僅僅為粱米二十石,錢十餘緡,金唯兩餅而已。其妻兒,皆是短褐穿結,身無長物。”

他說到最後,手已握成了拳頭,手背上青筋乍起。

“如此說來,此人雖攬了罪責,引咎自盡,可或許只是替罪之人?”

“此正是朕之意。”他微微點了點頭。

“可他為何——”我猜測著,“他會不會像京兆尹一樣,被成都侯行了賄?或是,此人有何把柄在成都侯手上?所以憂懼之下,自盡而亡?”

他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看著我沈聲道:“朕又聞,此人,出身貧家,雖有些詩書之才,但放眼朝堂之內,並無裙帶關系,其早年攀附了車騎將軍王音,為其門客,後來車騎將軍見其謙卑,有德行,才予了一官半職,使此人有機會出入朝堂。此人膝下有一兒,年方十八,亦受車騎將軍提拔,出入隨之,為其扈從,頗得愛重,五日之前,正是其父受司隸校尉提審之日,得了曹掾之職。”

他說著,將腳邊的一粒石頭踢進了湖裏,湖面清風吞沒了石子落水的聲音,只餘了一圈一圈細小的漣漪。

“竟是以一己之命,換兒前程。”我喃喃道,又問,“車騎將軍王音可是成都侯兄弟?”

他久久地望著湖面的漣漪,直到那皺起來的湖面重新被清風撫平,才說:“是其堂兄。”

“此前陛下稱王氏族內素日不睦,兄弟鬩墻,可到了這種禍及家門,分崩離析的關鍵時刻,到底成了兄友弟恭,鐵板一塊了。哪裏還能見得著平日嫌隙?”我望著他看過去的方向,風撫平了漣漪,又把陽光揉碎成了玻璃渣的樣子,嵌進了湖水裏,“這成都侯貪瀆之案,看來是陷入了僵局了。”

“豈止是僵局?如今這屬官及時自盡,算是了斷了此案。朕先前擔心的正是如此,成都侯雖有罪責,但不過就是禦下不嚴,微末之罪而已。與貪瀆賑濟銀餉相比,不及萬分之一。”

他恨恨地往一旁的楊柳上錘了一拳。楊柳感到了怒氣,楊花作了蕭蕭直下的急雨,讓樹下的人睜不開眼,一片迷蒙。

揮劍斬浮煙,面前正是水澹澹兮生煙。煙波太盛,讓人迷了雙眼,亂了心神,無從下手,不知該揮劍向何處,最後只能變成了,抽刀斷水水更流。

伊人愁緒不消,我沈默了許久,心裏總算有了主意:“陛下看過了此人的招供之詞,還是僅僅只看了司隸校尉奏報而已?”

“怎麽,你覺得司隸校尉奏報,不可信?”

我搖搖頭,忙道:“我不懂大漢刑獄,亦不知審訊之法,但想著,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倘若此人真是被迫認罪,攬了罪責,總能在其認罪詞中找到蛛絲馬跡。陛下稱成都侯禦下不嚴,我看倒是禦下極嚴,在其禦下,這些人皆成了耳不能聞,目不能視,口不能言的了。”

“耳不能聞,目不能視,口不能言?”他微微蹙眉,不解地問。

“對其動不得的人,用金銀布帛,而動得的人,則逼其就死。如此,不正是將人變成了耳不能聞,目不能視,口不能言?這位屬官,若是知曉一些成都侯貪瀆之事的內情,那如今便永遠不能開口說出真相了。”

陛下聽著這一番話,似是陷入了沈思。

我繼續說道:“雖是如此,可這或許也為查案的僵局提供了破解之法。死人既然無法開口說話,便從其已經開口之言入手。成都侯行貪,遮掩得極好,而這屬官,哪怕真的有所參與,恐怕也無法對各種細節了如指掌。樁樁件件,從采買,到運糧,到摻沙,到庫存,到分配,詳細問下去,總有破綻與不實之處。如今才只是七日,成都侯忙著上下打點,自顧不暇,必然不可能在司隸校尉提審屬官之前就將一切都串通好。”

