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二次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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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二次庭審
梁長春留著八字胡子, 眼睛細小,又矮又胖,他站在證人席上說, “法官大人你們好, 我是長春超市的老板梁長春,案發當日路平到我超市買了把刀,我給她結賬時問買刀做什麽,她說要殺自己的丈夫。”
站在被告席上的路平激動喊,“你胡說!我根本沒說過這樣的話!”
梁長春:“你說過, 我聽得清清楚楚。”
徐林從辯護席站起來, 走到梁長春面前,“你剛剛的這段證詞, 並沒有在之前的卷宗證據上,這是你臨時起意加的嗎?”
梁長春吹胡子瞪眼, “當然不是, 我確確實實聽到了,怎麽算臨時起意!只是當時我忘記說了而已。”
徐林:“你應該清楚在重大刑事案件中, 作偽證的後果吧, 你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辯方律師在威脅我方證人。”
徐林:“我只是在陳述事實,難道證人不應該清楚自己的責任和做偽證的代價嗎?”
審判長:“反對無效,辯方律師繼續。”
徐林:“梁長春,你和我的當事人是什麽關系?”
梁長春單眼皮擡了下, 又落下去, “什麽關系都沒有。”
“可是我聽你們附近的鄰居說,你總是騷擾路平?”
梁長春猛然擡頭, “你胡說!你血口噴人,我怎麽會騷擾她!你有什麽證據嗎?”
徐林:“你是屢次騷擾路平不成,對她懷恨在心,所以這次出來作偽證,想要報仇,對嗎?”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辯方律師在侮辱我的證人。”
審判長:“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說和本案相關內容。”
徐林:“好,那我繼續上次休庭時的話題,受害人身上沒有一處刀傷,是失足墜樓而亡。我的當事人長期承受被害人家庭暴力,在掙紮反抗中不小心把他推向陽臺,誰知道陽臺桿已經松動,被害人因此墜樓而亡。這此過程中,我的當事人處於不法侵害中,且如果不及時掙脫會有被掐死風險,而她只是推了被害人一下,並沒有防衛過當。綜上所述,完全符合正當防衛基本條件。”
程克禮:“反對,辯方律師,我的證人已經說了,被告人買刀主觀上要殺死被害人,她就是主觀惡意的故意殺人。”
徐林露出一絲微笑,“如果她買刀殺人,為什麽被害人身上沒有一處刀傷?這根本構不上因果必然聯系。這個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足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程克禮:“就算沒有刀傷,但被告人主觀惡意構成。”
徐林笑意更深,“程檢察長,是不是我只要證明買刀主管惡意不存在,你就會承認我當事人是符合正當防衛的基本條件。”
程克禮:“我沒有這麽說。”他轉向審判席說,“審判長,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不存在辯方律師所說的正當防衛情況。”
審判長敲了下法槌,“休庭半小時。”
休庭時,旁聽席上的記者小聲討論,“我也覺得路平買刀和死者致死的沒有任何關系,這樣真的算主觀惡意嗎?”
田覆燃湊過去,引導她們,“其實我們的關註點,應該在梁長春身上,我剛剛聽那個律師問他,是不是騷擾路平,他極力否認,模樣慌張,我覺得他指定有深挖的東西。”
其他記者認同地點了下頭,繼續小聲討論。
“這個案子,其實也沒什麽懸疑色彩,不知道WildFire為什麽要轉發。”
“家暴這個話題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也許這是他的關註點。”
很快,審判長回來,敲下法槌,宣布審判結果。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被告人路平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考慮到她主動自首,態度積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社會影響等因素,本院依法作出以下判決:”
聽到這樣的話,法庭變得異常安靜,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審判長朱友尚身上,田覆燃更是緊張地握起拳頭。
朱友尚聲音透著長久以來做法官的威儀,“被告人路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從法院出來,田覆燃感嘆,“果然一審法官判的無期徒刑。”
徐林:“意料之中,等我們回去看看其他記者對這件事的報道情況。”
田覆燃:“我引到她們去調查梁長春,她們肯定會去。記者都是搶時間的,等她們調查完肯定會迫不及待把調查出來的內容發出來。”
果然,當天晚上,黎城有些媒體便發出對這個案件的觀點,著墨很多來寫關鍵證人梁長春。她們筆下的梁長春總是用言語騷擾來買東西的女人,油膩又猥瑣。還有些記者對判決結果產生質疑,既然主動自首,又長期經受家暴,無期徒刑是否判的太重。
徐林用自己微博“刑事律師徐林”這個號轉發了WildFire那條微博評論:一審結束,二審繼續努力,爭取讓受盡磨難的母女早日團聚。
這條微博第一個點讚的人是WildFire,留言:加油,相信你們一定能贏!
