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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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玩笑
一曲聽完她就想走。彈琴的人見狀過來緊張地問她:“你要去哪?”
吉霄情不自禁地揚手, 撫女人的短發:“你去哪我就去哪。”
“那我要去寰宇酒店。”
“好啊。”
上車後,方知雨便困頓地陷在副駕。因為喝多了,也因為剛傾盡全力完成了一首曲子, 還因為,
“昨晚就沒怎麽睡。”
“為什麽不睡?”
“因為你。”
所以昨晚失眠不止是她啊。
心因此更加飄然。明明幾十分鐘前還在樹影下落魄地一個人聽歌,陰沈地做著各種最壞打算。現在卻完全雨過天晴。
甜美的歌想再聽一遍,這次和方知雨一起:
熟悉的旋律響起, 明明是同樣的歌詞、同樣的女聲,此刻卻聽出了滿點的糖分,尤其是當女人唱起那句“好喜歡你,知不知道”。
說來這歌也是十幾年前的了,很老舊, 會令她想起懷念的故人和泛黃的時光——
一開始, 沒有作業紙做的棺材, 也沒有被塗黑的寸照。她是跟誰開心談笑,相約一同回家。
“為什麽聽這個?”身旁的人卻在這時問她。
吉霄按捺住感慨:“好聽就聽了。”
方知雨卻完全陷入回憶。“你不是說小學生才聽王心淩?”
“誰說的。”開車的人否認, “上次你在車裏沒聽到小宅講嗎?我的拿手曲目可是《黃昏曉》。”
當時睡著的人不知道這回事,吉霄便對著她解釋一通, 並且補充:
“雖然唱出來跟原唱的感覺不同, 但是呢,我唱歌起碼不會走音。”
“……我也不會走音。”
吉霄笑。“你最好是。”
多甜美的一首歌, 喝了酒的人卻越聽越難過。回憶牽扯得她又落下淚來:
“別聽這個了。”
吉霄人還在笑著,眼中卻變幻了情緒。“好, 不聽了。”她摁停歌聲,“但你之前不是說哭不出來?現在聽一首歌居然也能掉眼淚。”
方知雨揩掉淚水, 良久才回答她:“你不會明白。”說完側頭看向窗外。窗外是四月的春夜,剛下過一陣雨。
不知安靜了多久, 女人在醉意中對著車窗傷心啟口:“我其實一直很遺憾,很愧疚……但跟你重逢後,我還覺得非常不甘心。”
這是方知雨不喝醉絕不會在她面前說出的話。吉霄神色覆雜地聽著。
“不甘心什麽?”她問方知雨。
“明明是我先認識你的,你卻一直看著王樂雲。”方知雨醉言醉語把她心中所想全部交底,“你每次都因為她推掉我……之前是去寰宇酒店,昨天又這樣。說什麽不治療,還非要我去聯誼,不就是因為你今天要去見她?我都知道的。我在朋友圈刷到你們在婚禮上的合照了。”
吉霄一邊聽一邊回顧,想起那時方知雨來寰宇找她。那天晚上她跟何風去吃飯,方知雨卻誤以為她見的是王樂雲。而她呢,在聽方知雨跟她大談特談不該去見有夫之婦的時候,她就已經知道對方弄錯了人。將錯就錯,不過是有心試探,想知道為了她,方知雨到底能做到何種地步
沒想到這人到今天還在誤會,並且誤會得很深。
“我說你,不會真覺得我會喜歡王樂雲?”
“不然呢?”
震撼。小學就給男生遞情書的家夥在女同酒吧裏哭著出櫃。原以為今夜不會有比這更沖擊的新聞,又聽方知雨提起這一樁。
虧她還以為自己很了解這個人,知道她的取向、品性、甚至喜好。這麽看來,人真的會變。
一邊碾碎自己的認知,一邊聽方知雨繼續跟她掏心:
“她都結婚了,你就不能換個其他人喜歡?”
“可以啊,”她立刻接住這話,“換你怎麽樣?”
原以為會很順利地聽到那句“好啊”,卻等來了安靜。都醉成這樣了,坐副駕的人竟然在權衡利弊,最終艱難得出結論:
“也不要喜歡我。”
看吧,她就知道。
方知雨看向她的目光從很多年前就充滿了迷惑性,讓她年少時就判斷過一次,結果輸得一敗塗地。
感覺因果又要循環,卻在這時聽到面頰酡然的女人斷斷續續說醉話:
“我對你不過是迷戀,對,我是重度迷戀你,錯誤的迷戀……是玩,是尋開心,是嘗試……所以吉霄,不要不跟我玩,半年你堅持不了,一個月總要試的?……你不用擔心有被我告白的風險,我跟你保證。”
吉霄在詫異中幫著總結:“也就是說你的取向是女人,卻不會喜歡我,也不讓我喜歡你。是這個意思?”
