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心的一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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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心的一生2
劉黑兒也嚇呆了,加上年紀小,腦容量有限,連娘親怎麽在師父的幫助下收斂了父親的屍身,怎麽通知大伯來到天津處理後事都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跟隨大伯一起,將父親的屍體運回到了老家安葬。
毫無疑問,現在看來,命案已經發生了。
死的人是便宜爹劉明,但是死因呢?正常病死?從劉明病情的惡化程度看,應該不至於發展得這麽快。
但也不能說是醫療事故引起的吧,那不是穿越的目的。他相信小器靈讓他來此,一定是存在他殺的因素,雖然他現在還沒搞清楚,但用排除法都能把這些排除掉。
鄭國錦故意謀殺?不可能!當時自己在旁邊聽的清清楚楚,他是與娘親一起想辦法給爹治病的啊!換成誰,遇到不相信自己醫術的人都會心裏不爽,但鄭師父卻不計前嫌給他治病,已經很感人了,再懷疑人家就有些不厚道了。
那麽到底是什麽原因呢?
必須要搞清楚!因為,不搞清楚就回不去啊!只能一直留在大清朝,留在這倒黴的光緒年間!
細思極恐!
於是,在之後的幾年裏,劉黑兒一邊想著這事,一邊鉆研針灸,要確保自己在破案之前能夠活下去,就必須要有一技之長啊!
“夫醫之治病,猶人之治水,水行於天地,猶血氣行於人身也,溝渠畝澮、河流川瀆,皆其流註交際之處,或壅焉,或塞焉,或溢焉,皆足以害治而成病 ,茍不明其向道,而欲治之 ,其不至於泛濫妄行者,否也;醫之治病,一迎一隨,一補一瀉,一汗一下,一宣一導,凡所以取其和平者,亦若是耳,而可置經絡於不講乎?”
雖然劉黑兒人在老家,但經常與師父書信往來,師父不但給他解惑,還弄了很多醫書給他,他第一次見到了真正的《黃帝內經》。
當他在自己身上試針失敗的時候,師父也總是給他出主意解決,甚至有好幾次,還瘸著腿親自來看他……
很快,劉黑兒就成為了當地有名的小醫師,誰家有病有災,都會第一時間找他醫治,一時聲名鵲起,舒服地活下去已經不是問題了。
但是,隨著他針灸技術的提高,一個疑惑在他的心底滋生出來。這個疑惑就像一只長大的螞蟻,不停地噬咬著他,到了最後已經讓他無法呼吸。
他覺得自己距離真相僅僅一步之遙,隨時都可以跨過去。
但這真相他卻不願意揭開……
他愛娘親,也愛師父。
但是醫書上說的很清楚,臍上一寸乃“水分穴”,絕對禁止施針!而他清楚地記得,那天夜裏,鄭國錦正是在父親的水分穴上連紮三針!
他好幾次都想在自己身上試一試,但又怕把自己真的紮死了。
但是,除了醫書,沒有證據能證明在水分穴施針會致人死亡。而且,當時下葬時,伯父曾經仔細看過父親的身體,的確沒有任何傷痕,這就算報官也說明不了問題啊!
並且,如今已經時隔多年,任何屍體都不可能完好無損,就算開棺驗屍又能如何?當年的事情誰又能判斷是非?
可是,這件事真的就這樣石沈大海了嗎?
但如果真的是師父和娘親害死了爹,那又該怎麽辦呢?
劉黑兒很痛苦。
終於有一天,他忍無可忍,借著酒勁將此事告訴了伯父,老人家當即決定報官。
第二天,他們就一起向臬司報了案,說是劉黑兒親眼目睹,鄭國錦夥同母親王氏一起以針灸之術害死了父親劉明。
這個大案子一下子驚動了官府!
由於是針灸作案,涉及到覆雜的醫學理論和實踐,天津知府大人沈家本特意從刑部借調來了著名仵作侯永,與靜海縣令一起,來到了劉家老家開棺驗屍。
此時已是多年之後,劉明的屍身早已腐爛透了,皮肉都已經蕩然無存,只剩下了一具骸骨。
侯永便帶領一幹仵作將屍骨一塊塊撿了出來,全都用溫水洗刷幹凈,然後按照驗骨之法進行檢驗。
只見劉明的頂心骨骨縫與骨頭並不太契合,似乎往上凸出來一點,為了驗證,侯永用絲綿拂過,發現骨縫能夠掛住絲綿。鹵門骨的地方呈現瓜子大小的紅色斑點。
劉明的牙齒似乎也沒剩幾顆了,這不符合他死亡時的年齡,他口腔中應該一共有二十八顆牙齒,但二十一顆都已經脫落,在棺材中發現了其中二十顆牙齒,有三顆已經腐朽,而正中的牙根和附近第一、二、三個牙骨都呈現紅色。
劉黑兒站在一旁看著這一切,眼淚禁不住流了下來,至此,他已經完全明白了,自己這個便宜爹果然是死於非命!
