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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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我吧
聽說癌細胞擴散到腦補之後會引起失憶。
朗皓星在那一次昏迷蘇醒之後,
好像就…失憶了?
好像忘記荀歸了。
睜開眼睛之後,眼神一片茫然。
於是就有了以下的一番對話。
“你是誰?”
“我是你的女朋友呀!”
“啊!這麽漂亮的女生會是我的女朋友?
“那你看上我什麽了?我這樣的人有什麽值得你喜歡的。”
“喜歡一個人哪裏需要什麽理由?你問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是真的喜歡你。喜歡你的一切,喜歡你所有的樣子。喜歡你願意笑著問我這個問題。”
“我叫荀歸,荀子的荀,歸來的歸,你好,朗皓星,很高興認識你。”
荀歸說最後這句話的時候,
時隔許久十多年,
再一次做這個自我介紹的時候,
明明心裏很高興,
真的很高興,但聲音卻是有些沙啞和嗚咽的,
眼睛裏也抑制不住要湧出眼淚來。
於是她忍不住,又說了一遍。
“我叫荀歸,荀子的荀,歸來的歸,你好,朗皓星,很高興認識你。”
“能夠遇到你,我真的很高興很高興!”
朗皓星撒謊了,雖然他當時先是頭疼欲裂隨後腦袋又暈乎乎的,
但是忘記荀歸,忘記之前的一切也當然還是絕對不可能的。
和她有關的事情,他會帶著來也一定會帶著走的。
所以,以上不過是他的“好演技”,
他呀,好像不僅可以成為一個好歌手,還能成為一個好演員呢。
但荀歸信了,信了他的“邪”,
以為他當時真的意識模糊,什麽都忘記了。
荀歸反而因此覺得輕松和寬慰。
他忘記了自己,忘掉了那些美好的也當然一並忘記了那些個不好的。
忘記了他那一份深重的自卑和愧疚,
又變回了那個無憂無慮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少年了。
就算身體回不去,心靈也可以回去的這一點,
荀歸真的很高興。
和朗皓星一樣,她其實也一直都很想和他重新認識一次。
重新這麽來一次自我介紹。
然後…荀歸決定,自己再也不會幹涉他的人生了。
什麽名校,什麽好未來,什麽成功的捷徑,
這些東西,只要他不覺得好就不是真的好。
他不想學就不學吧,
不想和自己一起上學也沒關系。
人生本來就可以有很多很多的選擇,
自己不該再用自己的規矩框住了他。
“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嗎?”
“嗯,真的是!”荀歸坐下來,
“真好!真不知道我是怎麽追到你的…”
他久違地用亮晶晶的目光望著她,
就像真的是第一次見她一樣,讓荀歸非常驚喜。
(朗皓星:怎麽樣?我的演技不錯吧!)
