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64章 隱藏結局解釋(可能虐)可選擇。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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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這輩子都寫不出甜文了。

我真的是兢兢業業的想要寫甜文的。你看看布萊克小姐的開頭其實還是不錯的吧,馬爾福小姐開頭也是個瑪麗蘇。這篇文是我的瑪麗蘇極限了。我其他的文章都沒有這麽蘇。

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麽我就是越寫越虐,越寫越虐。而且不虐我寫不完。

甜文可以沒有邏輯,甚至大部分情況下邏輯和甜是不能並存的。而虐文不能為虐而虐,你心中早有結果,而你接下來要精心布置過程,你要讓他們的結局理所應當。

我寫東西的時候一開始腦子裏只有片段,開頭和結尾最先出來,然後就是各種破碎的片段,所以對我來說寫文並不會卡文,因為在最開始我對文章整體是有個框架的,我知道所有重要轉折所在的地方,而我所做的事情不過是讓他們連貫起來,所以寫文章就是我自己在說服自己,像串珠子一樣把所有片段串起來。

我要告訴自己主人公做這件事情是有原因的,是和他平常的為人處事是一樣的。還有就是取舍,有些東西說出來沒有什麽意義,有些東西說出來只是侵占篇幅,我在取舍這件事情上做的並不好,對於自己寫出來的東西總是舍不得刪改,這是我最大的問題。

我一開始就能告訴大家女主要死,那是因為我知道她會死,我甚至知她會以一種什麽樣的死亡方式死去,然而我其實並沒有安排好過程。所以我在更改過程,然後有時候會因為過程中有一個節點的出現讓我自己意識到他影響了結局,就好像老伏的那個戒指,我無數次的強調它到了最後我突然意識到它其實有別的意義和用處,和我一開始的構想並不十分一致。所以最後我更換了結局。

雖然我也有寫東西把自己寫哭過的情況,但是回過頭去看自己理論清楚邏輯清晰,我會滿意到無法自拔。

我極端討厭自己沒有邏輯,文章沒有邏輯我就會很沮喪並且覺得自己一無是處,然而我的邏輯一旦整理出來就這樣的可怕。

我寫作沒大綱寫什麽算什麽,通常終極目的是弄死主人公,從小聽故事的時候我就特別反感公主和王子一直快樂的生活下去這個結尾。人人都是要死的,退一萬步說,就算他們是不死之人,那麽王子也會變成國王,公主也會成為王後,而他們的孩子將會成為新的王子與公主。

所以在我看來一個故事真正的結局不是光明戰勝黑暗,也不是愛情拯救世界。

是死亡。死亡是一切的終結。死亡才是不會再有任何變數的存在。一個故事一定要講到最後,講到主人公只存在於別人的記憶中甚至不存在於任何人的記憶中。

所以沒有這個目標我寫不下去。因為在我看來不死是不可能的,永生不過是另一種折磨。

但是在布萊克小姐中我努力不殺人。

我努力不把視角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所以布萊克小姐的主角到底是誰我自己都不明白。

然而現在看來安娜越來越有成為主人公的趨勢。

所以我們完結吧。趁我還能硬扭出一個開放式結局的現在我趕快完結吧。

不然我接下來的腦洞分別是

1德拉科堅持不肯離婚

A安娜殺了他。

B安娜自殺。

C安娜殺了斯科皮。

D安娜殺了他全家以及自己。

(安娜性格其實非常不好,有點神經質和強烈的獨占欲,不過獨占欲是她們家女人祖傳的了)

2德拉科離婚了

A安娜十八歲以後回來找他了。

B安娜後面不愛他了。

C安娜一開始就只是玩他。

D安娜死於意外。他再也沒見過她。

(安娜從頭到尾沒有說過她愛他,她對他其實是一種戀父情結的具現化,因為他對她是無條件的縱容,要什麽給什麽,如同她爸爸對瑞貝卡。而她個人其實非常希望有個人能像她爸爸對瑞貝卡那樣對她。)

這八個腦洞大部分都不好,而且我真的很習慣性的想殺主角。布萊克小姐再寫下去安娜就是女主了,而我殺女主從不手軟,這一篇不是第一人稱所以已經很不錯了,我第一人稱的主角通常死得都特別慘。

(其實我的覺得我很適合寫劇本做游戲……

等我哪天自學游戲制作成功了一定回來告訴大家。但我作為一個手殘黨,沒有合適的圖片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雖然我現在個人特別喜歡的是1C,2C,2D。所以如果要我真的放飛自我可能會先1C再2C2D的這個順序來一個。

2A其實屬於比較猶豫的一款,因為覺得寫起來沒什麽意思,但是我真的想讓布萊克小姐有個稍微不那麽虐的結局,所以還是寫了2A。雖然只有一點小片段。

我個人特別喜歡聰明的男女主以及異常討厭所謂的雙潔。

我喜歡兩個人之間初於比較與較量,經歷種種事情然後通讀對方手段,終於不用手段而拼感情。

(老伏和女主,但是他們不是愛情向。)

或者是兩頭受盡傷害與折磨的獸互相放下界限專心致志的舔舐傷口。

(德拉科與安娜,但是也不算是純愛情走向。)

