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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朝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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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朝別(二)

那日之後, 朝別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滿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靜看著拼湊不齊的血肉肢體。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場雨, 沖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於辟谷丹,三日未曾進食不覺腹饑。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竈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發臭的紅肉。

隨後渾渾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茍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雞鳥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襤褸, 頭發蓬亂,被入林打獵的村人看到, 還當是野人, 將他痛打了一頓。

隨後,朝別咬斷了他們的脖頸。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曬, 風吹雨打,一路乞討,最後停留在一座小城鎮。

為討一口吃食, 在鎮上一家酒樓當雜役。

老板見他身強體壯, 沈默寡言,便什麽拖地灑掃等臟活重活都交由他幹, 每月只給他人一半銀錢,若是遇上顧客生事, 便將他丟出去將人教訓一番。

直到有一日,來了幾個外鄉人,說酒樓菜品缺斤少兩,爭吵之後,朝別依老板所言,將他幾人重傷。

本以為事情和往常一般過去,誰知那幾人竟是臨鎮大戶人家,親戚還有在當地官府當差的,幾日之後,特意前來要說法。

酒館老板怕惹事,給朝別塞了二兩銀子,隨後把他交了出去。

那幾人帶了打手,將朝別壓在地上,當街毆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爛,身無完膚,露著白骨森森,極是可怖。

那夥人散去,朝別一步步爬到無人看到的巷尾,蜷縮成一團。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邊已經不再能聽見聲音了。

*

揣著二兩銀子,朝別去了下一個城鎮。

銀子花了一兩,剩下一兩不知何時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當初付謹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紋路被重重摩挲過一遍又一遍。

他去問過人,別人笑他,這是流雲山莊的家徽,怎麽,就你,也想去流雲山莊?

朝別跟著笑,隨後將那人當作了晚餐。

也記住了流雲山莊這個名字。

只是時間漫長,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積月累的磋磨間慢慢變為對活下去的渴望,已經沒有力氣,也不敢再去回憶當初景象了。

而後風餐露宿,臥雪眠霜。

朝別沒有吃的,就去跟別的流浪漢搶,後來把自己賣給了一個武打攤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飯。

他熬了整整五年。

縉平鎮地處五蘊閣所駐百裏之內,時常有江湖游士經過,也算得上繁盛。

朝別數日沒有吃飯,與人比武換賞錢時,對街醉歡酒樓來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負行囊,背後一把雪亮的銀色長弓。他聽到少年清澈如泉的響亮嗓音:“掌櫃,你們這兒最好的酒是什麽!”

“那必是我們縉平鎮特有的紅果釀了!公子且先候著,馬上就來!”掌櫃一面攬著新客,堆笑著高聲呼喝。

新釀啟壇,果香與酒香濃郁。

設比武的老板與他約好,朝別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個時辰的打,就能多吃兩個饅頭。

他趴在地上,被雄壯男人擡腳重重踹在後背。

擡起一點頭,透過人群縫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註意到對街吵嚷,問掌櫃:“外面這是在做什麽?”

掌櫃習以為常:“幾個賣藝雜耍討賞錢的。公子要是感興趣可以去看上兩眼,有個經常來我們這撿剩飯的乞丐就在那,據說天生健體,怎麽都打不壞。”

少年喜愛熱鬧,一聽還當真起了身子,湊近人群,看到一頭亂發被壓在地面,無數腿腳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別。

忽而出聲:“打鬥就打鬥,何必這樣羞辱人?”

