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關燈
小
中
大
第65章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1996年2月3日,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確認為星漿體。
1996年2月13日,咒術總監會前往天內理子家,想要強行將天內理子帶走,被其祖父母,父母阻攔,祖父申請向上級某行政部委,報備本事件。
1996年2月15日,也就是祖父阻攔咒術總監會,和向上級報備的第三天,咒術總監會在其祖父母家故意縱火,造成祖父母及叔叔一家死在火災中,總計6人死亡。原本應該在祖父母家的天內理子一家,因天內理子意外生病,去了醫院而躲過一劫。根據相關匿名資料和任務報告,縱火兇手被咒術總監會某下屬二級咒術師,術式為火系式神。
1996年2月23日,外祖父母遭遇意外,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但外祖父曾是一線消防員,後升職為消防員官員退休,天內理子母親曾懷疑過死因,並申請屍檢,但最終隨著天內理子母親的死亡不了了之。根據咒術總監會相關匿名資料,兇手為某下屬三級咒術師,術式為毒氣相關,後與詛咒師對戰時,被詛咒師殺死。
1996年2月27日,天內理子父母和妹妹因車禍身亡,車禍原因是由於咒術師突然襲擊,導致車輛側翻,為天內理子本人親眼所見,被記錄與筆錄中,但年僅4歲的天內理子證言沒有被采納,根據咒術總監會相關匿名資料,兇手為某下屬二級咒術師。
1996年2月27日至2006年6月13日,年僅四歲的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旗下的黑井家族,也是世代負責服侍星漿體的一個家族長期照顧,根據黑井家族內,黑井裏美的刑事案件證人證言,黑井家族受咒術總監會命令,常年對天內理子進行人身控制,煽動、脅迫、教唆、幫助天內理子實施自殺,天內理子於2006年自願成為星漿體祭品。
2006年6月13日,咒術總監會內部產生不同意見,一部分高層受天元大人囑托,命令東京高專特級咒術師五條悟,夏油傑,前往天內理子家中,對其進行保護。另一部分高層,與盤星教相勾結,根據汙點證人,盤星教代理董事園田茂刑事案件證人證言,受咒術總監會推薦黑市中介,聯系四級咒術師禪院甚爾,殺害天內理子。
2006年6月15日天內理子死亡,星漿體事件結束。
從1996年2月3日,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確認為星漿體起,至2006年6月15日,橫跨10年時間,最終造成祖孫三代,共計12人死亡。”
上交文件,口供,視頻,以及匿名證據,出具刑事案件證人證言。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2007年7月19日,咒術總監會發布給東京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的土地神任務中,發現了咒術總監會暗中命令“窗”降低任務等級,故意由原本的特級任務土地神,更改為二級任務土地神。
意圖打擊殺死東京高專學生,報覆東京高專的2000屆畢業生,禪院甚爾殺死天內理子一事,以及東京高專2005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保護天內理子不力一事。
在2000屆畢業生,禪院甚爾已死,以及東京高專2005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實力較強的情況下,他們將報覆對象,轉移到了與五條悟夏油傑關系良好的,東京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試圖殺雞儆猴。
同時,咒術總監會推測,與灰原雄和七海建人關系良好的,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將會共同前往土地神任務地執行任務,試圖通過特級咒靈土地神,擊敗或殺死東京高專學生。
果不其然:2007年7月20日,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在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家入硝子三人的陪同下,共同前往土地神任務,夏油傑,灰原雄,七海建人重傷,被家入硝子治好。在夏油傑調服完特級咒靈土地神後,被崇拜土地神的回歸會成員刻意接近,並交換聯系方式。
咒術總監會得知這一情況後,蓄意接近崇拜土地神的回歸會成員,在明知道普通人無法敵對特級咒術師的情況下,故意教唆回歸會展開行動,提供禰木利久相關信息,致其綁架,並慫恿回歸會成員主動動手,導致夏油傑在防衛過當的情形下,殺死三位回歸會成員,後咒術總監會為掩蓋教唆事實買兇殺人,夏油傑自動投案,才有了今天的庭審。”
