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把他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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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把他搶回來
從下午四點半錄音到七點,淩嶼中途沒休息,戴著耳麥反覆演唱,拿著鉛筆在樂譜上寫寫畫畫,偶爾與錄制編導討論。
他的專業實力過硬,人又謙遜,態度又端正認真,短短兩個小時,就收獲了一眾小粉絲。
淩嶼錄完歌,坐在錄音室隔音海綿旁邊的小凳子上喝水。他斂起了營業的笑容,表情稱得上冷淡;雙眼放空,機械般擡起手臂,一口接一口地喝,動作粗魯又兇狠,像是自己在灌自己酒。
本來那些小粉絲想拿著空白本子上前要簽名,但撞見了這一幕,大家都反而不敢上前了。王明霽隔著過道坐在他對面,見狀,站起來幫他圓場。哄完了圍觀群眾,他又坐在淩嶼的身側。
淩嶼捏著空礦泉水瓶子,吱吱咯咯的。邊捏,邊隨口說道。
“我的手機在你外衣兜裏。”
“嗯?”王明霽掏了出來,左右看看,“你什麽時候放進去的?”
“我不敢看。”淩嶼的聲音已經啞成了砂紙,“你幫我看看,陸知齊他...有沒有打給我。”
淩嶼現在的聯系人無數,一下午待機,積攢著的電話、短信、郵件,密密麻麻地堆在提醒頁面,一眼望不到頭。
王明霽對他的手機並不熟悉,望著成堆的紅色消息提醒就眼暈,幹脆直接點進右下角的未接來電,從上到下翻了翻,又看了看淩嶼,沒說話。
‘砰’!
一聲巨響,礦泉水瓶狠狠地砸在了垃圾桶壁。淩嶼手臂還保持著丟擲的動作,胸口上下起伏,呼吸急促,眼角通紅。
“給我定個機票。哪裏都行。我現在就要走。”
“...好。”
王明霽訂了一個最近的航班。
剛出票,淩嶼就抓著一件外套,連手機也不帶,就這樣悶頭朝著機場跑。
十八歲那年,是陸知齊教會了他不要逃避;二十歲這年,也是同一個人教會了他,該逃就要逃,否則真的會瘋。
途中,他買了一包香煙,重重地吸了一口。沒有預料中的解脫和愉悅,心底的洞像是被煙頭燎著,邊緣越擴越大,直到那顆血淋淋的心掉出來。
“嘖。”
淩嶼不耐煩地把煙頭丟到腳邊,碾滅。對面墻上的落地窗隱約映出了淩嶼的動作,他的腳跟一頓,呆怔地看著那個模糊的影子。
“...好像他。”
陸知齊的習慣、那些連那個人都沒有留意的小動作,淩嶼卻全看在眼裏,潛移默化地學了個十足十。
他踩著陸知齊的影子長大,望著那人的肩膀追逐;在一場場荒誕的夢境裏掙紮,撕扯著欲望,把名為‘陸知齊’的碎片吞噬咬碎,貪婪地養在自己身體裏。
或許再過十年,他會遇上新的人,再歷經一場刻骨銘心的愛情。那些新的人、新的事,憑托著時光的磋磨,終會洗刷掉陸知齊烙在他身上的痕跡。
離開其實很輕松,遺忘也並沒有那麽困難。曾經的刻骨銘心,也只是許多年後茶餘飯後的消遣故事。陸知齊會忘了他,而他也會忘了曾經有多愛這個男人。
他們最終會變成彼此時光裏的碎片,無法拼進他們人生完滿的圓裏。只是會,在極其偶爾的時候,與愛人坐在午後溫暖的陽光下,不小心被尚未蒙塵的記憶碎光晃了眼。
一時迷亂,一時感慨,僅此而已。
當淩嶼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忽得決絕地轉身,瘋了一樣地奔出了機場。
兩個月的熬心瀝血,他已經把理智揮霍一空;此刻,骨子裏的野蠻和固執又卷土重來,要讓他最後再拼一次。
——距離儀式開始還有一個小時,淩嶼決定,要把他的心上人搶回來。
====
訂婚儀式的地點在觀星大廈十二樓。
在今天這個隆重的日子裏,不分男女、無關職務高低,大家都喜氣洋洋地站在一起,三五成群地說著笑話,為了迎接他們董事長與那位蘇家千金的訂婚式。
