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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被魔尊錯認成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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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被魔尊錯認成兒子

“這裏還藏了一個!”

“拽出來砍死!”

曲京元被一個魔兵粗魯地扯住衣領拽了出來,手裏高舉著血淋淋的大刀,眼看著就要把他活劈了,千鈞一發之際,曲京元趕緊大喊了一聲:“燕哥哥!”

也就是這一聲燕哥哥,從紅帳中飄來了一聲“慢”,可那魔人砍人的速度實在快,已經收勢不及了,眼瞅著就要把曲京元的腦袋活活砍下來,滿地亂滾,一只酒盞驀然從紅帳中極速飛來。

鏘的一聲,足有曲京元半個腰粗的大刀應聲斷成三截,要不是曲京元跳開得快,斷刀指不定就紮腳面上了,還來不及松一口氣,又被人擒住了手臂。

方才那名魔人瞬間嚇得面無人色,噗通一聲跪倒,連呼魔尊饒命。

“吵死了!”魔尊不耐煩起來,“帶下去,丟進魔營裏充當軍妓。”

輕飄飄的一句話,就已經宣判了死刑。

軍妓都是犯了重罪,或者最為卑賤的魔人,一旦被丟進去,就沒有任何自由可言,甚至連件遮羞的衣物都沒有,不分白天黑夜侍奉魔兵,一直到死為止。

魔族人本就天生好逞兇鬥狠,尤其魔營裏到處都是窮兇極惡,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頭,這簡直比直接殺了,還要殘忍!

曲京元忍不住吞咽起了口水,被兩個魔兵一左一右擒住了手臂,將他推搡至紅帳前,不由分說就把他按跪在地。

嘭的一聲,雙膝砸地,疼得曲京元齜牙咧嘴,差點沒出息地掉出淚來。

下一瞬紅帳就扯開了,魔尊的聲音再度在頭頂響起,聽起來很不耐煩:“你是……?”

“我姓曲!”曲京元趕緊說,“曲就是一曲肝腸斷,何處覓知音的曲!”

這算是他唯一記得住的詩句,也是魔尊曾經告訴過他的。

既然自己姓曲,那麽自己的爹肯定也姓曲!

算一算時間,魔尊這時候應該和曲京元的生父相交甚篤,否則不可能在三年後,辛辛苦苦把曲京元養大。

還把曲京元都快寵上了天。

“嗯,然後呢?”

魔尊此刻正醉臥美人膝,還衣衫不整的,床上地上都跪坐著好幾位美人,男的女的都有,一個個都低眉順眼,十分乖順。

身上都披著很薄的紗衣,隱約還能看見一些細細的金鏈子,纏繞在身體的某些部位,曲京元沒敢細看,只是嗅到了很濃的一股甜膩味,卻不是血腥氣。

這種氣味他熟得很,每回被謝拂做狠了,就會嗅到這種氣味。

想不到魔尊二十年前就很風流嘛,而且還男女通吃,看樣子方才在紅帳裏好生快活。

“我是您的故交曲公子派來的!”

曲京元小小撒了個謊,畢竟這世間應該不會有人相信,他來自於二十年後。

魔尊笑了:“本座竟不知自己何時有個姓曲的故交,莫不是從前伺候過本座?叫個什麽名字?”

曲京元不知道自己親爹叫啥,魔尊沒跟他說過,魔尊一直跟他說,你爹娘死就死了,人固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沒什麽好傷心的,往後有我就足夠了,我既是你爹娘,也是你兄長,以後還會是你夫君。

當時曲京元對爹娘沒什麽概念,所以也沒追問過——主要是就算魔尊說了,他也不一定記得住。

所以一時有點不知所措。

見魔尊越發不耐煩,曲京元趕緊報出了自己的名字,心裏暗存僥幸,說不準燕哥哥曾經跟他爹討論過,未來孩子的名字呢?

也或許自己的名字有什麽了不得的典故呢?

“好難聽的名字。”

魔尊蹙眉,隨手撈了個美人在懷,口對口往美人嘴裏渡酒,這美人不勝酒力,很快就醉眼朦朧,面頰緋紅,瞧著倒是明艷動人。

被魔尊隨手扯下了外披的紗衣,只敢微微張著嘴,卻不敢發出一點聲音,雪白的皮膚在紅帳中隱約搖晃,曲京元這才發現此人是個男人,不過是男扮女裝而已,胸口兩處還釘有殷紅如血的珠串,伴隨著身體搖晃,發出叮叮當當清脆的響。

察覺到了曲京元直勾勾的眼神,魔尊頓感不悅,他玩過的美人,哪怕不要了,也絕不準外人這般明目張膽地覬覦。

還是頭一回遇見這般不怕死的,當即就來了點興趣。

魔尊一把抓著美人的頭發,將人往外按,雪白的胸膛幾乎要撞到曲京元臉上了。

曲京元下意識往後退,可肩胛和手臂,都被魔兵死死按住,根本躲不開,濃郁的胭脂水粉混合著酒香,讓他狠狠打了個噴嚏。

“你覺得這個美人如何?”魔尊饒有趣味地問。

曲京元對美人沒興趣,只想多看看魔尊,他做夢都想見到魔尊,眼下終於得見了,眼眶一酸,差點落下淚來。

強忍著哭意,吸了吸鼻子,他問:“魔尊想聽真話,還是……”

“自然是真話。”魔尊道,“評價一下。”

“不怎麽樣。”

跟自己從前的臉差得太遠了!