上交上交文件,口供,視頻,以及“窗”人員證詞及相關報告。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在夏油傑事件中,東京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出生於世家,咒術總監會不敢動手。但對於普通人家庭出生夏油傑,在直接武力無法匹敵的情況下,故意設計導致夏油傑觸犯:《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根據咒術規定第9條,咒術師殺害非術師,無論人數多少,將其視為詛咒師,並需要將之死刑這一條例,並在未經審判的情形下,向東京高專,乃至於整個咒術界下發《本校學生造成傷害事件的調查報告》,根據咒術規定第9條,將其視為詛咒師,並需要將之死刑。
咒術總監會多年來,對天內理子,夏油傑,灰原雄,七海建人等人刻意針對,對普通人出生的咒術師及其家庭主觀惡意極大。全然不顧普通咒術師為其作出的貢獻。
夏油傑與高專,總監會,警方合作時,在國內外累計拯救1006人,在盤星教事件後續處理中,拯救被洗腦控制人員89人。土地神事件後續處理中,拯救被拐女性35人,孕婦7人,被拋棄女嬰3人,被拋棄45歲以上女性8人。還包括在馬來西亞醫院事件中,拯救的121位醫生護士病人,拯救人數眾多,
天內理子祖父母為政府官員,外祖父母為消防員救人無數,多年來為民眾作出極大貢獻,但仍被咒術總監會所殺。
咒術總監會在普通人看不見咒靈的情況下,恣意謀殺普通人,僅從1980年至2008年28年間,未經調查舉證審判,直接將其視為詛咒師為475例,判處死刑407例,實際執行死刑135例,為滿足個人利益,蓄意謀殺無辜人士257人。這僅僅是被調查出來的部分,還有年份已久未調查出來的部分。
咒術總監會的行為,不僅是刻意謀殺普通人出生的咒術師,更是刻意謀殺普通人。頂著官方機構的名號如此恣意妄為,意圖挑起普通人和咒術師之間的矛盾,用心險惡。在爭權奪利的同時,導致普通人產生更多的負面情緒,從而需要更多的咒術師,以此鞏固咒術總監會的地位。”
上交天內理子親人生前資料,相關口供,視頻,以及匿名資料。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在此申請,一.重新判決一審判決對夏油傑的量刑是否適當。根據日本法律規定,夏油傑具有見義勇為,防衛過當的情節,且被害人及咒術總監會有重大過錯,同時對於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殺死人數四人以下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
綜上所述,咒術總監會對夏油傑的死刑量刑過重。應改判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二.特級咒術師夏油傑的行為,適用於日本法律還是《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
日本憲法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四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貴族,榮譽】①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關系中,都不得以人種、信仰、性別、社會身份以及門第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咒術師也不例外,理應適用於日本法律進行判決。
一審判決堅持采用《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對夏油傑進行審判,可能存在違反日本國憲法的法令,請最高裁判所就上告案件中,對法令的解釋進行統一,以及對於可能存在違反日本國憲法的法令,做出最終的憲法判斷(違憲審查制)(參照日本國憲法第81條)。”
“三.判定咒術總監會,是否為咒術界合法官方組織。
咒術總監會,沒有在任何一個國家進行登記,包括日本。咒術總監會不僅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還犯下故意殺人罪,教唆盤星教,土地神,回歸會等邪教組織與其勾結,犯下破壞法律實施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非法協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犯罪集團。並采用多種手段,意圖挑起普通人和咒術師之間的矛盾,用心險惡。”
