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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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章
金臺夕從未聽周牧野提過黎曼的名字, 但她在鋪天蓋地的娛樂八卦裏看到過。
傳聞裏,她是個沒有性格、面目模糊的家庭婦女,從小養尊處優, 從未工作過一天, 一畢業就嫁入豪門, 做了十幾年貴婦,然後被女明星搶走了位置。
她生於富商之家, 初中就被父母送到瑞士讀貴族女校,學會了六門外語、藝術鑒賞和烹飪烘焙——全都是裝點門面又毫無實用的技能。
做周夫人的時日裏, 她拿得出手,但從不喧賓奪主, 只出席丈夫讓她出席的場合,極少以黎曼的身份對外交際,相夫教子安然無事,是豪門圈裏別人家的媳婦。
所以當周邑和她離婚, 轉頭娶了葉沈香時,圈內一片嘩然。
吃驚不是因為周邑偷腥,男人喜新厭舊是常事, 而是因為夫妻做久了,就成了利益共同體,這樣一位母家有實力的原配,恐怕會分走他不少財產。
周邑聽了不屑一顧:“就憑她?我讓她凈身出戶, 她還對我感恩戴德呢。”
這言論引得一眾富豪十分羨慕, 紛紛向他取經如何不花分文甩掉原配,周邑總是故作高深, 笑而不答。
幾年後,這個問題終於在她的繼任者口中有了答案。
雖然她隨即被當做瘋子, 關進了精神病院。她的話成了瘋話,但在圈子人眼中,這反而印證了她的話。
黎曼說,她兩天後會抵達京城。
金臺夕終究沒有讓金董事長出馬,而是自己赴了約。
周牧野曾篤定地說過,她一定會喜歡自己。
可她卻不這樣想,因為她並不想討黎曼的喜歡。
她甚至有點討厭她。
雖然這不是她的錯,可她早幹嘛去了?周牧野獨自經歷一切的時候,她為何從未出現?
兩人約在離金家大樓不遠的一間茶室,金臺夕故意在門口磨蹭了幾分鐘,才推門進了包廂。
她一眼就認出了黎曼,可黎曼和她想象中的樣子完全不一樣。
人總是先入為主的。
她只見過她的一張照片,照片上的黎曼臉上還帶著少女的豐腴,瞳仁裏盛滿了靈動的海風與明媚的日光,她在奔跑,在笑,天真爛漫,充滿力量。
可眼前的黎曼沈靜得過分,她穿著飄逸的白色衣褲,端坐在桌前,柔和的目光看過來,像一尊供在佛龕裏的聖母雕塑,讓金臺夕一下子失了聲,不敢出聲驚擾。
她的眉眼和周牧野幾乎一模一樣,美得讓人不敢對視,可一旦對上,又移不開眼睛。
可她身上的氣質與周牧野截然相反。
周牧野看似漫不經心,其實一肚子彎彎繞繞,對想要的東西抓得死緊;而黎曼仿佛一眼就能看到頭,表面溫柔沈靜,內心也是這樣一座寧靜的湖。
直到黎曼起身迎接,金臺夕才想起遵守禮貌:“阿姨好,我叫金臺夕,抱歉我來晚了。”
來晚是故意的,她本不想道歉,可不知怎的,面對黎曼這張臉,她就小心翼翼,生怕太野蠻會嚇著對方。
“是我來得太晚了。”
她意有所指,聲音比電話裏還好聽,自帶三百六十度輕柔混響,金臺夕聽得飄飄然,差點兒要抓著她的手噓寒問暖。
黎曼遞給她一個絲絨方盒:“這是見面禮。”
盒子裏是一只通透無暇的玻璃種飄花玉鐲,看成色能買周牧野公司10%的股份不止,嚇得金臺夕手一抖,趕緊推了回去:“無功不受祿,我不能收您的禮物。”
黎曼笑了:“你要是不收下,日後牧野肯定要怪我不懂禮貌。我希望能作為他的家人,表達對你的尊重。”
周家是一個大家族,可能稱得上周牧野家人的,金臺夕數了數,竟一個也算不上。
她連連擺手:“不行不行,收了我晚上要睡不著覺的。您要是實在有餘力,還不如幫襯一下周牧野。”
黎曼眉尖一蹙:“他缺錢嗎?”
