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5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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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話落,周遭一瞬陷入沈默。

孟瑾一眨不眨盯著面前窗簾緊閉的窗戶,沒有回答他的話。

《十年》是他們上學那會很流行的一首歌,就算平時幾乎不聽歌的人,旋律響起的時候也都能跟著哼兩句。

但當時孟瑾聽著卻沒有很深刻的感觸,只是覺得歌詞挺有意思,就順手留在歌單裏了。

出國後,要做的事情越來越多,她每天都忙著應付工作學習還有各種瑣事,連吃飯睡覺的時間都不夠,聽歌什麽的就更沒時間了。

孟瑾真正喜歡那首歌是在前年冬天,在她二十六歲生日那天,她記得那天米蘭的天氣並不好,一整天都在下雨。

空氣潮濕又冷。

穿羽絨服,穿棉衣都擋不住帶著潮氣的冷風,那風好像能透過衣服鉆進人的骨縫裏,透過皮膚吹進人心裏——會讓她有種“四處漏風”的無力感。

孟瑾從小就討厭下雨,不管冬天還是夏天,也不管會不會打雷,只要下雨她就覺得很討厭。

孟瑾想了很久才想明白,大概是下雨的時候思緒會不受控制,會讓她想起很多以前的事,而她恰好又不是個喜歡回憶,喜歡想別人的人。

唐婉清說得對,她生來就是薄情、自私的。

她不喜歡想任何人,包括過去的自己。

雖然那天是她的生日,雖然她並不打算出門,但最後孟瑾還是被宋天宇拉著去跟他朋友喝酒了。

喝了很多。

喝到中途,孟瑾突然感覺胃很疼,剛開始還是一抽一抽的,可以忍受。

但很快,就疼得她額頭都開始冒汗了,整個身子都有些軟,孟瑾白天就因為唐婉清語氣很不好的叫她跟宋天宇來應酬憋了一肚子火,這會兒更是莫名火大,她咬了咬牙,擡頭跟宋天宇說了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

宋天宇聞言並沒當什麽大事,看到孟瑾一直捂著胃,還跟別人一起開她的玩笑,一邊拉著胳膊不讓她走。

直到看到孟瑾刷然冷下來的臉,他才收斂了一點,說:“不嚴重吧,要不你喝點水緩緩,反正也快散了,等會兒散了我送你回去,行了吧?”

孟瑾沒再理他,直接一把甩開胳膊,直接扶著沙發站起來,搖搖晃晃走出了KTV。

外面雨還在下,淅淅瀝瀝的。

街上路過的人和車都很少。

孟瑾胃疼得厲害,腳上又踩著高跟鞋,走路都很不方便。她本來想打車去醫院的,可是胃實在太疼了,她站在路中間試了好幾次,最終也沒擡起胳膊來。

孟瑾擡頭看著周遭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們,突然沒忍住笑了,笑得有些大聲,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笑著笑著,她又驀地仰起頭,看著自己來了六七年依然融不進的城市,依然陌生的天,冰冷的雨水一滴一滴砸下來,砸到她的臉頰上,砸到她的眼睛裏:既然懷抱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孟瑾聽到有人在唱歌,她下意識驀地回頭,眼裏就撞進了一雙很亮很亮的,如星空般璀璨的淺棕色眼眸。

那是個瘦瘦高高穿黑色沖鋒衣的男生,除了眼睛,他長得並不像聞見,五官輪廓都比他柔和,睫毛很長,風格也是那種奶乖形的。

可在那一刻,在那一瞬間,孟瑾腦中閃過的卻全都是聞見,是那個藏在她記憶深處從來沒有被遺忘的少年;是很多個夕陽餘暉下,他清俊好看的側顏,是那年高三大雨如註,他義無反顧向她跑來,伸手舉過她頭頂的大黑傘,是少年站在昏黃的路燈下,寂寥落寞地垂著眸子,聲音嘶啞又認真地跟她說:“孟瑾,只要你回頭,我就在原地。”

還有更久之前,更為模糊的,很多很多,全都是關於他的。

她來到米蘭這麽多年,幾乎每次下雨,思緒都會這樣不受控地讓她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想起很多跟他有關的事……

大概兩三秒的樣子,男生主動走過來,然後笑著伸手說:“你好,是華人嗎?”