接待的一半是熟面孔,另一半是蘇家撥來支援的職員。他們分列在長桌兩側,表面互道微笑,實際卻暗地裏各自捍衛著各自的領地。
比如,登記簿必須要左右均衡地劃開一道線,左面歸屬觀星,右邊被阜理霸占,但凡超過一點,都要斤斤計較。
“吶。領地意識好強,不愧是你的手下。”
蘇蕊拿著一把帶流蘇的小折扇,身穿正紅色的旗袍,腰身纖細,步伐婀娜;頭頂耳畔紮了一支低調盛放的紅玫瑰,艷而不妖,微曲的碎發在耳畔垂下,正笑瞇瞇地站在陸知齊身旁,彎著眼睛打趣著。
“你祖父調教出來的人也不錯。”
陸知齊則穿著一身合襯的黑色西裝,挺拔修身,氣度清貴驕矜。兩人挽著手,在側廳玻璃窗外觀賞著兩撥人的明爭暗鬥。
“你這還沒‘入贅’呢,觀星已經在和蘇家爭權了。哎呀呀,真不敢想,以後該有多精彩。”
“你好像很期待?要不...”
“不了不了,謝謝知齊哥。”蘇蕊神神秘秘地湊近,“不瞞你說,我最近看上一個人。身家簡單、吃苦耐勞,是個沒什麽資本的卑微打工人。但我很看好他,準備把他培養成我的副手,再過幾年,讓他頂了你的位置。”
“誰?”
“就是那個,角落裏喝酒的。”
蘇蕊指著走廊盡頭的茶歇桌,而一位身著燕尾服的男士正端著一杯青綠色的酒。那人的視線緊盯著這邊,在蘇蕊跟他打招呼時,笑得鄰家又開朗,而蘇蕊轉頭時,那人看向陸知齊的表情充滿了怨念。
陸知齊看向蘇蕊,重覆問道:“身家簡單、吃苦耐勞?”
如果他沒看錯的話,那位,正是傳聞中一擲千金、紅顏不斷的公子哥,讓蘇蕊無比痛恨的‘睡美人’——顧家二少爺,顧胥澤。
“沒錯,我的眼光,不會錯。哦對了。淩嶼呢?他怎麽還沒來?”
“在路上吧。”
陸知齊拿出手機,檢查了一遍信息,發現淩嶼那端的狀態還是‘未讀’,不由得皺了皺眉。
“也是,這段時間淩嶼忙瘋了吧。晚一會兒到也可以理解。”蘇蕊擡腕,看了看精巧的表盤,大方地挽住了陸知齊的手臂,“不管他了,記者都到的差不多了,我們也該登場了。”
【作者有話說】
有些話要從倒數第三章 開始說。
怎麽說呢,這篇文寫了好久好久好久,久到我自己都寫惡心了。原因是題材敏感,前21萬字我前前後後重寫了三次。我的草稿箱的標題叫‘再寫高中生我就是狗’。一個開頭反反覆覆地重改,改到我真的都不想寫了。
中途停了這麽久才覆更的原因就是這個。
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惡心,有種論文被審稿人打回來重修要大補實驗數據的崩潰感。寫文就是個小愛好,結果生生把我惡心吐了哈哈哈。我真不想寫了。實話,寫不動了。
包括今晚也是,努力碼字寫了一年多,結果被幾個惡評給整破防了。我就是這麽個玻璃心,確實不適合在這裏發展,簽約三年多也想明白了。
我今晚把所有存稿都放出來,大概到年末都不會再寫一個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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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下午四點半錄音到七點,淩嶼中途沒休息,戴著耳麥反覆演唱,拿著鉛筆在樂譜上寫寫畫畫,偶爾與錄制編導討論。
他的專業實力過硬,人又謙遜,態度又端正認真,短短兩個小時,就收獲了一眾小粉絲。
淩嶼錄完歌,坐在錄音室隔音海綿旁邊的小凳子上喝水。他斂起了營業的笑容,表情稱得上冷淡;雙眼放空,機械般擡起手臂,一口接一口地喝,動作粗魯又兇狠,像是自己在灌自己酒。
本來那些小粉絲想拿著空白本子上前要簽名,但撞見了這一幕,大家都反而不敢上前了。王明霽隔著過道坐在他對面,見狀,站起來幫他圓場。哄完了圍觀群眾,他又坐在淩嶼的身側。
淩嶼捏著空礦泉水瓶子,吱吱咯咯的。邊捏,邊隨口說道。
“我的手機在你外衣兜裏。”
“嗯?”王明霽掏了出來,左右看看,“你什麽時候放進去的?”
