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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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在一片喧嘩中,法官用力的錘了法槌。
檢察員出示第二份證據:偵查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一份,同時提請法庭傳出具該份說明的勘察人員:xx市兩位警察出庭,其二人能夠對本案現場進行說明。請法庭準許。
審判長提問:你們到達事發地點,尋找到被害人,並送往醫院時,其中兩人已死亡,其他三人是否存活?
xx市兩位警察回覆:作為現場勘察人員,我們到達現場時,其中三人確實存活,並且我們主動聯系救護車,陪同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已死亡的兩人,則是呼叫殯儀館車輛,轉運致殯儀館。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你們作為現場勘探人員,是否對整個現場進行了完整的錄像?”
xx市兩位警察回覆:“有。”
上交錄像證據。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錄像中,存活的三位被害人當時是否有自主呼吸?醫護人員是否進行了現場急救?”
xx市兩位警察回覆:“有自主呼吸,醫護人員進行了現場急救。”
檢查員出示第三份證據:醫療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一份,同時提請法庭傳出具該份說明的醫療人員:xx市三位醫生出庭,其三人能夠對本案現場進行說明。請法庭準許。
審判長提問:被害人送往醫院時,三人是否存活?是否實施了完整的搶救過程?搶救效果如何?
xx市三位醫生回覆:作為xx市急診中心醫生,三位被害人送往醫院時,確實存活,我們在救護車上對三位被害者進行了急救,並跟隨被害人進入手術室實施搶救。一位被害人因失血過多,死在手術臺上,另外兩位被害人,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進入icu。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急救過程是否有錄像?兩位被害人急救後脫離生命危險後進入icu,是否有相關病歷?”
xx市三位醫生回覆:“從門診大廳進入到手術臺,這段路程有錄像,當時正在實施搶救,進入icu後有相關病歷。”
上交錄像證據和相關病歷。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進入icu的兩位被害人何時死亡?死亡前有何跡象?死亡時是否經過急救?是否有相關病歷?”
xx市三位醫生回覆:“兩位被害人於2007年9月19日上午8點左右死亡,死亡前被害人疼痛驚人,一直在哀嚎,嘔吐後休克,隨即死亡。從被害人哀嚎開始,全程進行急救,有相關病歷。”
上交相關病歷。
審判長發言:“刑事訴訟部分法庭調查到此結束,下面進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法庭調查。
由於五位被害者且為家庭主要勞動力,且有四位未成年兒童,和9名老人需要撫養和贍養,由被告人夏油傑方,承擔相應撫養費用和贍養費用,進行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是推算被害人活到正常退休年齡,可以賺取的數量,共計3億5千萬日元。
民事訴訟代理人夏油考,你對原告方的賠償金額要求,發表答辯意見。”
被告人夏油傑的民事訴訟代理人,夏油考發表答辯意見:“我方願意賠償3億5千萬日元。”
審判長發言:“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原告方家屬和被告方家屬,是否同意法院組織調解?”
“不同意。”
“不同意。”
審判長發言:“鑒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已經達成一致,被告人的民事訴訟代理人願意賠償,下面繼續對刑事訴訟部分進行審理。
現在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護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被告人夏油傑自行辯護,辯護律師日車寬見辯護,檢察員發表出庭意見,控辯雙方進行辯論。對本庭歸納的庭審調查重點進行辯護。”
被告人夏油傑方,委托辯護律師日車寬見辯護:
“我們的辯護觀點是,咒術總監會對夏油傑的死刑量刑過重。
被告方夏油傑為拯救,被被害人綁架的少年禰木利久,與被害人產生矛盾後,被害人先行動手,夏油傑防衛過當導致被害人死亡。
被告方夏油傑具有自動投案,積極賠償的酌定環節。
被告方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三人,其餘兩人為他殺。根據日本法律規定,同時對於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殺死人數四人以下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害人律師,是咒術總監會內部培養的,多年來專門從事咒術師的善後工作,經過了普通人司法考試,與警方,普通人對接的四級咒術師:久田寛。
跟今年25歲的日車寬見比起來,他今年58歲,從業時間已經超過30年,經驗豐富。他出生於一個小型咒術師世家,從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在自身咒術天分不夠的情況下,他選擇了加入總監會,與警方財閥等人打交道,以獲得權勢。
在回歸會領導被殺,群龍無首的情況下,咒術總監會主動聯系回歸會,推薦久田寛成為代理辯護律師,為被害人辯護。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申請傳喚證人:森林小鎮某位居民,及殯儀館某位火化工到庭。請法庭準許。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問:“你是否發現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森林小鎮某位居民回覆:“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2005年4月1日,我親眼看見,夏油傑坐在一輛三輪車上,懷裏抱著一位白發少年,前往殯儀館解剖室,與新出醫生會面。
第二天,新出醫生因驚嚇過度住院後,白發少年的家屬,主動開車將新出醫生轉到附近的大醫院,贈送了禮物。後來夏油傑還帶著一位短發少女,前往醫院看望新出醫生,贈送了果籃。
他們兩人三年前就認識,一直存在私交。”
三輪車裏的白發少年,五條悟坐在臺下偏了偏腦袋:
我坐三輪車?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問:“你是否發現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是夠有密切往來,關系匪淺?”