“……是的。”
“為什麽?”吉霄順著對方的醉話問,“我就那麽糟?”
“那我能怎麽辦?”方知雨一邊抽泣一邊說,“總有一天你什麽都會想起來,要是喜歡我,到那天你一定會難過……而且她們說了,跟你告白就是結束。”
原來如此。
前一句她明白,但後一句是什麽歪理。“她們說”?她們是誰?
跟方知雨詢問,才驚訝地得知之前從老板和白夜的常客那,她居然了解過很多信息,並且以此拼湊出她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有什麽特殊癖好,愛去哪家酒店……
根據這些公式,方知雨編造了很多謊言,包括但不限於自己是直女、戀愛很多次、跟她只是玩玩……
所以,在杭州聽到她說喜歡,她也無動於衷:“她們說你會逢場作戲,這麽說不代表這麽想,”方知雨哭得聲音都沙啞,“而且床上講的話哪能信?”
把這些錯位都還原,吉霄又小心地問起她最擔憂的問題:治療。
方知雨的說法居然是,從一開始那就是她找的爛借口,為了接近她。想想也知道啊,她說,擁抱接吻的時候哪有精力去考慮什麽“療效”,單是顧著心動都很累。“所以你之前說的一點也不對,”方知雨淚漣漣地糾正她,“不是你利用我,而是我說謊利用了你……非要說,也是我們互相利用。……”
在不知第多少次的震撼中,吉霄聽完了醉鬼的自白,隨後就開始認真後悔起剛才離開白夜時,不該因為心情太好付了三倍酒錢。
可是,她之所以會被常客那樣添油加醋地描述,跟她自己之前在酒吧裏的表現分不開幹系。說到底,都是她咎由自取。
這麽反思完,就恍然發現除開那些因流言而生的誤會,她跟方知雨之間似乎根本沒有阻礙?
終於把事情理清楚的吉霄眉頭徹底舒展,油門也不禁踩得猛些。
車在加速,她身旁的人卻漸漸安靜下來。
“方知雨,”察覺到異樣的吉霄不禁出聲,“你不會想睡了吧?”
方知雨點頭。
“別睡啊,今晚我們可還有很多正事沒做!”
……
寰宇酒店這個地方有過她很美好的回憶。中學的春天,她跟當時最好的朋友被大人帶著來江岸看過夜景。當晚入住的就是寰宇——也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住這麽豪華的大酒店。從那之後這裏便在她心中成為某種象征,跟“幸福”兩個字緊緊掛鉤。
吉霄感慨萬千地跟當年的小女孩一起上電梯。
跟方知雨重逢後,回憶時不時就會來襲。就像今天晚上,看到女人坐在鋼琴旁,吉霄不禁想起很多年前,少年宮二樓上臺階左轉,第一個教室學樂器。透過門上的玻璃窗,便能看見教室的另一側窗邊,坐著學鋼琴的小女孩。
很多年後,女人再次出現在她面前,帶著一顆覆雜的、藤蔓叢生的心,渴望她是那個出口。飄雪的冬夜,看著這樣的方知雨,她其實很憤怒。卻裝得不認識她,還跟她說想要時間倒流——
“你做得到?”
做不到吧方知雨。你只會開空頭支票。
紛至沓來的回憶如冬雪落下,電梯門打開。吉霄讓已經在夢與醒之間徘徊的人依偎著她走進房間,剛進去,就從後緊抱住她。
女人的意識早不清晰,但正事必須今晚就做:有些話必須現在就說,明天再重覆都可以。多重覆幾遍,聽的人總會相信吧。
“我對除了你之外的人沒興趣,方知雨,”想到這吉霄對懷中人啟口,“我喜歡你,從一開始我就是認真的。”
方知雨顯然沒完全領悟“一開始”這三個字的時間跨度,還以為吉霄說的是進公司後:“怎麽可能,”她說,“你那時明明討厭我,還一直跟我強調我不是你的菜。”
有段時間,她愛的和恨的確實是同一個人。深惡痛絕,卻又實在喜歡。完全相反的兩種感情原來也可以交織到如此不分明,好像怎麽做都足夠合理。抱著極大的惡意或善意都合理。
她不打算跟方知雨提那些,只說:
“人是會變的。”吉霄說著埋頭,從後親昵地貼女人艷若桃李的面頰,“雖然順序有點混亂,但是方知雨,你要不要不止跟我做朋友,也做女朋友?”