自己雖然身在國外,但從未和父母兄弟斷了聯系。據她所知,自己的哥哥前不久剛給了周牧野一筆數額不菲的無息借款,用來支持他的新項目商用,說是借款,但連欠條都沒打。
金臺夕聽了未免生氣,雙手一攤:“這事兒您不該問我,您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
黎曼不以為忤,仍舊淡然應對:“我會問他的,只是現在不太方便。”
金臺夕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周牧野知道您回國嗎?”
果然黎曼輕輕搖頭:“我希望你先不要告訴他。”
金臺夕拒絕得很幹脆:“不行,我做不到。”
黎曼沒想到她這樣直接,頓了一下,溫言勸道:“他若是知道,一定不同意。現在輪到我幫他了,也請你幫幫我,好嗎?”
金臺夕面露難色,一臉真誠:“道理我都懂,問題是我這個人心裏藏不住事兒。他那麽……”
她本想說“賊”,Z聲都出口了,想到對面坐的是他母親,硬生生改了口:“智慧,兩句話就套出來了,還不如我早點承認,免得惹出誤會。”
黎曼沈靜的臉上起了波瀾,先是驚訝,隨即綻開了一個笑。這個笑和照片裏的笑容截然不同,克制,內斂,柔和,但一樣的攝人心魂。
“我現在知道了,為什麽他這麽喜歡你。”
她說了什麽無甚所謂,金臺夕忙著把這個笑容記在腦中,日後好用語言描述出來。
她忽然明白了,周牧野說他從小就學習如何討好人,大概就是想看到這樣的笑容。
“抱歉,我平時口無遮攔習慣了,冒犯了。”
這是金臺夕第二次道歉了,也不知道為什麽,她總害怕自己的粗魯會驚擾黎曼,像一個不敢吹散湖面薄霧的游客,忍不住要斂聲閉氣。
這種小心翼翼卻被黎曼領會成了另一種意思:“是不是牧野叮囑了你什麽?他是關心則亂,你不用太緊張,我現在已經好多了,不至於和可愛的女孩子聊幾句天就受不了。”
“嗯?”金臺夕一臉茫然。
“他沒有告訴你?”黎曼猶豫了片刻,說道:“我和他父親離婚後,一直在國外療養,最近醫生才允許我獨自出門。論意志堅強,我比葉沈香差遠了。”
所以她不是拋下周牧野逃離,而是身不由已。
她和葉沈香本就不一樣。葉沈香帶著目的走進周家宅院,把身上的痛苦看作達成目的的代價,至少能自洽;而黎曼是帶著憧憬來的,受的是無妄之災,眼睜睜看著美夢被擊碎,又要日日黏合在一起,擺出一副歲月靜好的模樣。
金臺夕有些後悔,自己未經他人苦難,沒有資格定他人之罪,即便是……出於護短。
“抱歉,我真的不知道。”
這是她第三次道歉,也是最誠心的一次。
“該道歉的是我,我從沒教過牧野怎麽去愛一個人,他大概是一個糟糕的男朋友。”
金臺夕笑了:“他遺傳了您的美貌,算是天賦異稟。”
撒嬌耍癡,賣弄美色,下廚做菜,逢場作戲,他樣樣手到擒來,輕輕松松就騙走了她一千萬,若是再受訓練,還不知要怎麽妖孽呢。
黎曼又被逗笑了,她站起身:“在屋裏聊天怪悶的,不如你帶我到現場看看吧。”
金臺夕一楞:“什麽現場?”
