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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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失效
立春這日, 方知雨午夜夢醒,習慣性想去抱緊枕邊人,卻撲了空, 因此醒得更加徹底。
夢是常做的那個, 不是棺材盒,而是教室。看見吉霄一個人坐在那望窗外的香樟樹,便去她身旁坐下。課桌椅隔著一條過道, 但吉霄還是很快察覺,回頭看向她。
這夢從小做到大,自初一那時開始。不敢在學校跟吉霄說話,就去夢境中找她。到她身邊去,證明這個大家口中的“賤人”也是有朋友的。
方知雨百感交集地撫摸戀人的枕頭, 仿佛這樣就能感知她體溫、體會她觸感。
閉上雙眼, 思緒卻就此喧騰。
2006年暑假, 作為表姐那幫大女孩的跟班,方知雨聽遍了吉霄的壞話。和長大後更加理智成熟的自己不同, 當時的她年歲尚小,經歷又淺, 竟真懷疑自己交友不慎:
萬一在那個她因為年歲未能抵達的地方, 吉霄真的有著另一幅假面呢?
而且王樂雲是她出生就認識的王樂雲,總是美麗正確, 在校是優等生、校外是乖孩子。在方知雨眼裏,表姐如同一個小家長, 就算會在小事上出錯,卻絕不會混淆大是大非。
這樣的王樂雲, 認定吉霄是賤人。
不僅是她,其他姐姐也這麽說。在她們口中, 吉霄無惡不作。她們說這些時義正言辭,就像曾經跟她宣告哈爾不是女生那樣——
雖然難以置信,但那確實是事實。
所以那時,她完全不敢講自己認識吉霄。甚至不敢去學校,臨到開學還裝病。
但是某一天,表姐竟主動來跟她談起吉霄。
表姐問,你竟然是認識吉霄的嗎?
見她呆楞不答話,少女又補充,說她聽媽媽講,小姨跟吉祥面館的老板娘是認識的,還說你跟那家女兒是朋友。可是那家的女兒,不就是吉霄?
她當時多懦弱,直接否認,撒謊說跟吉霄不是朋友,只是在她家吃面。
“也就是說認識,但不熟?”
“……是。”
表姐明顯松一口氣,“那就行,”她說,又叮囑她千萬別讓朋友們知道這一點。去了六中也別同吉霄說話,否則會惹麻煩。
“什麽樣的麻煩?”她膽怯地問。
“被高中部或者她們班的人打啊,”說這些的時候表姐一臉關切,“你一個新生進去,要是真惹到人,就算是我,想保你也很難。”
方知雨蜜糖罐子裏長大,生平最大的叛逆就是跟吉霄結交,這種叛逆還因為對方實質良善,變成了別人給她補課。何曾遇過這種群體惡意,當下就嚇得說,“好。”
所以剛進六中那段日子,她見吉霄就像耗子見到貓。但逃過幾次就發現,吉霄根本沒有要來跟她搭話的意思,不靠近,只是隔著人群遠遠看她。
漸漸地,她不逃了。反倒是趁無人發現,也偷偷回望對方。但要是周圍有人,又馬上收回視線。
就這麽在學校躲避著,觀察著。隨後就發現六中沒有出過哪怕一次通報,說初三二班的吉霄打架、逃課、或者跟其他學校的壞孩子勾結。就連吉霄的成績她也偷偷看過,在表姐朋友的月考排名表上。吉霄在班上算上游,數學尤其厲害。
暗中辨別後,方知雨就發現,吉霄諸多“罪名”中唯一成立的,只有她跟男生打籃球。其中就包括表姐班上的蘇具文。
錯是不會認錯的,因為為此她去初三找表姐時,專程讓她幫著指認過那個傳說中的蘇具文。對上號後,發現他確實是跟吉霄一起打球的人。但也僅此而已。
當事實確定到這個階段,在方知雨心中,表姐和朋友們那些代表著權威的話已經出現裂痕。所以後來,當體育課看到吉霄一個人去校醫室,她無論如何也想跟她說說話。
不說還好,一說就令她因為思念和愧疚當場掉了眼淚。尤其是聽吉霄說,她不打架的。是因為有人要搶她送的那個CD機。
CD機有什麽好緊要,這人居然為了那個甘願受傷。剛想到這,又聽少女善解人意、寬宏大量地說,在學校裏不跟她講話的是對的。
那個禮拜六,在表姐家的喬遷派對上,方知雨一直分神。最終鼓起勇氣,偷偷到無人角落拿手機給吉小紅打電話。
而後,她的心徹底傾向吉霄。
最後一部電影,《哈爾的移動城堡》。看的時候如釋重負。吉霄不是壞人,而她,又能跟這個人如過去一般親昵了。
想到這裏,便握住這個人的手不肯放開,還暗忖,要是能跟吉霄也像電影裏那樣,逃到一個能同她自由嬉戲的地方,該多好。
那是最後的美好時光,跟對方貼近到可以咬耳朵講悄悄話,可以看著她,同時也被她的目光籠罩,仿佛她們之間的魔法依然存在,對吉霄而言,她是獨一無二、不同於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人的。
然而走下樓去,一切就變化——
與其說是變化,不如說吉霄比她成熟,跟她指出事情的本質,要她看清自己的軟弱。
原來,她們回不到過去了。除非她徹底站到吉霄那邊去。
該選認識了一生的表姐,還是相熟了幾月的友人?……又或許不用非此即彼,跟表姐好好談一談呢
小學那時候,表姐不也很喜歡吉霄,去看過她打籃球嗎?
