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0章 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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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青春

李尋歡決定戒酒了。

戒了幾天他覺得光戒酒可能沒什麽用, 又請了個大夫,開了幾十包補藥來調養身體。早中晚按時用過飯之後,他都會喝一碗又苦又粘的藥汁, 從不離身的酒袋裏換成了涼白開泡枸杞, 有時還會泡點黃芪。

內功修行更是不敢落下,每天晚上,李尋歡至少要抽出兩個時辰來調息內力, 以達到強身健體的效果。

他這麽做當然不是為了自己, 而是為了全天下人的性命,決定好好活著, 盡可能地多活幾年。

諸葛雷刺向李尋歡後心的那一劍把奈奈嚇著了,那場驚心動魄的銀雨, 也同樣把李尋歡嚇得不輕。

尤其是奈奈對此的解釋:

“要不是他們,大叔怎麽會受傷?”

“我已經很收斂了,只使用了一半的查克拉。”

“大叔不許我用,我就不用吧,但是下一次再有這種情況,我還是非用不可!”

“就算你趕我走也一樣!”

李尋歡還能說什麽呢?他只能在保重身體之餘, 好好地教導她, 把她腦子裏瘋狂的念頭通通趕出去。

他盤算了很久, 最終還是選擇在關外最繁華的大鎮安家,並且換掉原先訂好的鬧中取靜的幽僻之所,而是精心挑選了鎮上最熱鬧, 人最多的一棟房子。

那是個臨街的商鋪,不管你什麽時候打開窗戶, 都會看到兩三個人路過,他們還鄰著四戶人家, 每一家都至少有五口人。

李尋歡雖然不知道“雛鳥情節”這個詞,但也分析出奈奈從前的生活一定太過單調,想必每天不是殺人就是訓練,見到的不是親人就是死人,偏偏她原來的家庭對她很好,又在一夕之間全都失去,到了這裏,自己是第一個關心照顧她的人,她才如此依戀於自己,又如此地漠視人命。

她人生最開始的十年都是這麽過來的。

想要打破原來的思想習慣,就得先改變她的生活方式。

第一便是與更多的人接觸,接受更多的善意,她必須明白,這個世界絕不僅僅只有一個“大叔”。

她應該還有“大嬸”,有“爺爺奶奶”,有“姐姐弟弟”,或許還應該有“喜歡的男孩子”。

這裏就很好,要什麽有什麽。

在搬過來的第一天,李尋歡讓鐵傳甲提著禮物,帶著奈奈去挨個拜訪左鄰右舍,奈奈皺著眉,似乎想說什麽,最終還是去了。

只要不露出那雙紅眼睛,在別人看來,奈奈就是那種又可愛又可憐的小孩子,她皮膚雪白,小臉尖尖的,長得細弱伶仃,眼睛上系一條四指寬的白綾,走在街上,簡直讓人恨不得給她點錢,再把她抱進懷裏揉一揉。

按著李尋歡的說辭,奈奈父母前陣子亡故了,她傷心欲絕,哭瞎了眼睛,這世上也只有他一個親人了,而他家裏也沒個女人,獨身帶著個女孩子總不成體統,若有照顧不到的地方,還需請四鄰多多提點。

憑著這張臉和豐厚的禮物,不出三天,街坊們都很熱情地接納了他們,也都喜歡上了奈奈這個乖乖巧巧的,身世可憐的女娃娃,時不時還有熱心大嬸過來送點女孩子家小玩意,比如繡了花的手絹,亦或是花花綠綠的細布織成的頭花。

李尋歡畢竟是個男人,編辮子已經是他手藝活的極限了,鐵傳甲比他還糙,奈奈自從搬到這兒,經常被誰家的大姑娘小媳婦逮住,二話不說就拉進屋裏,什麽雙丫髻雙螺髻,凡是適合小姑娘的發型,通通招呼上,再點綴上兩朵絹花,婷婷裊裊,哪像個被男人養出來的?

街上人多,跟奈奈同齡的孩子更多,李尋歡有意縱著,只說不許打架,不許摘掉遮眼的布巾,其餘一概不管。

小孩子的游戲無非是那麽幾樣,畫井字、彈玻璃球、跳房子、沙包……奈奈起初還不太適應,比如扔沙包的時候,習慣性地用了扔苦無的手法,生生砸穿了一家酒館的墻,驚呆了一眾小夥伴。

店夥計兇神惡煞,提著棍子追出來就要揍人,孩子們早嚇得魂飛魄散,奈奈站出來擋在小夥伴前面,淡淡地說一句:“是我砸的,你想怎麽樣?”

幸好鐵傳甲剛好路過,替她扛了這個鍋,不然那可憐的店家不但要損失一面墻,可能還得賠一筆喪葬費。

就這樣過了三年,奈奈看起來終於像個正常的孩子了,她交了七八個好朋友,也有了關系親厚的鄰家嬸子,隔壁的鐵匠夫婦成親多年還沒有孩子,一直把奈奈看做他們自己的孩子。

早長鶯飛,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艷陽天。

奈奈起了個大早,在她自己的梳妝鏡前忙活著,李尋歡問起,她抿抿唇,說朋友約了她出去玩。臨走前,她不但穿了繡花最多,最艷麗的裙子,還著重梳了頭發,戴上了平時不舍得戴的步搖,就連縛眼的布條,也換上了紅色的絲絹。

李尋歡看得驚奇,故意道:“這是要去哪裏玩?莫不是鎮上又要拜黃大仙了?”

