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29 章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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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9 章 829
而當許多平臺的註意力被映網吸引的時候,殷憐正在采取下一步的行動。她一一跟平臺上那部分並非是林氏姐妹親友,卻仍舊因為辱罵曝光死者被平臺給屏蔽了的賬號進行了聯系。
他們確實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另一方面,林慕晨去追查死者過往的信息,果然也有了相應的進展。
就如同殷憐所判斷的一樣,按照那幾個QJF當時談論QJ殺人時的輕松口吻,他們就不是初犯。殷憐還擔心過對方有沒有可能是在新世界犯的事,不過考慮到他們在新世界的時間不長,這個可能性應該比較小,事實也確實如此——陳亮的“犯罪記錄”自然找不到,但是其它兩名死者和那位董事長私生子的故事……那可就精彩了。
雖然官面身份信息裏沒有犯罪記錄,但是林慕晨想辦法走訪了一下死者生前的學校和居住地,很輕松地得到了一些情報——雖然學校有領導提前下了封口令,導致一開始辦公室裏老師們的口風都很緊,但是林慕晨的朋友根據殷憐的指示,強行要了整個辦公室的電話號碼,並且在之後發信息進行了溝通,本來還考慮花錢收買,事實上情況遠比預想中好得多——大約離開學校二十分鐘不到,她就收到了其中一位老師的信息。.
老師表示願意之後約個地方詳談。
大約二十四小時內,林慕晨得到了一個辦公室裏面八個老師裏面其中六個的溝通意向表示。第三天,第七位也聯系了她。不過最後一位最後也沒有主動聯系。
不過後來可能經過他們內部同事間的溝通,有人拉了個群,八位老師來得整整齊齊,那位先前沒有聯系的那位甚至還發表了暴論。
他說:“讓那幾個QJF的父母也去死!”
隨後就有其他老師阻止了他繼續發布暴論。
不過了解到具體情況之後,殷憐倒是很容易理解到他這麽憤怒的原因。死者之一在這所學校至少侵害過兩個女孩子,第一個事件發生的時候,事情被對方父母壓了下去,對方女孩選擇了轉學,結果第二個案子是對方留級一年之後犯的。這個案子之後,女孩直接休學了,而死者也受制於民情,被迫轉學了。
老師當然非常憤怒,因為受害的女孩是他們那一屆的狀元苗子。那姑娘長得清秀可愛,但並不是班上最好看的姑娘,性格也乖巧上進,理論上不會和對方扯上什麽關系。但她是學習委員,經常被派去收作業,因為對方不交作業和欺淩同學起過幾次沖突,結果那人渣就把人毀了。
但凡任何一個老師是學生家長,估摸著都要送兇手坐牢,但是那姑娘的父親被施壓,可能本身也不太豁得出去,反正這件事最後是私了了,但是又不純粹是私了。按照本地的傳言,其實在和解之前,女孩父親的企業被好幾個地方部門找過很長一段時間的麻煩,今天消防檢查明天稅務檢查……如果女孩父親的廠本身做得規範的話,也就耽擱點時間,本地的政府雖然說不上特別公正嚴明,但是近年被上頭抓了兩趟換了兩次血,目前的作風還是比較守規矩的,也就能在細節上找找小麻煩。
不過本地的中小型企業確實很多地方都不夠規範,一半是因為平時沒人管,很多廠家甚至連一些基本的安全標準都不清楚,所以要抓小辮子是非常容易的。
後來女孩父親就答應了和解。
你說這事情,說違法吧,幾次檢查程序是合規的,但說合法吧,這檢查前幾年不搞,別家不搞,只在女孩出事的時候懟著它一家搞,裏面的貓膩明眼人都明白。
“官商勾結?”林慕晨問道。
幾個老師對此的認知各有不同,在這點上各自發表了意見,然後爭執了一會兒,最後還是由其中一位下了結論:“說勾結沒有證據,但肯定施壓了。像這種大企業,對地方是有體量優勢的。”
另一個老師說道:“其實這件事調查
的意義不大……你聽我說,對方最後給那孩子家裏賠了五百萬,她爸這幾年一直在做對方名下一家廠子的供貨商。我倒是建議你去報道一下另外一個案子。”
“您說。”
“他轉學後又禍害了一個女生,那女生是個單親家庭的,父親死得早,母親一個人養大的。那畜生不做人,女生反抗得厲害,他QJ人家的時候直接把人打死了。後來人家媽直接瘋了,她舅家拿了賠償,也不管女生的媽,那女孩的媽就住在一個破屋裏,瘋瘋癲癲的,每天找自家女兒,撿些破菜爛葉吃,看著都可憐得很……就在東門大街上,你可以去看看。”
林慕晨以為自己已經夠慘了,但是比起這些事來,她發覺自己也不算太慘了。
她問道:“這一條人命……也能私了?警察不管的?”
