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寵而驕·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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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寵而驕·想念
我和我哥一直崇尚的是旅行行李不帶多,缺什麽東西到了再買的理論。
所以被發配到英國玩半個月左右,也沒必要帶很多東西,我簡單收拾了下衣物,拎著行李箱就去找紀肴。
他和我是兩個極端,我恨不得什麽都不帶,他恨不得把整個家搬去。
積木小房子內一片狼藉,三個行李箱在屋內,兩個已經收好,一個癱著,行李箱的主人頭發亂糟糟,眨巴著蘋果綠的眼睛相當無辜的看著我。
我一陣頭疼:“你要搬家還是怎麽著?”
紀肴正在兩件外套之間抉擇,反覆生離死別一般一臉悲痛的放下其中一件:“我這種土狗第一次出國,不得紀念一下嗎?”
哦,算起來,我好像也是第一次去國外玩,以前去治病不算。
我伸腳踢了下那兩個立著的行李箱,紋絲不動,我懷疑紀肴在裏面裝了兩座山:“你去的時候帶三個箱子,回來的時候豈不是得帶五個?就我們兩個,這箱子你自己拎哈。”
在我做出的糟糕假設下,紀肴的懶終於戰勝了極繁主義。
好不容易說服這位少爺出門,走在他前面頓時感覺壓力山大,到底誰是心理醫生啊。
紀肴沒有護照簽證,不知道我哥用了什麽法子光速幫他辦了,紀肴拖著那個沈得像水泥的箱子感慨道:“哎,資本主義。”
我的箱子不沈,推起來身輕如燕,在前面相當愉悅的回答他:“如果沒有我哥,你起碼冬天才能辦到簽證。”
“那正好趕上聖誕節,多好。”
我再一次為此人的樂觀豁達嘆服。
走前我哥千叮萬囑下了飛機就買當地的手機卡,然後趕緊聯系他,我應下,心想長兄如母。
兌換貨幣,買手機卡,下軟件,這些流程走完我和紀肴已經精疲力竭,辦理完酒店入住就撲在床上,縱使我困的可以原地升天,也仍舊沒忘記報平安,給我哥敲了行字就跟喪失意識似的暈倒在床上。
紀肴比我先醒,他來敲我房門時已經六點多了,我算了算時差,這個點國內已經深夜了,我哥估計睡了。
和紀肴隨便轉了轉,品嘗了一下著名的“仰望星空”,實在是接受不了,於是跑去唐人街吃了頓極其奢侈的中餐。
英國匯率物價高的嚇人,吃了頓冒菜一千多,紀肴咂巴著嘴:“嘛,幸好是蔔千秋請客,不然我可能要餓死在異國他鄉。”
我嘆了口氣:“入鄉隨俗,明天嘗嘗當地的菜吧。”
“我只接受甜品,吃其他的怕我他鄉埋骨。”
我又嘆了口氣,果然英國菜難吃名不虛傳。
來英國的第一天虛度過去,無所謂,反正還有很長時間。
第一次來到倫敦,像課本裏說的一樣繁華,只是陰雨連綿,來了好幾天也不見得放晴。
紀肴和我都是享受派————從不在乎計劃,只要開心那呆在酒店玩手機也值了。
這幾天我們轉了轉有名的景點,大本鐘聖保羅教堂什麽的,景色很美,不過我還是最喜歡1唐人街,因為只有唐人街有中餐……都說法國是最浪漫的國家,但是在酒店落地窗前俯視這個城市的繁華夜色,不由自主便開始想起我哥。
在異國街頭,來來往往沒人知道你是誰,擡起頭踮起腳尖和他擁吻,這種情境一輩子必須得有一次。
好吧,事實證明不僅洛陽地邪,倫敦也地邪。
剛在內心yy我哥,那邊就一通電話打了過來,摁下接聽鍵,思念跨越大洋彼岸,我們兩個誰也沒有說話。
對方的呼吸聲就在耳邊,我帶著耳機,還是沒忍住開了口:“你過的好嗎?”
“玩的開心嗎?”
沒曾想我們兩個卻是同時開了口,他溫柔的語調鉆進我的耳朵裏,我忍不住縮了縮脖子,笑出聲來:“心有靈犀一點通啊哥。”
他也輕輕笑起來,真討厭,這人說話和笑都是輕輕的,撓的人心頭發顫。
“我沒事,找的人信得過,本家的人想咬我都下不了口。”
我真的太喜歡這種運籌帷幄的勁了。
“我玩的也挺好的,就是英國菜特別難吃,中餐還太奢侈了。”隨口抱怨道,那邊我哥幾乎是立刻回答:“咱們家有錢,對自己好點,紀肴隨意。”
停頓了一下,他輕喚:“笙笙。”
“怎麽了?”