因為正常人是絕不會是這樣的……
“大人。”仵作侯永向沈家本作揖,道,“《洗冤錄》有載,凡傷下部之人,其痕皆現於上。男子之傷,現於牙根骨裏。《疑難雜說》也載,將人致死,經久屍肉腐爛,無跡可尋。但檢鹵門骨,必浮出腦殼骨縫之外少許,其骨色淡紅,皆因絕呼吸,氣血上湧所致。”
“因此,劉明並非病亡,而是因傷致死,且為下半身虛弱之處受的傷!”
驗骨完畢,沈家本立即拘捕了鄭國錦和王氏。
原來,兩人早有奸情,在鄭國錦入住劉明家之後,更是經常暗中通奸,結果被劉明撞破,劉明氣的一病不起。但他懾於鄭國錦在當地的地位,同時也不想將家醜外揚,於是決定病好之後全家搬回老家去,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於是鄭國錦便想利用劉明得病的機會,假裝診治,把他給治死。但劉明既然知道了兩人的事情,當然予以拒絕。
這就是為什麽劉明當時寧可找其他醫生開藥,也堅決不同意鄭國錦醫治的原因。
劉黑兒忍不住升起了愧疚之情,自己當時還覺得他對誰都不信任,實在不可理喻,現在回想起來,才明白那只是劉明自保的行為。
真是太不容易了!
身邊三個人,其中一個是個年僅幾歲的孩子,另外兩個成年人則是無時無刻不在算計著讓他死……
但最終他仍然沒能躲得過去。
鄭國錦趁他病重熟睡之時,在他禁針的水分穴上連紮了三針,致使劉明立時殞命!
至此,案情已經完全清楚了。
但劉黑兒心裏堵得實在難受,頓時感覺天旋地轉,頭痛欲裂,一下子暈倒在了審訊大堂的地上……
這邊,顧嘉翊終於睡醒了,他呼呼地喘著粗氣,心臟還在劇烈地跳動著,還沒有從剛才的那番夢境中完全恢覆過來。
畢竟好幾年呢,又是學習針灸又是目睹犯罪。
從孤兒到原告,告的還是自己的親媽親師父,然後又眼睜睜地看著仵作們一塊塊地翻撿著臭烘烘的屍骨,甚至為了看的清楚,離自己的臉那麽近,都快親上了……
他瞬間對古代刑偵從業人員高山仰止。
好不容易鎮靜下來,顧嘉翊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臉,濕濕的還殘留著一些淚痕。
他忽然記起,在他將醒未醒時,似乎還隱約聽到沈家本說道:“將此案詳細記錄,收入《補洗冤錄四則》,以備後世參考……”
他忙查看了一下,果然有這本書,而且確實是沈家本編的……
顧嘉翊再一次被震撼了!
不能排除任何一個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不起眼的細節,哪怕它看上去與案情並無關系。
如果劉黑兒不懂針灸,那麽他就不會知道鄭國錦在劉明身上針灸的地方是禁針的,就不會去告狀,那麽就沒有後面的驗骨這件事。
如果不是沈家本主持斷案,就不一定能夠意識到針灸作案的特殊性,也就不會專門從刑部借來著名的仵作侯永。
如果侯永沒有參與驗骨,那麽骨頭上的異樣就不一定能被發現,即使發現了也不一定能做出正確的推斷……
這一個個巧合,每個都是獨立存在的,但都與前面和後面的形成因果關系,因果相連!
由此可見,任何案子應該都有各自的突破點,區別只是在於,你是想到了,還是沒想到。
顧嘉翊再次來到了警局翻看資料。他就不信了,律師被殺一案難道真的一點兒疑點都沒有嗎?
作家來訪時,被害人妻子在家,客人在家,律師還活著。雙方認同。
客人離開後,妻子離開時,作家與律師交談,律師還活著。雙方認同。
妻子回到家,作家還在,律師已被殺。雙方也認同。
雙方認同結果,但對過程則完全相反,作家說是妻子殺的,妻子則聲稱是作家殺的,並且都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兇手。
警方在勘查現場時,也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
這像不像鄭國錦案中的情形?
一切線索都指向劉明是病亡的結果,沒有他殺的證據,也查不到作案動機,更是沒有證人,直到劉黑兒學會了針灸。
試想,如果當時他們小心一些,把劉黑兒搞暈了再動手,或許劉明就只能永遠做個冤死鬼了……
所以……
還要繼續往前溯!
律師的妻子與丈夫的關系怎麽樣?她有沒有外遇?或者說,她在哪方面與丈夫有矛盾?作家來找律師談版權的事,是哪本書的版權?涉及哪方面內容?