殯儀館某位火化工作證回覆:“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他們不但認識,在夏油傑來解剖室的當天,警方曾帶來一句成年男性屍體,交由新出醫生解刨,解刨後出具法醫鑒定報告,發現致死原因是重傷後失血過多,而不是夏油傑對男性屍體的劇烈撞擊,也是新出醫生洗清了夏油傑的嫌疑。
而且,後來夏油傑帶來的那位白發少年,因為在廁所裏吃東西差點被噎死,由夏油傑帶到殯儀館後,由新出醫生在三輪車裏,向白發少年進行了正確的海姆立克急救法,將他救了回來。
一群黑衣人包圍解剖室的時候,也是夏油傑出面保護了新出醫生。
因此,夏油傑和新出醫生不僅認識,還是生死之交。”
殯儀館裏的白發少年,五條悟坐在臺下偏了偏腦袋:
我差點被噎死?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出辯護意見:“我方法醫同樣給出一份法醫鑒定報告,但與新出法醫的報告截然相反。”
“我方從被害人保存了皮膚和血跡的福爾馬林液體中,檢測出了一種毒素,5位被害人為同一種毒素致死。
一位女性屍體(51歲),因神經性中毒當場身亡。
一位男性屍體(33歲),因神經性中毒當場身亡。
一位男性屍體(45歲),因神經性中毒暈迷在現場,送至醫院後,因大面積失血搶救無效身亡。
兩位男性屍體(28歲和32歲),因神經性中毒暈迷在現場,送至醫院後搶救成功,後因神經性中毒覆發,致其死亡。
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五人。
由於本次新出法醫的法醫鑒定報告,與我方法醫鑒定報告截然不同,且與被告方夏油傑存在私交,合理懷疑新出醫生為包庇被告人,出具虛假報告,且3年前出具的成年男性屍體鑒定報告,真實性未知。”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新出法醫經驗豐富,法醫生涯長達40年,經歷20000多次驗屍(包括5000多次屍體解剖),時刻學習最新解刨知識,而您聘請的這位法醫,只經歷過3000次驗屍,就經驗和專業程度來就看,遠遠不及新出法醫。
從被害人身體裏檢測出來的兩種毒素,第一種為特級咒靈土地神附帶的神經性毒素,第二種是與第一種神經性毒素,極為相似的吉拉毒蜥毒液。
兩者在化驗時的差異性極小,在整個日本法醫界,能註意到這點,並鑒定出差別的寥寥無幾,新出醫生正是其中最頂尖的一位。一般的法醫,恕我直言,還沒有這個經驗和能力,能夠鑒定出區別。
鑒定結果應以新出醫生為主。”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申請發言:
“縱然新出法醫經驗豐富,在法醫界是元老級的人物,但他與夏油傑存在私交。
刑事案件中,法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司法鑒定公正的。如果法醫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例如曾經共事、好友等,可能會因為個人情感或者利益關系而影響鑒定結果的公正性,因此需要自行回避。
如果法醫不自行回避,那麽委托人、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看來你還是經驗尚淺啊,連法醫回避條例都沒搞清楚。我方申請,新出醫生應該回避該案件,所做法醫鑒定報告,不作為證據資料,或證明力小於其他證人證言。
在此申請數案並審,夏油傑極大可能為連環殺人犯,三年前殺害一名成年男性,三年後再度殺死五人。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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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喧嘩中,法官用力的錘了法槌。
檢察員出示第二份證據:偵查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一份,同時提請法庭傳出具該份說明的勘察人員:xx市兩位警察出庭,其二人能夠對本案現場進行說明。請法庭準許。
審判長提問:你們到達事發地點,尋找到被害人,並送往醫院時,其中兩人已死亡,其他三人是否存活?