“哥哥很想你。”
窗外的夜色姣好,對面商場還是什麽大樓的冷色燈光穿透玻璃窗戶打在我臉上,時間幾乎靜止,融化,突然覺得一陣燥熱,伸手打開窗戶,於是剛下過雨的潮濕氣息掃進鼻腔,我想起十三歲那年,我哥冒著雨回家,打開門第一瞬間我擁抱住他,他身上也是這樣的潮濕氣息。
我幾乎要停止呼吸:“我也很想你。”
靜默無言。
我恨不得現在飛回國了,可是理智回籠,我才終於按捺下那一點點少女悸動:“蔔家……查出來什麽了嗎?”
那邊應該也清醒了,過去的記憶如潮水般提醒著我們的身份,只是兄妹,僅此而已。
這通越洋電話長達幾十分鐘,裹挾著我們彼此濃烈的思念,和那層說不清、道不明、戳不破的情愫,微妙地在對方的心頭縈繞,而此時此地的處境又在無時無刻叫囂著讓我們收斂。
蔔家的人,查一通越洋電話的通話錄音,算不得什麽難事。
我哥靜默了好一會,才道:“秦明月在十五歲時,曾被蔔盛輝□□,這是她當著全家人的面自己說出來的,蔔盛輝過去的情史全部公之於眾,還有蔔清文收藏的幾個古董來路不明,除此以外沒什麽了。”
秦明月大我小半年,也就是說她現在已經過了十八歲生日,十五歲,三年前,她還沒有進本家。
我哥的聲音仍舊不疾不徐地傳出來:“奶奶很憐愛她,這件事的確屬實,蔔盛輝應該是沒幾天好日子過了。”
我本能地感到惡心,這個生下我哥的男人,這個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了我哥的親妹妹,秦明月,在她十五歲的時候。
縱使秦明月和我不對付,但是我並沒有到恨她的地步。
雖然我很不爽親妹妹這個身份,但是被誰生下來並不是她的錯。
十五歲時,她或許只是一個懵懂少女,被父親侵犯,這個男人對她不顧不問,卻在她最清澈純潔的年歲侵犯了她,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這都不是一個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電話那頭的人本能察覺到我的情緒變化,柔聲道:“蔔盛輝會有報應的,笙笙,不要想太多,”隨機他冷下來:“我會和他斷絕關系,就這幾天,笙笙,從此以後他不再是我們任何人的爸爸。”
我艱難地應下,掛了電話,匆匆到來不及說一句告別。
剛才片刻的暧昧已經被盡數沖散,想起蔔盛輝那張臉我就想吐,他不是我的生父,我和我哥是同母異父。
我姓蔔,但是我從來不認為我隨他姓,我隨我哥。
而我哥,他才是最孤獨的人。我選擇逃避,告訴自己我是隨哥姓的,他呢?他只好認下這個禽獸不如的父親。
他在十幾歲時候沒了媽媽,又在二十幾歲時候和自己的父親斷絕關系。
從此以後,我們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了。
別人都說我哥是個好哥哥,是個強大堅韌的哥哥,長兄如父,生了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君子骨。
可是他那時十幾歲,他不要強大,他要幸福。
心疼到腳尖都蜷縮起來,剛打開的窗戶吹進來的是涼風,很冷,我哥應該比我更冷。
長兄如父,長兄如父,所以你不能哭也不能倒下,因為你是哥哥,你要照顧妹妹。你終於精疲力竭地從城中村的廉價出租屋裏走出來,穿上那身你從不喜歡的西服,你笑著說沒事有哥在,好像你生來就刀槍不入。
可是哥哥在成為哥哥之前,是個愛笑愛鬧的天真少年。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當我哥哥了,這樣你就會一直天真,一直幸福。
意識到我是將苦難帶給我哥的人這一點,比苦難本身還難受。
我們的名字都是媽媽取的,哥說曾聽媽媽講,有人勸她孩子名字取的太大罩不住,一生漂泊,她偏偏不信邪。
我苦笑起來,還真是取太大了,下輩子我就叫二丫,我哥叫剩狗。
什麽蒼生啊千秋啊,去你娘的吧,拍電視劇呢?
在異國的酒店裏邊喝房間自帶的果酒邊看著底下碌碌的轎車,和京鴻的街道高度重合,這邊白天下了雨,我掏出手機看天氣預報,京鴻今天也下了雨。
那麽,我猜我哥打電話時也嗅到那股潮濕的氣息,想起了我們共同的記憶,沒辦法,我們的人生捆綁在一起,想忘都忘不掉。
此刻我很想你,我想你應也如此。
此刻我很愛你,我想你應也如此。
倫敦的夜,倫敦的雨,十七歲的我還不知道,未來我深愛這座城市,也真的在一個下雨天扔掉手裏的傘,轉身踮腳,肆無忌憚地和愛人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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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哥一直崇尚的是旅行行李不帶多,缺什麽東西到了再買的理論。
所以被發配到英國玩半個月左右,也沒必要帶很多東西,我簡單收拾了下衣物,拎著行李箱就去找紀肴。
他和我是兩個極端,我恨不得什麽都不帶,他恨不得把整個家搬去。
積木小房子內一片狼藉,三個行李箱在屋內,兩個已經收好,一個癱著,行李箱的主人頭發亂糟糟,眨巴著蘋果綠的眼睛相當無辜的看著我。
我一陣頭疼:“你要搬家還是怎麽著?”