孟瑾聞言回過神來,她的臉上依舊沒什麽表情。

她點了一下頭,轉身要走。

身後的男生卻又追過來,他說:“姐姐,你是不是不舒服呀?我送你去醫院吧。”

孟瑾聞言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輕輕點了一下頭。

其實當時她身體不舒服是一個原因,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孟瑾在那個男生的眼裏看到了聞見的影子,她不忍心,也沒有勇氣再拒絕他一次。

也是從那天開始,她開始喜歡聽《十年》,有時也會自己唱,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如果非要找一個的話。

大概是在懷念十年前的自己和他,雖然不勇敢,但卻很幸運。

至於隨身聽裏的錄音,其實是孟瑾的另一手準備,她當時想的是,如果自己被宋天宇他們發現回不了國的話,就把那個當作證據寄回來,讓聞見幫忙交給警方。

兩人只是普通同學,又這麽多年沒見了,其實不應該麻煩他的。

孟瑾都知道。

可是她在國內認識的人本來就不多,這種事情也不能交給一班朋友去做,自己不放心是一方面,而且萬一失敗了,就不知道又要給別人帶來多少麻煩。

當然,她還可以把東西交給朵朵,陳朵朵肯定會幫她的,可是孟瑾又想了想,還是覺得聞見做事認真又能沈住氣,所以還是他比較合適。

這些事情盤根錯節的,本就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清楚,她也沒有想到後來自己回國會遇上聞見,更沒有想到,兩人會一時沖動結婚,會成為現在這種關系。

在她的預想中,聞見早就應該是愛情事業雙豐收,有一個與他齊頭並進,舉案齊眉的妻子,家裏還有個可愛懂事,像他一樣漂亮的孩子。

他早就應該是人生贏家了啊。

可是,誰能想到呢?

她給他唱的歌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說真的,孟瑾自己也不知道。

她當時以為兩人不會再見面了,甚至聞見可能連錄音都收不到,加上那天又在下雨,她一時沒忍住心中的波瀾,就唱了幾句。

孟瑾輕輕閉了閉眼睛,回過神來想抽回自己的手,奈何手被聞見牢牢牽著,她試了好幾下都沒抽回來。

她又轉頭看過去,說了句“段位很低”的:“不是。”

孟瑾知道,就此時此刻而言,哪怕是自己反問一句“你理解的是什麽意思”,都比這句不是可信度高得多,可她就是很笨的說了一句不是。

可能聞見也很不理解,她明明一天能說幾百回不喜歡他,怎麽偏偏說到那句歌詞孟瑾卻說不出來了。

聞見沒有說話,看著她眨了眨眼睛,表情像是很困惑。

孟瑾不是不想和他一起面對,也不是想做膽小鬼。

只是當年離開她就決定不再給彼此後悔的機會了。

路是她選的,不管未來如何她都能接受,但她並不想拉著聞見一起。

“聞見。”

孟瑾仰頭吐了一口氣,側目看著他的眼睛,輕聲說:“你小時候見過叔叔嗎,他跟阿姨很相愛是不是?真正的愛情就是那樣的,會不顧一切,頭破血流也要往對方的世界裏擠,就算嘴巴不說,愛意也會從帶著笑意的眼睛裏溢出來。可是我們不是,我們從來就不愛對方,不然怎麽能受得了十多年不見面,怎麽能忍住不去打聽對方是否已經有了家庭。”

“我承認我對你有愧疚,還有自責,因為你一直都是個很好的人,但是我又辜負了你,所以我覺得很抱歉,對你的感情也比普通朋友覆雜一些,但那並不是喜歡,我曾經很認真的喜歡過,知道真正的喜歡是什麽樣的。”

說著,又伸手摸了摸他的臉頰,“聞教授,給個面兒別再執著了唄?你知道嗎?你放不下的其實並不是我,而是你的青春,你這麽多年的堅持和等待,用現在的流行語說,就是自己的心魔。答應我,勇敢走出來,張開雙手擁抱自己,擁抱世界,不要再這樣畫地為牢控著自己了,好不好?”

“不然,我過幾天回去意大利也不放心的,我會覺得是自己又辜負了你一次,又傷害了你一次,我也會不開心,也會很自責的。”她擡頭看著他紅紅的眼睛,很認真地說:“所以聞見,我們做回朋友吧,別再這樣互相折磨了,好嗎?”

聞見還是一眨不眨看著她,沒有說話,也沒有動。

似是在判斷孟瑾的話有沒有可信度,可是,他知道自己看不出來。

她藏得太好了,甚至連她自己都能騙過去……所以聞見看不出來,他什麽都看不出來。

但他覺得孟瑾有一句說得是對的,真正的愛是頭破血流也要擠進對方的世界,而他卻為了堅守一句自己的承諾,在原地等了那麽多年。卻從來沒有義無反顧出現在她面前,給她擁抱,讓她相信,自己說的喜歡她,要等她從來都不是說說而已。

也或許,或許孟瑾說的都是對的,他其實並沒有那麽喜歡她,他之所以如此心痛,只是因為這麽多年的堅持突然化為泡影,有些無錯,有些不甘……

是這樣嗎?

應該……應該就是這樣吧?

聞見後仰靠到椅背上,閉著眼睛,一遍遍在腦子裏想著這些話,他試圖用這種方式說服自己,說服自己聽孟瑾的話,給她想要的自由,真正的愛。

然而最後的最後,他還是驀地撲過來,不管不顧將她緊緊抱在懷裏,低頭把臉埋進她的頸窩,耍賴似的:“不,不是的,小瑾,你說的那些是別人愛人的方式,我在用我自己的方式愛你,我的愛是獨一無二的。”

“求你,求你別再丟下我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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