“不是你追到我的,是我追到你的,朗皓星,是我更喜歡你一點才對。”
“真的?”“真的。”
“我不信,你不是看我生病看我快死了才這麽寬慰我的吧?像你這樣的一個人怎麽會…”
“是我更喜歡你一點,朗皓星,那個一直在追逐的人,那個一直被落在了後面的人,其實一直是我才對。”
確實,人生的很多時候裏,荀歸其實都有點兒無所適從。
如果手邊沒了書本,沒有要做的功課,要記背的知識點,
就會慌亂無措,不知道該做什麽了。
除了學習,她什麽都不會。
而朗皓星卻似乎總是很清醒地知道要做什麽,
想做什麽,做什麽會讓自己開心滿意。
即便是拿出偷藏的手機玩玩游戲,聽聽歌曲,
即便是拿出珍藏的零食偷吃一點,
即便是趴在桌子上倒頭就睡,
也比在眾多課本教輔堆裏無從下手,
半晌才能決定好要覆習那一本的荀歸,
要強多了。
她最佩服的,最喜歡他的,就是他的這一點。
他那麽清晰地知道他想要什麽,真的該要什麽,
和她一點兒都不一樣。
所以這輩子活到現在,真正抓緊了時間的人,
荀歸覺得其實還是他才對。
他總是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麽事情,
一時一刻都不會覺得無聊,
不像自己,離開了學校,離開了書本,
離開了那些駕輕就熟的事情就變得什麽也不是。
荀歸其實很不會社交,對於人情世故完全不懂。
或許是因為她天生長得好,人也優秀,
之前已經提到過了,天生就有一種招人喜歡的體質在。
所以即便不需要她給什麽心思,人際關系網也因為別人的主動示好輕松就建立起來了。
在上學的時候,
因為和學習這件事情本身無關,
所以荀歸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沒有記住全班同學的名字,
幾乎是除了朗皓星這個早就知道的名字之外的是一問三不知。
但…因為一直都是個很顯眼的存在,也被老師反覆提及誇讚。
總是成為第一個被記住的新同學,
所以即便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但因為對方都對自己非常熟知,
於是即使荀歸並不知道對面到底是個“何方神聖”,
要做的事情也總能因為別人一下子就認出她來迎刃而解。
荀歸的社交一直是朗皓星在幫忙。
她那只願意與他和書本為伴的高冷性子,
其實真的很不討喜,
男生們大多對她敬而遠之,女生們大多對她羨慕嫉妒,
雖然明面兒上看起來一團和氣,荀歸找誰說話似乎都能說得著,
但其中真的少不了他的幫助,為了荀歸可以真的變成完美女神,
他真的頗費了一番功夫。
作為“社牛”,充分發揮了小太陽般的社交屬性,
除了荀歸這個最好的朋友之外,朗皓星在班上還有很多其他的朋友。
他總是默默地以荀歸的名義請他們吃東西,
把從荀歸那裏問到的難題分享給真正有需要的同學。
雖然也一直很奇怪朗皓星怎麽會問這麽難的題目,
完全不符合他的水平,但對於他,
荀歸向來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
於是…朗皓星就這麽成為了“知識的搬運工”,
將荀學神的完美答案成功分享了出來。
當然了,荀歸也不介意,
只要他開心,不嫌麻煩,自己也無所謂。
也因為這“威逼利誘”,荀歸什麽也不做,
就在班上圈了一大波粉,
或吃她手短,或拿她嘴軟,
實在是沒什麽好有異議的了。
當被問道為什麽荀歸既然想幫助大家,
和大家交朋友,卻不親自“出山”的時候,
那個高大的朗皓星總會彎下身,
然後和大家輕聲細語地說上一句:
”我是她小弟,怎麽能勞煩公主大人親自出馬?”
“哦…”
原來如此。
所以故事開頭提到的那個誤會,
那個誤以為荀歸被朗皓星霸淩威脅了的誤會,
也因為他的這番表現被澄清了。
哦,原來荀歸才是”大姐頭”,
才是那個相當有話語權的“權威”,失敬失敬!
原來朗皓星才是被威脅強迫了的那個。
因為朗皓星的愛帶來的更多的愛,
荀歸的校園生活一直被愛包圍著,
和岳楓晴的高中生活截然不同的,
過得相當充實圓滿,也一直被同學們惦念,
每年同學聚會雖然從不會賞光,
但還是會第一個收到邀請。
回憶就到這裏,回到現在。
如果能和朗皓星重新認識一次,
把這些“虛度的光陰”都回溯,
荀歸最想改變的是,
她想要成為一個有夢想的人。
想要成為一個不因為任何其他人的建議,
只問自己的內心就可以找到一個她願意為之努力奮鬥一生的答案的人。
想要成為一個和現在完全不一樣的人。
她願意褪去一切榮光。
只要能從頭來過,
即便成為一個像朗皓星這樣總是讓別人擔憂嘆息,
自己卻非常滿意的人,她也心甘情願。
就都忘了吧,我們的相遇,我們的開始,
忘了那個有皮有餡的包子。
忘了那個快要上小學了還不識字不識數更別說英文單詞了的朗皓星,
忘了那個在幼兒園就開始聲名遠揚的好學生荀歸吧!