紀肴正在兩件外套之間抉擇,反覆生離死別一般一臉悲痛的放下其中一件:“我這種土狗第一次出國,不得紀念一下嗎?”
哦,算起來,我好像也是第一次去國外玩,以前去治病不算。
我伸腳踢了下那兩個立著的行李箱,紋絲不動,我懷疑紀肴在裏面裝了兩座山:“你去的時候帶三個箱子,回來的時候豈不是得帶五個?就我們兩個,這箱子你自己拎哈。”
在我做出的糟糕假設下,紀肴的懶終於戰勝了極繁主義。
好不容易說服這位少爺出門,走在他前面頓時感覺壓力山大,到底誰是心理醫生啊。
紀肴沒有護照簽證,不知道我哥用了什麽法子光速幫他辦了,紀肴拖著那個沈得像水泥的箱子感慨道:“哎,資本主義。”
我的箱子不沈,推起來身輕如燕,在前面相當愉悅的回答他:“如果沒有我哥,你起碼冬天才能辦到簽證。”
“那正好趕上聖誕節,多好。”
我再一次為此人的樂觀豁達嘆服。
走前我哥千叮萬囑下了飛機就買當地的手機卡,然後趕緊聯系他,我應下,心想長兄如母。
兌換貨幣,買手機卡,下軟件,這些流程走完我和紀肴已經精疲力竭,辦理完酒店入住就撲在床上,縱使我困的可以原地升天,也仍舊沒忘記報平安,給我哥敲了行字就跟喪失意識似的暈倒在床上。
紀肴比我先醒,他來敲我房門時已經六點多了,我算了算時差,這個點國內已經深夜了,我哥估計睡了。
和紀肴隨便轉了轉,品嘗了一下著名的“仰望星空”,實在是接受不了,於是跑去唐人街吃了頓極其奢侈的中餐。
英國匯率物價高的嚇人,吃了頓冒菜一千多,紀肴咂巴著嘴:“嘛,幸好是蔔千秋請客,不然我可能要餓死在異國他鄉。”
我嘆了口氣:“入鄉隨俗,明天嘗嘗當地的菜吧。”
“我只接受甜品,吃其他的怕我他鄉埋骨。”
我又嘆了口氣,果然英國菜難吃名不虛傳。
來英國的第一天虛度過去,無所謂,反正還有很長時間。
第一次來到倫敦,像課本裏說的一樣繁華,只是陰雨連綿,來了好幾天也不見得放晴。
紀肴和我都是享受派————從不在乎計劃,只要開心那呆在酒店玩手機也值了。
這幾天我們轉了轉有名的景點,大本鐘聖保羅教堂什麽的,景色很美,不過我還是最喜歡1唐人街,因為只有唐人街有中餐……都說法國是最浪漫的國家,但是在酒店落地窗前俯視這個城市的繁華夜色,不由自主便開始想起我哥。
在異國街頭,來來往往沒人知道你是誰,擡起頭踮起腳尖和他擁吻,這種情境一輩子必須得有一次。
好吧,事實證明不僅洛陽地邪,倫敦也地邪。
剛在內心yy我哥,那邊就一通電話打了過來,摁下接聽鍵,思念跨越大洋彼岸,我們兩個誰也沒有說話。
對方的呼吸聲就在耳邊,我帶著耳機,還是沒忍住開了口:“你過的好嗎?”
“玩的開心嗎?”
沒曾想我們兩個卻是同時開了口,他溫柔的語調鉆進我的耳朵裏,我忍不住縮了縮脖子,笑出聲來:“心有靈犀一點通啊哥。”
他也輕輕笑起來,真討厭,這人說話和笑都是輕輕的,撓的人心頭發顫。
“我沒事,找的人信得過,本家的人想咬我都下不了口。”
我真的太喜歡這種運籌帷幄的勁了。
“我玩的也挺好的,就是英國菜特別難吃,中餐還太奢侈了。”隨口抱怨道,那邊我哥幾乎是立刻回答:“咱們家有錢,對自己好點,紀肴隨意。”
停頓了一下,他輕喚:“笙笙。”
“怎麽了?”