被突然這麽發問,方知雨明顯更加無措。本來嘛,前面的告白她好像都還沒消化,更何況她還藏著沈重的顧慮。
“我不知道你怕我想起什麽,”完全看透對方的心,吉霄在她耳邊說,“但是我有失憶癥。我這個人最擅長的就是忘記……所以你考慮一下吧,也試試喜歡我,怎麽樣?”
心中最深的隱憂一經打消,被她抱著的女人便完全動搖。
成功在即,只需再做點什麽——一錘定音那種。
回憶一陣後,吉霄學著方知雨曾經對她做的那樣握住她的手,拉到臉旁緊貼:
“求你了。”
下一秒,她終於聽到女人說:
“好啊。”
……
方知雨這個人很聰明。是優等生,大隊委。小學畢業前最大的挫折是期中考試語文考砸了,考94分。這成績在班裏排前三,她卻還是傷傷心心大哭一場。令人費解的小學生,吉霄當時看著哭泣的人想。
性格軟綿綿,是因為她在蜜糖罐子裏長大。只要有錢,人都會變得善良。方知雨也是這樣,充滿同情心,路上的阿貓阿狗都被她餵過飯。要是看到臉上有傷痕那種,還會帶著她回家,給她擦傷口,教她彈鋼琴,跟她一起看電影……
夢想是:成為一個偉大的人。
這個偉大的人今晚哭著跟她表明心意,以後不僅是朋友,還是女朋友。此刻在她懷中毫無防備地熟睡,像掌中的貓,刀下的魚,或者用頭抵住槍口的天真獵物。放出子彈的槍管還飽有餘熱,其實跟她的體溫近似。把手覆到唇上,便能感受她鼻息……
這都不叫任人宰割,什麽才叫。
人其實是很無情的生物。什麽鬼羈絆啊,過個三五年就無感。純白無瑕的感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就像花開。在春天時多美麗,壽命卻只有一季。
而在陰郁中向下滋生的那些則不同,會糾葛得更繁覆、更久遠——
說不定你此刻腳下的所有土地,都暗藏著它的須根。
吉霄一邊撫摸枕著她手臂熟睡的女人,一邊想那就是她和方知雨的關系。打算回避就該徹底繞開的,若找上門來,盤枝虬結註定會把諸多陳年苦楚全部扯出。以為早化作死灰的竟仍殘存著痛感,前塵隔海,還是灼燒到她。
喜歡春天嗎?喜歡下雨嗎?喜不喜歡長長的河岸通向江邊,在快到盡頭時跟她牽手。
很喜歡,所以後來才那麽討厭。
吉霄擁緊懷中人。
昨天晚上她失眠,一個人在床上回翻“貓的研究”。從今年跟方知雨正式交匯開始:
一月,她竟然親到了方知雨,還跟她躺在了一張床上。震撼。二月,這個人又開始躲她。三月,看見方知雨獨自在辦公室熱剩飯吃……很厭惡,卻又感覺糟糕透頂。帶她去吃飯,她竟然說自己是兩年前才來寧城。真厲害啊,各種意義上的。四月,聽她用寧城話罵人,方知雨笑了,在她臂彎裏。
你當然應該聽得懂,我教的嘛。
……
方知雨有時候又很笨。從酒吧、面館一路跟到公司,去酒店吃個飯還能被喊下來阻止。對這種人難道不該報警?不僅沒報,還幫你擦傷口,為什麽?