我們只要重新遇到就好了,那些身份,那些機緣其實都不需要。
雖然朗皓星之後因為裝得累了,
閉目眼神片刻後,就說自己全想起來了。
這個突發的“失憶事件”也就就此畫上了句號,
也讓其有了更多演的成分在,他自己都說是和她開玩笑了。
可荀歸還是覺得那幾個小時裏。
他是真的失憶了,自己也是。
變成了那個即便不曾相識也會被彼此迷住的樣子,
變成了那個無憂無慮的樣子,
如果這個故事換一種講法,或許還是可以通向美滿結局的吧。
就算他註定還是要死。
也不會是現在這樣的一番情景吧。
夾雜在他們倆中間的應該也是會有哀傷和遺憾,
不會有歉疚和懊悔…甚至還有一點點的絕望吧。
很多事情要是能早點兒明白就好了。
小劇場。演唱會的覆盤。
因為那一場演場會,
荀歸又欠了父母幾十萬,
即便只是個小場面,好像也並不便宜。
她身邊背負著的又變得沈重起來,
也暫時又壓住了她慌亂的心緒。
荀歸請了很專業的攝影師來給全程錄了視頻,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哦,對,
叫各個機位都有!
那些個片段也被她珍藏下來,
後來想他的時候就拿出來看看。
荀歸還把他翻唱過的,自己寫的,
在演唱會上唱的這十六首歌,
找專業的公司一齊做成了一張專輯。
準備在演唱會結束,分送給賞臉的觀眾朋友們,
可無奈那些朋友們一位都沒有能堅持到最後,
中途就憤然離場了,所以,
那一百張荀歸就只好自己收著了。
其中一張還請他簽了個名,
就是常樂在荀歸抽屜裏看到的那一張。
世界上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
這位沒有出過道的歌手的朗皓星的簽名特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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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皓星在那一次昏迷蘇醒之後,
好像就…失憶了?
好像忘記荀歸了。
睜開眼睛之後,眼神一片茫然。
於是就有了以下的一番對話。
“你是誰?”
“我是你的女朋友呀!”
“啊!這麽漂亮的女生會是我的女朋友?
“那你看上我什麽了?我這樣的人有什麽值得你喜歡的。”
“喜歡一個人哪裏需要什麽理由?你問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是真的喜歡你。喜歡你的一切,喜歡你所有的樣子。喜歡你願意笑著問我這個問題。”
“我叫荀歸,荀子的荀,歸來的歸,你好,朗皓星,很高興認識你。”
荀歸說最後這句話的時候,
時隔許久十多年,
再一次做這個自我介紹的時候,
明明心裏很高興,
真的很高興,但聲音卻是有些沙啞和嗚咽的,
眼睛裏也抑制不住要湧出眼淚來。
於是她忍不住,又說了一遍。
“我叫荀歸,荀子的荀,歸來的歸,你好,朗皓星,很高興認識你。”
“能夠遇到你,我真的很高興很高興!”
朗皓星撒謊了,雖然他當時先是頭疼欲裂隨後腦袋又暈乎乎的,
但是忘記荀歸,忘記之前的一切也當然還是絕對不可能的。
和她有關的事情,他會帶著來也一定會帶著走的。
所以,以上不過是他的“好演技”,
他呀,好像不僅可以成為一個好歌手,還能成為一個好演員呢。
但荀歸信了,信了他的“邪”,
以為他當時真的意識模糊,什麽都忘記了。
荀歸反而因此覺得輕松和寬慰。
他忘記了自己,忘掉了那些美好的也當然一並忘記了那些個不好的。
忘記了他那一份深重的自卑和愧疚,
又變回了那個無憂無慮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少年了。
就算身體回不去,心靈也可以回去的這一點,
荀歸真的很高興。
和朗皓星一樣,她其實也一直都很想和他重新認識一次。
重新這麽來一次自我介紹。
然後…荀歸決定,自己再也不會幹涉他的人生了。
什麽名校,什麽好未來,什麽成功的捷徑,
這些東西,只要他不覺得好就不是真的好。
他不想學就不學吧,
不想和自己一起上學也沒關系。
人生本來就可以有很多很多的選擇,
自己不該再用自己的規矩框住了他。
“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嗎?”