老師說道:“詳情我也不知道,但你可能不清楚,我們這頭兒,像是這種案子,能當做事故處理的都是當做事故處理了的。而且人家舅舅是拿了賠償的……五十萬。”
林慕晨:“你們那個學習委員……好像是賠了五百萬?這個可是人都沒了啊?”
老師沈默了半晌,卻說了一句很發人深省的話:“……有時候人命值不值錢,是看當事人的家人把它看得重不重的。”
臨走的時候,林慕晨還問了另一件事。
“我看你們在學校挺忌諱我問這個的,有人壓著嗎?”
老師說道:“前幾年還是有人說的,後來上頭覺得一直談這個沒好處。前年學校裏有新生傳播這個事情,教導主任把所有老師聚集起來訓了一頓,覺得這事兒的結果不清不楚的,談多了反而容易在學生之間引發負面情緒,就不準說了。”
林慕晨也沒法判斷這之中到底有沒有貓膩,沈默了半晌,沒有再開口。
不過掛斷語音之後,她想了想,又發了兩句話。
“如果有機會,你們可以告訴她們,壞人已經死掉了。”
林慕晨之前其實並不讚同林慕夕的做法,她不是心慈手軟,她只是對殺人有一種心理障礙,總覺得林慕夕如果動手殺了人,自己也會失去一些重要的東西。
但這一次探訪,她突然意識到,林慕夕殺這幾個人簡直太值得了。就算林慕夕不動手,林慕晨自己也想動手。
林慕晨與李媽媽的溝通並不順利。她好不容易找到這個人,一開始其實還挺驚喜的,因為老師們都說李媽媽瘋了,但是她嘗試跟對方溝通時,對方多少還能回兩句話。
但很快她就發現這個溝通是有限制的。
正常聊吃飯生活的事情也就罷了,可是只要聊起李婷,李媽媽就會開始坐立不安,不停地想要往外走,念叨:“婷婷怎麽還沒回來……婷婷今天是不是要做值日……天黑了外頭不安全,不行我得去接她……”
林慕晨看著她一次一次地在街上繞圈,在找她的婷婷,眼眶不由自主就紅了。
因為她非常明白,不管繞多少圈,李媽媽找的是一個永遠都找不到回不來的婷婷。
林慕晨想起自己的父母,也不追著李媽媽跑了,就趴在路燈燈柱上哭得撕心裂肺。她難以想象,如果自己或者妹妹甚至兩人一起在這件事裏被殺掉了,自己的父母會有多麽痛苦。
也就是這一刻開始,她意識到,這世上不存在什麽不值得殺的QJF,也不存在什麽情有可原的惡人,一個法律層面的罪犯害一個人之前,必然是一步一步先突破道德和社會常理的,之前固然會有受害者,如果放置不理,之後也會更多受害者。
她想:“妹妹一定要被無罪釋放,而且要堂堂正正地無罪釋放。”
就像之前那位老師所說,法律不能含含糊糊,不清不楚,因為那會給後來者帶來一種極為糟糕的示範。她對付不了在法律公正和地方利益之間選擇地方利益的政府,對付不了在保護
受害學生和維持自身穩定之間選擇明哲保身的學校師長,也不能輕易給那些拿了錢選擇息事寧人的受害者和學生家長定罪……但至少一件事她非常明確。
QJ殺人犯和利用權勢替他們保駕護航的家長肯定有罪,他們應當付出代價。
林慕晨在李媽媽這裏耽擱了好幾天,但她雖然下定了決心,卻沒能想出合適有效的主意,加上開庭時間接近,殷憐讓她先回去了一趟,之後她會組織一個隊伍來幫忙跟李媽媽進行溝通。
