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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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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起點

記起一切的那天, 並無尋常,也沒有任何征兆。前夜下過小雨,天氣涼爽。於是那日, 方知雨坐露天桌臺。

等面的時候, 年輕男人給別人上餐,唱著小曲從她身後經過。

他唱的是:“擁抱的溫度,只有你清楚。通往幸福的旅途……”

方知雨聽得楞住。紛至沓來的回憶如春雨落下, 少女的笑眼,聲音,以及她長大後的樣子。一顆太妃糖,一張她送給對方的CD,一個無人去的老地方……

多年之後, 她回到寧城, 找到花城面館, 卻不敢踏進;跟去夜場,看她與女人擁吻;最後踏進那扇門, 聽到她傳聞……

清明假那天,她去的地方是“白夜”;事發當晚, 她曾到面館找過吉霄。

在震蕩中明白了一切, 便再也坐不下去。顫抖地站起來想離開,就撞翻店員的湯面。肩膀被燙得發疼, 仍不足以令她回神。直到記憶中的人突然出現在前方,在真實的空間裏, 在幾步之外的大堂中。

看清吉霄的神情之前,她先壓低帽檐, 捂著肩膀倉皇地逃走。

……

方知雨狼狽地奔往江玲梅等她的地方,六神無主地想:她怎麽敢來這裏吃面?

吉阿姨似乎沒認出她, 那麽吉霄呢?剛才那一瞥,發現是她了嗎,會生氣嗎?

現在她有感覺了,開心和傷心。見到吉霄,她既開心,又傷心。

2006年,春天過去。她順風順水、花團錦簇的人生第一次迎來滑鐵盧:

擇校考試失敗,搖號第一志願居然也沒錄取,只能等調劑。

現在回想起來,當年學得一點也不踏實。整日從吉霄那裏討答案,不學方法。聽講題時心思全撲人身上,至於人家講什麽都當耳邊風。能考上才是怪事。

可當時她不這麽想。當時她覺得都怪吉霄,還怪數學老師,周六都開小竈了,居然還是教不好她。

所以暑假到來,全無心情。閉門不出,更不想見吉霄:

一開始,是因為初次遭受這麽大的打擊;後來,則是因為王樂雲。

表姐王樂雲,是方知雨人生無法忽略的一個存在。當她還在老家時,表姐已是寧城人。每次在老家見到表姐,都覺得她漂亮又光鮮,她自己卻是個鄉下孩子。

大兩歲就像大一個世界,自方知雨有記憶起,王樂雲就不愛跟她一道玩。給出的都是長大後回看無比幼稚的理由:什麽她年紀小話講不清楚,跟她交流起來費勁;她動作不協調,翻花繩都學不會,只會哭,惹人煩;她總在田間玩得臟兮兮的,還愛挨著別人,把漂亮裙衫都弄臟……

反正懂事前,她一直被表姐嫌棄。

後來時玄變成大老板,她也被接去寧城;在廠裏上班的姨父卻跟姨媽離了婚。自此她跟王樂雲境遇掉轉,她家反而更殷實,裙衫也更漂亮,王樂雲看她的眼光也變得微妙。

但在同一間小學,她們之間的地位依然沒改變:

王樂雲是眾星捧月;她則是轉來的外地生。長相算中人之姿,但跟王樂雲遠不能比,唯有是她表妹這身份拿得出手。有同學為了結識王樂雲來接近她,結識後就不理她。即便她不喜歡,還是整日追著王樂雲跑。因為連她自己也覺得:表姐真的很美。

她是賣力不討好的小跟班,始終想融入王樂雲和她那幫姐姐朋友。別人卻不帶她玩。因此對王樂雲,她既仰慕,又嫉妒。

永遠正確的王樂雲偶爾也會錯——

吉霄就是她其中一次失誤。

在方知雨還不開竅、每天只會做白日夢的時候,大她兩個年級的表姐和朋友們已經開始擁有少女的煩惱。會聚在一起說秘密,還總不讓她這個小朋友聽。有段時間,她發現她們放學後不回家,而是去別的地方。試著跟了幾次,都被甩掉了。後來終於成功,才發現她們是去附近另一所小學看人打籃球。

最令方知雨意外的是,她竟然在那看到少年宮那人。驚喜地隔著鏤空墻辨認,越看越確定就是跟她一起吃糖的少女。方知雨盯著她運球、投籃,眼烏珠都不轉。

然而這時,姐姐們又開始排除她講秘密。難得跟到這,她也想參與。大家商量後,說想知道秘密可以,但你必須幫人遞信,順便約對方放學後去一個地方。

這有什麽不敢的?