“嗯,真的是!”荀歸坐下來,
“真好!真不知道我是怎麽追到你的…”
他久違地用亮晶晶的目光望著她,
就像真的是第一次見她一樣,讓荀歸非常驚喜。
(朗皓星:怎麽樣?我的演技不錯吧!)
“不是你追到我的,是我追到你的,朗皓星,是我更喜歡你一點才對。”
“真的?”“真的。”
“我不信,你不是看我生病看我快死了才這麽寬慰我的吧?像你這樣的一個人怎麽會…”
“是我更喜歡你一點,朗皓星,那個一直在追逐的人,那個一直被落在了後面的人,其實一直是我才對。”
確實,人生的很多時候裏,荀歸其實都有點兒無所適從。
如果手邊沒了書本,沒有要做的功課,要記背的知識點,
就會慌亂無措,不知道該做什麽了。
除了學習,她什麽都不會。
而朗皓星卻似乎總是很清醒地知道要做什麽,
想做什麽,做什麽會讓自己開心滿意。
即便是拿出偷藏的手機玩玩游戲,聽聽歌曲,
即便是拿出珍藏的零食偷吃一點,
即便是趴在桌子上倒頭就睡,
也比在眾多課本教輔堆裏無從下手,
半晌才能決定好要覆習那一本的荀歸,
要強多了。
她最佩服的,最喜歡他的,就是他的這一點。
他那麽清晰地知道他想要什麽,真的該要什麽,
和她一點兒都不一樣。
所以這輩子活到現在,真正抓緊了時間的人,
荀歸覺得其實還是他才對。
他總是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麽事情,
一時一刻都不會覺得無聊,
不像自己,離開了學校,離開了書本,
離開了那些駕輕就熟的事情就變得什麽也不是。
荀歸其實很不會社交,對於人情世故完全不懂。
或許是因為她天生長得好,人也優秀,
之前已經提到過了,天生就有一種招人喜歡的體質在。
所以即便不需要她給什麽心思,人際關系網也因為別人的主動示好輕松就建立起來了。
在上學的時候,
因為和學習這件事情本身無關,
所以荀歸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沒有記住全班同學的名字,
幾乎是除了朗皓星這個早就知道的名字之外的是一問三不知。
但…因為一直都是個很顯眼的存在,也被老師反覆提及誇讚。
總是成為第一個被記住的新同學,
所以即便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但因為對方都對自己非常熟知,
於是即使荀歸並不知道對面到底是個“何方神聖”,
要做的事情也總能因為別人一下子就認出她來迎刃而解。
荀歸的社交一直是朗皓星在幫忙。
她那只願意與他和書本為伴的高冷性子,
其實真的很不討喜,
男生們大多對她敬而遠之,女生們大多對她羨慕嫉妒,
雖然明面兒上看起來一團和氣,荀歸找誰說話似乎都能說得著,
但其中真的少不了他的幫助,為了荀歸可以真的變成完美女神,
他真的頗費了一番功夫。
作為“社牛”,充分發揮了小太陽般的社交屬性,
除了荀歸這個最好的朋友之外,朗皓星在班上還有很多其他的朋友。
他總是默默地以荀歸的名義請他們吃東西,
把從荀歸那裏問到的難題分享給真正有需要的同學。
雖然也一直很奇怪朗皓星怎麽會問這麽難的題目,
完全不符合他的水平,但對於他,
荀歸向來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
於是…朗皓星就這麽成為了“知識的搬運工”,
將荀學神的完美答案成功分享了出來。
當然了,荀歸也不介意,
只要他開心,不嫌麻煩,自己也無所謂。
也因為這“威逼利誘”,荀歸什麽也不做,
就在班上圈了一大波粉,
或吃她手短,或拿她嘴軟,
實在是沒什麽好有異議的了。
當被問道為什麽荀歸既然想幫助大家,
和大家交朋友,卻不親自“出山”的時候,
那個高大的朗皓星總會彎下身,
然後和大家輕聲細語地說上一句:
”我是她小弟,怎麽能勞煩公主大人親自出馬?”
