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身廣嗣要義
關燈
小
中
大
保身廣嗣要義
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在《廣嗣》中說,古時候的男子三十歲才娶妻,女子二十才出嫁。就是要使其身體發育成熟,所以婚後一.交.合.就受孕,生下的孩子體質健康,將來也得長壽。
後世的人就不能遵從了,男子未滿十六歲,女子未滿十四歲,過早的婚嫁,由於人的五臟(指心、肝、脾、肺、腎五種器官)發育尚未成熟完滿,後來往往發生奇怪的病癥,生下的孩子多數不能長成人,所以民多夭折。
這都是由於世人不知道如何去當父母的道理和方法所造成的。
此道的關系實在不小啊!
當父親的不便教子,為師傅的不便傳徒,後來發現,禍患已成,後悔已經晚了!
現在特用粗淺的文字講說,使後生之輩都能明白。
女子十四歲後,月.經.每月來一次,三天才停止,但總以三十天來一次為正常,如果二十幾天就來,或三十幾天才來,就是.月.經.不.調,多數難以生育兒女。
那麽就要吃中藥,先調理.經.期。月.經.調理正常,然後.夫.婦.相.交,但也必須等.月.經.幹凈三天之後才可以.同.房。
袁了凡說,凡是婦女.月.經.幹凈後,只有一天是.受.孕.最好的時機,就是所謂.春.意.發.動。
但因女人害羞不肯說,作丈夫的,平時要秘密地告訴她,叫她到時相告,可以一舉而得.受.孕。
張景岳說,男女.交.合.形成.胎.孕.的精血是後天的有形之物,只有等那一點先天無形的氣到了,然後才能.成.孕。
男子先天之氣強勝的,多數生男孩,女子先天之氣強勝的,多數生女孩。
但都是在男女二人的先天之氣一.齊.到.來、恰巧碰到那個時機才決定生男生女。
但女子非到.情.動.之.極.先天之氣不易到,若到了,子.宮.必然打開,吸.而.受.孕。但恐男子.精.氣.薄.弱.不能成胎,施予無用,故上等者,保持數月才.相.交.一.次。
古人說“寡欲多生子”就是這個道理。
中等者,待女子.月.經.幹.凈.之後則可行,或月明晴朗沒有風雨之夜也可以。
而平常之日,則不接近女身,或另睡一間房,或別睡一張床,再不然就各蓋一床被。這樣不單.生.育.兒女容易成人,就是對自己的身體也是一種保護。
若是下等之人,無論時間日期,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定導致內傷。
又有下而下者,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如此亡命之徒,精.液.必定如水一樣薄,要不了多久就會得暴病而死。
凡是朔望日(朔日為農歷每月的初一,望日農歷每月的十五)的頭一夜不可.行.房.事。
五更半夜身中的陽氣初生,行一次當百次,不可行。
身體有小病不可行(輕病轉重,重病必死)。
喝醉酒吃飽飯之後不可行。
坐車船等交通工具、走遠路二三天內不可行;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像前,棺材旁都不可行。
持齋、祭祀、日光、月光、燈光之前不可行。
農歷的庚申日、甲子日、本人的生日、每月的二十八日(人神在陰)不可行。
而.男.女.性.交.或.夢.遺.之後,三五天內不下冷水,不吃一切冷飯菜及冷凍的瓜果,也不能吃涼藥。
如必須要服藥治病,寧可對醫生說明此事,就像孕婦不能全靠切脈,要說明有孕在身,這才不會誤事。
盛夏時,性.交.之.後.不可貪涼(包括冷水洗浴、開冷氣、電扇、吃冷飲等﹣﹣譯者註),冷天不能頂風冒雨,如果犯了,必然有.陰.厥(中醫學名詞)之癥,男.縮.陽,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即使人參附子也不能救。
女人.月.經.後.身體虛弱的人,也要同樣禁忌。
再說小產,大多是由於夫婦不知.節.制.房.事.所造成的。
懷孕三五個月流產的,人都知道。
而一月半月內暗中.流.產.的,多數人就不知道了。
因為一月屬肝,肝主疏洩,夫婦之間不謹慎,常有前半月.受.孕.後半月流產而不知道的情況。
甚至有屢次.受.孕.屢次流產的,由於肝脈屢屢受傷,導致終生不能生育的大有人在。
凡是婦女懷孕之後,只要謹慎不犯禁忌,不會流產,這是百不失一、非常穩當的。
況且胎兒在母腹中,全賴母親的血液來保養,同房一次,胎元就損傷一次,有幸得生下來,病患必然很多,痘癥等病發生時,必定危險,多數難以養活成人。
世上愛兒女的人,對子女從小到十六歲,細心照料保全,無非是希望孩子的根本不受損傷,終生少病痛。
卻不知在母腹中,因不慎.房.事,已令子女受到重傷,致使出世後也不得長大成人或體弱多病。
無知之過,豈不令人痛惜!