因此我很討厭女主因為蠢而被人喜歡,就算是天真活波也比單純的蠢要惹人疼愛的多。我無法想象兩個完全思維不在線的人在一起的場景,我總覺得要有一點對對方大腦的欣賞才會讓兩個人在一起。

從本文裏就可以看出來,小姑娘雖然年紀小但是在某種意義上很聰明,她瞧不上哈利波特和德拉科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們蠢。安娜也很聰明,但是她接近德拉科很大一定程度上是因為自己的心理問題——她爸爸一直偏心瑞貝卡所導致的她的戀父情結。

而我很討厭雙潔這個詞。

我覺得它很莫名其妙,你怎麽確定你現在喜歡的人值得你喜歡?你怎麽知道他會是你一輩子的愛人?在你完全沒有和異性之間的感情經驗的前提下,你怎麽確定愛情到底是什麽?你怎麽確定對方對你是否真心?

這就是我討厭雙潔的最根本原因。沒有比較所以無法確定自己現在遇見的這個人是否是最好的。甚至有可能你運氣不好第一次喜歡的人就是人渣,那這樣說起來你為了雙潔必須和人渣在一起一輩子嗎?這明顯沒有邏輯並且十分愚蠢。何況人生不是蘇格拉底的麥穗只能摘一個,你可以換。

就好像本文中的少爺,他十幾歲時喜歡的女孩子在他面前為了別人自殺,他確實在那之後一直都為此很痛苦,但為此你要他當即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去殉情或者以後誰都不喜歡?那實在是太殘忍了一點。

他做錯了什麽?他只是喜歡一個不喜歡他的人。

而小姐又做錯了什麽?小姐只是不喜歡一個喜歡她的人。

他們都沒錯,是非對錯並不是那麽簡單就能判斷出來的,人們總要不斷的嘗試,你是否會遇見比現在更好的?下一個人是否一定比這個更糟糕?

誰知道呢。

我只是覺得戀愛的話一定要認真,不要是為了玩,也不是為了打發時間,更不要是因為寂寞。

為什麽?

如果你遇見的不是你真心喜歡的人,那你談什麽戀愛?

浪費時間,浪費感情,相信總有一天你對他的不喜歡會消失變成一心一意?

遇見一個人之前你會遇見很多人,如果當中有你當時真的喜歡的人,那麽你愛上他無可厚非,但如果只是因為想要戀愛而戀愛,甚至是為了別的什麽而戀愛,那就很無聊了。比起雙潔要求男女主在遇見對方之前不曾戀愛,我覺得我更反對的是隨便戀愛,愛情很珍貴,愛誰都很好,所以我很喜歡兩個閱盡千帆後的人之間的互相吸引,那是真的明白自己想要什麽的時候。在誰都沒有經驗的時候遇見對方也不錯,但是到底沒有前者的那種,啊,我明白我不會再有別人的了的那種確定感。

他遇見我之前和誰在一起,有過什麽經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我之後他敢有別人的話我就打斷他的腿。所以你愛我我就和你在一起你不愛我咱們一拍兩散,沒有什麽哭哭啼啼的,想和你在一起就不惜一切代價,但是無論如何都無法讓你愛我我就松開手。

愛情的珍貴之處在於離經叛道,越瘋狂的愛情越讓人迷戀,越不可能的愛情越讓人無奈之下難以忘懷。

所以,我內心深處更喜歡小瘋子,抓住了就不放手,不管你怎麽想,她要唯我獨尊,這些小瘋子是我內心深處的渴望,但是現實生活中我還是願意灑脫一點,因為小瘋子只適合活在書裏。小瘋子跑到現實生活裏,沒那份美貌沒那份聰明機敏沒那份家世就得去精神病院了。而我確定大部分人都只能蠢而醜的瘋癲而不能美且智的發狂。

我個人是真的沒法寫出甜若蜜糖的一篇文的,所以如果有二周目,那絕對是我給大家出選擇題或者大家努力跳出選項之外的腦洞,因為我……真的是個比較悲觀的人。

我個人是很喜歡我喜歡的人死了就帶走了我一部分這種感覺的,殉情太誇張了但是無動於衷又不夠動人,所以只希望被帶走一部分,一部分就好了,命到底還是不能的。

PS;關於德拉科和安娜這一對: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有個比你大很多,結婚多年孩子都不小了的男人說他愛你,那麽讓我告訴你,你應該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脫下你的高跟鞋,甩起你的手提包,砸他個頭破血流,教教他花兒為什麽這樣紅。你當姑奶奶智障呢?離婚都不肯還說你愛我呢?!

所以少爺這個款式完全是出於我的信馬由韁,我懷疑他在我心中完全是出於現實中少有甚至根本就沒有所以小說中我才想弄出一個來的,何況在現在的教育大環境下現實生活中的四十歲還要愛上十四歲的,全他媽變態。

我只是特別喜歡年輕的小瘋子,只有不超過十五歲的小姑娘才能瘋的那麽徹底又那麽好看。十五歲之後的女孩子,再怎麽瘋,也是有限的了。只有肆無忌憚的年輕才能肆無忌憚的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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