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嵐姐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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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嵐姐的身世
嵐姐在車裏休息了一會兒,還是決定陪陸常笑出去找沈青洋。
剛下車,就被人叫住。
“小蘭,是你嗎?”
嵐姐停下腳步,平靜地說:“你認錯人了。”
林母看著嵐姐與女兒三分相似的臉龐,走近了問道:“我可以看看你的腳嗎?”
陸常笑看了嵐姐一眼。
嵐姐牽著她的手前行,面無表情地說:“不行。”
林母不想錯過跟有錢人搭上關系的機會,上前拉著嵐姐的胳膊:“我就看一眼,我女兒走丟那麽久,這些年來,我沒日沒夜都在想她。”
“是嗎?”
林阿偉插嘴:“自從我妹妹走丟後,我媽每天都很想念她。”
“她走丟的時候幾歲?”
林家母子同時楞了一下,不再出聲。
林小蘭被賣的時候,已經13歲,完全記得這些事,嵐姐如果真是他們口中的小蘭,也不會跟林家相認。
……
經過半天的考察,沈青洋覺得這個地段太過於偏遠。
雖然買下這塊地的價格不高,後期土地的價格也會升值,不過當地居住的居民需要沈氏負責妥善安置,還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手下人故意把補償價格透露出去,試一下居民們的反應,大家都不滿意。
沈青洋把問題丟給相關部門,讓他們妥善處理好居民的安置問題,再來找他談土地買賣。
大老板走了,不願意買地,當地居民想要城裏的店鋪和大額的補償款沒戲,難免失望。
林阿偉得知後,愁眉苦臉地回家。
吃飯時,兒子阿風問道:“爸,我女朋友家說,彩禮要1000塊錢,還要兩間店面。”
林母說:“只要拆遷,房子和錢以後都是你的。”
林阿偉放下筷子:“大老板走了,人家不想買這裏的土地,哪有錢給你出彩禮。”
林阿偉的妻子春妹知道當初小姑子被賣的事。
也知道小姑子兇多吉少,說道:“你不是說大老板的女人,跟小妹長得像,去找她套套近乎,說不定她看到咱們一家人對妹妹思念的份上 ,對咱家多照顧一些。”
……
沈宅。
今天一天,嵐姐都提不起精神,回來後獨自回了房間。
床邊放著一盆溫水,嵐姐脫下鞋襪,把腳伸進了盆裏泡腳。
良久,盆裏的水變涼,嵐姐擡起腳,拿起毛巾擦幹了腳,只見腳面上有著顏色不均,醜陋的疤痕。
嵐姐把水端進衛生間倒掉,陸常笑敲門進來,手上還端著一碗粥。
“嵐姐,我聽黃管家說你晚上沒有吃飯,我讓廚房煮了粥,你吃點再睡覺。”
嵐姐走過來,接下陸常笑手裏的托盤:“謝謝笑笑小姐關心。”
“叫醫生過來看看吧。”
“沒事,就是昨夜受涼,休息一晚就好。”
陸常笑看著嵐姐腳上的疤痕:“他們想看你的腳,就是為了看這疤痕嗎?是怎麽傷的?”
“開水燙傷的。”
陸常笑蹲下身體,手指拂過嵐姐腳上的疤痕:“當時一定很疼吧。”
看著腳上的疤痕,嵐姐陷入了回憶中。
“小時候我家裏重男輕女,我從小就要幫著家裏幹活。
記得那年,我只有7歲,奶奶讓我看著爐子上的水,等水開了就灌進茶壺,送去給幹活的父親喝。”
燒水的鍋是圓底,我是第一次灌開水,沒有經驗,拿起鍋的時候,鍋朝裏面歪了一下,一鍋開水全部澆到了我的腳上。
當時我痛得站在地上跳,奶奶一邊罵我,啥事也做不了,一邊喊著讓我不要摔了手裏的鍋。
還是隔壁的鄰居聽到哭聲,跑過來把我的鞋脫掉,見腳上全是水泡,趕緊舀了涼水給我沖洗。”
陸常笑問:“你後來是如何走丟的?”
嵐姐笑了笑:“走丟?一個13歲的女孩哪那麽容易走丟,我是被他們賣掉。”
陸常笑不敢相信:“你難道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就因為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所以他們的兒子要結婚,彩禮錢不夠,就拿我去換錢。”
“他們把你賣到沈家來當傭人嗎?”