還有用各種丸散藥物放入.子.宮.而幫助生育子女的。
難道父母.精.血.能和這些渣滓混合嗎?
古人說:這樣用藥物幫助生育的,所生子女會筋骨受傷而.夭.亡。
因此,這樣的方法不但用了未必有效,即便能生,其子女也很難養育長大。只是白白地造孽而已。
以上這些,都是當父母的人所應當明了的道理和方法。
以前我常喜歡對人宣傳講解,現在老了,不能一一勸說了,用此文代替口說而傳世,希望人人都能知道,愛護自己就是愛護自己的兒女呀!
孫真人說,人的這個身體,不是金屬鑄成的鋼鐵之身,而是氣血凝聚而成的血肉之軀。
人如果對.色.欲.一事不能自我控制,開初認為偶爾放縱,沒有什麽防礙,接著便是日損月傷,精髓虧,氣血敗,而導致死亡了!
人的氣血,行於六經,一天行一經,六天而周遍六經(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稱為六經),所以外受風寒感冒最輕的人,也定要七天六經行盡,才汗出解除,因為氣血已行走一周了。
人在.欲.事.正.濃.之時,無不心跳出汗,身.熱.神.迷。
當此之時,骨節豁開,筋骨離脫,精.髓.既.洩,一經的氣血就受了損傷。
一經既傷,必須等七天氣血周流到此一經時,才能覆元。
《易經》中說“七日來覆”就是說要休養七天的意思。
世人還沒有七天就又.洩.精,經氣不能覆元。
如此一傷再傷,以致外受感染,內受虧損,無不百病叢生。
而世人都將此歸罪於一時的運氣不好,偶爾得病。
豈不知哪裏是一朝一夕的緣故,其由來已久,都是因為未能嚴格遵守六經七天來去一周的規律呀!
今天制定如下規矩,作為.節.欲.保.身.的根本:
二十歲時應當七天一次為準,三十歲時十四天一次,四十歲時則應二十八天一次,五十歲時四十五天一次,到六十歲時,天.癸.已絕不能發生
(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歲;八八天癸絕,即六十四歲。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七七而天癸絕,即四十九歲。天癸是天一之水,是說精髓血脈流通宣洩可以發生,天癸絕就不能發生了),應趕緊斷色欲,絕房事,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根本,萬不可走洩了!
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是冬夏兩季,一則是火令極熱,發洩無餘;一則是水令極寒,閉藏極密,即使是年輕時期,在這兩季中也應.斷.欲.為主。
否則的話,二十歲時或可十四天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天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天一次,到了五十歲,由於氣血大大衰弱,夏季或可六十天一次,冬季就應當謹慎守護,不使.走.洩。
這是由於天地與人之氣,冬季閉藏極密,是專為來年春天發生的根本,所以更重要於夏季十倍。
能夠依照此規定而遵行的人,可以消除疾病,延長壽命;而違犯此規定的人,必然多病短壽。
王蓮航說,從前蓮池大師對王大契說:明明白白地放毒藥於粗劣的食物中,這是比喻殺生的慘狀;暗中置毒藥於美食中,這是比喻.色.欲.之慘呀!古往今來,那些才人志士,一生能夠實現遠大理想有所作為的人都很少,而且多數也不長壽,究其原因,幾乎都是由於.欲.事.過.多.造成的。
他們在行事之前,也知道要愛惜自己,在事後也知道後悔,但當.淫.欲.濃.烈.之時,所有偉大的志向也都忘記了,認為一次不會有多大傷害,以後不再如此。誰知下次又這樣想,以至每次都這樣想。
色.欲.這東西,愈放縱愈強烈,直到不能控制的時候,已經無可奈何了。人的精髓因此枯竭了,身體虛弱了,然後病了,最後死了!人就是這樣被自己的.淫.欲.一步步推向死地的。
所以說,事前自知愛惜也無益,事後追悔也來不及,而必須要在將要.行.淫.時控制住,趕緊想想此事究竟有何樂趣?事後又有什麽危害?一旦想通,一定啞然失笑,欲.望.頓消。
遏制一時的.淫.欲,可以施展畢生的才華,成就偉大的功業,有才華有志氣的男兒,想必都樂於遵從吧?而那些甘願落入.下.流,自己減損其壽命的人,我就不知道有什麽方法救助他們了!