這些疑問……呵呵,有些連顧嘉翊自己都覺得牽強得可笑,但他還是決定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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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黑兒也嚇呆了,加上年紀小,腦容量有限,連娘親怎麽在師父的幫助下收斂了父親的屍身,怎麽通知大伯來到天津處理後事都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跟隨大伯一起,將父親的屍體運回到了老家安葬。
毫無疑問,現在看來,命案已經發生了。
死的人是便宜爹劉明,但是死因呢?正常病死?從劉明病情的惡化程度看,應該不至於發展得這麽快。
但也不能說是醫療事故引起的吧,那不是穿越的目的。他相信小器靈讓他來此,一定是存在他殺的因素,雖然他現在還沒搞清楚,但用排除法都能把這些排除掉。
鄭國錦故意謀殺?不可能!當時自己在旁邊聽的清清楚楚,他是與娘親一起想辦法給爹治病的啊!換成誰,遇到不相信自己醫術的人都會心裏不爽,但鄭師父卻不計前嫌給他治病,已經很感人了,再懷疑人家就有些不厚道了。
那麽到底是什麽原因呢?
必須要搞清楚!因為,不搞清楚就回不去啊!只能一直留在大清朝,留在這倒黴的光緒年間!
細思極恐!
於是,在之後的幾年裏,劉黑兒一邊想著這事,一邊鉆研針灸,要確保自己在破案之前能夠活下去,就必須要有一技之長啊!
“夫醫之治病,猶人之治水,水行於天地,猶血氣行於人身也,溝渠畝澮、河流川瀆,皆其流註交際之處,或壅焉,或塞焉,或溢焉,皆足以害治而成病 ,茍不明其向道,而欲治之 ,其不至於泛濫妄行者,否也;醫之治病,一迎一隨,一補一瀉,一汗一下,一宣一導,凡所以取其和平者,亦若是耳,而可置經絡於不講乎?”
雖然劉黑兒人在老家,但經常與師父書信往來,師父不但給他解惑,還弄了很多醫書給他,他第一次見到了真正的《黃帝內經》。
當他在自己身上試針失敗的時候,師父也總是給他出主意解決,甚至有好幾次,還瘸著腿親自來看他……
很快,劉黑兒就成為了當地有名的小醫師,誰家有病有災,都會第一時間找他醫治,一時聲名鵲起,舒服地活下去已經不是問題了。
但是,隨著他針灸技術的提高,一個疑惑在他的心底滋生出來。這個疑惑就像一只長大的螞蟻,不停地噬咬著他,到了最後已經讓他無法呼吸。
他覺得自己距離真相僅僅一步之遙,隨時都可以跨過去。
但這真相他卻不願意揭開……
他愛娘親,也愛師父。
但是醫書上說的很清楚,臍上一寸乃“水分穴”,絕對禁止施針!而他清楚地記得,那天夜裏,鄭國錦正是在父親的水分穴上連紮三針!
他好幾次都想在自己身上試一試,但又怕把自己真的紮死了。
但是,除了醫書,沒有證據能證明在水分穴施針會致人死亡。而且,當時下葬時,伯父曾經仔細看過父親的身體,的確沒有任何傷痕,這就算報官也說明不了問題啊!
並且,如今已經時隔多年,任何屍體都不可能完好無損,就算開棺驗屍又能如何?當年的事情誰又能判斷是非?
可是,這件事真的就這樣石沈大海了嗎?
但如果真的是師父和娘親害死了爹,那又該怎麽辦呢?
劉黑兒很痛苦。
終於有一天,他忍無可忍,借著酒勁將此事告訴了伯父,老人家當即決定報官。
第二天,他們就一起向臬司報了案,說是劉黑兒親眼目睹,鄭國錦夥同母親王氏一起以針灸之術害死了父親劉明。
這個大案子一下子驚動了官府!
由於是針灸作案,涉及到覆雜的醫學理論和實踐,天津知府大人沈家本特意從刑部借調來了著名仵作侯永,與靜海縣令一起,來到了劉家老家開棺驗屍。
此時已是多年之後,劉明的屍身早已腐爛透了,皮肉都已經蕩然無存,只剩下了一具骸骨。
侯永便帶領一幹仵作將屍骨一塊塊撿了出來,全都用溫水洗刷幹凈,然後按照驗骨之法進行檢驗。
只見劉明的頂心骨骨縫與骨頭並不太契合,似乎往上凸出來一點,為了驗證,侯永用絲綿拂過,發現骨縫能夠掛住絲綿。鹵門骨的地方呈現瓜子大小的紅色斑點。
劉明的牙齒似乎也沒剩幾顆了,這不符合他死亡時的年齡,他口腔中應該一共有二十八顆牙齒,但二十一顆都已經脫落,在棺材中發現了其中二十顆牙齒,有三顆已經腐朽,而正中的牙根和附近第一、二、三個牙骨都呈現紅色。
劉黑兒站在一旁看著這一切,眼淚禁不住流了下來,至此,他已經完全明白了,自己這個便宜爹果然是死於非命!