法庭上的審判看不到路平作為家暴受害者承受的痛苦,但是WildFire轉發的文章卻用細膩的文筆,詳細描寫路平受到的暴力和傷害經歷,寫出她的無助和恐慌。
這篇文章讓人看得絕望的是路平多次報警,但是警察只是勸說,並沒有對任明做出任何處罰,更沒有對他拘留管教。
每次報警後,任明會報覆性地毆打路平,路平肋骨被打斷過,小腿被打得骨折,腹部和大腿有兩處刀傷。
路平好幾次申請離婚,但是任明不到場,不符合強制離婚條件,這就麽被民政局趕回來。起訴離婚更是受到任明更瘋狂報覆性毆打。
文章最後寫道:他們都說父愛如山,我真的從這座大山壓迫下感受到了窒息和恐懼。我有時候在想,到底是什麽讓他無法無天,肆意毆打我媽媽,真的是結婚證嗎?
那結婚的意義對於女人來說到底是什麽呢?
如果結婚後就可以被丈夫隨意毆打,無人問津,那婚姻保護的到底是誰的利益?
為什麽我媽媽不能脫離這個惡魔,為什麽她連婚都離不了?
我聽親戚說,我爸爸結婚前不這樣,他對我媽媽特別好,只是結婚後被我媽媽逼得,變成這樣。
我想,他結婚前也是這個樣子吧,只是那時他在偽裝自己,而婚後原形畢露。
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像我媽媽這樣在婚姻裏無時無刻感受到來自生命威脅的恐懼。
太可怕了,我雖然還沒有成年,但是我已經不想結婚。
經歷了記者們的集中報道,這篇文章被越來越多的發現,轉載留評,無數身處家暴的女性在網上發聲,講述自己的家暴經歷。
程克禮也在網上關註這個案子輿論發展,他正看著評論,朱友尚的電話打進來。
“小程啊,路平那個案子她們申請二審了,向法院申請新的證人出庭,你有時間可以過來看看新的證人資料。”
“好的,朱法官。這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徐林推動的,現在網上很多人討論。”
朱友尚從鼻息裏發出不屑的輕哼,“老祖宗說得好,女子無才便是德。現在這些女人,自以為讀了點書,見了些世面,就在這裏胡攪蠻纏,據理力爭。”
程克禮:“朱法官,你這個觀點我並不認同,主席老人家說得好,婦女能頂半邊天。她們和我們一樣,都接受了教育,有自己想法,這很正常。”
“這麽說,你要退縮了?”
“我不會退縮,我還會堅持自己的觀點。”
二審開庭前,徐林告訴田覆燃二審的法官還是朱友尚,田覆燃哀嚎,“怎麽還是這個禿頂,他二審沒準維持原判。”
徐林:“沒有辦法,二審是否更換法官是每個法院自己決定的,我們只能盡力。”
這次庭審,來申請旁聽的媒體更多,有些不能進入法庭的記者,蹲在外面守著,更有一些市民也守在外面。大家關註路平的案子,更關註法律對家暴受害者反抗的態度。
庭審開始後,徐林請上新的證人葛蘭。葛蘭站在證人席上說,“各位法官大人好,我是葛蘭,是蘭記拉面的老板,我的拉面館就在長春超市旁邊。我認識路平,也認識梁長春。案發當天,路平從梁長春買刀出來,我閑聊問她買刀幹什麽,家裏刀不好使可以拿下來我給她磨磨,路平說家裏刀不知道被她藏哪裏,找不到了,孩子馬上放學回來,她得趕緊把飯做好。”
徐林:“所以,你沒聽見徐林說要拿刀殺人的話,是不是?”