特別提示讀者,蓮池大師的教誨,很顯然,是對已守禁戒之人而說的,告誡他們要.節.制.房.事,並不是僅僅指不犯.邪.淫。
總而言之,縱.欲.招致禍殃,夫妻.正.淫.尚且如此,何況那些.邪.淫.嫖.娼、漁.獵.女.色.之徒,更是自取滅亡,甘願.淪.墮.於.畜.生.之類,實在是太悲哀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在《廣嗣》中說,古時候的男子三十歲才娶妻,女子二十才出嫁。就是要使其身體發育成熟,所以婚後一.交.合.就受孕,生下的孩子體質健康,將來也得長壽。
後世的人就不能遵從了,男子未滿十六歲,女子未滿十四歲,過早的婚嫁,由於人的五臟(指心、肝、脾、肺、腎五種器官)發育尚未成熟完滿,後來往往發生奇怪的病癥,生下的孩子多數不能長成人,所以民多夭折。
這都是由於世人不知道如何去當父母的道理和方法所造成的。
此道的關系實在不小啊!
當父親的不便教子,為師傅的不便傳徒,後來發現,禍患已成,後悔已經晚了!
現在特用粗淺的文字講說,使後生之輩都能明白。
女子十四歲後,月.經.每月來一次,三天才停止,但總以三十天來一次為正常,如果二十幾天就來,或三十幾天才來,就是.月.經.不.調,多數難以生育兒女。
那麽就要吃中藥,先調理.經.期。月.經.調理正常,然後.夫.婦.相.交,但也必須等.月.經.幹凈三天之後才可以.同.房。
袁了凡說,凡是婦女.月.經.幹凈後,只有一天是.受.孕.最好的時機,就是所謂.春.意.發.動。
但因女人害羞不肯說,作丈夫的,平時要秘密地告訴她,叫她到時相告,可以一舉而得.受.孕。
張景岳說,男女.交.合.形成.胎.孕.的精血是後天的有形之物,只有等那一點先天無形的氣到了,然後才能.成.孕。
男子先天之氣強勝的,多數生男孩,女子先天之氣強勝的,多數生女孩。
但都是在男女二人的先天之氣一.齊.到.來、恰巧碰到那個時機才決定生男生女。
但女子非到.情.動.之.極.先天之氣不易到,若到了,子.宮.必然打開,吸.而.受.孕。但恐男子.精.氣.薄.弱.不能成胎,施予無用,故上等者,保持數月才.相.交.一.次。
古人說“寡欲多生子”就是這個道理。
中等者,待女子.月.經.幹.凈.之後則可行,或月明晴朗沒有風雨之夜也可以。
而平常之日,則不接近女身,或另睡一間房,或別睡一張床,再不然就各蓋一床被。這樣不單.生.育.兒女容易成人,就是對自己的身體也是一種保護。
若是下等之人,無論時間日期,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定導致內傷。
又有下而下者,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如此亡命之徒,精.液.必定如水一樣薄,要不了多久就會得暴病而死。
凡是朔望日(朔日為農歷每月的初一,望日農歷每月的十五)的頭一夜不可.行.房.事。
五更半夜身中的陽氣初生,行一次當百次,不可行。
身體有小病不可行(輕病轉重,重病必死)。
喝醉酒吃飽飯之後不可行。
坐車船等交通工具、走遠路二三天內不可行;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像前,棺材旁都不可行。
持齋、祭祀、日光、月光、燈光之前不可行。
農歷的庚申日、甲子日、本人的生日、每月的二十八日(人神在陰)不可行。
而.男.女.性.交.或.夢.遺.之後,三五天內不下冷水,不吃一切冷飯菜及冷凍的瓜果,也不能吃涼藥。
如必須要服藥治病,寧可對醫生說明此事,就像孕婦不能全靠切脈,要說明有孕在身,這才不會誤事。
盛夏時,性.交.之.後.不可貪涼(包括冷水洗浴、開冷氣、電扇、吃冷飲等﹣﹣譯者註),冷天不能頂風冒雨,如果犯了,必然有.陰.厥(中醫學名詞)之癥,男.縮.陽,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即使人參附子也不能救。
女人.月.經.後.身體虛弱的人,也要同樣禁忌。
再說小產,大多是由於夫婦不知.節.制.房.事.所造成的。
懷孕三五個月流產的,人都知道。
而一月半月內暗中.流.產.的,多數人就不知道了。
因為一月屬肝,肝主疏洩,夫婦之間不謹慎,常有前半月.受.孕.後半月流產而不知道的情況。
甚至有屢次.受.孕.屢次流產的,由於肝脈屢屢受傷,導致終生不能生育的大有人在。
凡是婦女懷孕之後,只要謹慎不犯禁忌,不會流產,這是百不失一、非常穩當的。
況且胎兒在母腹中,全賴母親的血液來保養,同房一次,胎元就損傷一次,有幸得生下來,病患必然很多,痘癥等病發生時,必定危險,多數難以養活成人。
世上愛兒女的人,對子女從小到十六歲,細心照料保全,無非是希望孩子的根本不受損傷,終生少病痛。
卻不知在母腹中,因不慎.房.事,已令子女受到重傷,致使出世後也不得長大成人或體弱多病。
無知之過,豈不令人痛惜!