我稍稍沈吟,解釋道,“恐怕,這成都侯,光是說服此人當替罪羊,便花了不少工夫,還得同車騎將軍商量對策,又得囑咐成都侯夫人進宮走動。”

他的眼神亮了亮,流露出了讚賞之意:“姝兒,沒想到你還知道獄案之事。”

我自然不能說是來自影視劇的啟發,只能訕訕笑道:“經驗之談而已。”

“嗯?”

我靈機一動,道:“椒房殿上,我也是受過審之人。前朝的刑獄案件與後宮的案子,內容有別,審訊之人有差,但這道理,是相通的。無論是審問之人,還是受審之人,都要從對方所言之中,找到破綻,一個力證有罪,一個力證清白。可是,無論如何,假的變不成真的,真的也變不成假的。欲加之罪,不患無辭,但也拿不出真憑實據。一場大戲,再是嚴謹,終究不是人間真實,總有百密一疏之處。”

“看來,那日若是朕並未歸來,你必然也能從中脫身。”他看著我,緩緩說道,“正是應了你那句話,女子雖是體弱,但並非弱小。”

我不知這是真心實意,還是揶揄之詞,只是強顏歡笑問道:“陛下是否覺得‘忽峰回而道轉’?”

他笑著揉了揉我的頭發:“人人都說要為朕分憂,只有你是真能為朕分憂。”

等我們到了宣室殿,罪人呈堂證供已經由司隸校尉依令呈上。陛下讓尉官出去待命,自己拉著我坐在了書案之前,同我共閱起了這份案牘。

這份證詞的最後摁著一個紅色的指印。血跡不再新鮮,成了汙濁的殷紅。這暗紅的指印之外,旁邊的字上還灑了斑駁的血跡。

聽尉官方才所言,正是擔心這份滿是血點的證詞驚著陛下,汙染了宣室的案幾,才未及時呈上。

這些血點子和血指印被竹簡封印了多時,如今展開,尚且泛著淡淡的血腥,連宣室殿中的裊裊升起的檀香也無法及時蓋過這血腥之氣。這氣味讓我回想起了詔獄,一時間仿佛那裏渾濁而凝滯的空氣又撲面而來,扼住了我的喉嚨。我不由得頭暈目眩。

頭暈目眩之中,這供詞和血點又漂浮起來,飄在半空之中,似乎一個有影子正流著淚,他張大了嘴巴,喉嚨裏也是血色,卻發不出任何聲音。漸漸的,這個影子長出了無憂的臉,蒼白如紙,消瘦無神,眼窩深陷,雙眼圓瞪,滿是恐懼。

漸漸的,這張臉變成了黑紅,多了鞭笞的傷痕,傷痕不住地滲血,與眼淚和在一起,成了血淚,滴到了銹跡斑斑的枷鎖上,滴到了詔獄流滿了穢物的地面上。

我倒吸了一口涼氣,定睛看去,那似乎只是室中繡著信期紋的織錦地毯。

“姝兒,可受驚了?”

陛下見我神色有異,緊張地問道,他一只手拿著竹簡,一只手攬過了我的腰。

我定了定神,搖了搖頭:“我沒事。”

那些漂浮在空中的字,隨著他這一句問話,漸漸落了下來,重新落到了竹簡上:

河平三年九月,河決堤於平原郡,水患之災禍及沿河十一郡縣,以平原郡為甚。罪臣受顧皇命,又受成都侯所托,賑濟受災郡縣之民……

三年十一月庚寅,朝中以撥錢三千萬數,於豫州、兗州各鄰近郡縣求購秋糧……罪臣既虛誇糧價,報於朝中的購糧之數亦為不實。

采買之粟米遠非粱米,實每石四十五錢,加之以途運之費,裝卸之費,貯存之費,人力之工,途中耗損亦三十有一。均而算之,石不足七十錢。

而河平三年十一月,經兗州至青州平原郡之途,忽遇山風肆虐,遭山石之害,押運米糧之吏,共二十四人,傷者多達半數,輕重不一,而粟米一百五十八石,為巨型山石所覆,亦有三十餘石落於山澗深淵之中,運糧之車,盡毀五輛。山風愈烈,罪臣憂懼山石滾落,傷及更多吏卒性命,故而棄之。

同月,經兗州東郡至平原郡,取道大野澤,有船傾覆於澤上,禍及粟米三百一十五石。

三年十二月月初,有糧自豫州將抵平原郡,途遇大雪,押糧吏卒舉步維艱,又遇雪崩,傷吏卒八人,壓運糧之車十三輛,損粟米三百九十八石。

臨近平原郡,流民愈盛,夜間押運之時,運糧吏卒且因長路漫漫,皆已疲敝,少有警惕,有偷盜之人趁其輪班之時,盜取粟米。白日盤點,其數為二百四十三石。

至十二月月中,各地采買之糧陸續運抵平原郡,其數為三十七萬五千石。征用當地民房二十間,充作庫房以存之,修繕之費,貼補之費為十八萬錢。

河平四年正月,平原郡大雪壓塌儲糧庫房一角,損毀粟米二百七十石,河平四年二月因春日雨水不慎入庫房,一百七十八石粟米生黴。

河平四年二月至三月之間,有惡民夜間行偷盜之事,吏卒不察,一月之內,陸續盜走庫中之糧一百五十八石。

河平四年三月月中,又有五名流民持械闖入,傷及庫房守衛,使其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同時,盜走米糧一百二十一石,後有三人伏法,然則,所繳獲米糧僅五石。其所失為一百一十六石。伏罪之民稱,偷盜之糧一二日內已分之流民百姓,故今所剩無幾,不知真假。

……

采購粟米,以次充好,作粱米價,上報於朝,是臣之罪一也。

虛報糧目,名實不符,貪得錢財,為私所用,是臣之罪一也。

糧既不足,加水熬煮,粥水稀薄,民不果腹,是臣之罪一也。

惡吏欺民,分配不均,不能查之,放任所為,是臣之罪一也。

民有怨道,無視其請,怨聲沸騰,有損聖德,是臣之罪一也。

不預天災,吏卒傷亡,車船損毀,禍及粟米,是臣之罪一也。

糧倉不固,不能詳查,財力靡費,米糧遭災,是臣之罪一也。

看守失職,偷盜頻現,傷及無辜,而不能止,是臣之罪一也。

不自省察,不恤民艱,罔為民官,有負皇命,是臣之罪一也。

……

如此種種,皆為罪臣之失。罪臣之過,罄竹難書。

罪臣貧賤出身,家有妻兒,深知食不果腹,衣不蔽體之難,見到粟米數多,情難自抑,貪欲滋生,起了邪念。且心存僥幸,誇大糧價,以粱米之價,作次等米糧之價,虛報米糧數目,以為能神鬼不覺,欺上瞞下,偷梁換柱。卻不知天網恢恢,上之聖明,明察秋毫。

罪臣有負君恩,有辱聖命,有傷安陽侯與成都侯知遇之恩。更辜負生民百姓。罪臣既知,食不果腹,衣不蔽體之難,卻因一己貪念,使得萬千災民食不果腹,衣不蔽體。

成都侯為賑濟主使,皇命在身,委臣以重托,臣盡以不實之言告之欺之。臣之所為,與成都侯無關,皆為臣一人所為,一人私心而已。成都侯素日“以生民百姓為先”、“克勤於邦,克儉於家”之教猶在耳邊,罪臣始終不曾銘記於心,終釀成大過。臣願以微賤之命,報其之恩,贖臣之罪。

罪臣深知罪孽之重,惶惶不可終日。

望上明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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