除此之外,不善於說謊卻又愛講。譬如之前去花城面館,吉小紅給她的自我介紹明明是,“我是吉霄的媽媽”。方知雨後腳出門就自然而然帶出姓氏:“吉阿姨也喜歡喝茶?”正常人通常會奇怪:你居然跟媽媽姓?她也沒這疑問。
如果跟方知雨指出這些破綻,她或許會搪塞說是丸子告訴她的。或者說自己也跟媽媽姓,所以不覺得特別。反正總會找些理由來掩蓋事實。
事實是方知雨不僅認識吉小紅,還很熟悉,並且知道吉小紅跟她不是母女:
吉小紅是她小姑,爸爸的妹妹。
吉阿姨也喜歡喝茶?是啊,她喝蒙頂甘露。這麽回答的時候她其實很想跟方知雨敘敘舊:
驚訝吧。你媽媽當年隨手給吉小紅泡的那種茶,她喝到現在。她這個人,實在很念舊。
吉小紅很念舊,所以她也註意到了,就在前不久。從杭州回來第二次帶方知雨去面館,如膠似漆,黏在一起不嫌麻煩地排隊,趁著人多偷偷藏在人群裏牽著手,面也是在大堂吃。光照充足,方知雨又完全陷在喜悅裏,全無防備、沒戴帽子,總覺得她的吉阿姨不會察覺。然而等她送人回家後再回面館,吉小紅就來問了。
“你那個同事……叫藍貓的。我總覺得她長得很像一個人。”吉小紅跟她說。
看到她的神情因為這一問劇烈地變化,吉小紅便在感慨中確認了:
“她就是小雨,對吧?”
對啊。
很多年前,她聽過一個傳言,說2019年2月1日,一顆小行星有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撞向地球。其破壞力足以擊沈一個大洲,造成難以估量的災變。
在小行星靠近的前晚,有人在燈光璀璨的不夜城裏朝她奔來。雪越下越大,她抱住她。
謊言總是會說的。那天晚上方知雨問她人真的會失憶嗎?她說當然啦。不可能忘記的名字,她卻跟她反覆確認。小學生都會背的古詩,她聽不明白。對著一,她說,
“二。”
無意或刻意留下的註腳就更多,94分,辣肉面,《重慶森林》,《哈爾的移動城堡》,以及今晚才一起聽過的《當你》……等等,等等。每次舊事重提,她總會悄悄觀察方知雨的反應。懷念嗎?恐懼嗎?為此掉過眼淚嗎?還是都忘記了,只剩她一個人還抱著那些留在從前。
方知雨有時躲閃,有時質疑,卻一次都沒跟她正面對峙過。或許是因為不敢,或許是認定她不可能記得:
如果不是徹底忘記,她怎麽會在白夜跟她搭話?又怎麽會從矮墻上走向她,還帶她去吃飯……
她們不是能心平氣和做這些事的關系——
除非其中一個不記得。
孟婆湯有沒有用,要死後才知道。反正對不想忘記的人,醉生夢死不會生效。電影裏的男人不是也說嗎,那不過是友人給他開的一個玩笑。
她也一樣,沒能忘記。
那顆小行星叫2002NT7。當時有人跟她承諾,說不管發生什麽,只要還活著,就會在那一天來找她。“世界真的毀滅也沒關系,我會陪在你身邊!”十幾歲少女才有的天真爛漫,驚天動地姐妹情。很幼稚,卻也很純凈。就是面臨真正考驗時一點也不堅定,輕輕一擊便破碎。
還有舊面館。那時還不叫花城,比現在破舊狹窄得多。墻上貼著《重慶森林》的海報,王菲站在玻璃前。為了那個差點不得不去打架,好不容易才推辭,卻被要求必須抽煙。人生第一口煙回想起來令人作嘔,但海報拿到了。也算得來不易,送給方知雨,方知雨卻說爸爸不準貼這個,哭著還給她。
後來,那張被她們視為珍寶的海報被徹底撕毀。事情總是不如預期,就像她當年那麽厭惡煙味,如今卻染上惡習。
吉小紅買來記賬的筆記本很考究,封面是德加的芭蕾舞女。反正都要把它和其他賬簿訂一起,見她喜歡,吉小紅便提前把封殼撕下來。如獲至寶,精心剪下舞女貼小黑板上。旁邊是一張證件照——她總覺得照片裏的人跟德加的畫很像。
為什麽有人的學生證可以用影樓照?她百思不得其解。雙馬尾,蝴蝶結,還化了淡妝,調了泛黃的色調。百看不厭,覺得照片裏的人像一只毛色純正的可愛小貓,既高貴,又優雅。
今生還能再見嗎?若能再見,還有多久?一天?一周?一月?一年?……
她心中沒答案,直到2006年春天。細雨下起來,有個曾與她有過短暫交匯的女孩走進面館。她撐一把濕漉漉的小黃傘,留長馬尾,穿連衣裙和白褲襪——
你看,我連你那天打的傘是什麽顏色都沒能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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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聽完她就想走。彈琴的人見狀過來緊張地問她:“你要去哪?”