老板在一旁翹著二郎腿,口中咬著根骨頭,聞言覷他一眼,啃食幹凈的牛骨砸在他跟前:“不看就滾,什麽時候輪得到你說話。”

下一腳落在朝別後腰,又重又沈,身後人抓起他頭發,逼他仰起頸,露出一張滿是泥汙的骯臟面龐。

朝別粗粗喘著氣。

少年與他短暫對視了一下。

他看到朝別額發遮擋下,深邃而銳氣,森戾攝人的烏沈雙眼。

似是常年藏著不得發洩釋然的怨,如林中最兇惡的狼犬,又如地獄中爬上的厲鬼。

朝別卻從來沒見過這樣幹凈的眼睛,清淩澄澈,如星華萬千,日光從他頭頂洩下,似乎整個人都被浸在光裏,染上一層燦金色。

少年從懷中掏出一錠銀子,放入攤前的鐵碗中,哐當一聲,悶沈地響。

“這樣夠不夠?”

設攤老板方才的怒目橫眉登時化作喜笑顏開,趕忙起身,一腳踹開渾身腱肉的打手。

“夠,夠,當然夠,”他去撿起鐵碗中的大銀錠,用衣物擦了又擦,嘿嘿地笑,“您還想看點啥,他不僅能挨打,還可能打了,這就給您表演一個?”

“不用,”少年半蹲下身子,看向胸膛起伏的朝別,又從懷中掏出一塊金錠,“我要買下他,夠不夠?”

朝別被猛踹上一腳,老板粗聲罵道:“你以後跟著這位公子,有你好吃好喝的!”

圍觀人群逐漸散去,朝別側著腦袋躺在地上,白衣少年叫了他兩聲,耳朵裏只傳來一點微弱聲音。

朝別爬起身,慢慢地端詳著白衣少年。

玉冠束發,白衣錦袍,清俊中透著一股疏然,左臉笑起來有個微微凹陷的梨渦。

“走啊,”他說,“你還沒吃東西,是不是?”

朝別就這麽隨他回到方才的酒樓,許是見他邋遢,時不時有客人目光落在身上。

桌上是點好的酒糖牛肉,兩碟醬豬肘子,上好的酒,少年取下長弓,置於一旁小凳上。

朝別問道:“為什麽。”

他太久不說話,聲音很粗,很啞,像是什麽幹燥分岔的木柴,磕磕絆絆地不清晰。

少年顧自倒了一杯酒,酒液入腹,擡手擦去嘴角酒液,十分爽朗:“什麽為什麽,我見你有眼緣,就把你買下來,請你喝酒吃肉還不好?”

“你要我,做什麽?”朝別繼續問。

一碗酒被推到朝別面前。

“喝酒。”少年說。

朝別沈默一會,端起酒碗。

喉嚨滾動,生灌下一整碗醇香酒釀,酒液順著下巴,濕了大半襟領。

酒並不烈,更多的是花果清香。

於他而言,已是多年未曾嘗過的美味。

盛著肉的碟子被推到面前,少年做了個手勢:“請。”

朝別餓了很久,肉類香氣竄入鼻間,他再不猶豫,幾乎是狼吞虎咽地就著饅頭吃起兩碟肉來。

少年招手:“老板,再上兩盤。”

他這般沈著腦袋吃食,左耳後遠遠便聞一道聲音,脆若銀鈴,細棱棱,聽來十分刁蠻:“怎麽,你說先一步來把菜點好上齊,合著是先請了個乞丐,讓我來吃你們的殘羹剩飯來了!”

少女步履輕盈,款款而至,坐到少年身側,手中一只掛了鈴鐺的團扇,果真叮鈴叮鈴地響。

朝別掀起一點眼皮,從遮擋的額發中看到了少女面容。

天水碧襦裙搭紗制藕荷霞帔,禁步系腰,膚如雪膩,腮若敷粉,額心一點朱砂,杏眸剪水,盈盈如月,當真是位仙露明珠般的美人。

朝別不識,觀看著全程薛應挽卻是再清楚不過,當下愕然——

此人不正是,負責此次秘境的百花門門主喻棲棠嗎?