一拍即合。於是在大家的起哄中,其中一個羞答答把信給她,要她交給那邊打籃球的男生。就是最高、最帥那個。

方知雨看過去。帥不帥很難講,但最高麽有眼睛就認得出。她轉頭跟人確定:

“現在拿球那個?”

別人還沒吭聲,王樂雲先罵她笨。“當然是旁邊那個呀!就是剛才進三分那個!”說她,“你就算認不出誰帥,誰高總知道的吧!”

這下大家不說話了。一交流才發現,小姐妹的隊伍早就暗中分兩撥,這段時間大家雞同鴨講,居然以為看的都是同一個人。

方知雨這個知情者瞬間厘清事件:“不是說給男生嗎?可個子更高那個是女生啊!”說完還問人家,“到底給誰?”

“當然給男生了!”情信的主人說。

王樂雲和另一個小姐妹聽她說對方是女生,當然不信,還同她爭。

難得在王樂雲面前占理一回,方知雨信誓旦旦:“就是女生!我知道的!我在少年宮見過她!”說著還把更久以前的事拿出來,“我見過她穿校服裙!”

有了這種說法,另外三個看準性別的人更確定:“對啊,那個一看就是女生!你們才笨!”說著掉轉錨頭,“搞了半天,王樂雲喜歡女生啊!”

王樂雲瞬間生氣,嚴肅地否認了。但今日大事畢竟是表白,所以她的失誤大家也不追究。方知雨卻暗中開心,因為她難得成為這群人的焦點,遞信的熱情也更高漲。

但同時她想,今天萬不能同少年宮那人打招呼。按王樂雲的說法,最近一段時間,她都是來這看她打球的。看得出來,她也很喜歡那個女生。

王樂雲那麽漂亮,要是她們互生好感,要她來做介紹、交朋友,她會氣死。

揣著小心思看向球場的人,方知雨確定了:

她們之間的交匯,果然還是留在少年宮最安全。

所以後來,她就專門背著打球的人去遞了信。可再見她卻是在小賣部了。

那天,被她陷害,她很是不忿。回家氣鼓鼓跟方麗春說這事。

方麗春聽了卻說,下次再見到那個小朋友,要給她鼓勵。因為做錯事後及時改正,不是那麽簡單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等她氣消,就覺得媽媽說得有道理。而且自那後,每次聽王心淩的歌,唱到“當你喝可樂當你笑”,她就會不由自主想起那個人。

兩年後,去補數學課。那日小雨,眼前的路越走越眼熟。再一辨認,果然是以前她治病時經過的面館。

她一邊猜測,一邊懷揣著期待地踏進門。放下傘,就看見熟悉面孔。

跟吉霄正式認識時,王樂雲已在六中。小學校裏終於沒人拿她們比較,讓她過了兩年舒心日子。又在這時交到了喜歡的朋友,多愜意。

然而暑假來臨,王樂雲家的舊房子就賣出去。方麗春借給她們的買房錢還清了,但新房還在裝。她們母女都搬來她家。

升學失利,原本就難受,家裏還住了人。以前衛生間就她一個人用,現在卻要等待;明明是她的家,表姐卻把六中的同學叫來玩,還問都不問,就打開時玄新給她買回的動畫片。她一直沒舍得拆的,因為想小考完跟吉霄一起看。

一邊煩悶瑣事,一邊為調劑憂心,根本無暇顧他。倒是某日方麗春先問起,怎麽放假了,不見她請霄霄來玩。

當時王樂雲跟姨媽方麗靜在花園看花,方知雨一聽媽媽提吉霄,整個人直接跳到她腿上捂她的嘴,生怕這名字被王樂雲聽去,更怕媽媽要請吉霄來家裏,跟王樂雲來個世紀大會見——

“不許提她,我以後都不許你在家裏提她!”

方麗春拿開她的手:“為什麽?”她不理解,“你還在生人的氣啊?”

“我沒生氣了……我們的事我們自己會解決,但我就是不要你提她嘛!”她跟方麗春撒小性子,“尤其是在表姐面前,不提她,好不好?”