吉霄情不自禁地揚手, 撫女人的短發:“你去哪我就去哪。”
“那我要去寰宇酒店。”
“好啊。”
上車後,方知雨便困頓地陷在副駕。因為喝多了,也因為剛傾盡全力完成了一首曲子, 還因為,
“昨晚就沒怎麽睡。”
“為什麽不睡?”
“因為你。”
所以昨晚失眠不止是她啊。
心因此更加飄然。明明幾十分鐘前還在樹影下落魄地一個人聽歌,陰沈地做著各種最壞打算。現在卻完全雨過天晴。
甜美的歌想再聽一遍,這次和方知雨一起:
熟悉的旋律響起, 明明是同樣的歌詞、同樣的女聲,此刻卻聽出了滿點的糖分,尤其是當女人唱起那句“好喜歡你,知不知道”。
說來這歌也是十幾年前的了,很老舊, 會令她想起懷念的故人和泛黃的時光——
一開始, 沒有作業紙做的棺材, 也沒有被塗黑的寸照。她是跟誰開心談笑,相約一同回家。
“為什麽聽這個?”身旁的人卻在這時問她。
吉霄按捺住感慨:“好聽就聽了。”
方知雨卻完全陷入回憶。“你不是說小學生才聽王心淩?”
“誰說的。”開車的人否認, “上次你在車裏沒聽到小宅講嗎?我的拿手曲目可是《黃昏曉》。”
當時睡著的人不知道這回事,吉霄便對著她解釋一通, 並且補充:
“雖然唱出來跟原唱的感覺不同, 但是呢,我唱歌起碼不會走音。”
“……我也不會走音。”
吉霄笑。“你最好是。”
多甜美的一首歌, 喝了酒的人卻越聽越難過。回憶牽扯得她又落下淚來:
“別聽這個了。”
吉霄人還在笑著,眼中卻變幻了情緒。“好, 不聽了。”她摁停歌聲,“但你之前不是說哭不出來?現在聽一首歌居然也能掉眼淚。”
方知雨揩掉淚水, 良久才回答她:“你不會明白。”說完側頭看向窗外。窗外是四月的春夜,剛下過一陣雨。
不知安靜了多久, 女人在醉意中對著車窗傷心啟口:“我其實一直很遺憾,很愧疚……但跟你重逢後,我還覺得非常不甘心。”
這是方知雨不喝醉絕不會在她面前說出的話。吉霄神色覆雜地聽著。
“不甘心什麽?”她問方知雨。
“明明是我先認識你的,你卻一直看著王樂雲。”方知雨醉言醉語把她心中所想全部交底,“你每次都因為她推掉我……之前是去寰宇酒店,昨天又這樣。說什麽不治療,還非要我去聯誼,不就是因為你今天要去見她?我都知道的。我在朋友圈刷到你們在婚禮上的合照了。”
吉霄一邊聽一邊回顧,想起那時方知雨來寰宇找她。那天晚上她跟何風去吃飯,方知雨卻誤以為她見的是王樂雲。而她呢,在聽方知雨跟她大談特談不該去見有夫之婦的時候,她就已經知道對方弄錯了人。將錯就錯,不過是有心試探,想知道為了她,方知雨到底能做到何種地步
沒想到這人到今天還在誤會,並且誤會得很深。
“我說你,不會真覺得我會喜歡王樂雲?”
“不然呢?”
震撼。小學就給男生遞情書的家夥在女同酒吧裏哭著出櫃。原以為今夜不會有比這更沖擊的新聞,又聽方知雨提起這一樁。
虧她還以為自己很了解這個人,知道她的取向、品性、甚至喜好。這麽看來,人真的會變。
一邊碾碎自己的認知,一邊聽方知雨繼續跟她掏心:
“她都結婚了,你就不能換個其他人喜歡?”
“可以啊,”她立刻接住這話,“換你怎麽樣?”
原以為會很順利地聽到那句“好啊”,卻等來了安靜。都醉成這樣了,坐副駕的人竟然在權衡利弊,最終艱難得出結論:
“也不要喜歡我。”
看吧,她就知道。
方知雨看向她的目光從很多年前就充滿了迷惑性,讓她年少時就判斷過一次,結果輸得一敗塗地。
感覺因果又要循環,卻在這時聽到面頰酡然的女人斷斷續續說醉話:
“我對你不過是迷戀,對,我是重度迷戀你,錯誤的迷戀……是玩,是尋開心,是嘗試……所以吉霄,不要不跟我玩,半年你堅持不了,一個月總要試的?……你不用擔心有被我告白的風險,我跟你保證。”
吉霄在詫異中幫著總結:“也就是說你的取向是女人,卻不會喜歡我,也不讓我喜歡你。是這個意思?”