喻棲棠……與朝別竟曾經相識?雖樣貌稍顯稚嫩,性情卻與千年後成為百花門門主的她幾乎算得上天差地別。

少女芍藥般潤紅的唇角輕勾,偏又生一點媚意,掌心托頜,露出截藕白腕子,腕上帶著一只小銀鐲,在日頭下反射輝光。

感受朝別目光,柳葉細眉一挑,扇子遮擋在二人面前。

“不準看。”

朝別重新低下腦袋,用饅頭沾著油水,扒盡盤中最後幾塊肉。

少年:“……”

少年:“再來兩盤。”

喻棲棠搖著扇子驅趕那股油腥混著朝別身上久未清洗的臭味,嫌棄道:“怎麽突然大發好心?”

“覺得有緣,就做了,甚麽突然不突然,”少年笑道,看向朝別,“這位……兄弟,你很厲害。如今你也是自由身,是願意自行離開,還是想跟著我,往後一起四處游歷?”

朝別依舊透過糟亂的額發看他,看到那張白凈的少年面龐,此刻笑意溫然,右頰還有一顆淺淡梨渦。

喻棲棠看熱鬧般敲了敲桌子:“問你話呢!”

良久,朝別張了張嘴。

他啞聲問道:“今後,也能,吃……這些嗎?”

喻棲棠忍不住嘲笑:“你這買的什麽乞丐,連講話都不會,還問你以後還能不能吃這些……哈哈哈……”

朝別早已習慣這種藏著諷刺的笑意,用手指了指少年,又指了指自己,示意自己願意與他一起。

少年明白他意思,笑道:“好!”又想起什麽,停頓一下,說道,“我父親與我說過,在外不準用本名丟了他顏面,你便叫我喻謹,或是阿謹皆可。”

朝別比了比唇形,重覆一遍這個名字。

薛應挽卻是哀嘆一聲。

世上總有不巧之事,可朝別與此人,卻實在是不巧中的不巧,不幸中的不幸。

便是日月增長,容貌變化,他也依舊認出如今的這位“喻謹”便是數年前曾與朝別有過一日相處游戲的付謹之。可惜朝別大概是因為這些年落魄苦楚,早已失去了仔細辨認一個人容貌的能力,連帶著那個“謹”字,也難做他想。

兩碟醬牛肉姍姍來遲,喻謹看向朝別,兩只筷子抵在他手腕:“你還沒說,自己叫什麽名字?”

朝別喉嚨滾動:“朝,別。”

“朝見,夕別,”喻謹點頭道,“好一個朝別。”

喻棲棠兩手托著下巴,懶懶乜去一眼:“一個乞丐,話講不清楚,還起個這樣好聽的名字呢。”

“這是我表妹,喻棲棠,”朝別向他介紹,一面將裝滿醬牛肉的盤子到他面前,朝別握起一旁的弓,神色閑然,“一會隨我到客棧,帶你洗了身子,重新買上幾套衣服,確實不能……一直這樣。”

喻棲棠離去前,不忘嘲諷他要隨身帶個乞丐,走到哪兒都是一股臭烘烘的酸味。

朝別跟著喻謹換了衣物,梳洗頭發,至少不再邋遢,有了那麽一點人樣。

喻謹說:“你不會講話,這樣很麻煩啊,往後遇到事情了怎麽辦?”

“會,說話,”朝別咽下津液,很慢地回答他:“太久沒有講了。”

喻謹當下便想了個解決之法,“往後每日我們多說些話語,你不就能記起該怎麽講話了嗎?”