“賣去當傭人,才值幾個錢,根本不夠他們的兒子結婚用,他們把我賣去了窯子裏。”
陸常笑聽了很是氣憤:“這樣的人怎配為人父母?後來你是怎麽逃出來的?”
“那種地方一旦進去,想逃,難如登天。
我不是沒有嘗試過,最後都被抓回來,打得遍體鱗傷,老鴇也有的是手段對付我。
就在我認命的時候,有一個客人買下了我。
你們不是一直好奇,我為什麽有這麽好的身手?就是買下我的人教的。”
“這人對你好嗎?”
“他讓我吃飽飯,不讓我幹辛苦的活,每天只是訓練我,我以為我終於脫離了苦海。
直到三個月後,他給了我一個任務,去殺一個人。
那時我才知道,他是一個殺手。
我害怕,不答應,他就要殺了我,為了活命,我只能照做。
結果就是,我也傷了,休養了大半年才恢覆過來。
接下來的5年裏,我一直替他賣命,我以為我這輩子就要在殺戮中度過,不是我殺別人,就是死在別人的刀槍下。
85歲那年,我剛完成了一個任務,帶著滿身的傷痕回來,他喝醉酒,闖進了我的房間,對重傷的我行不軌之事。
我拼死反抗,奈何身上傷勢太重,終究是敵不過他。
關鍵時刻,是沈先生經過,進來討水喝,救下了我。
之後,我就跟著先生,一直到現在。”
“那個人他……”
“被我殺了。”
嵐姐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臉上充滿恨意。
這件事一直埋藏在嵐姐的心裏,連沈青洋都沒說。
她以為自己早就放下了,卻在看到林家母子的那一刻,心中的恨意又冒了出來。
陸常笑說:“看今天林家人的表現,他們好像什麽也沒發生一樣,如果你表明身份,他們一定會認你。”
“如果我今天衣衫襤褸,乞討到林家門口,他們一定會拿棍把我攆得遠遠地,可我坐在轎車上,就不一樣了。”
“他們這麽壞,嵐姐你可千萬不要跟他們相認,都過去這麽多年,只要你不承認,他們就沒法纏著你。”
“我可不是當年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小女子,他們敢來,我就能收拾他們。”
“就算他們不纏著你,時常出現在你面前也很膈應,不暴露身份是最好。”
知道陸常笑是為了她好,嵐姐點頭答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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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姐在車裏休息了一會兒,還是決定陪陸常笑出去找沈青洋。
剛下車,就被人叫住。
“小蘭,是你嗎?”
嵐姐停下腳步,平靜地說:“你認錯人了。”
林母看著嵐姐與女兒三分相似的臉龐,走近了問道:“我可以看看你的腳嗎?”
陸常笑看了嵐姐一眼。
嵐姐牽著她的手前行,面無表情地說:“不行。”
林母不想錯過跟有錢人搭上關系的機會,上前拉著嵐姐的胳膊:“我就看一眼,我女兒走丟那麽久,這些年來,我沒日沒夜都在想她。”
“是嗎?”
林阿偉插嘴:“自從我妹妹走丟後,我媽每天都很想念她。”
“她走丟的時候幾歲?”
林家母子同時楞了一下,不再出聲。
林小蘭被賣的時候,已經13歲,完全記得這些事,嵐姐如果真是他們口中的小蘭,也不會跟林家相認。
……
經過半天的考察,沈青洋覺得這個地段太過於偏遠。
雖然買下這塊地的價格不高,後期土地的價格也會升值,不過當地居住的居民需要沈氏負責妥善安置,還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手下人故意把補償價格透露出去,試一下居民們的反應,大家都不滿意。
沈青洋把問題丟給相關部門,讓他們妥善處理好居民的安置問題,再來找他談土地買賣。
大老板走了,不願意買地,當地居民想要城裏的店鋪和大額的補償款沒戲,難免失望。
林阿偉得知後,愁眉苦臉地回家。
吃飯時,兒子阿風問道:“爸,我女朋友家說,彩禮要1000塊錢,還要兩間店面。”
林母說:“只要拆遷,房子和錢以後都是你的。”
林阿偉放下筷子:“大老板走了,人家不想買這裏的土地,哪有錢給你出彩禮。”
林阿偉的妻子春妹知道當初小姑子被賣的事。
也知道小姑子兇多吉少,說道:“你不是說大老板的女人,跟小妹長得像,去找她套套近乎,說不定她看到咱們一家人對妹妹思念的份上 ,對咱家多照顧一些。”
……
沈宅。
今天一天,嵐姐都提不起精神,回來後獨自回了房間。
床邊放著一盆溫水,嵐姐脫下鞋襪,把腳伸進了盆裏泡腳。
良久,盆裏的水變涼,嵐姐擡起腳,拿起毛巾擦幹了腳,只見腳面上有著顏色不均,醜陋的疤痕。
嵐姐把水端進衛生間倒掉,陸常笑敲門進來,手上還端著一碗粥。
“嵐姐,我聽黃管家說你晚上沒有吃飯,我讓廚房煮了粥,你吃點再睡覺。”
嵐姐走過來,接下陸常笑手裏的托盤:“謝謝笑笑小姐關心。”
“叫醫生過來看看吧。”
“沒事,就是昨夜受涼,休息一晚就好。”
陸常笑看著嵐姐腳上的疤痕:“他們想看你的腳,就是為了看這疤痕嗎?是怎麽傷的?”
