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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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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李樂只拉過繩索,將站在高明禮旁邊的船家拉過來。

衙役還以為李樂只是說笑的,突然看到被五花大綁起來的人,先是詫異了一會,後仔仔細細看被綁住的人。

相貌衙役十分熟悉,這不就是一直在渡口擺渡的船家,叫高大壯。

也不知道犯了什麽事,居然被李神仙抓過來了,心裏剛升起這個念頭,衙役猛然覺得似是有哪裏不對勁。

挑眉狐疑地看向李樂只,問道:“李神仙,剛剛風大,你說的話我沒有聽清,你能再說一遍嗎?”

他剛剛沒有聽錯吧,李神仙居然說高大壯手裏頭有人命,不可能啊。

高大壯的事他也是聽過一耳,現在是過得比較潦倒,做的事情也為人不齒,可他從前,也是能幫就會幫別人的人,還會不收年老人的錢,渡他們過江。

這樣的人,手裏頭怎麽會有命案呢。

也沒見哪家人前來報案,會不會是李神仙弄錯了,衙役狐疑地看向李樂只。

衙役也知道李神仙從未算錯過,便沒有將心底的疑問問出口,而是同李樂只道:“李神仙,你先等一會,我這就去稟明大人。”

衙役說完,扶著佩刀,轉身小跑朝衙門裏頭跑去,急匆匆來到縣老爺面前,和縣老爺說這件事。

胡縣令捧著茶,茶水滾燙,正吹著茶準備小飲一口,就聽到衙役說李樂只來了,他先是怔楞了一會兒,立馬放下手裏的茶,問道:“你剛剛說什麽?”

李道長將高大壯捆過來了,還說高大壯手裏頭有人命官司。

不會吧……

胡縣令完全不相信,在他的管轄內,居然有人命官司發生,還是看著很老實巴交的船夫。

他來大安縣赴任的時候,還曾在渡口見過高大壯,那是個比較熱心的青年。

那時,胡縣令看到這一幕,深感大安縣民風淳樸,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多年後再聽到他的名字,居然說他是殺人兇手。

胡縣令撚了撚胡子,終究沒有說什麽不可能的話,他見過的人,經歷過的事已非剛赴任時的他能相比的。

即使再不可能,也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事情是真的。

胡縣令整理好自己的衣著後,戴上放在一旁的烏紗帽,工工整整地戴好,淺笑的嘴角瞬間下壓,面容嚴肅。

“升堂,”他一甩衣袖,擡步朝身後走去,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

“帶原告與被告進來。”

一聲令下,衙役立馬出去請李樂只,同他說大人已經接下案子,李神仙可有把握?

李樂只沒有任何表情,也沒有點頭,更沒有回話,他也不知道自己算的是不是正確的,但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會放過疑犯。

按照律法,疑罪從無,沒有任何證據,或者證據不充足,都不會追究。

但李樂只並不想將船家的事當疑罪從無,不想輕易放過他,也許是因為被賣掉的孩子,又或許是因為那位被船家殺死的人。

李樂只沒辦法當作不知情,若是真的,能夠懲治兇犯自然是好事,若不是真的,他也會因為此事付出應有的代價。

李樂只替船家松綁,已經來到衙門面前,也不用捆著人怕其逃脫。

船家揉了揉手臂,當著衙役的面他完全不敢造次,卻也不想面對縣令,嘴角僵硬地揚起,討好道:“大人,你也是知道我的,我是個老實本分的人,怎麽會殺人呢,這都是……”

他頓了一下,接著道:“這都是一場誤會。”

完全不敢當著兩人的面,說是兩人對他的汙蔑。

船家搓了搓手,靜等著衙役的答覆。

衙役看了他一眼,“大人已經接了案子,豈是你說是誤會便能算了的,一切要等大人定奪了再說,至於你是不是有命案,也要等我們調查後才知曉。”

“公堂之上,不會冤枉你的。”

衙役說完,對兩人擺出手勢,請兩人見去。

*

李樂只再一次踏進了衙門裏頭,上一次還是被告,這次成了原告。

“大人,”李樂只見了禮後,便站在那,他還是不習慣動輒跪來跪去。

也幸虧他是個有本事的人,胡縣令自然不會因此小事得罪他,便默許了李樂只站著回話。

“原告李樂只,你指證被告高大壯殺人可有證據,公堂之上,可不得隨意汙蔑他人,若無證據,輕易說他人身負命案,需庭仗三十,以儆效尤。”

“不可隨意興訟起訴,”胡縣令喝口茶,潤潤嗓子,他也不想因此庭仗李道長,可規矩就是規矩,不會因一人而改變。

若今日因李道長而網開一面,以後是個人都敢汙蔑他人,一切都亂套了,制度何在。

高大壯哭喊道:“大人,你可要為小人做主,原本我是想問問這位道長一年前的事,誰知道這位道長居然讓他的徒弟揍我一頓,還汙蔑我殺了人,還請大人為小人做主。”