朝別從喉嚨裏擠出粗啞的“可以”二字。

喻謹莞爾,先是詢問他是何方人士,為何淪落成如今模樣,朝別挑揀著回答,唯獨提及來處事便推脫說不記得。喻謹是個聰明人,自然明白,說是不記得,其實就是不願講,當下也不繼續逼問,將自己過往也一一說來。

半年前,他從家中出來歷練,走過淮河一帶,順著鄔城,聯城往南,縉平鎮是他來的第二個鎮子。來了興致,便將各地見聞,風土人情一一講來,又問朝別,可有去過什麽地方,見過什麽有意思的景致事物。

薛應挽想,這付謹之性子爽朗大方,倒是個喜愛熱鬧,揮灑意氣之人,若朝別不曾經歷家禍,二人想必早就成為了意氣相投的好友才是。

朝別搖頭,磕磕絆絆答:“我一直,待在這裏,沒去過,別的什麽地方。”

他發音不對,喻謹便仔細著教他,一字字的糾正,以免遭人笑話,至近子時,才熄了燈燭。

朝別被買下,卻並未被當成仆從或是奴隸對待。喻謹是個喜好熱鬧又大方的人,給他吃穿,遇上事兒也愛分享,分明將人當成了一同陪伴游玩的好友兄弟。

久而久之,朝別也沒那麽冷冰冰的,偶爾接上一兩句話,講得也通暢很多。

二人縱馬而行,穿過林山溪河,村落稻田。倒春寒的風拂過面頰,柳枝抽條,馬蹄踢踏,一片新綠映在眼中,鼻間是雨後露水清香。

喻謹白衣白馬,身後銀弓雪亮,馳飛在山腳下,繞過山路蜿蜒,泥水飛濺。

忽聞雀鳥相鳴,單手從身後取弓,箭囊取箭,身形微仰,疾馳中只聽得一道嗖聲,白芒閃過,肥鵲便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半空射下。

朝別擡頭去看,正見喻謹身姿挺拔,水墨般地發絲隨山風與動作揚起。

“今天收成不錯,”他朗笑道,“山野之間,便以烤雀作食,朝兄勿要嫌棄。”

言罷勒繩,翻身下馬,到路邊拾起方才被射落之物——朝別這才看清,那一箭,竟是將兩只一前一後的山雀頭尾相連射在一處。

如此箭技,堪稱出神入化也不為過。

連日趕路皆在林中休息,實在睡得腰背酸累,經行道方家鎮,才算得了個休息之地。

此處離百花門倒是不遠,喻謹提及當日在縉平鎮時的喻棲棠,說她正是拜在百花門下。只講上兩句,一道輕巧的飛鏢自遠處飛掠而來,喻謹熟練側身躲過,險險擦過一點發絲。

“嘖,”喻謹單手抽出銀弓,以弓柄擋下第二發飛鏢,“這不是巧了,說什麽來什麽。”

飛鏢被撞落在地面,朝別彎腰撿起,發現只是最尋常的竹制小鏢。

二人本就在酒肆暫休,不算寬敞的街道,酒客皆因此處動靜頻頻側目,有怕事的,貓著腰急忙離開。

日頭正盛,擡眼看去,見不遠處的屋頂上站著一位黃衣女子。

輕簡勁裝,束腰斂袖,雪白長靴,長發也梳成了馬尾式樣。

她手中拋玩一顆小石子,對上喻謹眼神,目露挑釁之色,腳尖一點,自檐上縱身下躍。

一陣香風吹襲,靈巧地落在喻謹面前,發尾如密絲躍動。

“說我什麽壞話呢?”

“誇你誇你,誇你漂亮呢,”喻謹張嘴就來,一把將身後朝別扯到面前,“他說得,他說可想你了,沒見過這麽漂亮的姑娘,上次一別,日日思念……”

朝別此刻懷中扣刀,聞言挑眉,駁回喻謹滿口胡言:“我可沒有。”

“嗯……誒?”

喻棲棠此刻才發現朝別,相比初見,如今頎長身形下也算是一身整潔衣裝。

目光上移,恰見飛眉入鬢下的深邃瞳珠,挺鼻薄唇,輪廓明朗,活脫脫一副俊美無儔的刀客,哪還有之前半分落魄乞丐樣?

喻棲棠楞了一下,托著下頜,輕咳一聲,給出了公正評價:

“你別說,這洗幹凈了……倒是,嗯,倒是還挺,人模人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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