因為正常人是絕不會是這樣的……
“大人。”仵作侯永向沈家本作揖,道,“《洗冤錄》有載,凡傷下部之人,其痕皆現於上。男子之傷,現於牙根骨裏。《疑難雜說》也載,將人致死,經久屍肉腐爛,無跡可尋。但檢鹵門骨,必浮出腦殼骨縫之外少許,其骨色淡紅,皆因絕呼吸,氣血上湧所致。”
“因此,劉明並非病亡,而是因傷致死,且為下半身虛弱之處受的傷!”
驗骨完畢,沈家本立即拘捕了鄭國錦和王氏。
原來,兩人早有奸情,在鄭國錦入住劉明家之後,更是經常暗中通奸,結果被劉明撞破,劉明氣的一病不起。但他懾於鄭國錦在當地的地位,同時也不想將家醜外揚,於是決定病好之後全家搬回老家去,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於是鄭國錦便想利用劉明得病的機會,假裝診治,把他給治死。但劉明既然知道了兩人的事情,當然予以拒絕。
這就是為什麽劉明當時寧可找其他醫生開藥,也堅決不同意鄭國錦醫治的原因。
劉黑兒忍不住升起了愧疚之情,自己當時還覺得他對誰都不信任,實在不可理喻,現在回想起來,才明白那只是劉明自保的行為。
真是太不容易了!
身邊三個人,其中一個是個年僅幾歲的孩子,另外兩個成年人則是無時無刻不在算計著讓他死……
但最終他仍然沒能躲得過去。
鄭國錦趁他病重熟睡之時,在他禁針的水分穴上連紮了三針,致使劉明立時殞命!
至此,案情已經完全清楚了。
但劉黑兒心裏堵得實在難受,頓時感覺天旋地轉,頭痛欲裂,一下子暈倒在了審訊大堂的地上……
這邊,顧嘉翊終於睡醒了,他呼呼地喘著粗氣,心臟還在劇烈地跳動著,還沒有從剛才的那番夢境中完全恢覆過來。
畢竟好幾年呢,又是學習針灸又是目睹犯罪。
從孤兒到原告,告的還是自己的親媽親師父,然後又眼睜睜地看著仵作們一塊塊地翻撿著臭烘烘的屍骨,甚至為了看的清楚,離自己的臉那麽近,都快親上了……
他瞬間對古代刑偵從業人員高山仰止。
好不容易鎮靜下來,顧嘉翊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臉,濕濕的還殘留著一些淚痕。
他忽然記起,在他將醒未醒時,似乎還隱約聽到沈家本說道:“將此案詳細記錄,收入《補洗冤錄四則》,以備後世參考……”
他忙查看了一下,果然有這本書,而且確實是沈家本編的……
顧嘉翊再一次被震撼了!
不能排除任何一個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不起眼的細節,哪怕它看上去與案情並無關系。
如果劉黑兒不懂針灸,那麽他就不會知道鄭國錦在劉明身上針灸的地方是禁針的,就不會去告狀,那麽就沒有後面的驗骨這件事。
如果不是沈家本主持斷案,就不一定能夠意識到針灸作案的特殊性,也就不會專門從刑部借來著名的仵作侯永。
如果侯永沒有參與驗骨,那麽骨頭上的異樣就不一定能被發現,即使發現了也不一定能做出正確的推斷……
這一個個巧合,每個都是獨立存在的,但都與前面和後面的形成因果關系,因果相連!
由此可見,任何案子應該都有各自的突破點,區別只是在於,你是想到了,還是沒想到。
顧嘉翊再次來到了警局翻看資料。他就不信了,律師被殺一案難道真的一點兒疑點都沒有嗎?
作家來訪時,被害人妻子在家,客人在家,律師還活著。雙方認同。
客人離開後,妻子離開時,作家與律師交談,律師還活著。雙方認同。
妻子回到家,作家還在,律師已被殺。雙方也認同。
雙方認同結果,但對過程則完全相反,作家說是妻子殺的,妻子則聲稱是作家殺的,並且都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兇手。
警方在勘查現場時,也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
這像不像鄭國錦案中的情形?
一切線索都指向劉明是病亡的結果,沒有他殺的證據,也查不到作案動機,更是沒有證人,直到劉黑兒學會了針灸。
試想,如果當時他們小心一些,把劉黑兒搞暈了再動手,或許劉明就只能永遠做個冤死鬼了……
所以……
還要繼續往前溯!
律師的妻子與丈夫的關系怎麽樣?她有沒有外遇?或者說,她在哪方面與丈夫有矛盾?作家來找律師談版權的事,是哪本書的版權?涉及哪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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