“哦…”
原來如此。
所以故事開頭提到的那個誤會,
那個誤以為荀歸被朗皓星霸淩威脅了的誤會,
也因為他的這番表現被澄清了。
哦,原來荀歸才是”大姐頭”,
才是那個相當有話語權的“權威”,失敬失敬!
原來朗皓星才是被威脅強迫了的那個。
因為朗皓星的愛帶來的更多的愛,
荀歸的校園生活一直被愛包圍著,
和岳楓晴的高中生活截然不同的,
過得相當充實圓滿,也一直被同學們惦念,
每年同學聚會雖然從不會賞光,
但還是會第一個收到邀請。
回憶就到這裏,回到現在。
如果能和朗皓星重新認識一次,
把這些“虛度的光陰”都回溯,
荀歸最想改變的是,
她想要成為一個有夢想的人。
想要成為一個不因為任何其他人的建議,
只問自己的內心就可以找到一個她願意為之努力奮鬥一生的答案的人。
想要成為一個和現在完全不一樣的人。
她願意褪去一切榮光。
只要能從頭來過,
即便成為一個像朗皓星這樣總是讓別人擔憂嘆息,
自己卻非常滿意的人,她也心甘情願。
就都忘了吧,我們的相遇,我們的開始,
忘了那個有皮有餡的包子。
忘了那個快要上小學了還不識字不識數更別說英文單詞了的朗皓星,
忘了那個在幼兒園就開始聲名遠揚的好學生荀歸吧!
我們只要重新遇到就好了,那些身份,那些機緣其實都不需要。
雖然朗皓星之後因為裝得累了,
閉目眼神片刻後,就說自己全想起來了。
這個突發的“失憶事件”也就就此畫上了句號,
也讓其有了更多演的成分在,他自己都說是和她開玩笑了。
可荀歸還是覺得那幾個小時裏。
他是真的失憶了,自己也是。
變成了那個即便不曾相識也會被彼此迷住的樣子,
變成了那個無憂無慮的樣子,
如果這個故事換一種講法,或許還是可以通向美滿結局的吧。
就算他註定還是要死。
也不會是現在這樣的一番情景吧。
夾雜在他們倆中間的應該也是會有哀傷和遺憾,
不會有歉疚和懊悔…甚至還有一點點的絕望吧。
很多事情要是能早點兒明白就好了。
小劇場。演唱會的覆盤。
因為那一場演場會,
荀歸又欠了父母幾十萬,
即便只是個小場面,好像也並不便宜。
她身邊背負著的又變得沈重起來,
也暫時又壓住了她慌亂的心緒。
荀歸請了很專業的攝影師來給全程錄了視頻,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哦,對,
叫各個機位都有!
那些個片段也被她珍藏下來,
後來想他的時候就拿出來看看。
荀歸還把他翻唱過的,自己寫的,
在演唱會上唱的這十六首歌,
找專業的公司一齊做成了一張專輯。
準備在演唱會結束,分送給賞臉的觀眾朋友們,
可無奈那些朋友們一位都沒有能堅持到最後,
中途就憤然離場了,所以,
那一百張荀歸就只好自己收著了。
其中一張還請他簽了個名,
就是常樂在荀歸抽屜裏看到的那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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