於是她去找王樂雲,跟她坦承自己跟吉霄不止是認識,還是知交,將吉霄的好處一一說盡,還告訴她她們之間一定有誤會。
王樂雲聽著,未發表看法。只讓她先別告訴其他人,給她點時間,讓她先找機會勸勸朋友們——
“但你也要讓吉霄別再跟男生打籃球,尤其是蘇具文。”
果然如此,當時方知雨想。然而她已經勸過了,吉霄並不願意。
但她還是答應下來,說會去轉達。可要她在學校當著眾人去找吉霄,她又不敢。
原本打算周末放假再去面館,就在那之前被她找到一個機會:
那天黃昏,自由活動,方知雨又如往常一樣跟幾個同學在操場邊玩耍,實際卻是遠遠偷看吉霄打球。
中場休息,吉霄跟人說了什麽。再上場就心不在焉,狠狠摔一跤。後來被送到校醫室。
方知雨看得擔憂,突然想起來什麽,連忙找了個借口,又繞去校醫室背後。
等她躡手躡腳鉆過樹叢、到後窗探頭,就發現窗戶開著。欣喜地想或許是吉霄在等她,卻沒見到人。只是隔著掛簾聽到她聲音:
“都說沒關系了,你走吧。”
“怎麽叫沒關系?”男生的聲音,“腳都摔瘸了。”
“不礙事,我一個人休息一會兒就好。”
“好巧,我也累了,兩個人一起休息怎麽樣?”
方知雨在窗外聽到這,只覺有巨石壓她心上,胸口憋悶不已。可這情緒因何而起,她又未能全然理解。
“我的意思是你在我不方便!反正你也沒其他事,非要在校醫室裏留著幹什麽?”然後就聽吉霄說,語氣中滿是冰冷與不耐煩。令方知雨驚了驚——
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吉霄從不會這樣。
男生卻仿佛聽不出來:“誰跟你說我沒事?”他說,“我就是有事要問你。”
吉霄沒好氣,“要問什麽?”
“你……剛才是不是不開心?”
“我怎麽不開心了?”
“誰知道,”男生說,“反正自從我跟大家說要追王樂雲的表妹,你就一副吃了火藥的樣子。”
完全沒想到自己會被提起,方知雨大吃一驚,把耳朵豎得更高。
“所以你為什麽要追人家?”然後聽到吉霄問,“就因為她來打聽你?”
到此方知雨明白了,此刻正跟吉霄說話的男生是蘇具文。之前她確實去打聽過,為了認人。因為有王樂雲幫忙,還被他們班的同學起哄。害怕表姐朋友誤會,她專程去解釋過,說自己對那人沒半點興趣。奇怪的是對方對同班的吉霄苛刻,對她卻無所謂一般,好像她根本不會引起威脅。
但是現在,蘇具文居然說要追她。什麽意思,之後她也會被大家針對嗎?