“……是的。”
“為什麽?”吉霄順著對方的醉話問,“我就那麽糟?”
“那我能怎麽辦?”方知雨一邊抽泣一邊說,“總有一天你什麽都會想起來,要是喜歡我,到那天你一定會難過……而且她們說了,跟你告白就是結束。”
原來如此。
前一句她明白,但後一句是什麽歪理。“她們說”?她們是誰?
跟方知雨詢問,才驚訝地得知之前從老板和白夜的常客那,她居然了解過很多信息,並且以此拼湊出她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有什麽特殊癖好,愛去哪家酒店……
根據這些公式,方知雨編造了很多謊言,包括但不限於自己是直女、戀愛很多次、跟她只是玩玩……
所以,在杭州聽到她說喜歡,她也無動於衷:“她們說你會逢場作戲,這麽說不代表這麽想,”方知雨哭得聲音都沙啞,“而且床上講的話哪能信?”
把這些錯位都還原,吉霄又小心地問起她最擔憂的問題:治療。
方知雨的說法居然是,從一開始那就是她找的爛借口,為了接近她。想想也知道啊,她說,擁抱接吻的時候哪有精力去考慮什麽“療效”,單是顧著心動都很累。“所以你之前說的一點也不對,”方知雨淚漣漣地糾正她,“不是你利用我,而是我說謊利用了你……非要說,也是我們互相利用。……”
在不知第多少次的震撼中,吉霄聽完了醉鬼的自白,隨後就開始認真後悔起剛才離開白夜時,不該因為心情太好付了三倍酒錢。
可是,她之所以會被常客那樣添油加醋地描述,跟她自己之前在酒吧裏的表現分不開幹系。說到底,都是她咎由自取。
這麽反思完,就恍然發現除開那些因流言而生的誤會,她跟方知雨之間似乎根本沒有阻礙?
終於把事情理清楚的吉霄眉頭徹底舒展,油門也不禁踩得猛些。
車在加速,她身旁的人卻漸漸安靜下來。
“方知雨,”察覺到異樣的吉霄不禁出聲,“你不會想睡了吧?”
方知雨點頭。
“別睡啊,今晚我們可還有很多正事沒做!”
……
寰宇酒店這個地方有過她很美好的回憶。中學的春天,她跟當時最好的朋友被大人帶著來江岸看過夜景。當晚入住的就是寰宇——也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住這麽豪華的大酒店。從那之後這裏便在她心中成為某種象征,跟“幸福”兩個字緊緊掛鉤。
吉霄感慨萬千地跟當年的小女孩一起上電梯。
跟方知雨重逢後,回憶時不時就會來襲。就像今天晚上,看到女人坐在鋼琴旁,吉霄不禁想起很多年前,少年宮二樓上臺階左轉,第一個教室學樂器。透過門上的玻璃窗,便能看見教室的另一側窗邊,坐著學鋼琴的小女孩。
很多年後,女人再次出現在她面前,帶著一顆覆雜的、藤蔓叢生的心,渴望她是那個出口。飄雪的冬夜,看著這樣的方知雨,她其實很憤怒。卻裝得不認識她,還跟她說想要時間倒流——
“你做得到?”
做不到吧方知雨。你只會開空頭支票。
紛至沓來的回憶如冬雪落下,電梯門打開。吉霄讓已經在夢與醒之間徘徊的人依偎著她走進房間,剛進去,就從後緊抱住她。
女人的意識早不清晰,但正事必須今晚就做:有些話必須現在就說,明天再重覆都可以。多重覆幾遍,聽的人總會相信吧。
“我對除了你之外的人沒興趣,方知雨,”想到這吉霄對懷中人啟口,“我喜歡你,從一開始我就是認真的。”
方知雨顯然沒完全領悟“一開始”這三個字的時間跨度,還以為吉霄說的是進公司後:“怎麽可能,”她說,“你那時明明討厭我,還一直跟我強調我不是你的菜。”
有段時間,她愛的和恨的確實是同一個人。深惡痛絕,卻又實在喜歡。完全相反的兩種感情原來也可以交織到如此不分明,好像怎麽做都足夠合理。抱著極大的惡意或善意都合理。
她不打算跟方知雨提那些,只說:
“人是會變的。”吉霄說著埋頭,從後親昵地貼女人艷若桃李的面頰,“雖然順序有點混亂,但是方知雨,你要不要不止跟我做朋友,也做女朋友?”