葛蘭搖頭,“沒聽見。她買刀的時候,我店裏沒有人,正坐在外面嗑瓜子,我甚至沒聽到她和梁長春說過話。”
程克禮:“你沒聽到,不代表路平沒有說過,或許聲音太小,你的位置沒有聽到。”
徐林:“葛蘭,在你的認知裏,路平和梁長春是什麽關系?”
葛蘭望了眼梁長春說,“梁長春經常騷擾路平,和路平說他丈夫不疼她,他會疼她之類的話。有一次我看到他收錢的時候故意拉著路平的手不放,路平抽回來給他一巴掌。路平走了之後,他追出來發狠說,你等著,看有一天你落在我手裏的!”
“你胡說!”梁長春急得跳腳,指著葛蘭,“你這個婊子,你不就是看我勾搭路平,不搭理你對我懷恨在心嗎!你居然在這裏陰我。”
旁聽席發出驚詫感嘆,開始竊竊低語議論。
程克禮聽到梁長春的話,臉色登時變了,指著梁長春,“你給我閉嘴!”
朱友尚敲了下法槌,“肅靜、肅靜!”
安靜下來後,徐林繼續說,“審判長,剛剛我方證人的證詞和梁長春的反應足以說明,梁長春作為證人,與我的當事人是存在利益沖突的,他的證詞真實性存疑。”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剛剛對方證人證詞對我方證人有誘導性,我方證人所說的話是在誘導激怒狀態下所說,不能作為庭審依據。”
朱友尚:“反對有效。”
徐林聽程克禮河朱友尚一唱一和無奈輕輕搖頭,轉向梁長春說,“你的超市是不是有監控?”
“有啊,怎麽了?”
“既然你想證明自己說的話是真實的,你可以把監控調出來,這才是最有證明力的證據。”
梁長春微微擡起下巴,輕慢又不屑,“我早就說過了,那個時間段監控沒錄上,沒有這段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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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長春留著八字胡子, 眼睛細小,又矮又胖,他站在證人席上說, “法官大人你們好, 我是長春超市的老板梁長春,案發當日路平到我超市買了把刀,我給她結賬時問買刀做什麽,她說要殺自己的丈夫。”
站在被告席上的路平激動喊,“你胡說!我根本沒說過這樣的話!”
梁長春:“你說過, 我聽得清清楚楚。”
徐林從辯護席站起來, 走到梁長春面前,“你剛剛的這段證詞, 並沒有在之前的卷宗證據上,這是你臨時起意加的嗎?”
梁長春吹胡子瞪眼, “當然不是, 我確確實實聽到了,怎麽算臨時起意!只是當時我忘記說了而已。”
徐林:“你應該清楚在重大刑事案件中, 作偽證的後果吧, 你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辯方律師在威脅我方證人。”
徐林:“我只是在陳述事實,難道證人不應該清楚自己的責任和做偽證的代價嗎?”
審判長:“反對無效,辯方律師繼續。”
徐林:“梁長春,你和我的當事人是什麽關系?”
梁長春單眼皮擡了下, 又落下去, “什麽關系都沒有。”
“可是我聽你們附近的鄰居說,你總是騷擾路平?”
梁長春猛然擡頭, “你胡說!你血口噴人,我怎麽會騷擾她!你有什麽證據嗎?”