心如亂麻,男生還要說:“當然不只這樣。我都說了,是我一見鐘情,覺得她很可愛。只是你不願相信。”
方知雨在窗外聽得眉頭緊皺,但她萬萬想不到,接下來吉霄說:
“她哪裏可愛了?明明就很普通,你瞎嗎? ”在她心裏最溫柔的少女居然否定她,還說,“她表姐才漂亮,又跟你一個班,你不追她表姐,追她?”
“你知道的,我不喜歡王樂雲。”
“為什麽不喜歡?”
“為了你,”男生說,“你不是討厭王樂雲嗎?”
“誰告訴你我討厭王樂雲?我從沒這麽想過,相反,我覺得她很好,”說到這,吉霄跟男生強調——
“這麽說吧,我要是你,我就絕對去追王樂雲!你不追,只是因為你不敢!”
很多年後,跟吉霄提起這些話,對方的反應卻是:我什麽時候講過?
這些事後本人已經印象全無的托辭,在當時的方知雨聽來卻是字字誅心。
等她有意識,早已從後窗逃走。一邊跑回操場,一邊失落地想,魔法失效了。
原來在吉霄的眼中,這個世界也並沒有什麽不同:屬於表姐王樂雲的美麗正確依然不可撼動,而她只是普普通通,從來就不是什麽獨一無二。
之後心緒低沈,周末也未去找吉霄。就連初三那層樓也不愛上了,因為有不想見的人。
所以,當流言在不久後散開來時,方知雨完全茫然。
首先意外的,是她竟從班上同學口中聽說這事情——這一次流言的性質過於惡劣,以至於很快連她們初一的孩子都知道。
其次沖擊她的當然是內容,不僅事關吉霄,還把吉阿姨也牽扯進來。
方知雨從前活在無菌室,多單純一株幼苗,剛開始還不理解那汙名的含義。被同學講解了仍懵懂,但不妨礙她為此憤怒——
吉阿姨和吉霄如何做成母女,她最清楚。那麽善良的人,不該受這樣的詆毀。
在這風波前,什麽少女心事都放下,周末就去面館找吉霄。
還沒走到,先在河岸看見補課結束的人。方知雨滿心擔憂地等在那,攔下吉霄本想安慰,卻被對方怒斥。
被指責是謠言的源頭,方知雨無比愕然,連忙辯解說不是她,還一時情急拉出總說吉霄壞話的表姐墊背。但說完就後悔,因為她根本不確定別人是不是真講過。
愧疚於自己因為太害怕被吉霄誤會,什麽不經證實的話都說,又想起在吉霄心中,王樂雲的形象很好。
剛想收回指認,吉霄就問了她一個奇怪的問題:
她說,就算是王樂雲吧,那麽她又是怎麽知道的。
方知雨揣摩著這話,終於意識到事件的性質跟她所認識的有差池。
更何況接下來,吉霄還直指她和媽媽。
被心中某種假設震懾,方知雨啞言,隨即就被吉霄當面戳破那個她以為可以永遠隱瞞對方的秘密——
關於棺材盒。
那天晚上,方知雨第一次有闖下大禍的感覺。陷在泥濘中不知怎麽走了,只能哭著跟媽媽求救。
然而等她講清一切,卻發現方麗春的神色也慌亂起來。
再後來,媽媽帶她去吉家道歉。還沒進門,先聽到裏面傳出決絕話語。
等她哭著等來一臉愁容的方麗春,不用問也知道:
這一次,吉霄不會原諒她們了。
打擊沈重,好長一段時間都打不起精神來。直到某個周末郁卒在家,把小學時的學生證翻出來。
看著補完課那日,吉霄幫她重新貼回的照片,想起她還曾問過吉霄為什麽把她的照片貼在面館。吉霄答,為了某日再見時還給你。
方知雨傷心地想起兩年前的春天。
那個時候,自己是憑什麽敢阻止吉霄,讓她不要偷可樂的呢?
現在,她才徹底明白了媽媽說過的話——
做錯事後及時改正,不是那麽簡單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最終,方知雨決定鼓起勇氣。所以翌日,她去了姨媽的新家。只有王樂雲在,正好跟她問清究竟是誰把流言散播出去。
“反正不是我。”表姐當時說。
“那還能有誰!”方知雨氣憤,“那件事只有我媽媽知道,她又只告訴了姨媽,姨媽說她只告訴了你!就是你去學校講了!”