還有用各種丸散藥物放入.子.宮.而幫助生育子女的。
難道父母.精.血.能和這些渣滓混合嗎?
古人說:這樣用藥物幫助生育的,所生子女會筋骨受傷而.夭.亡。
因此,這樣的方法不但用了未必有效,即便能生,其子女也很難養育長大。只是白白地造孽而已。
以上這些,都是當父母的人所應當明了的道理和方法。
以前我常喜歡對人宣傳講解,現在老了,不能一一勸說了,用此文代替口說而傳世,希望人人都能知道,愛護自己就是愛護自己的兒女呀!
孫真人說,人的這個身體,不是金屬鑄成的鋼鐵之身,而是氣血凝聚而成的血肉之軀。
人如果對.色.欲.一事不能自我控制,開初認為偶爾放縱,沒有什麽防礙,接著便是日損月傷,精髓虧,氣血敗,而導致死亡了!
人的氣血,行於六經,一天行一經,六天而周遍六經(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稱為六經),所以外受風寒感冒最輕的人,也定要七天六經行盡,才汗出解除,因為氣血已行走一周了。
人在.欲.事.正.濃.之時,無不心跳出汗,身.熱.神.迷。
當此之時,骨節豁開,筋骨離脫,精.髓.既.洩,一經的氣血就受了損傷。
一經既傷,必須等七天氣血周流到此一經時,才能覆元。
《易經》中說“七日來覆”就是說要休養七天的意思。
世人還沒有七天就又.洩.精,經氣不能覆元。
如此一傷再傷,以致外受感染,內受虧損,無不百病叢生。
而世人都將此歸罪於一時的運氣不好,偶爾得病。
豈不知哪裏是一朝一夕的緣故,其由來已久,都是因為未能嚴格遵守六經七天來去一周的規律呀!
今天制定如下規矩,作為.節.欲.保.身.的根本:
二十歲時應當七天一次為準,三十歲時十四天一次,四十歲時則應二十八天一次,五十歲時四十五天一次,到六十歲時,天.癸.已絕不能發生
(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歲;八八天癸絕,即六十四歲。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七七而天癸絕,即四十九歲。天癸是天一之水,是說精髓血脈流通宣洩可以發生,天癸絕就不能發生了),應趕緊斷色欲,絕房事,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根本,萬不可走洩了!
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是冬夏兩季,一則是火令極熱,發洩無餘;一則是水令極寒,閉藏極密,即使是年輕時期,在這兩季中也應.斷.欲.為主。
否則的話,二十歲時或可十四天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天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天一次,到了五十歲,由於氣血大大衰弱,夏季或可六十天一次,冬季就應當謹慎守護,不使.走.洩。
這是由於天地與人之氣,冬季閉藏極密,是專為來年春天發生的根本,所以更重要於夏季十倍。
能夠依照此規定而遵行的人,可以消除疾病,延長壽命;而違犯此規定的人,必然多病短壽。
王蓮航說,從前蓮池大師對王大契說:明明白白地放毒藥於粗劣的食物中,這是比喻殺生的慘狀;暗中置毒藥於美食中,這是比喻.色.欲.之慘呀!古往今來,那些才人志士,一生能夠實現遠大理想有所作為的人都很少,而且多數也不長壽,究其原因,幾乎都是由於.欲.事.過.多.造成的。
他們在行事之前,也知道要愛惜自己,在事後也知道後悔,但當.淫.欲.濃.烈.之時,所有偉大的志向也都忘記了,認為一次不會有多大傷害,以後不再如此。誰知下次又這樣想,以至每次都這樣想。
色.欲.這東西,愈放縱愈強烈,直到不能控制的時候,已經無可奈何了。人的精髓因此枯竭了,身體虛弱了,然後病了,最後死了!人就是這樣被自己的.淫.欲.一步步推向死地的。
所以說,事前自知愛惜也無益,事後追悔也來不及,而必須要在將要.行.淫.時控制住,趕緊想想此事究竟有何樂趣?事後又有什麽危害?一旦想通,一定啞然失笑,欲.望.頓消。
遏制一時的.淫.欲,可以施展畢生的才華,成就偉大的功業,有才華有志氣的男兒,想必都樂於遵從吧?而那些甘願落入.下.流,自己減損其壽命的人,我就不知道有什麽方法救助他們了!
特別提示讀者,蓮池大師的教誨,很顯然,是對已守禁戒之人而說的,告誡他們要.節.制.房.事,並不是僅僅指不犯.邪.淫。
總而言之,縱.欲.招致禍殃,夫妻.正.淫.尚且如此,何況那些.邪.淫.嫖.娼、漁.獵.女.色.之徒,更是自取滅亡,甘願.淪.墮.於.畜.生.之類,實在是太悲哀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