“我不敢看。”淩嶼的聲音已經啞成了砂紙,“你幫我看看,陸知齊他...有沒有打給我。”
淩嶼現在的聯系人無數,一下午待機,積攢著的電話、短信、郵件,密密麻麻地堆在提醒頁面,一眼望不到頭。
王明霽對他的手機並不熟悉,望著成堆的紅色消息提醒就眼暈,幹脆直接點進右下角的未接來電,從上到下翻了翻,又看了看淩嶼,沒說話。
‘砰’!
一聲巨響,礦泉水瓶狠狠地砸在了垃圾桶壁。淩嶼手臂還保持著丟擲的動作,胸口上下起伏,呼吸急促,眼角通紅。
“給我定個機票。哪裏都行。我現在就要走。”
“...好。”
王明霽訂了一個最近的航班。
剛出票,淩嶼就抓著一件外套,連手機也不帶,就這樣悶頭朝著機場跑。
十八歲那年,是陸知齊教會了他不要逃避;二十歲這年,也是同一個人教會了他,該逃就要逃,否則真的會瘋。
途中,他買了一包香煙,重重地吸了一口。沒有預料中的解脫和愉悅,心底的洞像是被煙頭燎著,邊緣越擴越大,直到那顆血淋淋的心掉出來。
“嘖。”
淩嶼不耐煩地把煙頭丟到腳邊,碾滅。對面墻上的落地窗隱約映出了淩嶼的動作,他的腳跟一頓,呆怔地看著那個模糊的影子。
“...好像他。”
陸知齊的習慣、那些連那個人都沒有留意的小動作,淩嶼卻全看在眼裏,潛移默化地學了個十足十。
他踩著陸知齊的影子長大,望著那人的肩膀追逐;在一場場荒誕的夢境裏掙紮,撕扯著欲望,把名為‘陸知齊’的碎片吞噬咬碎,貪婪地養在自己身體裏。
或許再過十年,他會遇上新的人,再歷經一場刻骨銘心的愛情。那些新的人、新的事,憑托著時光的磋磨,終會洗刷掉陸知齊烙在他身上的痕跡。
離開其實很輕松,遺忘也並沒有那麽困難。曾經的刻骨銘心,也只是許多年後茶餘飯後的消遣故事。陸知齊會忘了他,而他也會忘了曾經有多愛這個男人。
他們最終會變成彼此時光裏的碎片,無法拼進他們人生完滿的圓裏。只是會,在極其偶爾的時候,與愛人坐在午後溫暖的陽光下,不小心被尚未蒙塵的記憶碎光晃了眼。
一時迷亂,一時感慨,僅此而已。
當淩嶼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忽得決絕地轉身,瘋了一樣地奔出了機場。
兩個月的熬心瀝血,他已經把理智揮霍一空;此刻,骨子裏的野蠻和固執又卷土重來,要讓他最後再拼一次。
——距離儀式開始還有一個小時,淩嶼決定,要把他的心上人搶回來。
====
訂婚儀式的地點在觀星大廈十二樓。
在今天這個隆重的日子裏,不分男女、無關職務高低,大家都喜氣洋洋地站在一起,三五成群地說著笑話,為了迎接他們董事長與那位蘇家千金的訂婚式。
接待的一半是熟面孔,另一半是蘇家撥來支援的職員。他們分列在長桌兩側,表面互道微笑,實際卻暗地裏各自捍衛著各自的領地。