王樂雲也生氣:“要我跟你們說多少次,不是我!”少女平時的端莊不見,露出做錯事的孩子才有的神情,“我說了,之前跟朋友提起這件事的時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吉霄家的面館!”
“可你來問過我吉霄是不是那家的女兒,我都跟你說了是的!”
“那是很後來了好不好?那時候她家面館都打給別人了,不是嗎?我來問你,只是希望有什麽我弄錯的地方,但連你這個跟她認識的人都說是……”王樂雲狡辯,“而且那時候,大家覺得這種事沒證據,說出去不好,發了誓不講的。我怎麽知道她們會破壞約定?!”
方知雨終於抓到重點:“所以,你朋友中確實有人把這件事傳到了學校,對嗎?具體是誰,我要她跟吉霄道歉!”
那個她向來仰視、總是正確的王樂雲,在聽到這句後露出了慌張的神情。那種慌張在表姐臉上,方知雨第一次見:
無能為力,又欲蓋彌彰。
“你知不知道現在什麽情況?在學校跟吉霄說話,都會被討厭,你還要別人給她道歉?”在她面前徹底的動搖的表姐說,“你憑什麽?
“憑問問題要說‘請問’!感謝時要說‘謝謝’!做錯事要說‘對不起’!”
這樣的話,方麗春姐妹自小教她們。算是家規,而王樂雲向來是她的榜樣。
所以,“榜樣”不再講話。
沈默了很久,王樂雲才又找到退路:“那好,去道歉,讓那個人去,我去,我媽媽去,小姨去,”少女強詞奪理,“最後讓吉霄她媽媽也去!”
方知雨聽了激憤:“吉阿姨為什麽要去!”
“因為她就是妓女,就是有錯!”王樂雲咬死,“這是事實,不是大家閉嘴就能改變的!”
事情到此,開始超出非黑即白,也超出方知雨所能應對和理解的範疇。她楞在原地,只能抓住別的質問王樂雲:
“你究竟為什麽要這麽對吉霄?”她說,“你那時明明喜歡她!”
剛找到制高點的王樂雲聽到這一句,臉色驟然變化:“你別胡說!”
“我沒胡說!”方知雨提及往事,“你那時天天去看吉霄打籃球!”
“我沒看她!”王樂雲堅決否認,“我當時去看的人是男生!是男生!!”
“不是男生,她從來就不是男生!”方知雨急出眼淚,“是女生又怎麽樣,打籃球又有什麽不對……你那時明明覺得她很帥,她又沒變過。”說到這她用手背揩淚水——
“而且她沒有不想見到你,沒有永遠不原諒你……她到現在還跟人說你漂亮,覺得你很好……你卻這麽對她……”
王樂雲的臉因此扭曲,直接伸手要堵方知雨的嘴:“我不許你說了!不許說!”
方知雨確定自己找到對方的弱點,從她手底下逃開:“我要說,我會去學校讓大家都知道!我還要跟姨媽說,跟我媽媽爸爸說!”
王樂雲聽到這,居然失控:“你不許告訴時玄!”
完全沒想到對方竟然直呼爸爸的姓名,方知雨有些訝異,但更堅持:
“我就要說!我要爸爸以後再也不給你買東西!也不把錢借給你家買房子!“
以方知雨的年齡,並不知道這話意味著什麽。但王樂雲是大孩子。她有她的想法。
因為有想法,她上一秒鐘還在據理力爭,下一秒就突然妥協,答應了表妹的要求。還跟她商量,要一起去跟吉霄道歉。
方知雨臉上的淚珠還掛著:“真的嗎?”
“真的。”
“那麽說好了?”她抓住對方的手不放,生怕她反悔,“我真的會去約吉霄出來!到時候你必須去!”
“沒問題,”王樂雲說,“但只能是禮拜六。”
“可以呀!下周怎麽樣?”
“行,”少女言辭利落,“那天初三補課,我們最後一節自習,我會逃掉,”她告訴方知雨,“到時候,你在我家等我。”
“為什麽要來你家?”
“你不是想知道是誰傳播的流言嗎?”王樂雲說,“我會把那個人也約來家裏,我們一起說服她,讓她跟我們一起去。”
對於這樣的安排,方知雨不能更滿意:“說好了?”
“說好了。”
“那麽拉鉤?”