方麗春搞不懂女兒的想法。但念及她沒考去理想的學校,也就順著她:

“好,不提。但你至少跟霄霄打個電話?免得人家以為你還慪氣。”

面館轉租了,開始在保險公司上班的吉小紅倒是買了新手機。要找吉霄只能通過她。當晚就問來吉阿姨號碼,還特意拿手機下樓打,請她讓吉霄聽。

時隔一月沒聽見吉霄聲音,很不好意思。幸而對方不跟她置氣。說最近她也忙,開學就初三,學校一直補課。

“我知道的,我表姐她們也是。”這麽說完,方知雨就捂自己嘴巴。

好在吉霄根本不關心她有沒有表姐,只跟她說,雖然補課,但周末她可以努力謄時間。問她能一起玩嗎。

方知雨卻說不行,過兩天她要跟媽媽去旅行散心,到外地避暑呆一個月。又特意跟吉霄強調,說最近家裏有客人住,會住很久。讓她千萬不要來花園小區。

吉霄聽了不吱聲。

“雖然家裏不行,但我們可以在河岸見!”她忙跟電話裏的人打包票,“而且開學了我還可以來找你!”

“……不好講。初三了,很忙的。”電話那頭的人說,但又無可奈何,“反正,等你回來再說吧。”

然而等她旅行回家,還來不及去找吉霄玩耍,自己先重病。把方麗春搞得擔心不已,害怕她又像三年級那樣。讓她乖乖在家養病。

那段時間她過得恍惚,在病中收到了六中的錄取通知。養病期間,王樂雲又帶她初中同學來家裏玩。原本就認識她,聽說她也要進同一所中學,還說這下熱鬧了。她卻開心不起來,總覺得又要活在表姐的光環下。

事實上,姐姐們也不是真在意她。敷衍地說了句會關照她之後,她們就又開始說正事:

關於一個賤人。

方知雨常聽她們講這個人。就算她再不關心,也慢慢知曉了賤人的含義。總而言之,對方很壞:

她長得醜,學習差,很有心計,還常常在學校裏欺負別人。

說上次從她身邊走過,還看到她長痘痘,滿身汗,身上是臭的。又說從暑假補課開始,她就變本加厲,故意在男生面前打扮得花枝招展,把短發蓄長了,紮個小辮,還開始穿裙子。

可她以前明明是個男人婆,跟五中那幫人渣一起打過六中的人。是她有錯,進六中卻想裝那些事沒發生過,怎麽可能。高年級的大家還在的時候,把她教訓得很慘。可惜他們一畢業,她就又囂張起來。

女生中的一個一邊聽,一邊扯下作業紙折火柴盒。然後她突發奇想,跟大家說要把這個做成棺材的樣子。寫上壞話,再把之前得來的賤人的寸照貼上去。明天補課時就讓大家傳這個盒子,一定很好玩。

王樂雲聽了問:“你們班現在已經到這種程度了嗎?難道大家都討厭她?”

女生答對啊,沒人喜歡那種人的——

“你們班蘇具文是什麽都不知道,才會跟她一起打籃球。”

王樂雲還沒答話,旁邊的姐姐先說:“你確定他不知道?我看他是被賤人迷住了。”

“怎麽可能?蘇具文又不瞎,王樂雲跟他一個班他不喜歡,跑去喜歡隔壁班的賤人?”

“可貼吧裏確實有人說賤人漂亮,還把她的照片傳到網上,說她比王樂雲好看,是六中校花。”

“她自己披馬甲搞的吧?”

“應該不是,她家很窮,買不起電腦。”

“買不起電腦,去網吧不就行?”

王樂雲倒是良善:“可她確實好看啊。”

“哪有你好看?”女生連忙打抱不平,“殺人犯的女兒,還妄想在網上當校花?”

……

方知雨渾噩地聽著,好多細節都忽略。直到一個姐姐跟王樂雲說:

“要不讓你表妹寫?她的字賤人沒見過。”

大家一致通過,就方知雨一個在狀況外,病懨懨地問:“寫什麽?”