高大壯擡起自己的臉,讓在場的人都能看清他臉上的傷勢,然後哭嚎道:“大人,一年前,這位道長說我印堂發黑,有血光之災,剛好今天我遇到了這位道長,就問了一問,然後,這位道長就教唆他的徒弟打我。”

“大人,還請大人替小人做主啊,”高大壯低聲嗚咽哭訴著。

聞者傷心,聽者落淚。

在他的描述下,就是一位道長帶著徒弟欺負他,圍觀的百姓還以為是有什麽大案子,沒想到居然是這種事。

“這大白天的就敢打人,真是不把律法放在眼裏,還敢拉著高大壯來衙門,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差點就被此人騙過去了。”

他剛說完話,就看見旁邊人看他的眼神有幾分不對勁,他疑惑地回望。

旁人問道:“你不知道那位道長是誰?”

“我該知道嗎?”那人疑惑。

見他是真的疑惑,說話的人好心告訴他,“那人是李道長,被人稱為李半仙,他算的事就沒有不準的。”

“啊?那這是怎麽一回事,你說他是半仙,他怎麽帶徒弟欺負人啊,瞧把人打的,你看那臉上的傷,下手不清,”那人像是明白了,咦了一聲,然後說道:“剛剛高大壯說那位道長替他算命,說他印堂發黑,有血光之災,可別是沒靈驗,那位道長才叫他徒弟動手,好應了他說的血光之災。”

“這樣的人也值得你們喊半仙,純純騙子啊,”說騙子都不合適,長得人模人樣的,不幹人事。

可別就是靠著那副皮囊裝的神仙。

那人認為自己看得十分透徹,暗自得意。

旁邊的人看了他一眼後,想要跟他說李神仙厲害之處,卻沒想到在他嘴裏聽到詆毀李神仙的話,瞬間壓下喉嚨裏的話,裝作沒看到此人。

懷疑誰也不能懷疑李神仙。

他可是親眼看到劉婆和接生婆那樁案子的人,若不是李神仙神機妙算,誰又能知曉劉婆和接生婆之間的關系。

若不是李神仙,劉婆家的孩子可就要鳩占鵲巢了。

這種事,還是不必和沒見識,沒眼光的人說了。

*

胡縣令聽了高大壯的哭訴,臉上沒有任何表情,這一幕,是多麽的熟悉啊,前不久,另一個原告還在他的耳邊哭喊著請他做主。

每一個送到他面前的,都會喊自己是冤枉的,嘴都硬如蚌殼。

胡縣令一拍驚堂木道:“可有人證?”

高大壯哭訴的表情僵住,木楞地擡頭,似是沒明白胡縣令的意思,不是,他是被打的,他還要去找人證,讓別人作證自己被打了?

“大人,”李樂只淡然道:“沒有人證,此人是渡人過江,船行江中時,將人推了江中殺的人。”

已經過去多日,想要在江中打撈一具屍體是不可能的事。

但李樂只這句話說出來,高大壯已經心驚不已,一閃而過的慌亂,後又鎮定下來。

他動手時,船已經行到江中,周圍沒有人看見,也不會有人看見,他也不是大安縣的人,真的找到了屍體,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他幹的。

那江河湍急,哪裏是人能夠找到屍體的,即使是撈屍人,也沒有任何辦法,再者,想打撈起屍體,也要花上三五日的時間,甚至是更久,而在這之前,反倒是這位道人,因沒有證據汙蔑他,會被縣老爺庭仗三十。

只要他不承認,倒黴的只會是這位道人。

這叫自討苦吃。

自己原本都讓他們走了,還湊上來,還想將他交給縣老爺,現在沒有人證物證,他倒要看看,這位道人如何拿出證據讓縣老爺治他的罪。

此時,高大壯已經忘了,他面前的是個神算子,能算一切事,連他殺人的事都知曉,更何況是他掩藏起來的證據。

或許是高大壯不相信,不願去相信,這世上真的有人能料事如神到這種地步。

要是真料事如神,他合該早早有血光之災了,何必要等到一年後,還是這位道長他徒弟動的手。

高大壯以為他現在受的傷,正應了那句話,心底對於李樂只算命的本事,是沒有放在心上的,一個還需要親自動手才能讓他有血光之災的人,哪裏有真本事。

心中鎮定下來,高大壯也不慌張,揚聲喊道:“大人,可要請街坊鄉鄰作證,我真的沒有殺人,都是這位道長栽贓我。”

“這位道長如此清楚,還算到我會在江中殺人,小人膽子小,哪裏會幹這種事。”

“也許……也許這位道長他才是那位殺人兇手,他現在是在栽贓陷害我,想讓我替他頂罪,”高大壯反應過來,心頭一想便脫口而出道:“大人,這位道長一定藏好了物證,他說是他算出來的,是假的,他才是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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