王樂雲神色覆雜地鉤住稚氣未脫的少女朝她伸來的小指——
“拉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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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這日, 方知雨午夜夢醒,習慣性想去抱緊枕邊人,卻撲了空, 因此醒得更加徹底。
夢是常做的那個, 不是棺材盒,而是教室。看見吉霄一個人坐在那望窗外的香樟樹,便去她身旁坐下。課桌椅隔著一條過道, 但吉霄還是很快察覺,回頭看向她。
這夢從小做到大,自初一那時開始。不敢在學校跟吉霄說話,就去夢境中找她。到她身邊去,證明這個大家口中的“賤人”也是有朋友的。
方知雨百感交集地撫摸戀人的枕頭, 仿佛這樣就能感知她體溫、體會她觸感。
閉上雙眼, 思緒卻就此喧騰。
2006年暑假, 作為表姐那幫大女孩的跟班,方知雨聽遍了吉霄的壞話。和長大後更加理智成熟的自己不同, 當時的她年歲尚小,經歷又淺, 竟真懷疑自己交友不慎:
萬一在那個她因為年歲未能抵達的地方, 吉霄真的有著另一幅假面呢?
而且王樂雲是她出生就認識的王樂雲,總是美麗正確, 在校是優等生、校外是乖孩子。在方知雨眼裏,表姐如同一個小家長, 就算會在小事上出錯,卻絕不會混淆大是大非。
這樣的王樂雲, 認定吉霄是賤人。
不僅是她,其他姐姐也這麽說。在她們口中, 吉霄無惡不作。她們說這些時義正言辭,就像曾經跟她宣告哈爾不是女生那樣——
雖然難以置信,但那確實是事實。
所以那時,她完全不敢講自己認識吉霄。甚至不敢去學校,臨到開學還裝病。
但是某一天,表姐竟主動來跟她談起吉霄。
表姐問,你竟然是認識吉霄的嗎?
見她呆楞不答話,少女又補充,說她聽媽媽講,小姨跟吉祥面館的老板娘是認識的,還說你跟那家女兒是朋友。可是那家的女兒,不就是吉霄?
她當時多懦弱,直接否認,撒謊說跟吉霄不是朋友,只是在她家吃面。
“也就是說認識,但不熟?”
“……是。”
表姐明顯松一口氣,“那就行,”她說,又叮囑她千萬別讓朋友們知道這一點。去了六中也別同吉霄說話,否則會惹麻煩。
“什麽樣的麻煩?”她膽怯地問。
“被高中部或者她們班的人打啊,”說這些的時候表姐一臉關切,“你一個新生進去,要是真惹到人,就算是我,想保你也很難。”
方知雨蜜糖罐子裏長大,生平最大的叛逆就是跟吉霄結交,這種叛逆還因為對方實質良善,變成了別人給她補課。何曾遇過這種群體惡意,當下就嚇得說,“好。”
所以剛進六中那段日子,她見吉霄就像耗子見到貓。但逃過幾次就發現,吉霄根本沒有要來跟她搭話的意思,不靠近,只是隔著人群遠遠看她。
漸漸地,她不逃了。反倒是趁無人發現,也偷偷回望對方。但要是周圍有人,又馬上收回視線。
就這麽在學校躲避著,觀察著。隨後就發現六中沒有出過哪怕一次通報,說初三二班的吉霄打架、逃課、或者跟其他學校的壞孩子勾結。就連吉霄的成績她也偷偷看過,在表姐朋友的月考排名表上。吉霄在班上算上游,數學尤其厲害。
暗中辨別後,方知雨就發現,吉霄諸多“罪名”中唯一成立的,只有她跟男生打籃球。其中就包括表姐班上的蘇具文。
錯是不會認錯的,因為為此她去初三找表姐時,專程讓她幫著指認過那個傳說中的蘇具文。對上號後,發現他確實是跟吉霄一起打球的人。但也僅此而已。
當事實確定到這個階段,在方知雨心中,表姐和朋友們那些代表著權威的話已經出現裂痕。所以後來,當體育課看到吉霄一個人去校醫室,她無論如何也想跟她說說話。
不說還好,一說就令她因為思念和愧疚當場掉了眼淚。尤其是聽吉霄說,她不打架的。是因為有人要搶她送的那個CD機。
CD機有什麽好緊要,這人居然為了那個甘願受傷。剛想到這,又聽少女善解人意、寬宏大量地說,在學校裏不跟她講話的是對的。
那個禮拜六,在表姐家的喬遷派對上,方知雨一直分神。最終鼓起勇氣,偷偷到無人角落拿手機給吉小紅打電話。
而後,她的心徹底傾向吉霄。
最後一部電影,《哈爾的移動城堡》。看的時候如釋重負。吉霄不是壞人,而她,又能跟這個人如過去一般親昵了。
想到這裏,便握住這個人的手不肯放開,還暗忖,要是能跟吉霄也像電影裏那樣,逃到一個能同她自由嬉戲的地方,該多好。
那是最後的美好時光,跟對方貼近到可以咬耳朵講悄悄話,可以看著她,同時也被她的目光籠罩,仿佛她們之間的魔法依然存在,對吉霄而言,她是獨一無二、不同於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人的。
然而走下樓去,一切就變化——
與其說是變化,不如說吉霄比她成熟,跟她指出事情的本質,要她看清自己的軟弱。
原來,她們回不到過去了。除非她徹底站到吉霄那邊去。
該選認識了一生的表姐,還是相熟了幾月的友人?……又或許不用非此即彼,跟表姐好好談一談呢
小學那時候,表姐不也很喜歡吉霄,去看過她打籃球嗎?