“我們說什麽你就寫什麽。”

於是方知雨接過別人推來的紙盒,神思不在地按大家的意思在上面畫花圈。畫完後,她們又爭起該寫什麽、怎麽寫,半天沒結果。

方知雨幹脆按自己的感覺來,先寫下:

“壞人。”

等姐姐們商量好了,跟她說哪裏要寫“永垂不朽”,哪裏要寫“殺人償命”,哪裏要寫“下十八層地獄”……

哪裏要寫“賤人吉霄”。

方知雨楞住。

“寫誰?”

“吉霄!”一個姐姐告訴她,“哦對了,她不知道怎麽寫。來來來,王樂雲你寫給她看。”

王樂雲拿過另一張紙,娟秀地在上面寫下:

“吉霄。”

看到這兩個字,方知雨腦海一陣空白。被大家催促著,才一筆一劃抄下來。

寫完後,她找回心神,跟自己說絕對不會是一個人的。吉霄在五中讀書,一定只是同名同姓。

是,聽說她在學校裏不開心,但這個人分明不是她。她哪像她們說的那樣?根本對不上號。

然而接下來,姐姐們就拿出寸照。照片裏,美麗的短發少女一如既往的溫柔。她在笑。

寸照被貼在棺材中,還不夠。大家一邊說笑,一邊用筆塗黑吉霄的臉。最後劃一個大大的叉,像是要否定她的所有。

現在回望,齒輪轉動的起點,必定就是那個她親手寫下壞話的夏日。那天之後,時運轉變,習慣了花海的她開始迎來一系列壞事情。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她會不惜一切代價去阻止一切。但十三年前那一天,年幼的她只是借著病弱的軀殼騙自己,讓自己相信眼前的一切只是噩夢。不是真的。不會發生。

在自我欺騙中,她僵在原地,宛如一具屍體,在女生們的笑聲裏腐爛。

方知雨仿佛又看見少女們離去的背影。這一次,她終於敢追向她們,一邊喊“不要!”一邊奪下紙棺材。

然而剛拿到手,棺材就燃燒起來。火焰很快洶湧,反過來吞噬她,讓她在痛苦中化為灰燼。

自此,星辰隕落,她也失去人形,變成枯井中的塵埃,白雪下的荒原,死水間的浮藻……沒有生命,也沒有欲求。

白光亮起的那一刻,她拋卻了自己,再不覆存在,沈入永夜。

……

在無邊的黑暗中不知漂流了多久,突然,一個聲音呼喚她姓名。

方知雨冒著冷汗睜開眼睛。

仿佛是剛被人從死水中撈起,她半天順不過氣。好難得恢覆意識,就發現自己仍坐在副駕。

再辨認,這裏分明是停車場。車停下了,門打開,吉霄到她面前,一臉擔心。

見她終於徹底醒來,女人將她擁進懷裏:

“做噩夢了”

在溫熱而真實的抱擁中,方知雨後怕地痛哭出聲,一邊哭一邊努力分清夢的界限,跟女人央求:

“我不會告訴譚野!也不會背棄你……吉霄,不要離開我,求你!”

吉霄聽得震驚,輕撫女人:

“什麽告訴譚野?還有背棄?你背棄我?什麽時候?”

這個吉霄溫柔得不像真的。可是,謊言不是已經敗露了?

等等。

“雨什麽時候停的?”方知雨不禁問。

“沒下過雨啊,”女人答,“從去吃夜宵到我們回來,都沒下過雨。”

所以,從下雨開始,就只是她的夢?

方知雨仍不確定,生怕一切已經不可挽回,抽泣著跟吉霄再次強調:

“不要離開我,吉霄……我知道半年時限到了,春天也過去了……但是求你繼續當我女朋友,好不好?我喜歡你,從一開始就最喜歡你了……沒有你我不行的!”

吉霄不知道方知雨夢到了什麽,但這份告白在她聽來相當受用。她甚至不禁去想,方知雨的所謂“開始”,時間跨度是多久。

在猜測中,她撫摸方知雨的頭,正碰觸到她的傷口上——

那是車禍留下的。

“都讓你別信白夜那些人了,”對此一無所知的吉霄安慰,“不管什麽時限,對你,永遠有效。”

方知雨卻哭得更厲害:“哪有這麽好的事?我的運氣一向不好。”

然後,她就聽女人在她頭頂笑起來,糾正她:“誰說的。”

說到這,吉霄情不自禁吻懷中人。

“方知雨,春天不會過去,你要相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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