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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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章

顏光衷說:印刻銀書,誘惑.蕩子,殺人不見血。

公正廉明愛護百姓的官員,應當趕緊收毀一切.銀汙.邪書及書板,對於翻刻翻印的人,應該用最嚴厲的刑罰懲治。

傳播銀穢.書籍的罪過比五逆之罪還重,罪在不赦。只有這樣民風才能純正而孩子也可以教好了。

袁了凡說:買銀書銀畫及誹謗.聖.教.之.邪.書並燒毀的人,他的子孫一定忠孝節義。好讀銀詞小說並將此等銀穢.書與聖賢書一收藏的人,他的子孫會.邪銀放蕩。翻印銀詞.小說及販賣以獲利的人,他的子孫會淪落為.下.賤.之人。

東萊呂氏說:要教小兒以正道的東西,不可以使他.情.竇.早開。

黃藜乙的《蒙養篇》上說:家中小孩識字後,就應該禁止看銀書.小說,此種銀穢.小說中胡編亂造的事本屬子虛烏有,可是少年人會誤認為真,眩目蕩心,最為害事。做父母的要常常留心察看孩子在背地裏偷借什麽書看,搜出.黃.色.書籍即投之於火。孩子十一二歲後,父母要留心察看孩子睡中的動靜。家中的男女仆人,不論美惡老少,一律不讓孩子親近。只此一關,若能守牢,功名壽算,終身受用不盡。

《務本叢談》上說:家中父母,對於兒童,務必嚴密教育監察。諸如小孩幼時,母親常把食物先在自己嘴內嚼碎,再給小孩吃,這種事情最不衛生。

還有些母親高興時,用手常弄小兒楊.物.為戲,他從小已受此種感覺,將來成人時,恐怕就會有.手銀惡習(手.銀害處最大,犯者必至傷身殞命)。

有些小孩無事時,偶然會摸弄自己.楊.物,這種事也必須嚴禁,以免養成習慣。

銀書、銀畫、銀戲千萬別給小孩看,這些東西如蜜裏砒霜,入口即死,或僥幸不死,亦必釀成.夢.遺、滑.精.等癥,終身受害無窮。

因為看銀書.等時,心性.搖.蕩,元.陽.暗中走失,身體受大損傷,所以一有.遺.精.之病,一直到死,一般很難挽回,後來終身抱痛,追悔莫及。

為人父母者,務須認真監督,暗中時常觀察孩子舉動,一見孩子在背後偷看銀書、銀畫等,立即搜出銷毀,以免遺禍,如此才能保全兒童性命。又凡是夫婦.同.房.之時,千萬別給小孩餵奶,因為小孩若吃了銀乳,長大後一定.生.性.銀邪,切須戒忌。

《西國立志編》上說:野史.小.說,是破壞別人教養、博人嘲笑的書。當今編撰這種書的人,想投今日之人所好,往往不嫌俚俗,不避.浪.謔,破.人.倫,冒國法,其罪實不容於死。

陀格拉斯說:“人不可編寫.黃.色.書畫而毒害世人。”

階斯打林說:“野史小說,害遍群生,而它對心志未堅的青年人的毒害比瘟疫還厲害。”

張某天生才華出眾,但他好編銀穢.小說並印刷發賣,他說自己筆底雲煙,無傷.陰.德。

一天夜裏他夢見他去世的父親訶斥他說:

“你所編寫印刷流通的書畫,讓讀者目眩神飛,心.旌.蕩.漾,由此而開始行為不檢、道德敗壞的人不少。冥司對於這種案子,降罰最酷。你本前程遠大,壽數綿長,今日因此而折消了。可惜祖先數世培植,一旦頓喪於你的手中,你還說這樣做無傷.陰.德.啊?”

張某驚醒後大為後悔。不久,全家人都.溺.死。

江南書商朱祥,好刻銀書.小.說,租賣傳看。朋友們都勸他不要印銀書銀畫,朱笑他們迂腐。

不到幾年,朱雙目失明。一天家中起火,朱因兩眼看不見,逃避不及,半身.燒.爛,哀號痛苦,三日而死。

死時自悔說:“我印銀書銀畫,得發小財,害人不少,報應如此。願天下同行,早早劈板燒書,別像我一樣,我已懊悔不及了。”

後來他的妻子、女兒當了.娼.妓,朱家從此.斷.子.絕.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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