於是她去找王樂雲,跟她坦承自己跟吉霄不止是認識,還是知交,將吉霄的好處一一說盡,還告訴她她們之間一定有誤會。
王樂雲聽著,未發表看法。只讓她先別告訴其他人,給她點時間,讓她先找機會勸勸朋友們——
“但你也要讓吉霄別再跟男生打籃球,尤其是蘇具文。”
果然如此,當時方知雨想。然而她已經勸過了,吉霄並不願意。
但她還是答應下來,說會去轉達。可要她在學校當著眾人去找吉霄,她又不敢。
原本打算周末放假再去面館,就在那之前被她找到一個機會:
那天黃昏,自由活動,方知雨又如往常一樣跟幾個同學在操場邊玩耍,實際卻是遠遠偷看吉霄打球。
中場休息,吉霄跟人說了什麽。再上場就心不在焉,狠狠摔一跤。後來被送到校醫室。
方知雨看得擔憂,突然想起來什麽,連忙找了個借口,又繞去校醫室背後。
等她躡手躡腳鉆過樹叢、到後窗探頭,就發現窗戶開著。欣喜地想或許是吉霄在等她,卻沒見到人。只是隔著掛簾聽到她聲音:
“都說沒關系了,你走吧。”
“怎麽叫沒關系?”男生的聲音,“腳都摔瘸了。”
“不礙事,我一個人休息一會兒就好。”
“好巧,我也累了,兩個人一起休息怎麽樣?”
方知雨在窗外聽到這,只覺有巨石壓她心上,胸口憋悶不已。可這情緒因何而起,她又未能全然理解。
“我的意思是你在我不方便!反正你也沒其他事,非要在校醫室裏留著幹什麽?”然後就聽吉霄說,語氣中滿是冰冷與不耐煩。令方知雨驚了驚——
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吉霄從不會這樣。
男生卻仿佛聽不出來:“誰跟你說我沒事?”他說,“我就是有事要問你。”
吉霄沒好氣,“要問什麽?”
“你……剛才是不是不開心?”
“我怎麽不開心了?”
“誰知道,”男生說,“反正自從我跟大家說要追王樂雲的表妹,你就一副吃了火藥的樣子。”
完全沒想到自己會被提起,方知雨大吃一驚,把耳朵豎得更高。
“所以你為什麽要追人家?”然後聽到吉霄問,“就因為她來打聽你?”
到此方知雨明白了,此刻正跟吉霄說話的男生是蘇具文。之前她確實去打聽過,為了認人。因為有王樂雲幫忙,還被他們班的同學起哄。害怕表姐朋友誤會,她專程去解釋過,說自己對那人沒半點興趣。奇怪的是對方對同班的吉霄苛刻,對她卻無所謂一般,好像她根本不會引起威脅。
但是現在,蘇具文居然說要追她。什麽意思,之後她也會被大家針對嗎?