徐林:“你是屢次騷擾路平不成,對她懷恨在心,所以這次出來作偽證,想要報仇,對嗎?”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辯方律師在侮辱我的證人。”
審判長:“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說和本案相關內容。”
徐林:“好,那我繼續上次休庭時的話題,受害人身上沒有一處刀傷,是失足墜樓而亡。我的當事人長期承受被害人家庭暴力,在掙紮反抗中不小心把他推向陽臺,誰知道陽臺桿已經松動,被害人因此墜樓而亡。這此過程中,我的當事人處於不法侵害中,且如果不及時掙脫會有被掐死風險,而她只是推了被害人一下,並沒有防衛過當。綜上所述,完全符合正當防衛基本條件。”
程克禮:“反對,辯方律師,我的證人已經說了,被告人買刀主觀上要殺死被害人,她就是主觀惡意的故意殺人。”
徐林露出一絲微笑,“如果她買刀殺人,為什麽被害人身上沒有一處刀傷?這根本構不上因果必然聯系。這個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足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程克禮:“就算沒有刀傷,但被告人主觀惡意構成。”
徐林笑意更深,“程檢察長,是不是我只要證明買刀主管惡意不存在,你就會承認我當事人是符合正當防衛的基本條件。”
程克禮:“我沒有這麽說。”他轉向審判席說,“審判長,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不存在辯方律師所說的正當防衛情況。”
審判長敲了下法槌,“休庭半小時。”
休庭時,旁聽席上的記者小聲討論,“我也覺得路平買刀和死者致死的沒有任何關系,這樣真的算主觀惡意嗎?”
田覆燃湊過去,引導她們,“其實我們的關註點,應該在梁長春身上,我剛剛聽那個律師問他,是不是騷擾路平,他極力否認,模樣慌張,我覺得他指定有深挖的東西。”
其他記者認同地點了下頭,繼續小聲討論。
“這個案子,其實也沒什麽懸疑色彩,不知道WildFire為什麽要轉發。”
“家暴這個話題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也許這是他的關註點。”
很快,審判長回來,敲下法槌,宣布審判結果。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被告人路平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考慮到她主動自首,態度積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社會影響等因素,本院依法作出以下判決:”
聽到這樣的話,法庭變得異常安靜,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審判長朱友尚身上,田覆燃更是緊張地握起拳頭。
朱友尚聲音透著長久以來做法官的威儀,“被告人路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從法院出來,田覆燃感嘆,“果然一審法官判的無期徒刑。”
徐林:“意料之中,等我們回去看看其他記者對這件事的報道情況。”
田覆燃:“我引到她們去調查梁長春,她們肯定會去。記者都是搶時間的,等她們調查完肯定會迫不及待把調查出來的內容發出來。”
果然,當天晚上,黎城有些媒體便發出對這個案件的觀點,著墨很多來寫關鍵證人梁長春。她們筆下的梁長春總是用言語騷擾來買東西的女人,油膩又猥瑣。還有些記者對判決結果產生質疑,既然主動自首,又長期經受家暴,無期徒刑是否判的太重。
徐林用自己微博“刑事律師徐林”這個號轉發了WildFire那條微博評論:一審結束,二審繼續努力,爭取讓受盡磨難的母女早日團聚。
這條微博第一個點讚的人是WildFire,留言:加油,相信你們一定能贏!
法庭上的審判看不到路平作為家暴受害者承受的痛苦,但是WildFire轉發的文章卻用細膩的文筆,詳細描寫路平受到的暴力和傷害經歷,寫出她的無助和恐慌。
這篇文章讓人看得絕望的是路平多次報警,但是警察只是勸說,並沒有對任明做出任何處罰,更沒有對他拘留管教。
每次報警後,任明會報覆性地毆打路平,路平肋骨被打斷過,小腿被打得骨折,腹部和大腿有兩處刀傷。
路平好幾次申請離婚,但是任明不到場,不符合強制離婚條件,這就麽被民政局趕回來。起訴離婚更是受到任明更瘋狂報覆性毆打。
文章最後寫道:他們都說父愛如山,我真的從這座大山壓迫下感受到了窒息和恐懼。我有時候在想,到底是什麽讓他無法無天,肆意毆打我媽媽,真的是結婚證嗎?
那結婚的意義對於女人來說到底是什麽呢?
如果結婚後就可以被丈夫隨意毆打,無人問津,那婚姻保護的到底是誰的利益?
為什麽我媽媽不能脫離這個惡魔,為什麽她連婚都離不了?