“攝影展呀,我丈夫的攝影展。”
金臺夕這才想起這次會面的由頭,是她要用金家的寫字樓辦展。
“這事兒我覺得還是和周牧野商量一下比較好。”
“走過去要十五分鐘,再不出發要來不及了。”
金臺夕趕緊跟上她:“您待會兒還有事?要不我給周牧野打個電話,雖然寫字樓是我家的,但事兒是因他而起,他要是不同意,我不能租給您。”
黎曼身形纖細,但步伐一點不慢,很快就轉過街角,莫名其妙來了一句:“金小姐,你為人和你爸爸一樣仗義,我很欣賞。”
金臺夕聽得一頭霧水。
黎曼伸手指了指不遠處金滿富的大樓:“不過,金總的魄力你還要再學一學,別被周牧野給唬住了。”
金臺夕順著她的手指看過去,路的盡頭,金家大樓整整一面的玻璃幕墻上,掛著一張巨幅海報,瑰麗奇詭的東非大峽谷風光裏,一行字格外凸出——Carlo Rossini攝影展。
她眼前一黑。
不愧是金總,真是她親爹。短短兩天工夫,辦這麽大的事,瞞得她好苦。
黎曼在路邊站定:“其實我知道,我不來他也能處理好。從小到大,他沒有讓我操心過任何一件事,我一開始覺得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可現在,我覺得很羞愧。”
飽和度強烈的海報刺痛了金臺夕的眼睛。
周牧野,好像還是有家人的。
她轉過身:“阿姨,你會騎自行車嗎?”
“嗯?會倒是會,可是怎麽突然問這個?”
話音剛落,金臺夕已經掃開了兩輛共享單車,一黃一藍:“騎這個快,您選一個吧!”
黎曼,京城昔日最風光的貴婦,鞋底都是沒有紋路的小羊皮,因為這世上根本沒有需要她親自走的硬路。如今卻被人請上了小黃車,在CBD林立的高樓之間全力蹬騎,一身細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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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臺夕從未聽周牧野提過黎曼的名字, 但她在鋪天蓋地的娛樂八卦裏看到過。
傳聞裏,她是個沒有性格、面目模糊的家庭婦女,從小養尊處優, 從未工作過一天, 一畢業就嫁入豪門, 做了十幾年貴婦,然後被女明星搶走了位置。
她生於富商之家, 初中就被父母送到瑞士讀貴族女校,學會了六門外語、藝術鑒賞和烹飪烘焙——全都是裝點門面又毫無實用的技能。
做周夫人的時日裏, 她拿得出手,但從不喧賓奪主, 只出席丈夫讓她出席的場合,極少以黎曼的身份對外交際,相夫教子安然無事,是豪門圈裏別人家的媳婦。
所以當周邑和她離婚, 轉頭娶了葉沈香時,圈內一片嘩然。
吃驚不是因為周邑偷腥,男人喜新厭舊是常事, 而是因為夫妻做久了,就成了利益共同體,這樣一位母家有實力的原配,恐怕會分走他不少財產。
周邑聽了不屑一顧:“就憑她?我讓她凈身出戶, 她還對我感恩戴德呢。”
這言論引得一眾富豪十分羨慕, 紛紛向他取經如何不花分文甩掉原配,周邑總是故作高深, 笑而不答。
幾年後,這個問題終於在她的繼任者口中有了答案。
雖然她隨即被當做瘋子, 關進了精神病院。她的話成了瘋話,但在圈子人眼中,這反而印證了她的話。
黎曼說,她兩天後會抵達京城。
金臺夕終究沒有讓金董事長出馬,而是自己赴了約。
周牧野曾篤定地說過,她一定會喜歡自己。
可她卻不這樣想,因為她並不想討黎曼的喜歡。
她甚至有點討厭她。
雖然這不是她的錯,可她早幹嘛去了?周牧野獨自經歷一切的時候,她為何從未出現?
