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27 兒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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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兒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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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黎鶴。一個被困在籠子裏的快被逼瘋的正常人。

哈哈,誰能想到我現在居然覺得自己是個非常正常的正常人?

今天陳悅心檢察官和她的小徒弟(我不知道該不該這樣稱呼)呂依桐檢察官又來找我了。看來是想再聊聊樂樂的事。

我並不排斥這個話題。

關於樂樂的事,我有不少話想要說。

為什麽之前不說?

新聞裏有過被爺爺被父親強暴的女兒,有過雛妓吊死在旅館床頭燈座上……我沒有認真想過這些事距離我到底有多遠,有多近。

可是,可是,其實它就發生在我的身旁,發生在我的枕邊,發生在我愛的人的心臟裏。

我不得不懷疑我之前有很多看法是存在謬誤的。我的世界出現一角坍塌。我開始更深地恨他。恨吳明遠。

我並非不明白,談戀愛談的是沖動,談的就是自己心裏虛幻的對象。

可能先前坐在法庭上的吳明遠跟我愛著的那個吳明遠,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吧。

我也不知道。

我望著陳悅心檢察官。她坐在對面,感覺離我並不遙遠。我能聞到沁濕汗液的香水味,她似乎剛吐過。

陳悅心的肚子越來越大了。孕期大概五六個月了?

——是黃鷹告訴我陳悅心懷孕的事的,之前我都沒留意過。

她身材很瘦削,最近更瘦。前幾次在法庭上看到她時,或許是法院燈光從上面冷冷打下來的緣故,她看上去幾乎像一樽神情嚴峻的木雕骷髏。

懷孕是多麽嚇人的一件事。

樂樂的母親當初把他生下來,無論她之後做了什麽,在我看來都是過度偉大的愛了。

說到這個,或許因為童年時母親的猝然消失,樂樂是個安全感很弱的孩子。

雖然他習慣了童模工作,很適應與陌生人相處,也適應居住在其他人家裏、跟著寶楠姐四處跑……但他其實是一個很沒有安全感的孩子。

他睡覺一定要開左右兩盞小夜燈。他經常做噩夢,半夜裏哭醒。

他還稍微有些“人前一套背後一套”。

我不太願意這樣形容一個孩子,不過這也的確是事實。

明明才讀幼兒園,他已經會表演“好孩子”,會說漂亮話和露假笑——這些“技能”我活這麽大都不敢說自己掌握了。當然,我也看不上這些把戲。

但有時我忍不住佩服那些靈活運用這些“技能”的人。

仔細想想,吳明遠就是這樣的人。

也難怪樂樂“有樣學樣”。

我記得第一次和樂樂見面的時候,我對他的熱情和笑容感到驚訝,我驚訝於自己從來不知道自己是個受孩子歡迎的人——他表現得那麽可愛,那麽親人,甜甜地叫我姐姐,說我又漂亮又帥氣,回家路上主動牽住我的手……

當然了,後來我發現樂樂對所有大人都做如此殷勤態度。

而且他和他的爸爸一樣,很能讀懂別人的情緒,一旦察覺到大人對他有好感——他所做的表演有作用,他就會繼續加碼,表現得更加討人喜歡。

相反,我是完全不懂得討人喜歡的一個人。我不擅長這些。

所以我並不清楚樂樂到底喜不喜歡我。

孩子的心思沒那麽好懂的。

我有努力做到我自己認為“應該在孩子面前維持的大人形象”,至於別人怎麽看,我也不好說。

我盡量少在他面前喝酒、抽煙、說臟話,我會提醒自己要記得問他餓不餓、渴不渴、冷不冷,給他買零食和玩具。

我也經常陪吳明遠和樂樂出去玩,幫他們拍照片錄視頻。

吳明遠經營的小晴空賬號上,每周至少更新兩次,每個月需要有一次外出,一般是去綢州的景點或者網紅打卡點拍照。其實那種感覺還挺奇怪的,時時刻刻都有一部分註意力分散在取材上——反而並不真正投入在彼此身上了。

樂樂通常都很配合,在爸爸的指導下反覆調整姿勢、位置,甚至每一絲表情。只有很偶爾的時候,因為過度疲憊,表現得不耐煩不配合。

我發現吳明遠在面對樂樂的負面情緒時,會有比較激烈的對抗反應。一旦樂樂表現出不配合,吳明遠首先不是去安慰他,而是冷處理。

他會放下相機,不理樂樂,故意跟我說話,或者看手機回消息。

等到樂樂被晾在一邊冷落十幾分鐘後,他才走過去,跟樂樂講道理,“姐姐們都想看樂樂的照片”“樂樂好好拍照,姐姐們才會寄禮物給我們”“爸爸賺錢很辛苦,樂樂不是說過會幫助爸爸的嗎”……

諸如此類。

樂樂或許不是真的“聽懂”那些“道理”,而只是希望爸爸不要繼續生氣吧。

——大概當樂樂被要求接下辛苦的童模工作時,被拍攝那種視頻時,吳明遠也是這樣做的。一個孩子不可能不服從自己的爸爸。

利用孩童的無知,侵犯孩童的權利,借此斂財……

我認為吳明遠心底裏是對樂樂感到愧疚的。

話又說回來,如果連愧疚之情都沒有的話,那他還是人嗎?

現在回想,吳明遠在與我傾訴時,經常提起的那些“我對不起樂樂”,原來不是單純在指樂樂從小沒有媽媽照顧、爸爸忙於生計無暇關心這些層面,而是更加汙穢的,連存在於記憶中都如同玷汙全部生活的罪惡行為。

可能由於這種愧疚,有時候他又會太寵樂樂。

樂樂其實不是第一次和同伴起沖突。我帶樂樂去公園玩,接樂樂放學的時候,可以經常看到他和玩伴相處。

樂樂會在對方家長不註意的時候,故意欺負對方。

不是什麽大事,是推搡對方一下、把石子丟進領口裏、踩住鞋帶這種程度。但他又確實是在家長不註意的時候故意這樣做的。因為我有碰巧看到他在左顧右盼後,迅速地出手,顯然是蓄謀。

他的玩伴當然會很驚訝,不服氣地找家長們告狀。

然後樂樂就會開始哭。假哭。

我覺得吳明遠肯定也能發現樂樂在假哭,知道樂樂的確欺負了對方。

但是吳明遠選擇打圓場,包庇樂樂,而且事後不做批評。

我對此很不認同。

類似的事發生兩三次之後,我單獨找到樂樂,問他為什麽要欺負自己的朋友。

樂樂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我多說幾句,他就跑到吳明遠身邊,躲在他後面,用這種扮演出來的委屈拖上吳明遠一起無聲地指責我。

我發現但凡不是關於童模工作和賬號運營的事,吳明遠都依著樂樂,隨便他怎麽做。

我一直覺得這樣的教育方式存在隱患。但我也實在無能為力。

我自己根本不曾擁有過正常的、完整的家庭,我又哪來的權力和能力指摘別人的家事?

後來就到了那一次,七月末的時候——

樂樂和兩個同學打架。其中有一個孩子摔倒磕破了額角,嚴重到送醫院縫針。

當時吳明遠在上班,我被叫到幼兒園處理這件事。

聽老師說,班級寵物角裏的小兔子死了。而那兩個和樂樂起沖突的孩子堅稱,兔子是被樂樂殺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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