一審的情況比預想中還要覆雜許多,雖然整體狀況是偏向於林氏姐妹的,但是對方請的律師切入角度非常刁鉆,提供了很多堪稱詭異的證據,其中一部分論證因為過於荒唐直接被否決了,而剩餘的一些信息,以新世界的特殊情況難以被證實或者證偽。
相比之下,林慕夕這邊提供的證據雖然也不多,但是相對淳樸可信。雖然她提供的錄像不夠全面,但經過相對檢驗,警方認為錄像真實,聲紋鑒定可信,至於死者方舉證的情殺,因為多項證據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最終被駁回。
最後判定證據不足,林慕夕正當防衛成立,無罪釋放。
當然,就連傻白甜如林慕晨,也不會認為事情會就此為止。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庭審雖然因為雙方的顧慮沒有公開,但是當天下午判決書就被在網上傳播得到處都是,而且被刻意解讀,對於“雙方的情侶關系證據不足”這一點,也被刻意渲染成了“有證據,但是法庭不承認”,死者家屬更是很快在網上高調宣布會繼續上訴。
不過在此之前,還有一場熱鬧。
一行人剛出了法院不久,才恢覆自由之身的林慕夕突然側身,擡手就啪嘰一聲把一個從不知道哪兒扔過來的臭雞蛋直接原路打了回去,而且沖出去把扔臭雞蛋的家夥給一腳踢翻了,驚呆了在場的所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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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確實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另一方面,林慕晨去追查死者過往的信息,果然也有了相應的進展。
就如同殷憐所判斷的一樣,按照那幾個QJF當時談論QJ殺人時的輕松口吻,他們就不是初犯。殷憐還擔心過對方有沒有可能是在新世界犯的事,不過考慮到他們在新世界的時間不長,這個可能性應該比較小,事實也確實如此——陳亮的“犯罪記錄”自然找不到,但是其它兩名死者和那位董事長私生子的故事……那可就精彩了。
雖然官面身份信息裏沒有犯罪記錄,但是林慕晨想辦法走訪了一下死者生前的學校和居住地,很輕松地得到了一些情報——雖然學校有領導提前下了封口令,導致一開始辦公室裏老師們的口風都很緊,但是林慕晨的朋友根據殷憐的指示,強行要了整個辦公室的電話號碼,並且在之後發信息進行了溝通,本來還考慮花錢收買,事實上情況遠比預想中好得多——大約離開學校二十分鐘不到,她就收到了其中一位老師的信息。.
老師表示願意之後約個地方詳談。
大約二十四小時內,林慕晨得到了一個辦公室裏面八個老師裏面其中六個的溝通意向表示。第三天,第七位也聯系了她。不過最後一位最後也沒有主動聯系。
不過後來可能經過他們內部同事間的溝通,有人拉了個群,八位老師來得整整齊齊,那位先前沒有聯系的那位甚至還發表了暴論。
他說:“讓那幾個QJF的父母也去死!”
