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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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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亡人

後來,是天邊泛白,連綿的屋頂同天空界限分明。鄭時朗醒得很早,他把動作放得很輕——為了不吵到身邊的人,在秦霽淵的“死纏爛打”下,他不得不同意讓他和自己睡在一起。

不過這本來就是他家,他想睡哪裏都是合理的。

鄭時朗整理好衣裝,移正腕表。從外套到皮鞋,他穿了一身黑。這也是在他身上出現頻率最高的搭配,他似乎尤其鐘愛黑色,盡管黑色把本就蒼白的他襯得更無血色。

“你要背著我去哪?”半夢半醒間,秦霽淵抓住了鄭時朗的手。

鄭時朗沒有掙脫秦霽淵,左手就讓給他牽著,右手繼續整理著領帶:“去見村上杏子。”

“村上……日本人?”

“嗯,村上其井的妹妹。”

“別去,好不好。”秦霽淵用力一拉,鄭時朗沒提防,摔回了床上,“天還早呢,再睡會兒。你是病人,不許亂跑,也不許背著我和別人廝混。”

鄭時朗有些無奈,默默從床上坐起來,給秦霽淵把被子蓋好:“你今天不是要去看場地嗎?這幾天村上的人一直盯著你,會議重要,萬不能洩露一點風聲。你在聯系場地的時候也要註意一些。我從杏子那邊入手,看看能不能讓你這邊的壓力減小一些。好了,天還早,你再睡一下吧。”

“你的計劃是什麽?”秦霽淵已經沒什麽睡意了,畢竟是正事,自然正經了起來,“十點左右,我會去找王叔租場地,借口是我要在十五那天舉辦一場交誼舞會,讓剛回國的我多認識些朋友,搭建搭建人際關系。為保證舞會的正常供給進行,我會同時租下場地周圍的幾個倉庫。我看過了,三號的位置最好,很難被埋伏監視。多租幾個也是為了掩人耳目,到時候村上其井視線應該都會集中在這個大張旗鼓交誼舞會上。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應該不會有什麽大錯誤,你怎麽看?”

“計劃沒問題。村上其井只是少佐,應該沒有權力調動那麽多人力來監視調查我們,更何況這麽多天過去毫無收獲,所以監視我們的很有可能只是他養著的家仆和手下。這樣的人,是不可能置自家小姐而不顧的。他們人手本就不多,你那邊又沒什麽異常,杏子一旦出事,他們一定會集中解決杏子這邊的問題。我會盡力把你那邊的監視力度降到最小,剩下的,就勞煩你多費心了。”

“自當盡力。”秦霽淵打了個哈欠,“可是想到你要去陪村上杏子,還是很在意。建議你親我兩口安慰安慰我,給我點努力的動力。”

鄭時朗難免想到昨晚的事:“昨晚……抱歉,是我唐突了。”

“唐突什麽?”

鄭時朗的喉結動了動,他掙開了秦霽淵抓著的手,轉了轉手腕:“我先走了。”

他在躲什麽,自己的感情嗎?

秦霽淵感覺自己從來沒看清過這個人。他矛盾到離奇,他盡全力埋藏自己的情感,分明是天生的賭神卻從不信運氣。那現在又算什麽,自己算什麽,算他理智的缺陷還是被算計的主人公?

他是鄭時朗啊,從不做任何無用的事,不多說一句無用的話。想要留住他,就必須具備吸引他的價值。他或許這輩子都不會愛人,只在乎每個人背後可利用的部分。

還能怎麽辦,讓自己有用一點唄。秦霽淵破天荒起了個大早,準備去幹正事。

同樣起了個大早的還有馮清筠。

他握著一本詩集,在公園裏來回踱步。似乎連樹上停著的幾只鳥也嫌他煩,大叫著飛走了。他錯過公園的清晨,錯過最幹凈的風景,只是踱步,從亭子的這頭走到那頭,又從那頭走到這頭。

直到他等的人出現。她著一身鵝黃色旗袍,踩著素白色的高跟鞋,滴答滴答地從涼霧中走來。發間別了許多桂花樣式的發飾,如星落銀河。馮清筠的腳步終於停下來:“桂……桂小姐,你來了。”

“是我來得太晚了嗎?你在這等了很久了吧,不好意思呀,讓你久等了。”她拉著馮清筠坐下來,“怎麽臉紅成這樣,是不是凍著了。真是我的不好,我該早點來的。”

“沒有沒有,我也才剛到……大概是路上趕了點,所以臉有些紅吧,不打緊的。”他趕緊把手中的詩集翻開。

詩是他們相知相識的媒介,在詩裏,這種稚嫩的悸動好像都會化為對詩詞的熱情。在這點上,他們是相似的。但他們喜歡詩的理由卻全然不同。他們曾談及這個問題,馮清筠的回答是:

“獨愛跨越時空,去尋先人所知所感的過程。人於時間而言雖渺小,共情力卻能延長不過須臾的壽命。似乎千百年前,我就在這裏望這輪明月。”

周林不一樣,她當然也愛浪漫,但她從不求永恒:“我喜歡詩裏的生命力,它自帶一種希望,一種渴求,一種樂觀。萬物萬事皆如此,縱使窮途末路,總有希望在。”

“可詩並不總是樂觀的。”

“但人是。每一首被創作下來的詩,哪怕是牢騷之語,在落筆時也一定希望每個字都能表達自己的心,希望有人能透過寥寥幾字讀懂自己,自我排解本就樂觀。有渴求,就有希望。”

桂小姐,我從詩裏去尋你的影子,如何能從寥寥幾字去讀懂你呢?

到底是太肉麻,馮清筠問不出口。盡管兩個人越來越熟絡,卻好像還是什麽都不了解對方。馮清筠不知道她姓甚名誰,家住何處,又是否已有婚約或心上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來得太晚了。

其實如果他問出口了,周林或許會告訴他:

不要從詩裏去尋我,去找火樹銀花,我在喧鬧裏默立;抑或去找黑暗裏的光吧,某一束光,會勾勒出我的模樣。

周林從未上過一天學,卻在鄭時朗的影響下,愈發像個女學生起來。她比學堂裏的女學生更愛讀書,更追求詩情畫意的人生,卻又身陷汙泥動彈不得。

“桂小姐,我們相識也有一段時日了……可否鬥膽問問你的姓名?”

周林猶豫了一會兒,覺得瞞下去是對他的一種不公:“去走走成榮路吧,你會知道的。”

成榮路,百老匯門前的那條路。他將看見最絢麗的海報,用誇張的線條大肆宣傳著“名震上海”的黃鸝,也就是她,周林。周林從不敢猜測馮清筠知道真相後會如何看她。

“如果你知道我的名字後還願來見我,那就約在我們初見的長椅吧。”

他們的關系本就純粹到非典型。如果這樣結束,也足夠浪漫了,周林想。

鄭時朗在趕赴村上府邸的路上。

他是雪白天地裏的句點,是與白相對的另一種極端的暗淡。他喜歡黑色,應該是喜歡的。死亡如影隨形,意外和明天都是未知數,所以他喜歡黑色。

他在做自己的未亡人,另一種說法,他時刻準備給自己吊喪。

他已經沒有親人了,從九歲開始就沒有了。從日本鬼子踹開他的家門,父母讓他藏在腌鹹菜的大壇子後不要出聲開始,他就沒有親人了。時間太久,父母的音容笑貌似乎也模糊了。也是那時候,他才知道,原來人是可以忘記的,忘不掉的是刻在他骨子裏的那個額外冷的冬,是饑寒交迫到接近死亡,還有遺憾。

他記得,他那天沒有穿黑色的衣服。

他不知道父母去了哪裏,或者說不知道他們的遺體在哪裏,他沒有盡到一個孝子的責任。沒有披麻戴孝,甚至連身黑衣都沒穿。

自此他偏愛黑色,也自此落下舊疾。他受不得涼,會讓他想起那幾個大壇子,想起那個盤踞在他記憶裏永遠過不去的冬天。

他的情感也死在那個冬天。他好像再難去界定什麽是喜歡,沒由來地失去所有飽滿極端的情感,恐懼也好,喜歡也罷。

救他的同志說他很適合做特務,他的情緒總是隱藏得很好。他也的確這樣做了,事實上,他確實很適合這個工作。只是一個淡漠的人居然成了作家,多少有些荒唐。他閱書無數,只是為了模仿常人所應該有的情感,他是出色的理論家,表演家。但他沒辦法改變的是自己,他寫不出帶有濃重感情色彩的文字,例如情詩,所以他去寫表達觀點的,極度鋒利的文字,讓你只能看見他的態度,忽略他從未表達過自己情感的這個蹊蹺之處。

但秦霽淵大概是察覺不到的。因為鄭時朗在他面前並不是黑白的。面對這個人,鄭時朗破天荒地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上他了,仔細回想起來,見他的幾面,自己也破天荒地穿了幾回有顏色的衣服。

從許多他所看過的文學作品裏,很難抽象出喜歡的概念。這種情感是文字寫不明白的,更非他之所敢知。

鄭時朗,你又在無意義的亂想,你得小心了。他再一次警告自己。

他的確要小心了,因為他要去的地方,已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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