被突然這麽發問,方知雨明顯更加無措。本來嘛,前面的告白她好像都還沒消化,更何況她還藏著沈重的顧慮。
“我不知道你怕我想起什麽,”完全看透對方的心,吉霄在她耳邊說,“但是我有失憶癥。我這個人最擅長的就是忘記……所以你考慮一下吧,也試試喜歡我,怎麽樣?”
心中最深的隱憂一經打消,被她抱著的女人便完全動搖。
成功在即,只需再做點什麽——一錘定音那種。
回憶一陣後,吉霄學著方知雨曾經對她做的那樣握住她的手,拉到臉旁緊貼:
“求你了。”
下一秒,她終於聽到女人說:
“好啊。”
……
方知雨這個人很聰明。是優等生,大隊委。小學畢業前最大的挫折是期中考試語文考砸了,考94分。這成績在班裏排前三,她卻還是傷傷心心大哭一場。令人費解的小學生,吉霄當時看著哭泣的人想。
性格軟綿綿,是因為她在蜜糖罐子裏長大。只要有錢,人都會變得善良。方知雨也是這樣,充滿同情心,路上的阿貓阿狗都被她餵過飯。要是看到臉上有傷痕那種,還會帶著她回家,給她擦傷口,教她彈鋼琴,跟她一起看電影……
夢想是:成為一個偉大的人。
這個偉大的人今晚哭著跟她表明心意,以後不僅是朋友,還是女朋友。此刻在她懷中毫無防備地熟睡,像掌中的貓,刀下的魚,或者用頭抵住槍口的天真獵物。放出子彈的槍管還飽有餘熱,其實跟她的體溫近似。把手覆到唇上,便能感受她鼻息……
這都不叫任人宰割,什麽才叫。
人其實是很無情的生物。什麽鬼羈絆啊,過個三五年就無感。純白無瑕的感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就像花開。在春天時多美麗,壽命卻只有一季。
而在陰郁中向下滋生的那些則不同,會糾葛得更繁覆、更久遠——
說不定你此刻腳下的所有土地,都暗藏著它的須根。
吉霄一邊撫摸枕著她手臂熟睡的女人,一邊想那就是她和方知雨的關系。打算回避就該徹底繞開的,若找上門來,盤枝虬結註定會把諸多陳年苦楚全部扯出。以為早化作死灰的竟仍殘存著痛感,前塵隔海,還是灼燒到她。
喜歡春天嗎?喜歡下雨嗎?喜不喜歡長長的河岸通向江邊,在快到盡頭時跟她牽手。
很喜歡,所以後來才那麽討厭。
吉霄擁緊懷中人。
昨天晚上她失眠,一個人在床上回翻“貓的研究”。從今年跟方知雨正式交匯開始:
一月,她竟然親到了方知雨,還跟她躺在了一張床上。震撼。二月,這個人又開始躲她。三月,看見方知雨獨自在辦公室熱剩飯吃……很厭惡,卻又感覺糟糕透頂。帶她去吃飯,她竟然說自己是兩年前才來寧城。真厲害啊,各種意義上的。四月,聽她用寧城話罵人,方知雨笑了,在她臂彎裏。
你當然應該聽得懂,我教的嘛。
……
方知雨有時候又很笨。從酒吧、面館一路跟到公司,去酒店吃個飯還能被喊下來阻止。對這種人難道不該報警?不僅沒報,還幫你擦傷口,為什麽?