“四.《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該協會的一切條約,都不在某一個國家,某一個團體,甚至某一種法律保護的權益機構中所登記。沒有滿足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內容違法草菅人命,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1996年2月3日,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確認為星漿體。
1996年2月13日,咒術總監會前往天內理子家,想要強行將天內理子帶走,被其祖父母,父母阻攔,祖父申請向上級某行政部委,報備本事件。
1996年2月15日,也就是祖父阻攔咒術總監會,和向上級報備的第三天,咒術總監會在其祖父母家故意縱火,造成祖父母及叔叔一家死在火災中,總計6人死亡。原本應該在祖父母家的天內理子一家,因天內理子意外生病,去了醫院而躲過一劫。根據相關匿名資料和任務報告,縱火兇手被咒術總監會某下屬二級咒術師,術式為火系式神。
1996年2月23日,外祖父母遭遇意外,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但外祖父曾是一線消防員,後升職為消防員官員退休,天內理子母親曾懷疑過死因,並申請屍檢,但最終隨著天內理子母親的死亡不了了之。根據咒術總監會相關匿名資料,兇手為某下屬三級咒術師,術式為毒氣相關,後與詛咒師對戰時,被詛咒師殺死。
1996年2月27日,天內理子父母和妹妹因車禍身亡,車禍原因是由於咒術師突然襲擊,導致車輛側翻,為天內理子本人親眼所見,被記錄與筆錄中,但年僅4歲的天內理子證言沒有被采納,根據咒術總監會相關匿名資料,兇手為某下屬二級咒術師。
1996年2月27日至2006年6月13日,年僅四歲的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旗下的黑井家族,也是世代負責服侍星漿體的一個家族長期照顧,根據黑井家族內,黑井裏美的刑事案件證人證言,黑井家族受咒術總監會命令,常年對天內理子進行人身控制,煽動、脅迫、教唆、幫助天內理子實施自殺,天內理子於2006年自願成為星漿體祭品。
2006年6月13日,咒術總監會內部產生不同意見,一部分高層受天元大人囑托,命令東京高專特級咒術師五條悟,夏油傑,前往天內理子家中,對其進行保護。另一部分高層,與盤星教相勾結,根據汙點證人,盤星教代理董事園田茂刑事案件證人證言,受咒術總監會推薦黑市中介,聯系四級咒術師禪院甚爾,殺害天內理子。
2006年6月15日天內理子死亡,星漿體事件結束。
從1996年2月3日,天內理子被咒術總監會確認為星漿體起,至2006年6月15日,橫跨10年時間,最終造成祖孫三代,共計12人死亡。”
上交文件,口供,視頻,以及匿名證據,出具刑事案件證人證言。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2007年7月19日,咒術總監會發布給東京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的土地神任務中,發現了咒術總監會暗中命令“窗”降低任務等級,故意由原本的特級任務土地神,更改為二級任務土地神。
意圖打擊殺死東京高專學生,報覆東京高專的2000屆畢業生,禪院甚爾殺死天內理子一事,以及東京高專2005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保護天內理子不力一事。
在2000屆畢業生,禪院甚爾已死,以及東京高專2005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實力較強的情況下,他們將報覆對象,轉移到了與五條悟夏油傑關系良好的,東京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試圖殺雞儆猴。
同時,咒術總監會推測,與灰原雄和七海建人關系良好的,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將會共同前往土地神任務地執行任務,試圖通過特級咒靈土地神,擊敗或殺死東京高專學生。
果不其然:2007年7月20日,高專二年級學生,灰原雄和七海建人,在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夏油傑,家入硝子三人的陪同下,共同前往土地神任務,夏油傑,灰原雄,七海建人重傷,被家入硝子治好。在夏油傑調服完特級咒靈土地神後,被崇拜土地神的回歸會成員刻意接近,並交換聯系方式。
咒術總監會得知這一情況後,蓄意接近崇拜土地神的回歸會成員,在明知道普通人無法敵對特級咒術師的情況下,故意教唆回歸會展開行動,提供禰木利久相關信息,致其綁架,並慫恿回歸會成員主動動手,導致夏油傑在防衛過當的情形下,殺死三位回歸會成員,後咒術總監會為掩蓋教唆事實買兇殺人,夏油傑自動投案,才有了今天的庭審。”
