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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雨後春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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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雨後春筍

十二月份的京城又下起了小雨,淅淅瀝瀝的,響個不停。

京城多寒潮,此時因為下了小雨,涼風一吹,涼得透人心骨。

今天是爺爺的忌日,黎眠穿了一身翠綠的古裝,披著一件厚披風,長長的頭發用檀木簪子盤了一半,耳邊留了兩縷長發,一直垂到胸口。

看起來像是從古代誤入現代的姑娘。

恰好今天電梯壞了。

黎眠住在四樓。

他搬著兩三個快遞箱,勉勉強強能看得見路,只好溫吞的慢慢爬樓。

一身古裝又不太好走路。

因為是爺爺的忌日,所以才這樣穿。

黎眠的手不太能搬重物,此時搬著快遞的手都在微微發抖。

出門的時候沒下雨,所以黎眠沒帶傘,此時趕回來,身上已經淋了大半的雨,涼風一吹,冷得發抖。

“小公子,東西差不多都搬完了,我們就先走了,有事您給我們打電話。”

兩個身穿著西服,看起來像保鏢的男人和黎眠擦身而過,堪堪回頭看了一眼。

仿佛在奇怪怎麽有個人和這裏格格不入。

黎眠才爬到二樓,虛弱的身子經不住,手抖得十分厲害,只好把快遞箱放到地上,左手捏住右手的腕骨,輕輕揉了一下。

緩和了些疼痛。

沈遇沈從樓上下來,剛好看見那人垂著頭,左手有一下沒一下的揉著腕骨。

好似水墨畫裏走出來的美人。

腳邊那三個快遞箱看起來很笨重,不知道裝了些什麽。

沈遇沈定定的看著那人。

感覺到自己被人註視,黎眠才擡起頭看過去,眉頭一擰,仿佛不滿那人盯著他看。

他沒在這所高檔公寓樓看見過這人,或許是別家樓層裏的親戚。

黎眠不是很喜歡社交的主,也沒怎麽理人,彎下腰搬上三個笨重的箱子,繼續往樓上走去。

在經過那人的身旁時,黎眠手上一輕,三個快遞箱穩穩的被旁人接了去。

“小姑娘,我來幫你吧。”

話音剛落,黎眠眉頭一皺,看起來很是不開心。

又被當成小姑娘。

沈遇沈其實也搞不懂為什麽想要幫他,或許看他過於瘦小,又或是別的原因。

他對女人不感興趣,但是不知道為什麽,眼前這個人有些特別。

這種感覺讓他一時之間也說不準。

到底為什麽。

“在幾樓?你看起來不太方便,我幫你搬上去吧。”

一個連搬家都要喊上保鏢的人,此時卻格外的熱情,替別人搬快遞。

聽他這麽一說,黎眠倒是默許了,自己穿著古裝確實不太方便,想了想,他道:“四樓,402,謝謝。”

嗓音輕柔,不像女孩子那樣帶著嬌嗔,或許是天生的嗓音。

畢竟很多女孩子都這樣。

沈遇沈並未想太多,和他一同上樓,“我是今天剛搬過來的住戶,也在四樓,聽起來好像住你隔壁,我是404的。”

高檔公寓樓偶數為一排,奇數為一排,404確實是他隔壁。

只是他隔壁常年沒人住。

因為怕他。

因為說他總是穿得不倫不類的,帶壞家裏的孩子。

黎眠是爺爺撿回來的,爺爺喜歡民國服飾,喜歡古代服飾,自小給他的打扮就是如此。

小康家庭,錢不多,又經常買這些貴的衣服,很快就遭受到了爺爺的兒子,也算是他的叔叔的打壓。

加上黎眠身子很是不好,是個藥罐子,三天兩頭跑醫院。

被呵斥,被罵。

罵黎眠是個敗家子,罵爺爺撿回來一個敗家子。

只會花錢,什麽都不會。

小時候的黎眠會委屈的縮在爺爺懷裏哭,長大後,黎眠一般都是左耳進右耳出,完全不聽。

可自從爺爺去世後,黎眠就沒了家人。

“我叫沈遇沈,你呢?”

“黎眠。”

402很快就到了,沈遇沈搬著東西站在一旁,等著黎眠開門。

誰知道黎眠也不開門,就站在旁邊看著他,“謝謝,放這裏就好了,家裏有些亂,沒法請你進去坐坐。”

這是拒絕他入內的意思。

沈遇沈禮貌的笑了笑,垂眸看著他的右手,“你的手可以搬嗎?可以的話我就先回去了。”

他說完,便把快遞放到地上,扭頭走向隔壁,“有機會一起吃頓飯嗎?算是打個照面。”

黎眠還在震驚中。

震驚為什麽那人能看得出他手疼得不行。

黎眠沒應他,在密碼鎖上點了兩下,門便開了。

他拖著箱子進去了,連個影子都沒給沈遇沈留。

很有趣的一個小姑娘。

黎眠把門鎖上,褪下淋濕了大半的披風,最後才光著腳走進浴室。

他看著鏡子裏的人。

面色蒼白,劉海被雨淋濕,看起來很醜,連打理得不錯的頭發都因為被淋濕而顯得不好看。

他就是以這副模樣見人的麽?

黎眠有點想死。

十二月的天還是很冷的,為了防止感冒,黎眠很快就沖了個熱水澡。

但還是沒有幸免。

大大的噴嚏跟隨著隔壁那劈裏啪啦的聲音一起打出來。

明明高檔公寓的隔音算得上很好。

但是隔壁的動作實在是太大了。

黎眠木著臉開了個暖氣,又去拿起吹風機吹頭發。

長長的發絲已經及腰了。

只是爺爺看不見了。

爺爺很喜歡他這副打扮,總誇他好看,誇完又替他理頭發。

開心得不得了。

他以前問過爺爺,為什麽總是喜歡這樣的打扮。

爺爺說,因為傳統文化需要人繼承。

後來黎眠大了些,才知道爺爺以前是歷史學教授,繼承了很多優秀的文化。

只是被同行陷害,沒法繼續教書育人。

很可惜。

黎眠想了想,還是覺得自己最對不起爺爺的一點就是自己沒去念書。

前些年,爺爺病了,叔叔說沒錢治療,就此放棄了爺爺。

黎眠不願意,退學去打工,去兼職,能掙一點是一點,就為了給爺爺治病。

那個給了他一個家的爺爺。

那年的黎眠才十六歲,沒人願意招童工,他只能打臨時工,一份接著一份,晝夜顛倒。

爺爺的醫藥費很貴。

即使日夜不歇,黎眠也很難湊齊,後來他從網上得到了消息,說是畫畫可以掙很多錢。

黎眠學過畫畫。

爺爺總是把他當成親孫子一樣培養。

他很快就上手了,接的單子從少變多,從便宜到貴。

就這樣好過歹過了兩年多,爺爺還是沒熬住,離開了他。

黎眠自那時起,便沒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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