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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再見無言·《親密敵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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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來分鐘過後,再次開庭。

季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放棄主張分割被告的北城區房產和南城區的公寓。”

我看著江蕓“客氣”地說:“謝謝啦。”

她總還沒有愚蠢到把錢都給到法院去評估房產價格。

季律師說:“我的當事人同意與被告協商分割以我當事人名義購買的這套房產。”

馬法官點點頭問:“被告主張這套房產估值多少?”

我答道:“180萬。”這是去年的價格。

季律師看了看江蕓,江蕓又看了看坐在旁聽席的她老豆,江父說“200萬”。

我就知道這些事都是江蕓那個死爹搞出來的,這一幕已然十分明顯。

馬法官問:“目前剩餘貸款為多少?”

我說:“約70萬,具體原告才知道。”

這個問題誰也幫不了她,江蕓第一次開口說話:“差不多。”其實江蕓自己根本不知道,都是我全權負責的還貸事宜,但是我查不了她名下銀行卡的清單,所以想知道準確數字只有江蕓才能知道。

馬法官說:“被告主張房產估價180萬,原告主張為200萬,按平均值算190萬,再減去70萬貸款,等於120萬,除以2就是60萬,被告主張取得房屋所有權,可以向原告支付60萬元,原告是否同意。”

馬法官崩豆似的迅速算清了賬目,我聽到“60萬”,不禁心裏“咯噔”一下子,我也迅速算了算賬,我已經為這套房子付出了40萬,所有家具家電花了10萬,總共50萬的本錢,她如果給我60萬就把我趕走,我就徹徹底底一敗塗地、欲哭無淚了。

我說:“原告為這套房產總計支出了30萬元,她出國時我還曾給過她15萬元,所以我只能再給她15萬元。”

我又對江蕓說:“我手裏總共就只有20萬現金,你還想怎樣?”

季律師說:“被告方手握3套房產,卻只想補償我的當事人15萬元,如果這樣,我們拒絕再協商下去,請法院進行判決。”

自住的房產是不可能賣的,升值再多也只是心理安慰,無法變現。如果賣掉,確實可以變現,但是再想買就買不回來了。

我認為既然她那麽執著地非離不可,那就不能占盡便宜,可是江蕓現在是既想離又想占盡便宜。

我說:“江蕓,你不能讓我人財兩空吧,你毀掉了家庭,還要奪走房子嗎?別人還以為是我怎麽樣了呢,你不要做得太絕了!”

馬法官卻出乎我意料地說:“原告的起訴狀中並未提出分割房產的訴訟請求,況且你們的房產尚未取得產權證書,法院不宜判決房產歸屬。60萬是我估算的,具體補償多少錢你們雙方可以自行協商,比如被告現金不足,可以和原告商議分期付款啊,先付20萬,後面再慢慢分期支付。”

我感到馬法官多多少少有一點替我支招的意思,當然不是說馬法官不公平,而是在看到我沒有律師的被動情況下,給我提供一點法律援助吧,我心裏十分感激這位法官隱晦的幫忙。

我現在已經明白,再說出國給的15萬和按實際出資都沒有用了,法律是不管那些的,既然還可以有分期支付這種途徑,60萬也說得過去,畢竟是按190萬計算的,現在二手價已經不止這個數,既然是江蕓應得的,該是她的就都給她。

我說:“55萬行不行?”

我看到江蕓的表情,如果只是她自己和我協商,應該就會同意了。

可是她的可氣老豆示意她不要答覆。

馬法官說:“那這樣吧,你們再私下商量一下,如果達成一致了,下周告訴我一聲,我直接出調解書,如果談不妥,就直接判。。”

季律師表示同意。

我也不得不同意。

馬法官最後說:“雙方都表示同意離婚,需要把你們的結婚證交給我。”

我說:“不知道要帶結婚證,沒有帶。”我是故意沒帶結婚證的,想留著做個紀念。

馬法官說:“回去之後要郵寄過來才行。”

我再看江蕓,迅速掏出結婚證,毫不猶豫地直接遞給書記員,那份鐵石心腸,那份絕情,讓人心碎。

照例還要看一下書記員的庭審記錄,簽名確認。這時候江父走了過來,說出來一句應該是已經憋了很久的心裏話:“小高,你還嫌給你200塊的結婚紅包少了,這麽多年我收過你一個紅包嗎?”

我聽完,呆楞幾秒鐘,真是一句驚醒夢中人啊,所有的矛盾根源原來在這裏!

我反擊道:“我在還沒見過你們的時候就開始給你們紅包了,一共是2個春節1個中秋節總計5000元,如果你們沒收到,那就是你的女兒私吞了!”

我說完,江父也目瞪口呆楞住了,他回頭看了看江蕓,江蕓顯得手足無措很驚慌,低著頭快步走出法庭。

我看著江父,江父又看了看我,帶著滿臉的驚詫離開了法庭。

江父的這一句話使得我心中以前的那個她變得不再美好了,這一句話無異於一聲驚雷,劈開並照亮了江蕓真實的內心世界。

一道閃電之後,緊隨著一聲“轟隆隆”的驚雷,末日大片的場景讓人多少還是有些緊張,滂沱的大雨沖刷著公交車的玻璃窗,眼前一片模糊。

我給老媽打電話說了江蕓私吞紅包的事,老媽長長地嘆著氣,久久沈默。

正是這個原因導致這麽多年我和她父母的關系始終不好,我主動給出紅包,就是為了建立好關系,但當我總是得不到回應之後,漸漸開始對他們有了意見,慢慢發展出矛盾。

看來我去年登門求援時給江母的1000元紅包,她爸也是不知道的,他們都要離婚了,她媽顯然也不會告訴她爸。合著我給出的所有紅包全都打了水漂,一點作用也沒有起到。這種私吞紅包的事,我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做不出的,江蕓的人品實在是……

我灰心喪氣地想,如果江蕓把我趕出房子,我就回老家縣城,什麽工作也不幹了,論文也不寫了,離開羊城這傷心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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