“哥哥很想你。”
窗外的夜色姣好,對面商場還是什麽大樓的冷色燈光穿透玻璃窗戶打在我臉上,時間幾乎靜止,融化,突然覺得一陣燥熱,伸手打開窗戶,於是剛下過雨的潮濕氣息掃進鼻腔,我想起十三歲那年,我哥冒著雨回家,打開門第一瞬間我擁抱住他,他身上也是這樣的潮濕氣息。
我幾乎要停止呼吸:“我也很想你。”
靜默無言。
我恨不得現在飛回國了,可是理智回籠,我才終於按捺下那一點點少女悸動:“蔔家……查出來什麽了嗎?”
那邊應該也清醒了,過去的記憶如潮水般提醒著我們的身份,只是兄妹,僅此而已。
這通越洋電話長達幾十分鐘,裹挾著我們彼此濃烈的思念,和那層說不清、道不明、戳不破的情愫,微妙地在對方的心頭縈繞,而此時此地的處境又在無時無刻叫囂著讓我們收斂。
蔔家的人,查一通越洋電話的通話錄音,算不得什麽難事。
我哥靜默了好一會,才道:“秦明月在十五歲時,曾被蔔盛輝□□,這是她當著全家人的面自己說出來的,蔔盛輝過去的情史全部公之於眾,還有蔔清文收藏的幾個古董來路不明,除此以外沒什麽了。”
秦明月大我小半年,也就是說她現在已經過了十八歲生日,十五歲,三年前,她還沒有進本家。
我哥的聲音仍舊不疾不徐地傳出來:“奶奶很憐愛她,這件事的確屬實,蔔盛輝應該是沒幾天好日子過了。”
我本能地感到惡心,這個生下我哥的男人,這個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了我哥的親妹妹,秦明月,在她十五歲的時候。
縱使秦明月和我不對付,但是我並沒有到恨她的地步。
雖然我很不爽親妹妹這個身份,但是被誰生下來並不是她的錯。
十五歲時,她或許只是一個懵懂少女,被父親侵犯,這個男人對她不顧不問,卻在她最清澈純潔的年歲侵犯了她,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這都不是一個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電話那頭的人本能察覺到我的情緒變化,柔聲道:“蔔盛輝會有報應的,笙笙,不要想太多,”隨機他冷下來:“我會和他斷絕關系,就這幾天,笙笙,從此以後他不再是我們任何人的爸爸。”
我艱難地應下,掛了電話,匆匆到來不及說一句告別。
剛才片刻的暧昧已經被盡數沖散,想起蔔盛輝那張臉我就想吐,他不是我的生父,我和我哥是同母異父。
我姓蔔,但是我從來不認為我隨他姓,我隨我哥。
而我哥,他才是最孤獨的人。我選擇逃避,告訴自己我是隨哥姓的,他呢?他只好認下這個禽獸不如的父親。
他在十幾歲時候沒了媽媽,又在二十幾歲時候和自己的父親斷絕關系。
從此以後,我們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了。
別人都說我哥是個好哥哥,是個強大堅韌的哥哥,長兄如父,生了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君子骨。
可是他那時十幾歲,他不要強大,他要幸福。
心疼到腳尖都蜷縮起來,剛打開的窗戶吹進來的是涼風,很冷,我哥應該比我更冷。
長兄如父,長兄如父,所以你不能哭也不能倒下,因為你是哥哥,你要照顧妹妹。你終於精疲力竭地從城中村的廉價出租屋裏走出來,穿上那身你從不喜歡的西服,你笑著說沒事有哥在,好像你生來就刀槍不入。
可是哥哥在成為哥哥之前,是個愛笑愛鬧的天真少年。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當我哥哥了,這樣你就會一直天真,一直幸福。
意識到我是將苦難帶給我哥的人這一點,比苦難本身還難受。
我們的名字都是媽媽取的,哥說曾聽媽媽講,有人勸她孩子名字取的太大罩不住,一生漂泊,她偏偏不信邪。
我苦笑起來,還真是取太大了,下輩子我就叫二丫,我哥叫剩狗。
什麽蒼生啊千秋啊,去你娘的吧,拍電視劇呢?
在異國的酒店裏邊喝房間自帶的果酒邊看著底下碌碌的轎車,和京鴻的街道高度重合,這邊白天下了雨,我掏出手機看天氣預報,京鴻今天也下了雨。
那麽,我猜我哥打電話時也嗅到那股潮濕的氣息,想起了我們共同的記憶,沒辦法,我們的人生捆綁在一起,想忘都忘不掉。
此刻我很想你,我想你應也如此。
此刻我很愛你,我想你應也如此。
倫敦的夜,倫敦的雨,十七歲的我還不知道,未來我深愛這座城市,也真的在一個下雨天扔掉手裏的傘,轉身踮腳,肆無忌憚地和愛人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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