我聽親戚說,我爸爸結婚前不這樣,他對我媽媽特別好,只是結婚後被我媽媽逼得,變成這樣。
我想,他結婚前也是這個樣子吧,只是那時他在偽裝自己,而婚後原形畢露。
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像我媽媽這樣在婚姻裏無時無刻感受到來自生命威脅的恐懼。
太可怕了,我雖然還沒有成年,但是我已經不想結婚。
經歷了記者們的集中報道,這篇文章被越來越多的發現,轉載留評,無數身處家暴的女性在網上發聲,講述自己的家暴經歷。
程克禮也在網上關註這個案子輿論發展,他正看著評論,朱友尚的電話打進來。
“小程啊,路平那個案子她們申請二審了,向法院申請新的證人出庭,你有時間可以過來看看新的證人資料。”
“好的,朱法官。這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徐林推動的,現在網上很多人討論。”
朱友尚從鼻息裏發出不屑的輕哼,“老祖宗說得好,女子無才便是德。現在這些女人,自以為讀了點書,見了些世面,就在這裏胡攪蠻纏,據理力爭。”
程克禮:“朱法官,你這個觀點我並不認同,主席老人家說得好,婦女能頂半邊天。她們和我們一樣,都接受了教育,有自己想法,這很正常。”
“這麽說,你要退縮了?”
“我不會退縮,我還會堅持自己的觀點。”
二審開庭前,徐林告訴田覆燃二審的法官還是朱友尚,田覆燃哀嚎,“怎麽還是這個禿頂,他二審沒準維持原判。”
徐林:“沒有辦法,二審是否更換法官是每個法院自己決定的,我們只能盡力。”
這次庭審,來申請旁聽的媒體更多,有些不能進入法庭的記者,蹲在外面守著,更有一些市民也守在外面。大家關註路平的案子,更關註法律對家暴受害者反抗的態度。
庭審開始後,徐林請上新的證人葛蘭。葛蘭站在證人席上說,“各位法官大人好,我是葛蘭,是蘭記拉面的老板,我的拉面館就在長春超市旁邊。我認識路平,也認識梁長春。案發當天,路平從梁長春買刀出來,我閑聊問她買刀幹什麽,家裏刀不好使可以拿下來我給她磨磨,路平說家裏刀不知道被她藏哪裏,找不到了,孩子馬上放學回來,她得趕緊把飯做好。”
徐林:“所以,你沒聽見徐林說要拿刀殺人的話,是不是?”
葛蘭搖頭,“沒聽見。她買刀的時候,我店裏沒有人,正坐在外面嗑瓜子,我甚至沒聽到她和梁長春說過話。”
程克禮:“你沒聽到,不代表路平沒有說過,或許聲音太小,你的位置沒有聽到。”
徐林:“葛蘭,在你的認知裏,路平和梁長春是什麽關系?”
葛蘭望了眼梁長春說,“梁長春經常騷擾路平,和路平說他丈夫不疼她,他會疼她之類的話。有一次我看到他收錢的時候故意拉著路平的手不放,路平抽回來給他一巴掌。路平走了之後,他追出來發狠說,你等著,看有一天你落在我手裏的!”
“你胡說!”梁長春急得跳腳,指著葛蘭,“你這個婊子,你不就是看我勾搭路平,不搭理你對我懷恨在心嗎!你居然在這裏陰我。”
旁聽席發出驚詫感嘆,開始竊竊低語議論。
程克禮聽到梁長春的話,臉色登時變了,指著梁長春,“你給我閉嘴!”
朱友尚敲了下法槌,“肅靜、肅靜!”
安靜下來後,徐林繼續說,“審判長,剛剛我方證人的證詞和梁長春的反應足以說明,梁長春作為證人,與我的當事人是存在利益沖突的,他的證詞真實性存疑。”
程克禮:“反對。審判長,剛剛對方證人證詞對我方證人有誘導性,我方證人所說的話是在誘導激怒狀態下所說,不能作為庭審依據。”
朱友尚:“反對有效。”
徐林聽程克禮河朱友尚一唱一和無奈輕輕搖頭,轉向梁長春說,“你的超市是不是有監控?”
“有啊,怎麽了?”
“既然你想證明自己說的話是真實的,你可以把監控調出來,這才是最有證明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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