心如亂麻,男生還要說:“當然不只這樣。我都說了,是我一見鐘情,覺得她很可愛。只是你不願相信。”
方知雨在窗外聽得眉頭緊皺,但她萬萬想不到,接下來吉霄說:
“她哪裏可愛了?明明就很普通,你瞎嗎? ”在她心裏最溫柔的少女居然否定她,還說,“她表姐才漂亮,又跟你一個班,你不追她表姐,追她?”
“你知道的,我不喜歡王樂雲。”
“為什麽不喜歡?”
“為了你,”男生說,“你不是討厭王樂雲嗎?”
“誰告訴你我討厭王樂雲?我從沒這麽想過,相反,我覺得她很好,”說到這,吉霄跟男生強調——
“這麽說吧,我要是你,我就絕對去追王樂雲!你不追,只是因為你不敢!”
很多年後,跟吉霄提起這些話,對方的反應卻是:我什麽時候講過?
這些事後本人已經印象全無的托辭,在當時的方知雨聽來卻是字字誅心。
等她有意識,早已從後窗逃走。一邊跑回操場,一邊失落地想,魔法失效了。
原來在吉霄的眼中,這個世界也並沒有什麽不同:屬於表姐王樂雲的美麗正確依然不可撼動,而她只是普普通通,從來就不是什麽獨一無二。
之後心緒低沈,周末也未去找吉霄。就連初三那層樓也不愛上了,因為有不想見的人。
所以,當流言在不久後散開來時,方知雨完全茫然。
首先意外的,是她竟從班上同學口中聽說這事情——這一次流言的性質過於惡劣,以至於很快連她們初一的孩子都知道。
其次沖擊她的當然是內容,不僅事關吉霄,還把吉阿姨也牽扯進來。
方知雨從前活在無菌室,多單純一株幼苗,剛開始還不理解那汙名的含義。被同學講解了仍懵懂,但不妨礙她為此憤怒——
吉阿姨和吉霄如何做成母女,她最清楚。那麽善良的人,不該受這樣的詆毀。
在這風波前,什麽少女心事都放下,周末就去面館找吉霄。
還沒走到,先在河岸看見補課結束的人。方知雨滿心擔憂地等在那,攔下吉霄本想安慰,卻被對方怒斥。
被指責是謠言的源頭,方知雨無比愕然,連忙辯解說不是她,還一時情急拉出總說吉霄壞話的表姐墊背。但說完就後悔,因為她根本不確定別人是不是真講過。
愧疚於自己因為太害怕被吉霄誤會,什麽不經證實的話都說,又想起在吉霄心中,王樂雲的形象很好。
剛想收回指認,吉霄就問了她一個奇怪的問題:
她說,就算是王樂雲吧,那麽她又是怎麽知道的。
方知雨揣摩著這話,終於意識到事件的性質跟她所認識的有差池。
更何況接下來,吉霄還直指她和媽媽。
被心中某種假設震懾,方知雨啞言,隨即就被吉霄當面戳破那個她以為可以永遠隱瞞對方的秘密——
關於棺材盒。
那天晚上,方知雨第一次有闖下大禍的感覺。陷在泥濘中不知怎麽走了,只能哭著跟媽媽求救。
然而等她講清一切,卻發現方麗春的神色也慌亂起來。
再後來,媽媽帶她去吉家道歉。還沒進門,先聽到裏面傳出決絕話語。
等她哭著等來一臉愁容的方麗春,不用問也知道:
這一次,吉霄不會原諒她們了。
打擊沈重,好長一段時間都打不起精神來。直到某個周末郁卒在家,把小學時的學生證翻出來。
看著補完課那日,吉霄幫她重新貼回的照片,想起她還曾問過吉霄為什麽把她的照片貼在面館。吉霄答,為了某日再見時還給你。
方知雨傷心地想起兩年前的春天。
那個時候,自己是憑什麽敢阻止吉霄,讓她不要偷可樂的呢?
現在,她才徹底明白了媽媽說過的話——
做錯事後及時改正,不是那麽簡單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最終,方知雨決定鼓起勇氣。所以翌日,她去了姨媽的新家。只有王樂雲在,正好跟她問清究竟是誰把流言散播出去。
“反正不是我。”表姐當時說。
“那還能有誰!”方知雨氣憤,“那件事只有我媽媽知道,她又只告訴了姨媽,姨媽說她只告訴了你!就是你去學校講了!”