剛巧,從門外探進來一顆同樣花枝招展的小腦袋,對奈奈招招手,以為李尋歡沒瞧見,食指放在嘴唇上,又擠擠眼睛。

奈奈朝她打了個手勢,小腦袋就縮了回去。她朝李尋歡矜了矜鼻子,笑道:“不告訴你,我要晚點回來,今晚不用等我吃飯啦!”

說完,提著裙子,三兩步就跑不見了。

李尋歡深深嘆了口氣,假模假樣道:“這丫頭,從前甩都甩不脫,如今竟也有秘密瞞著我了。”

到了晚飯時候,奈奈果然沒有回來,李尋歡高興得買了整整兩壇酒慶祝。

一碗酒落肚,李尋歡忽然站了起來。

鐵傳甲道:“少爺是擔心小姐嗎?”

李尋歡搖搖頭,笑道:“許是我想多了。”

今日來找奈奈的丫頭他熟得很,倆人在一塊玩了三年,奈奈甚至還在她家睡過覺,從沒見她倆打扮得這麽隆重過。

小丫頭甚至還擦了點胭脂,點了唇,莫不是相中了哪個臭小子?

……

“小蘭,慢一點呀,我簪子都要跑掉了。”奈奈一手護著發型,一手被牽著跑。

那個叫小蘭的丫頭也剛過十四,頭發系得緊,撈起長裙子,跑得沒有一絲顧慮:“快點快點,米姐說,他就在那一小會,去晚了他就走了。”

兩個人穿過了兩條最熱鬧的集市,到了鎮子的邊緣。

這裏是山中的獵戶做皮子交易的地方,人不多,不是胡子拉碴的壯漢,就是送貨做生意的外鄉人。

“奈奈,小蘭,這兒!”

一堵墻後面,站著幾個同樣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最大的也不超過十六歲,各個羞澀的,矜持地朝一個地方看過去。

見奈奈來了,年紀最大的那個一把就將她的縛眼絲絹扯下來:“怎麽還戴著這個,咱們都知道你是紅眼睛啦,還躲躲藏藏的……哎呀,你的眼睛裏有花兒誒,多漂亮,你叔叔真是老古板,這麽漂亮的眼睛還讓你藏起來。”

“他過來了,快看!”

幾個女孩子扒著墻,齊刷刷地看過去,奈奈也尋聲看過去,這一看,心跳不禁快了兩拍,一抹紅雲染了臉頰,心道:小蘭果真所言不虛。

皮貨攤前站著一個約莫十七八歲的少年,個子很高,身材挺拔,好似積雪下的古松,光是這樣的身姿,在鎮子裏就很少見,若再加上他的臉,怕是整個關外都沒有的。

那是奈奈生平見過的最英俊的一張臉,兩道劍眉下,是一雙孤星般的雙眸,【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條線,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臉看起來更瘦削】(原著)

比他的臉更引人註目的,是他的氣質,無論他的身邊有多少人,只要他出現,人們的目光就一定會停留在他的身上,他就像一匹孤狼慢慢行走在寂寞的荒野。

“沒騙你吧,他每個月十五都會過來,用狐貍或者豹子皮換點錢,我盯他好久了。”

“啊,他又要走了……”

“奈奈,去!”

奈奈眨著茫然的眼睛:“幹嘛?”

“哎呀。”小蘭急得跳腳,道:“你膽子大,你去問問他叫什麽名字,家裏哪裏,訂……訂親了沒有……”

說到後面,小蘭的臉全紅了,聲音也越來越小,另一個膽子稍大的姐妹接話道:“要是沒有定親,就把他拉過來給我們姐妹認識認識。”

“好!”奈奈抓了抓裙子,把縛眼的絲絹重新系好,狠狠吸了口氣:“姐妹們,我去了,你們,你們在這裏,不許走啊!”

“當然,我們肯定不會走的。”

“快去快去,我們在這裏等你。”

懷著一眾期待的目光,奈奈三步並作兩步沖上去:“等一等!”

少年好似沒聽見,一步一個腳印地慢慢走著,奈奈很快追到他前面去,少年停住了腳。

奈奈咽了口唾沫:“你好。”

少年沒說話,只是看著她,試圖透過紅彤彤的絲絹看著她的眼睛。

“那個……你叫什麽名字呀?”奈奈接著道:“我叫奈奈,就住在這個鎮子上,你家在哪裏呀?”

少年道:“阿飛。”

“噢,你訂親了沒有?”

阿飛道:“沒有。”

奈奈高興道:“太好了!我有好多姐妹想認識你……”

她興高采烈地朝墻那邊指,然後震驚地發現,那些口口聲聲說不會走的姐妹們個個捂著臉害羞地跑掉了。

她忽然也想跑了。

阿飛目光灼灼地看著她。

“你身手不錯。”他道:“跑過來的時候,我只聽得見你的心跳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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