隨後就有其他老師阻止了他繼續發布暴論。
不過了解到具體情況之後,殷憐倒是很容易理解到他這麽憤怒的原因。死者之一在這所學校至少侵害過兩個女孩子,第一個事件發生的時候,事情被對方父母壓了下去,對方女孩選擇了轉學,結果第二個案子是對方留級一年之後犯的。這個案子之後,女孩直接休學了,而死者也受制於民情,被迫轉學了。
老師當然非常憤怒,因為受害的女孩是他們那一屆的狀元苗子。那姑娘長得清秀可愛,但並不是班上最好看的姑娘,性格也乖巧上進,理論上不會和對方扯上什麽關系。但她是學習委員,經常被派去收作業,因為對方不交作業和欺淩同學起過幾次沖突,結果那人渣就把人毀了。
但凡任何一個老師是學生家長,估摸著都要送兇手坐牢,但是那姑娘的父親被施壓,可能本身也不太豁得出去,反正這件事最後是私了了,但是又不純粹是私了。按照本地的傳言,其實在和解之前,女孩父親的企業被好幾個地方部門找過很長一段時間的麻煩,今天消防檢查明天稅務檢查……如果女孩父親的廠本身做得規範的話,也就耽擱點時間,本地的政府雖然說不上特別公正嚴明,但是近年被上頭抓了兩趟換了兩次血,目前的作風還是比較守規矩的,也就能在細節上找找小麻煩。
不過本地的中小型企業確實很多地方都不夠規範,一半是因為平時沒人管,很多廠家甚至連一些基本的安全標準都不清楚,所以要抓小辮子是非常容易的。
後來女孩父親就答應了和解。
你說這事情,說違法吧,幾次檢查程序是合規的,但說合法吧,這檢查前幾年不搞,別家不搞,只在女孩出事的時候懟著它一家搞,裏面的貓膩明眼人都明白。
“官商勾結?”林慕晨問道。
幾個老師對此的認知各有不同,在這點上各自發表了意見,然後爭執了一會兒,最後還是由其中一位下了結論:“說勾結沒有證據,但肯定施壓了。像這種大企業,對地方是有體量優勢的。”
另一個老師說道:“其實這件事調查
的意義不大……你聽我說,對方最後給那孩子家裏賠了五百萬,她爸這幾年一直在做對方名下一家廠子的供貨商。我倒是建議你去報道一下另外一個案子。”
“您說。”
“他轉學後又禍害了一個女生,那女生是個單親家庭的,父親死得早,母親一個人養大的。那畜生不做人,女生反抗得厲害,他QJ人家的時候直接把人打死了。後來人家媽直接瘋了,她舅家拿了賠償,也不管女生的媽,那女孩的媽就住在一個破屋裏,瘋瘋癲癲的,每天找自家女兒,撿些破菜爛葉吃,看著都可憐得很……就在東門大街上,你可以去看看。”
林慕晨以為自己已經夠慘了,但是比起這些事來,她發覺自己也不算太慘了。
她問道:“這一條人命……也能私了?警察不管的?”
老師說道:“詳情我也不知道,但你可能不清楚,我們這頭兒,像是這種案子,能當做事故處理的都是當做事故處理了的。而且人家舅舅是拿了賠償的……五十萬。”
林慕晨:“你們那個學習委員……好像是賠了五百萬?這個可是人都沒了啊?”
老師沈默了半晌,卻說了一句很發人深省的話:“……有時候人命值不值錢,是看當事人的家人把它看得重不重的。”
臨走的時候,林慕晨還問了另一件事。
“我看你們在學校挺忌諱我問這個的,有人壓著嗎?”