王樂雲也生氣:“要我跟你們說多少次,不是我!”少女平時的端莊不見,露出做錯事的孩子才有的神情,“我說了,之前跟朋友提起這件事的時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吉霄家的面館!”
“可你來問過我吉霄是不是那家的女兒,我都跟你說了是的!”
“那是很後來了好不好?那時候她家面館都打給別人了,不是嗎?我來問你,只是希望有什麽我弄錯的地方,但連你這個跟她認識的人都說是……”王樂雲狡辯,“而且那時候,大家覺得這種事沒證據,說出去不好,發了誓不講的。我怎麽知道她們會破壞約定?!”
方知雨終於抓到重點:“所以,你朋友中確實有人把這件事傳到了學校,對嗎?具體是誰,我要她跟吉霄道歉!”
那個她向來仰視、總是正確的王樂雲,在聽到這句後露出了慌張的神情。那種慌張在表姐臉上,方知雨第一次見:
無能為力,又欲蓋彌彰。
“你知不知道現在什麽情況?在學校跟吉霄說話,都會被討厭,你還要別人給她道歉?”在她面前徹底的動搖的表姐說,“你憑什麽?
“憑問問題要說‘請問’!感謝時要說‘謝謝’!做錯事要說‘對不起’!”
這樣的話,方麗春姐妹自小教她們。算是家規,而王樂雲向來是她的榜樣。
所以,“榜樣”不再講話。
沈默了很久,王樂雲才又找到退路:“那好,去道歉,讓那個人去,我去,我媽媽去,小姨去,”少女強詞奪理,“最後讓吉霄她媽媽也去!”
方知雨聽了激憤:“吉阿姨為什麽要去!”
“因為她就是妓女,就是有錯!”王樂雲咬死,“這是事實,不是大家閉嘴就能改變的!”
事情到此,開始超出非黑即白,也超出方知雨所能應對和理解的範疇。她楞在原地,只能抓住別的質問王樂雲:
“你究竟為什麽要這麽對吉霄?”她說,“你那時明明喜歡她!”
剛找到制高點的王樂雲聽到這一句,臉色驟然變化:“你別胡說!”
“我沒胡說!”方知雨提及往事,“你那時天天去看吉霄打籃球!”
“我沒看她!”王樂雲堅決否認,“我當時去看的人是男生!是男生!!”
“不是男生,她從來就不是男生!”方知雨急出眼淚,“是女生又怎麽樣,打籃球又有什麽不對……你那時明明覺得她很帥,她又沒變過。”說到這她用手背揩淚水——
“而且她沒有不想見到你,沒有永遠不原諒你……她到現在還跟人說你漂亮,覺得你很好……你卻這麽對她……”
王樂雲的臉因此扭曲,直接伸手要堵方知雨的嘴:“我不許你說了!不許說!”
方知雨確定自己找到對方的弱點,從她手底下逃開:“我要說,我會去學校讓大家都知道!我還要跟姨媽說,跟我媽媽爸爸說!”
王樂雲聽到這,居然失控:“你不許告訴時玄!”
完全沒想到對方竟然直呼爸爸的姓名,方知雨有些訝異,但更堅持:
“我就要說!我要爸爸以後再也不給你買東西!也不把錢借給你家買房子!“
以方知雨的年齡,並不知道這話意味著什麽。但王樂雲是大孩子。她有她的想法。
因為有想法,她上一秒鐘還在據理力爭,下一秒就突然妥協,答應了表妹的要求。還跟她商量,要一起去跟吉霄道歉。
方知雨臉上的淚珠還掛著:“真的嗎?”
“真的。”
“那麽說好了?”她抓住對方的手不放,生怕她反悔,“我真的會去約吉霄出來!到時候你必須去!”
“沒問題,”王樂雲說,“但只能是禮拜六。”
“可以呀!下周怎麽樣?”
“行,”少女言辭利落,“那天初三補課,我們最後一節自習,我會逃掉,”她告訴方知雨,“到時候,你在我家等我。”
“為什麽要來你家?”
“你不是想知道是誰傳播的流言嗎?”王樂雲說,“我會把那個人也約來家裏,我們一起說服她,讓她跟我們一起去。”
對於這樣的安排,方知雨不能更滿意:“說好了?”
“說好了。”
“那麽拉鉤?”
王樂雲神色覆雜地鉤住稚氣未脫的少女朝她伸來的小指——
“拉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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