上交上交文件,口供,視頻,以及“窗”人員證詞及相關報告。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在夏油傑事件中,東京高專三年級學生五條悟出生於世家,咒術總監會不敢動手。但對於普通人家庭出生夏油傑,在直接武力無法匹敵的情況下,故意設計導致夏油傑觸犯:《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根據咒術規定第9條,咒術師殺害非術師,無論人數多少,將其視為詛咒師,並需要將之死刑這一條例,並在未經審判的情形下,向東京高專,乃至於整個咒術界下發《本校學生造成傷害事件的調查報告》,根據咒術規定第9條,將其視為詛咒師,並需要將之死刑。
咒術總監會多年來,對天內理子,夏油傑,灰原雄,七海建人等人刻意針對,對普通人出生的咒術師及其家庭主觀惡意極大。全然不顧普通咒術師為其作出的貢獻。
夏油傑與高專,總監會,警方合作時,在國內外累計拯救1006人,在盤星教事件後續處理中,拯救被洗腦控制人員89人。土地神事件後續處理中,拯救被拐女性35人,孕婦7人,被拋棄女嬰3人,被拋棄45歲以上女性8人。還包括在馬來西亞醫院事件中,拯救的121位醫生護士病人,拯救人數眾多,
天內理子祖父母為政府官員,外祖父母為消防員救人無數,多年來為民眾作出極大貢獻,但仍被咒術總監會所殺。
咒術總監會在普通人看不見咒靈的情況下,恣意謀殺普通人,僅從1980年至2008年28年間,未經調查舉證審判,直接將其視為詛咒師為475例,判處死刑407例,實際執行死刑135例,為滿足個人利益,蓄意謀殺無辜人士257人。這僅僅是被調查出來的部分,還有年份已久未調查出來的部分。
咒術總監會的行為,不僅是刻意謀殺普通人出生的咒術師,更是刻意謀殺普通人。頂著官方機構的名號如此恣意妄為,意圖挑起普通人和咒術師之間的矛盾,用心險惡。在爭權奪利的同時,導致普通人產生更多的負面情緒,從而需要更多的咒術師,以此鞏固咒術總監會的地位。”
上交天內理子親人生前資料,相關口供,視頻,以及匿名資料。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在此申請,一.重新判決一審判決對夏油傑的量刑是否適當。根據日本法律規定,夏油傑具有見義勇為,防衛過當的情節,且被害人及咒術總監會有重大過錯,同時對於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殺死人數四人以下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
綜上所述,咒術總監會對夏油傑的死刑量刑過重。應改判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二.特級咒術師夏油傑的行為,適用於日本法律還是《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
日本憲法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四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貴族,榮譽】①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關系中,都不得以人種、信仰、性別、社會身份以及門第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咒術師也不例外,理應適用於日本法律進行判決。
一審判決堅持采用《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對夏油傑進行審判,可能存在違反日本國憲法的法令,請最高裁判所就上告案件中,對法令的解釋進行統一,以及對於可能存在違反日本國憲法的法令,做出最終的憲法判斷(違憲審查制)(參照日本國憲法第81條)。”
“三.判定咒術總監會,是否為咒術界合法官方組織。
咒術總監會,沒有在任何一個國家進行登記,包括日本。咒術總監會不僅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還犯下故意殺人罪,教唆盤星教,土地神,回歸會等邪教組織與其勾結,犯下破壞法律實施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非法協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犯罪集團。並采用多種手段,意圖挑起普通人和咒術師之間的矛盾,用心險惡。”
“四.《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關於咒術師義務的條約》,該協會的一切條約,都不在某一個國家,某一個團體,甚至某一種法律保護的權益機構中所登記。沒有滿足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內容違法草菅人命,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