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23章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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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宜芳就是再不喜歡王家,可是因為藍父的一句話,藍宜芳也要出面。

按藍父的話來說,藍宜芳嫁進王家,那就是王家的兒媳,王家搬新家,身為兒媳的藍宜芳,怎麽能不去?

就這麽的,藍宜芳還是出現在了流水席上,不過,藍宜芳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後院品茶吃著點心,本來也挺愜意的,可是王家族中的長輩來了,想要認識認識藍宜芳,藍宜芳就算再不願意,也得出面一二。

王家人知曉藍宜芳是縣令之女,言語之中,根本不敢端著長輩的架子,甚至還隱隱帶著討好的意思。

這種人,藍宜芳應對的多了,但想著藍父的話,藍宜芳淺笑著應附著。

藍宜芳不算美,甚至因為兒時磕破了頭,一直都留著劉海,頂多只算是清秀,可,老話說的好,佛靠金裝,人靠衣裝,哪怕只有三分美麗,靠著這錦衣華服,還有頭上的金步搖和金飾,也能將這三分美麗,硬是提升到七分。

在王家人眼裏,還有在村民的眼裏,王根這就是走了狗.屎運啊!

和林荷花和離之後,大家都以為王根一蹶不振,三年前,王家搬離桃李村,誰也沒想過,王根還能搬回來。

不僅如此,王根還娶了縣令的女兒,這簡直就是祖墳上冒青煙了。

流水席,辦的十分的熱鬧,場面亦是十分的氣派,這一件事情,在村子裏,也不知道被人議論了多久。

王根一直被恭維著,一杯接著一杯酒下肚,他微微有些醉意,臉頰也變的酡紅,他一直尋找著林初一,可是卻沒有看到林初一半點的影子,後來一問,聽說林初一他們連禮都沒有隨,王根眼神晦澀不清,什麽話也沒說。

這天過後,王根一直在想,怎麽讓藍宜芳見林初一。

可,藍宜芳在老宅住了兩天,就已經走了,他都沒有找到機會。

他又不能去找林初一,說要見她?

藍宜芳那邊,就更不能說了,藍宜芳也不是傻子,他要真利用藍宜芳來對付林初一,藍宜芳第一個饒不了他。

到底,怎麽才能讓她們見上面呢?

王根除了愁著王家酒樓的事情,第二件事情,就是愁著怎麽讓藍宜芳對林初一上心。

……

蕭家。

林初一大部份的時間花在了蕭唯和蕭依的身上,每天絞盡腦汁的讓他們兄妹倆怎麽能夠有個開心的童年。

這不,院子裏又特意給他們兄妹做了一個小天地,就像是過家家似的,一個個削的十分整齊的木頭,塗上五顏六色的,看著就和後世的積木差不多,蕭唯很喜歡在這裏面搭積木,旁邊整了一塊大毯子,天氣好的時候,往上面一鋪,既可以坐,又可以玩,旁邊的小桌子上擺放著零食,餓了就能吃了。

豆腐坊和琳記,已經完全不用林初一去管了,林初一只用時不時的添些新的吃食就行了。

光是這兩樣掙來的銀錢,已經足夠林初一養著兩孩子了,林初一又沒有做女強人的打算,自然想要陪著兩個孩子。

對於王根的心思,林初一自然是不知的。

每月初一十五,林初一便會去鎮上,這日,十五,林初一帶著小琴去鎮上了。

蕭唯和蕭依在家裏,有蕭奶奶看顧著,一點也不需要擔心半分。

長山鎮,林初一來的次數多了,便也習慣了,首先到進鎮的包子鋪,買上幾個肉包子,哪怕城裏的包子鋪很多,可是林初一最愛的,還是進鎮那處的包子鋪。

那裏的包子皮薄肉多,肉餡十分的香,比張石做的還要好吃一些,過往的客人,大家都喜歡去那裏買包子吃。

平日裏,只要去鎮上,林初一就會直接到鎮上吃包子。

“還是這個味。”小琴咬著包子,滿臉幸福,當初她餓的快死了,被打的奄奄一息,躺在地上的時候,那時候,她以為自己要死了,結果,就吃上了林初一給她的肉包子。

後來,她跟了林初一,吃飽穿暖,再也不用流離失所了,她感激著林初一,但對這家店的肉包子,亦是有一種特殊的情感。

“小琴,你年紀也不小了,若是有中意的人,記得和我說。”林初一突然想起這事,便開口說了。

小琴和小棋還有小書不一樣,小琴在她心裏,就像是一個小妹妹一樣,小琴今年十五歲,按照這個時空的人來說,也到了說親的年紀了。

“姐姐,我一輩子都不嫁人,一輩子都伺候姐姐。”小琴嘴裏還咬著包子呢,三兩下將包子給咽了下去,又補充說:“還有兩位小主子。”

“哪有女人不嫁人的?”

林初一聽著這話,不由的輕聲笑著,說:“小琴。”

林初一正想說些什麽,可看小琴那一副堅決不嫁人的樣子,又改口說:“那行,等小琴什麽時候想嫁人了,再同我說。”

“我不想嫁。”小琴再次堅決的說著。

林初一笑了笑,並沒有爭論什麽,路過王家酒樓的時候,她掃了一眼王家酒樓,這會不算是生意高峰期,酒樓裏顯的有些空曠。

林初一的視線落在那大牌匾之上,心思有些浮動,這王根到底為什麽要見她呢?

說是請她來酒樓裏吃飯,可她和王根的關系?

饒是林初一想破腦袋,也不知道王根腦子裏裝的是什麽。

“姐姐,王家酒樓的生意是不錯,不過,和龍騰酒樓相比,差太多了。”小琴平日裏時常跟在那些村婦在一起聊天,因此,一些小道消息也聽的多。

這一路,就只聽著小琴在講著這些事情。

一路到了龍騰酒樓,林初一問:“那知府公子,可有來找茬?”

上回將那知府公子打走,這一轉眼幾天過去了,好像沒有半點的消息。

“暫時沒有,不過,他們也沒走,就住在雲來客棧。”羅偉解釋著,自從知曉那是知府公子之後,便一直警惕著,怕這知府公子來鬧事,然,這知府公子除了吃吃喝喝,夜裏飲酒作樂,似乎沒有半點發作的跡像。

“讓人盯著,不叫的狗,才會咬人。”林初一眼眸閃了閃,若是知府公子就此離開,她倒一點不擔心,可他不走,就說明這事,沒完。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堂堂知府的公子,在長山鎮這樣一個小地方受了辱,怎麽可能不報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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