“開水燙傷的。”
陸常笑蹲下身體,手指拂過嵐姐腳上的疤痕:“當時一定很疼吧。”
看著腳上的疤痕,嵐姐陷入了回憶中。
“小時候我家裏重男輕女,我從小就要幫著家裏幹活。
記得那年,我只有7歲,奶奶讓我看著爐子上的水,等水開了就灌進茶壺,送去給幹活的父親喝。”
燒水的鍋是圓底,我是第一次灌開水,沒有經驗,拿起鍋的時候,鍋朝裏面歪了一下,一鍋開水全部澆到了我的腳上。
當時我痛得站在地上跳,奶奶一邊罵我,啥事也做不了,一邊喊著讓我不要摔了手裏的鍋。
還是隔壁的鄰居聽到哭聲,跑過來把我的鞋脫掉,見腳上全是水泡,趕緊舀了涼水給我沖洗。”
陸常笑問:“你後來是如何走丟的?”
嵐姐笑了笑:“走丟?一個13歲的女孩哪那麽容易走丟,我是被他們賣掉。”
陸常笑不敢相信:“你難道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就因為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所以他們的兒子要結婚,彩禮錢不夠,就拿我去換錢。”
“他們把你賣到沈家來當傭人嗎?”
“賣去當傭人,才值幾個錢,根本不夠他們的兒子結婚用,他們把我賣去了窯子裏。”
陸常笑聽了很是氣憤:“這樣的人怎配為人父母?後來你是怎麽逃出來的?”
“那種地方一旦進去,想逃,難如登天。
我不是沒有嘗試過,最後都被抓回來,打得遍體鱗傷,老鴇也有的是手段對付我。
就在我認命的時候,有一個客人買下了我。
你們不是一直好奇,我為什麽有這麽好的身手?就是買下我的人教的。”
“這人對你好嗎?”
“他讓我吃飽飯,不讓我幹辛苦的活,每天只是訓練我,我以為我終於脫離了苦海。
直到三個月後,他給了我一個任務,去殺一個人。
那時我才知道,他是一個殺手。
我害怕,不答應,他就要殺了我,為了活命,我只能照做。
結果就是,我也傷了,休養了大半年才恢覆過來。
接下來的5年裏,我一直替他賣命,我以為我這輩子就要在殺戮中度過,不是我殺別人,就是死在別人的刀槍下。
85歲那年,我剛完成了一個任務,帶著滿身的傷痕回來,他喝醉酒,闖進了我的房間,對重傷的我行不軌之事。
我拼死反抗,奈何身上傷勢太重,終究是敵不過他。
關鍵時刻,是沈先生經過,進來討水喝,救下了我。
之後,我就跟著先生,一直到現在。”
“那個人他……”
“被我殺了。”
嵐姐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臉上充滿恨意。
這件事一直埋藏在嵐姐的心裏,連沈青洋都沒說。
她以為自己早就放下了,卻在看到林家母子的那一刻,心中的恨意又冒了出來。
陸常笑說:“看今天林家人的表現,他們好像什麽也沒發生一樣,如果你表明身份,他們一定會認你。”
“如果我今天衣衫襤褸,乞討到林家門口,他們一定會拿棍把我攆得遠遠地,可我坐在轎車上,就不一樣了。”
“他們這麽壞,嵐姐你可千萬不要跟他們相認,都過去這麽多年,只要你不承認,他們就沒法纏著你。”
“我可不是當年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小女子,他們敢來,我就能收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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