除此之外,不善於說謊卻又愛講。譬如之前去花城面館,吉小紅給她的自我介紹明明是,“我是吉霄的媽媽”。方知雨後腳出門就自然而然帶出姓氏:“吉阿姨也喜歡喝茶?”正常人通常會奇怪:你居然跟媽媽姓?她也沒這疑問。
如果跟方知雨指出這些破綻,她或許會搪塞說是丸子告訴她的。或者說自己也跟媽媽姓,所以不覺得特別。反正總會找些理由來掩蓋事實。
事實是方知雨不僅認識吉小紅,還很熟悉,並且知道吉小紅跟她不是母女:
吉小紅是她小姑,爸爸的妹妹。
吉阿姨也喜歡喝茶?是啊,她喝蒙頂甘露。這麽回答的時候她其實很想跟方知雨敘敘舊:
驚訝吧。你媽媽當年隨手給吉小紅泡的那種茶,她喝到現在。她這個人,實在很念舊。
吉小紅很念舊,所以她也註意到了,就在前不久。從杭州回來第二次帶方知雨去面館,如膠似漆,黏在一起不嫌麻煩地排隊,趁著人多偷偷藏在人群裏牽著手,面也是在大堂吃。光照充足,方知雨又完全陷在喜悅裏,全無防備、沒戴帽子,總覺得她的吉阿姨不會察覺。然而等她送人回家後再回面館,吉小紅就來問了。
“你那個同事……叫藍貓的。我總覺得她長得很像一個人。”吉小紅跟她說。
看到她的神情因為這一問劇烈地變化,吉小紅便在感慨中確認了:
“她就是小雨,對吧?”
對啊。
很多年前,她聽過一個傳言,說2019年2月1日,一顆小行星有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撞向地球。其破壞力足以擊沈一個大洲,造成難以估量的災變。
在小行星靠近的前晚,有人在燈光璀璨的不夜城裏朝她奔來。雪越下越大,她抱住她。
謊言總是會說的。那天晚上方知雨問她人真的會失憶嗎?她說當然啦。不可能忘記的名字,她卻跟她反覆確認。小學生都會背的古詩,她聽不明白。對著一,她說,
“二。”
無意或刻意留下的註腳就更多,94分,辣肉面,《重慶森林》,《哈爾的移動城堡》,以及今晚才一起聽過的《當你》……等等,等等。每次舊事重提,她總會悄悄觀察方知雨的反應。懷念嗎?恐懼嗎?為此掉過眼淚嗎?還是都忘記了,只剩她一個人還抱著那些留在從前。
方知雨有時躲閃,有時質疑,卻一次都沒跟她正面對峙過。或許是因為不敢,或許是認定她不可能記得:
如果不是徹底忘記,她怎麽會在白夜跟她搭話?又怎麽會從矮墻上走向她,還帶她去吃飯……
她們不是能心平氣和做這些事的關系——
除非其中一個不記得。
孟婆湯有沒有用,要死後才知道。反正對不想忘記的人,醉生夢死不會生效。電影裏的男人不是也說嗎,那不過是友人給他開的一個玩笑。
她也一樣,沒能忘記。
那顆小行星叫2002NT7。當時有人跟她承諾,說不管發生什麽,只要還活著,就會在那一天來找她。“世界真的毀滅也沒關系,我會陪在你身邊!”十幾歲少女才有的天真爛漫,驚天動地姐妹情。很幼稚,卻也很純凈。就是面臨真正考驗時一點也不堅定,輕輕一擊便破碎。
還有舊面館。那時還不叫花城,比現在破舊狹窄得多。墻上貼著《重慶森林》的海報,王菲站在玻璃前。為了那個差點不得不去打架,好不容易才推辭,卻被要求必須抽煙。人生第一口煙回想起來令人作嘔,但海報拿到了。也算得來不易,送給方知雨,方知雨卻說爸爸不準貼這個,哭著還給她。
後來,那張被她們視為珍寶的海報被徹底撕毀。事情總是不如預期,就像她當年那麽厭惡煙味,如今卻染上惡習。
吉小紅買來記賬的筆記本很考究,封面是德加的芭蕾舞女。反正都要把它和其他賬簿訂一起,見她喜歡,吉小紅便提前把封殼撕下來。如獲至寶,精心剪下舞女貼小黑板上。旁邊是一張證件照——她總覺得照片裏的人跟德加的畫很像。
為什麽有人的學生證可以用影樓照?她百思不得其解。雙馬尾,蝴蝶結,還化了淡妝,調了泛黃的色調。百看不厭,覺得照片裏的人像一只毛色純正的可愛小貓,既高貴,又優雅。
今生還能再見嗎?若能再見,還有多久?一天?一周?一月?一年?……
她心中沒答案,直到2006年春天。細雨下起來,有個曾與她有過短暫交匯的女孩走進面館。她撐一把濕漉漉的小黃傘,留長馬尾,穿連衣裙和白褲襪——
你看,我連你那天打的傘是什麽顏色都沒能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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