兩人約在離金家大樓不遠的一間茶室,金臺夕故意在門口磨蹭了幾分鐘,才推門進了包廂。
她一眼就認出了黎曼,可黎曼和她想象中的樣子完全不一樣。
人總是先入為主的。
她只見過她的一張照片,照片上的黎曼臉上還帶著少女的豐腴,瞳仁裏盛滿了靈動的海風與明媚的日光,她在奔跑,在笑,天真爛漫,充滿力量。
可眼前的黎曼沈靜得過分,她穿著飄逸的白色衣褲,端坐在桌前,柔和的目光看過來,像一尊供在佛龕裏的聖母雕塑,讓金臺夕一下子失了聲,不敢出聲驚擾。
她的眉眼和周牧野幾乎一模一樣,美得讓人不敢對視,可一旦對上,又移不開眼睛。
可她身上的氣質與周牧野截然相反。
周牧野看似漫不經心,其實一肚子彎彎繞繞,對想要的東西抓得死緊;而黎曼仿佛一眼就能看到頭,表面溫柔沈靜,內心也是這樣一座寧靜的湖。
直到黎曼起身迎接,金臺夕才想起遵守禮貌:“阿姨好,我叫金臺夕,抱歉我來晚了。”
來晚是故意的,她本不想道歉,可不知怎的,面對黎曼這張臉,她就小心翼翼,生怕太野蠻會嚇著對方。
“是我來得太晚了。”
她意有所指,聲音比電話裏還好聽,自帶三百六十度輕柔混響,金臺夕聽得飄飄然,差點兒要抓著她的手噓寒問暖。
黎曼遞給她一個絲絨方盒:“這是見面禮。”
盒子裏是一只通透無暇的玻璃種飄花玉鐲,看成色能買周牧野公司10%的股份不止,嚇得金臺夕手一抖,趕緊推了回去:“無功不受祿,我不能收您的禮物。”
黎曼笑了:“你要是不收下,日後牧野肯定要怪我不懂禮貌。我希望能作為他的家人,表達對你的尊重。”
周家是一個大家族,可能稱得上周牧野家人的,金臺夕數了數,竟一個也算不上。
她連連擺手:“不行不行,收了我晚上要睡不著覺的。您要是實在有餘力,還不如幫襯一下周牧野。”
黎曼眉尖一蹙:“他缺錢嗎?”
自己雖然身在國外,但從未和父母兄弟斷了聯系。據她所知,自己的哥哥前不久剛給了周牧野一筆數額不菲的無息借款,用來支持他的新項目商用,說是借款,但連欠條都沒打。
金臺夕聽了未免生氣,雙手一攤:“這事兒您不該問我,您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
黎曼不以為忤,仍舊淡然應對:“我會問他的,只是現在不太方便。”
金臺夕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周牧野知道您回國嗎?”
果然黎曼輕輕搖頭:“我希望你先不要告訴他。”
金臺夕拒絕得很幹脆:“不行,我做不到。”
黎曼沒想到她這樣直接,頓了一下,溫言勸道:“他若是知道,一定不同意。現在輪到我幫他了,也請你幫幫我,好嗎?”