老師說道:“前幾年還是有人說的,後來上頭覺得一直談這個沒好處。前年學校裏有新生傳播這個事情,教導主任把所有老師聚集起來訓了一頓,覺得這事兒的結果不清不楚的,談多了反而容易在學生之間引發負面情緒,就不準說了。”
林慕晨也沒法判斷這之中到底有沒有貓膩,沈默了半晌,沒有再開口。
不過掛斷語音之後,她想了想,又發了兩句話。
“如果有機會,你們可以告訴她們,壞人已經死掉了。”
林慕晨之前其實並不讚同林慕夕的做法,她不是心慈手軟,她只是對殺人有一種心理障礙,總覺得林慕夕如果動手殺了人,自己也會失去一些重要的東西。
但這一次探訪,她突然意識到,林慕夕殺這幾個人簡直太值得了。就算林慕夕不動手,林慕晨自己也想動手。
林慕晨與李媽媽的溝通並不順利。她好不容易找到這個人,一開始其實還挺驚喜的,因為老師們都說李媽媽瘋了,但是她嘗試跟對方溝通時,對方多少還能回兩句話。
但很快她就發現這個溝通是有限制的。
正常聊吃飯生活的事情也就罷了,可是只要聊起李婷,李媽媽就會開始坐立不安,不停地想要往外走,念叨:“婷婷怎麽還沒回來……婷婷今天是不是要做值日……天黑了外頭不安全,不行我得去接她……”
林慕晨看著她一次一次地在街上繞圈,在找她的婷婷,眼眶不由自主就紅了。
因為她非常明白,不管繞多少圈,李媽媽找的是一個永遠都找不到回不來的婷婷。
林慕晨想起自己的父母,也不追著李媽媽跑了,就趴在路燈燈柱上哭得撕心裂肺。她難以想象,如果自己或者妹妹甚至兩人一起在這件事裏被殺掉了,自己的父母會有多麽痛苦。
也就是這一刻開始,她意識到,這世上不存在什麽不值得殺的QJF,也不存在什麽情有可原的惡人,一個法律層面的罪犯害一個人之前,必然是一步一步先突破道德和社會常理的,之前固然會有受害者,如果放置不理,之後也會更多受害者。
她想:“妹妹一定要被無罪釋放,而且要堂堂正正地無罪釋放。”
就像之前那位老師所說,法律不能含含糊糊,不清不楚,因為那會給後來者帶來一種極為糟糕的示範。她對付不了在法律公正和地方利益之間選擇地方利益的政府,對付不了在保護
受害學生和維持自身穩定之間選擇明哲保身的學校師長,也不能輕易給那些拿了錢選擇息事寧人的受害者和學生家長定罪……但至少一件事她非常明確。
QJ殺人犯和利用權勢替他們保駕護航的家長肯定有罪,他們應當付出代價。
林慕晨在李媽媽這裏耽擱了好幾天,但她雖然下定了決心,卻沒能想出合適有效的主意,加上開庭時間接近,殷憐讓她先回去了一趟,之後她會組織一個隊伍來幫忙跟李媽媽進行溝通。
一審的情況比預想中還要覆雜許多,雖然整體狀況是偏向於林氏姐妹的,但是對方請的律師切入角度非常刁鉆,提供了很多堪稱詭異的證據,其中一部分論證因為過於荒唐直接被否決了,而剩餘的一些信息,以新世界的特殊情況難以被證實或者證偽。
相比之下,林慕夕這邊提供的證據雖然也不多,但是相對淳樸可信。雖然她提供的錄像不夠全面,但經過相對檢驗,警方認為錄像真實,聲紋鑒定可信,至於死者方舉證的情殺,因為多項證據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最終被駁回。
最後判定證據不足,林慕夕正當防衛成立,無罪釋放。
當然,就連傻白甜如林慕晨,也不會認為事情會就此為止。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庭審雖然因為雙方的顧慮沒有公開,但是當天下午判決書就被在網上傳播得到處都是,而且被刻意解讀,對於“雙方的情侶關系證據不足”這一點,也被刻意渲染成了“有證據,但是法庭不承認”,死者家屬更是很快在網上高調宣布會繼續上訴。
不過在此之前,還有一場熱鬧。
一行人剛出了法院不久,才恢覆自由之身的林慕夕突然側身,擡手就啪嘰一聲把一個從不知道哪兒扔過來的臭雞蛋直接原路打了回去,而且沖出去把扔臭雞蛋的家夥給一腳踢翻了,驚呆了在場的所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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