遠得不說,此人甚至不如謝拂座下的兩個親傳弟子生得俊,男子漢大丈夫的,男扮女裝還塗脂抹粉,男不男女不女的,有什麽好看的?

“大膽!”一旁的魔兵立馬出聲訓斥。

魔尊擡擡手,示意魔兵閉嘴,隨後將那美人隨手推開,靜靜凝視著面前少年的臉,片刻後,他又問:“你方才喚本座什麽?”

“燕,燕哥哥。”

“什麽東西!也敢跟本座稱兄道弟?”魔尊嗤笑一聲,對一旁的手下吩咐,“把這個醜東西拉下去剁碎了餵狗!”

曲京元一聽就急了,趕緊搖晃著肩膀,把拿他的魔兵推開,連聲道:“你我真的是舊相識!你喜歡穿黑色衣服,而且不是純黑,一定要五顏六色的黑!你喜歡陰雨天氣,因為不想被太陽曬黑,但又喜歡晴天出門,因為比起太陽,你更厭惡衣袍被雨水濺濕!”

魔尊擺了擺手,讓魔兵先退下,擡了擡下巴,示意他接著說。但在他說之前,魔尊道:“你方才說的這些,雖然都不錯,但實則也算不得什麽秘密,只要在本座身邊伺候過,皆會知曉。若要證明你與本座是舊相識,可得說些有用的出來。”

頓了頓,魔尊俊美的臉上流露出了殘忍的笑:“否則,本座就命人把你先輪一遍,再剁碎了餵狗!”

曲京元不由自主抖了一下,狠狠吞咽起了口水。

他和魔尊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同吃同睡同住,還一起洗過澡,自然了解得比尋常人清楚。

但眼下這麽多人在,要是說了,魔尊不高興了怎麽辦?

可若是不說,曲京元的小命可就難保了。

眼看著魔尊的耐心即將告罄,曲京元心一狠,牙一咬,道:“魔尊的兩根不完全一樣,一根像重劍,筆直筆直的,一根頂端有點勾的!”

“咳。”這話實在有點石破天驚,讓正在飲酒的魔尊都微微嗆到了,但他絕不會因此感到羞恥,反而興致更濃,笑問:“還有呢?”

曲京元趕緊回想,又道:“胸口大概這裏,有一顆痣,像朱砂一樣紅!”

只有很親密之人,才會了解得這般清楚。

看來真是個熟人啊。

魔尊仔仔細細端詳著面前的少年,想不起來自己何時碰過年紀這麽小的了。

雖說自己風流成性,這些年男男女女碰過不少,只要是被他看中的,管你是何方神聖,都要盡收囊中,但他喜歡的是冷艷高貴的大美人,而眼前這個少年只怕毛都沒長全吧?

仔細瞧著,倒也不醜,就是面相太稚氣了,清秀可愛有餘,明艷動人不足,哪怕就是濫竽充數,這也算是次品。

連跪地上給他捶腿都沒資格。

或許是哪次酒醉後,隨便睡了一個也未可知。

“你今年多大了?”魔尊問。

“十七!”

“看著像十四、五。”

甚至更小,可能是個子矮,又比較清瘦的緣故罷。

魔尊看他渾身上下沒二兩肉,看得眼睛疼,想起他之前說的什麽故交,便又問:“你家住何處?家中還有什麽親人?你不記得爹的名字,總該記得你娘的吧?”

曲京元心道,我家住魔界,家中親人唯你一人而已啊。

見少年不回答,只是眼眶通紅地望著自己,還一副忍淚不肯哭的可憐樣,魔尊“嘖”了一聲,心道,自己樹敵頗多,故交是一個沒有,此子自己斷然沒睡過,莫不是哪個曾與自己有過露水情緣的美人,偷摸在外給他生的兒子?

如此一來,這可就是自己的滄海遺珠了。

不過這種可能性很低,魔尊本體是龍,普通凡人根本無法孕育龍息,哪怕勉強揣上了,也會因為龍蛋太大,還不到生產之日,就活活被吸幹精血而亡。

若是哪個妖啊,精怪啊,也不可能。

魔尊不可能容許那種低賤之物,懷上自己的骨肉。

莫不是哪個貌美如花的修士,與他一夜露水情緣後,對他念念不忘,卻礙於正邪不兩立,不便在一起,遂躲起來給他偷生了個兒?

如果真是這樣,魔尊勉勉強強就把這個便宜兒子認下了,反正就是給口飯吃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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