金臺夕面露難色,一臉真誠:“道理我都懂,問題是我這個人心裏藏不住事兒。他那麽……”
她本想說“賊”,Z聲都出口了,想到對面坐的是他母親,硬生生改了口:“智慧,兩句話就套出來了,還不如我早點承認,免得惹出誤會。”
黎曼沈靜的臉上起了波瀾,先是驚訝,隨即綻開了一個笑。這個笑和照片裏的笑容截然不同,克制,內斂,柔和,但一樣的攝人心魂。
“我現在知道了,為什麽他這麽喜歡你。”
她說了什麽無甚所謂,金臺夕忙著把這個笑容記在腦中,日後好用語言描述出來。
她忽然明白了,周牧野說他從小就學習如何討好人,大概就是想看到這樣的笑容。
“抱歉,我平時口無遮攔習慣了,冒犯了。”
這是金臺夕第二次道歉了,也不知道為什麽,她總害怕自己的粗魯會驚擾黎曼,像一個不敢吹散湖面薄霧的游客,忍不住要斂聲閉氣。
這種小心翼翼卻被黎曼領會成了另一種意思:“是不是牧野叮囑了你什麽?他是關心則亂,你不用太緊張,我現在已經好多了,不至於和可愛的女孩子聊幾句天就受不了。”
“嗯?”金臺夕一臉茫然。
“他沒有告訴你?”黎曼猶豫了片刻,說道:“我和他父親離婚後,一直在國外療養,最近醫生才允許我獨自出門。論意志堅強,我比葉沈香差遠了。”
所以她不是拋下周牧野逃離,而是身不由已。
她和葉沈香本就不一樣。葉沈香帶著目的走進周家宅院,把身上的痛苦看作達成目的的代價,至少能自洽;而黎曼是帶著憧憬來的,受的是無妄之災,眼睜睜看著美夢被擊碎,又要日日黏合在一起,擺出一副歲月靜好的模樣。
金臺夕有些後悔,自己未經他人苦難,沒有資格定他人之罪,即便是……出於護短。
“抱歉,我真的不知道。”
這是她第三次道歉,也是最誠心的一次。
“該道歉的是我,我從沒教過牧野怎麽去愛一個人,他大概是一個糟糕的男朋友。”
金臺夕笑了:“他遺傳了您的美貌,算是天賦異稟。”
撒嬌耍癡,賣弄美色,下廚做菜,逢場作戲,他樣樣手到擒來,輕輕松松就騙走了她一千萬,若是再受訓練,還不知要怎麽妖孽呢。
黎曼又被逗笑了,她站起身:“在屋裏聊天怪悶的,不如你帶我到現場看看吧。”
金臺夕一楞:“什麽現場?”
“攝影展呀,我丈夫的攝影展。”
金臺夕這才想起這次會面的由頭,是她要用金家的寫字樓辦展。
“這事兒我覺得還是和周牧野商量一下比較好。”
“走過去要十五分鐘,再不出發要來不及了。”
金臺夕趕緊跟上她:“您待會兒還有事?要不我給周牧野打個電話,雖然寫字樓是我家的,但事兒是因他而起,他要是不同意,我不能租給您。”
黎曼身形纖細,但步伐一點不慢,很快就轉過街角,莫名其妙來了一句:“金小姐,你為人和你爸爸一樣仗義,我很欣賞。”
金臺夕聽得一頭霧水。
黎曼伸手指了指不遠處金滿富的大樓:“不過,金總的魄力你還要再學一學,別被周牧野給唬住了。”
金臺夕順著她的手指看過去,路的盡頭,金家大樓整整一面的玻璃幕墻上,掛著一張巨幅海報,瑰麗奇詭的東非大峽谷風光裏,一行字格外凸出——Carlo Rossini攝影展。
她眼前一黑。
不愧是金總,真是她親爹。短短兩天工夫,辦這麽大的事,瞞得她好苦。
黎曼在路邊站定:“其實我知道,我不來他也能處理好。從小到大,他沒有讓我操心過任何一件事,我一開始覺得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可現在,我覺得很羞愧。”
飽和度強烈的海報刺痛了金臺夕的眼睛。
周牧野,好像還是有家人的。
她轉過身:“阿姨,你會騎自行車嗎?”
“嗯?會倒是會,可是怎麽突然問這個?”
話音剛落,金臺夕已經掃開了兩輛共享單車,一黃一藍:“騎這個快,您選一個吧!”
黎曼,京城昔日最風光的貴婦,鞋底都是沒有紋路的小羊皮,因為這世上根本沒有需要她親自走的硬路。如今卻被人請上了小黃車,在CBD林立的高樓之間全力蹬騎,一身細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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