xx市兩位警察回覆:作為現場勘察人員,我們到達現場時,其中三人確實存活,並且我們主動聯系救護車,陪同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已死亡的兩人,則是呼叫殯儀館車輛,轉運致殯儀館。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你們作為現場勘探人員,是否對整個現場進行了完整的錄像?”
xx市兩位警察回覆:“有。”
上交錄像證據。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錄像中,存活的三位被害人當時是否有自主呼吸?醫護人員是否進行了現場急救?”
xx市兩位警察回覆:“有自主呼吸,醫護人員進行了現場急救。”
檢查員出示第三份證據:醫療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一份,同時提請法庭傳出具該份說明的醫療人員:xx市三位醫生出庭,其三人能夠對本案現場進行說明。請法庭準許。
審判長提問:被害人送往醫院時,三人是否存活?是否實施了完整的搶救過程?搶救效果如何?
xx市三位醫生回覆:作為xx市急診中心醫生,三位被害人送往醫院時,確實存活,我們在救護車上對三位被害者進行了急救,並跟隨被害人進入手術室實施搶救。一位被害人因失血過多,死在手術臺上,另外兩位被害人,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進入icu。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急救過程是否有錄像?兩位被害人急救後脫離生命危險後進入icu,是否有相關病歷?”
xx市三位醫生回覆:“從門診大廳進入到手術臺,這段路程有錄像,當時正在實施搶救,進入icu後有相關病歷。”
上交錄像證據和相關病歷。
被告方日車寬見辯護律師提問:“進入icu的兩位被害人何時死亡?死亡前有何跡象?死亡時是否經過急救?是否有相關病歷?”
xx市三位醫生回覆:“兩位被害人於2007年9月19日上午8點左右死亡,死亡前被害人疼痛驚人,一直在哀嚎,嘔吐後休克,隨即死亡。從被害人哀嚎開始,全程進行急救,有相關病歷。”
上交相關病歷。
審判長發言:“刑事訴訟部分法庭調查到此結束,下面進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法庭調查。
由於五位被害者且為家庭主要勞動力,且有四位未成年兒童,和9名老人需要撫養和贍養,由被告人夏油傑方,承擔相應撫養費用和贍養費用,進行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是推算被害人活到正常退休年齡,可以賺取的數量,共計3億5千萬日元。
民事訴訟代理人夏油考,你對原告方的賠償金額要求,發表答辯意見。”
被告人夏油傑的民事訴訟代理人,夏油考發表答辯意見:“我方願意賠償3億5千萬日元。”
審判長發言:“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原告方家屬和被告方家屬,是否同意法院組織調解?”
“不同意。”
“不同意。”
審判長發言:“鑒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已經達成一致,被告人的民事訴訟代理人願意賠償,下面繼續對刑事訴訟部分進行審理。
現在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護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被告人夏油傑自行辯護,辯護律師日車寬見辯護,檢察員發表出庭意見,控辯雙方進行辯論。對本庭歸納的庭審調查重點進行辯護。”
被告人夏油傑方,委托辯護律師日車寬見辯護:
“我們的辯護觀點是,咒術總監會對夏油傑的死刑量刑過重。
被告方夏油傑為拯救,被被害人綁架的少年禰木利久,與被害人產生矛盾後,被害人先行動手,夏油傑防衛過當導致被害人死亡。
被告方夏油傑具有自動投案,積極賠償的酌定環節。
被告方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三人,其餘兩人為他殺。根據日本法律規定,同時對於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殺死人數四人以下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害人律師,是咒術總監會內部培養的,多年來專門從事咒術師的善後工作,經過了普通人司法考試,與警方,普通人對接的四級咒術師:久田寛。
跟今年25歲的日車寬見比起來,他今年58歲,從業時間已經超過30年,經驗豐富。他出生於一個小型咒術師世家,從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在自身咒術天分不夠的情況下,他選擇了加入總監會,與警方財閥等人打交道,以獲得權勢。
在回歸會領導被殺,群龍無首的情況下,咒術總監會主動聯系回歸會,推薦久田寛成為代理辯護律師,為被害人辯護。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申請傳喚證人:森林小鎮某位居民,及殯儀館某位火化工到庭。請法庭準許。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問:“你是否發現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森林小鎮某位居民回覆:“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2005年4月1日,我親眼看見,夏油傑坐在一輛三輪車上,懷裏抱著一位白發少年,前往殯儀館解剖室,與新出醫生會面。
第二天,新出醫生因驚嚇過度住院後,白發少年的家屬,主動開車將新出醫生轉到附近的大醫院,贈送了禮物。後來夏油傑還帶著一位短發少女,前往醫院看望新出醫生,贈送了果籃。
他們兩人三年前就認識,一直存在私交。”
三輪車裏的白發少年,五條悟坐在臺下偏了偏腦袋:
我坐三輪車?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問:“你是否發現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是夠有密切往來,關系匪淺?”