比如,登記簿必須要左右均衡地劃開一道線,左面歸屬觀星,右邊被阜理霸占,但凡超過一點,都要斤斤計較。
“吶。領地意識好強,不愧是你的手下。”
蘇蕊拿著一把帶流蘇的小折扇,身穿正紅色的旗袍,腰身纖細,步伐婀娜;頭頂耳畔紮了一支低調盛放的紅玫瑰,艷而不妖,微曲的碎發在耳畔垂下,正笑瞇瞇地站在陸知齊身旁,彎著眼睛打趣著。
“你祖父調教出來的人也不錯。”
陸知齊則穿著一身合襯的黑色西裝,挺拔修身,氣度清貴驕矜。兩人挽著手,在側廳玻璃窗外觀賞著兩撥人的明爭暗鬥。
“你這還沒‘入贅’呢,觀星已經在和蘇家爭權了。哎呀呀,真不敢想,以後該有多精彩。”
“你好像很期待?要不...”
“不了不了,謝謝知齊哥。”蘇蕊神神秘秘地湊近,“不瞞你說,我最近看上一個人。身家簡單、吃苦耐勞,是個沒什麽資本的卑微打工人。但我很看好他,準備把他培養成我的副手,再過幾年,讓他頂了你的位置。”
“誰?”
“就是那個,角落裏喝酒的。”
蘇蕊指著走廊盡頭的茶歇桌,而一位身著燕尾服的男士正端著一杯青綠色的酒。那人的視線緊盯著這邊,在蘇蕊跟他打招呼時,笑得鄰家又開朗,而蘇蕊轉頭時,那人看向陸知齊的表情充滿了怨念。
陸知齊看向蘇蕊,重覆問道:“身家簡單、吃苦耐勞?”
如果他沒看錯的話,那位,正是傳聞中一擲千金、紅顏不斷的公子哥,讓蘇蕊無比痛恨的‘睡美人’——顧家二少爺,顧胥澤。
“沒錯,我的眼光,不會錯。哦對了。淩嶼呢?他怎麽還沒來?”
“在路上吧。”
陸知齊拿出手機,檢查了一遍信息,發現淩嶼那端的狀態還是‘未讀’,不由得皺了皺眉。
“也是,這段時間淩嶼忙瘋了吧。晚一會兒到也可以理解。”蘇蕊擡腕,看了看精巧的表盤,大方地挽住了陸知齊的手臂,“不管他了,記者都到的差不多了,我們也該登場了。”
【作者有話說】
有些話要從倒數第三章 開始說。
怎麽說呢,這篇文寫了好久好久好久,久到我自己都寫惡心了。原因是題材敏感,前21萬字我前前後後重寫了三次。我的草稿箱的標題叫‘再寫高中生我就是狗’。一個開頭反反覆覆地重改,改到我真的都不想寫了。
中途停了這麽久才覆更的原因就是這個。
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惡心,有種論文被審稿人打回來重修要大補實驗數據的崩潰感。寫文就是個小愛好,結果生生把我惡心吐了哈哈哈。我真不想寫了。實話,寫不動了。
包括今晚也是,努力碼字寫了一年多,結果被幾個惡評給整破防了。我就是這麽個玻璃心,確實不適合在這裏發展,簽約三年多也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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