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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特殊部門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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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特殊部門設立

早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房間。

傅瑾童睜開眼睛,感覺喉嚨幹澀,聲音沙啞。

“你!從今天開始我們分房睡!”傅瑾童嚴肅地說,但聲音卻帶著幾分嘶啞。

傅懷瑾聽到這沙啞的聲音,忍不住笑了出來。

但很快,他註意到傅瑾童的眼神越來越嚴厲,便立刻收斂了笑容,開始裝作可憐兮兮的樣子。

“寶貝,我以後再也不這樣了。”傅懷瑾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試圖讓傅瑾童心軟。

某人昨晚怎麽叫都不聽,傅瑾童簡直氣不打一處來,翻身下床,四處尋找可以扔向傅懷瑾的東西。

傅懷瑾見狀,趕緊上前一步,試圖緩和氣氛:“好了好了,別生氣了,我錯了,真錯了。”

人是想打的,但是身體條件不允許。

他一站起來全身就跟要散架了一樣酸疼。

男人他心虛地摸摸鼻子,也很識趣上去給他揉腰。

昨天確實是過分了......

等他們吃完午餐出門的時候,發現人基本上都已經走了。

“那麽快?”

傅懷瑾點點頭,“工作日嘛,一個個的都還要到處飛。”

最主要的是,他只提前了一個禮拜告訴別人,人家能抽出時間來純粹是給他們面子。

“我們宿舍的也回去了?”

男人一臉理所當然,“那不然呢?影響我們的二人世界這多不好!”

傅瑾童簡直難以置信,合著讓人家來祝福的時候都是好朋友好兄弟,用完了果斷就丟?

男人看他這副樣子,也覺得可愛,親了一口,把人摟在懷裏。

陽光灑在海面上,他們就這樣坐在室外的藤椅上看著大海,還是在工作日這種罪惡的時間。

沒人打擾就確實挺爽。

傅懷瑾也難得擁有這麽寧靜的二人世界。

平時不是忙工作就是忙工作,也只有下班後才能回家補充一下能量。

現在人就在自己懷裏,真的是說不出的滿足和愜意。

“要不我們再待一天吧,我給你請假。”

男人有點流連忘返。

傅瑾童果斷拒絕,“不行,好逸惡勞使人墮落,不能再請假了!”

還有好多事要做呢!

男人也微微嘆了口氣。

他也有很多事情在等著他。

把人摁進懷裏親吻了好久,他這才找回了點奮鬥的動力。

晚上七點,享受完兩人的燭光晚餐,私人飛機就開始啟程回京都。

蹲守在傅瑾童直播間的粉絲發現,今天又是被放鴿子的一天。

於是就開始‘攻擊’傅氏官網,讓他們老板不要總是霸占他們的主播大人。

向來有權威但是沒熱度的傅氏官方,看著這潑天的熱度:還得是少夫人啊!

*

十二人分屍案開始進入一審環節,整個案件按照鬼殺人的前提進行審理,畢竟是前所未有,因此在開庭前庭長和審判員都根據錄像做了很久的準備。

包括受害者和加害者,雙方律師也為這場荒謬的庭審做了前所未有的準備。

汪母則直接作為律師自辯。

本場審判也咨詢了傅瑾童,以及這行業內資深的道士。

主體圍繞的都是一個:死去的人殺人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若承擔,該如何承擔?

畢竟如果一個殺人者,殺人後自殺,那這件事就相當於‘扯平’。

而現在的汪非已經成了鬼,他殺人了的話,是不是也該‘扯平’?

如果不扯平,由家人承擔罪責的話,那麽對活著的人是否公平?

畢竟他們都無法跟鬼交流,也自然無法如人類一樣對家人進行“訓導”。

而傅瑾童只給出了一個回答,那就是犯了事,又在人間逗留的鬼,他可以懲罰。

爺爺留下的紅繩就可以灼燒鬼魂,而制作方法,他也會,其他的方式,也不是沒有。

所以現在問題就聚焦在了,家屬是否要擔責,而被附身的人是否要承擔責任上?

最後的一審判決結果是,汪非父母賠償每家受害者一家十萬,王華和錢楠死刑改判為二十年。

三方均不服。

“我們的女兒就這麽死去,一家十萬也挽回不了我女兒的性命,而殺人者才判二十年,不公平!”

“是啊!這也太輕了。”

“我男人他也很無辜啊,他就是倒黴被選上,自己並沒有殺人的想法,判二十年我們母子三人該怎麽辦?這對我們也不公平!”

“人死燈滅,如果今天我兒子他還活著,他犯下了這滔天的罪,那一槍子槍斃他,這罪也就了了。

那他現在已經死了,跟挨了槍子又有什麽區別,憑什麽讓我們賠錢,沒有法條規定的判決我不服!”

三方各執一詞,鬧得不可開交,都要繼續上訴。

而普通老百姓還不知道,這背後還有一個鬼在作妖,都站到受害者家屬這邊,支持槍斃罪犯。

最高法也是腦袋疼得很,於是設立特殊部門的進程開始加快推進。

......

“這件事情你怎麽看?”

兩人吃過晚飯後,也在討論這件事。

傅瑾童吃著男人投餵的冰淇淋,含含糊糊說道。

“就算設置了特殊部門,能做的也只有將‘鬼罪犯’緝拿歸案。

如果將犯罪事實簡單化,就是誰殺人誰負責。

那其實殺人的只有一個,就是汪非,他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那兩個人確實很冤,但也能算是非自願協助犯罪,懲罰是要有的,但我個人覺得二十年太嚴重。

另外就是死者家屬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哪怕是鬼,我也覺得家屬該承擔。

但如果已經成年,那我覺得不管是人是鬼,都不該承擔。

不過自古以來,受害者都是最可憐的,最受虧欠,最後也只能自認倒黴。”

傅懷瑾見多了底層人民的掙紮,也見多了這世上的不平事,他不是什麽正義的包青天,也沒什麽憐憫之心,只點點頭,聽傅瑾童繼續說。

“一審判決,法官還是出於人道主義讓汪家進行了賠償,那是因為法官了解汪家的家庭情況。

如果換做是貧窮人家犯罪,這個判決就不實際。

所以我覺得最後立法,也不會加上家屬連坐這一條。”

不得不說,傅瑾童的分析是對的。

在最高法的意見裏,也沒有將這一條羅列到參考條例當中。

而且人類的律法約束不到非人類,這才是最主要的。

所以過了一周,傅瑾童就被請到了最高法辦公室。

針對非人類罪犯條款的制定,進行專門討論。

同時,設立特殊部門的審批被通過,部門直屬朝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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