殯儀館某位火化工作證回覆:“新出醫生和被告人夏油傑之間存在私交。”
“他們不但認識,在夏油傑來解剖室的當天,警方曾帶來一句成年男性屍體,交由新出醫生解刨,解刨後出具法醫鑒定報告,發現致死原因是重傷後失血過多,而不是夏油傑對男性屍體的劇烈撞擊,也是新出醫生洗清了夏油傑的嫌疑。
而且,後來夏油傑帶來的那位白發少年,因為在廁所裏吃東西差點被噎死,由夏油傑帶到殯儀館後,由新出醫生在三輪車裏,向白發少年進行了正確的海姆立克急救法,將他救了回來。
一群黑衣人包圍解剖室的時候,也是夏油傑出面保護了新出醫生。
因此,夏油傑和新出醫生不僅認識,還是生死之交。”
殯儀館裏的白發少年,五條悟坐在臺下偏了偏腦袋:
我差點被噎死?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提出辯護意見:“我方法醫同樣給出一份法醫鑒定報告,但與新出法醫的報告截然相反。”
“我方從被害人保存了皮膚和血跡的福爾馬林液體中,檢測出了一種毒素,5位被害人為同一種毒素致死。
一位女性屍體(51歲),因神經性中毒當場身亡。
一位男性屍體(33歲),因神經性中毒當場身亡。
一位男性屍體(45歲),因神經性中毒暈迷在現場,送至醫院後,因大面積失血搶救無效身亡。
兩位男性屍體(28歲和32歲),因神經性中毒暈迷在現場,送至醫院後搶救成功,後因神經性中毒覆發,致其死亡。
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五人。
由於本次新出法醫的法醫鑒定報告,與我方法醫鑒定報告截然不同,且與被告方夏油傑存在私交,合理懷疑新出醫生為包庇被告人,出具虛假報告,且3年前出具的成年男性屍體鑒定報告,真實性未知。”
被告方辯護律師日車寬見,申請發言。
“新出法醫經驗豐富,法醫生涯長達40年,經歷20000多次驗屍(包括5000多次屍體解剖),時刻學習最新解刨知識,而您聘請的這位法醫,只經歷過3000次驗屍,就經驗和專業程度來就看,遠遠不及新出法醫。
從被害人身體裏檢測出來的兩種毒素,第一種為特級咒靈土地神附帶的神經性毒素,第二種是與第一種神經性毒素,極為相似的吉拉毒蜥毒液。
兩者在化驗時的差異性極小,在整個日本法醫界,能註意到這點,並鑒定出差別的寥寥無幾,新出醫生正是其中最頂尖的一位。一般的法醫,恕我直言,還沒有這個經驗和能力,能夠鑒定出區別。
鑒定結果應以新出醫生為主。”
原告方辯護律師久田寛,申請發言:
“縱然新出法醫經驗豐富,在法醫界是元老級的人物,但他與夏油傑存在私交。
刑事案件中,法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司法鑒定公正的。如果法醫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例如曾經共事、好友等,可能會因為個人情感或者利益關系而影響鑒定結果的公正性,因此需要自行回避。
如果法醫不自行回避,那麽委托人、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看來你還是經驗尚淺啊,連法醫回避條例都沒搞清楚。我方申請,新出醫生應該回避該案件,所做法醫鑒定報告,不作為證據資料,或證明力小於其他證人證言。
在此申請數案並審,夏油傑極大可能為連環殺人犯,三年前殺害一名成年男性,三年後再度殺死五人。夏油傑實際殺人數量為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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