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緣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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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2)

第五章

翌日酒醒過後,我發現自己躺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裏,身上的衣服也換過了。頭痛得很,腦袋裏只飄著零散的畫片,什麽也想不起來。

我猶猶豫豫地走出來,就看到綦少風端坐在那裏,邊吃早餐邊看報。這才隱隱約約記起來,前一夜,是他把我帶出來的。

他大概是看出我的心思,聲音淡淡地,“衣服是找酒店女服務生給你換的。”又笑了笑,“瘦得跟排骨一樣,我才沒興趣。”

雖然是調笑的口吻,但不知為何,我聽他這樣講,就很放心。酒店裏的東西大約不太合他的胃口,那份早餐他只動了幾口,接著就皺著眉頭放下餐巾,又看看時間,說是順路,要送我回學校。

“我捧你做明星吧。”他開著車,說得很隨意。

我嚇了一跳,“我昨晚喝醉跟你說什麽了?”瞥到倒車鏡裏的自己,一臉戒備。

他輕笑,滿是戲謔的口吻,“沒多說什麽。”他依舊目視前方,雲淡風輕,“只是講了,為了你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你不得不跟他分手,因為你的好姐妹已經是個……是個……”他皺皺眉,終於換個措辭,“人家已經有所能力,可以給他更多,你給不了,就只好放棄。”

真丟人。對於昨夜的事,我最後的印象就是被扛出酒吧,坐在車裏跟他哭。沒想到,自己竟然會拉著個不相幹的人講這些,夏夢你真是越活越倒退了。我心裏對自己充滿鄙夷。

我又羞又怒,拿話激他,“捧我做明星?你有那個錢麽?”

他沒有生氣,淡淡道:“只要是我想做的,還沒有做不成的。”這樣的話雖然聽上去很是狂妄,但是由他說起來,卻是氣定神閑,仿佛就只是在陳述一件事實而已。

我還是不太相信。那時我以為,他不過就是有一點閑錢而已。R大後門有許多這樣的人,專程駕著跑車終日等在那裏,以約會女學生為樂趣。綦少風的手法,像極了那些被寵壞又無所事事的X二代。

所以就玩笑說,“好啊,那等你捧紅了我,我就又可以跟遙安在一起了。”

他笑了笑,沒再說話。

於是,這件事就被我當成一個玩笑,徹底拋在了腦後。

只是覺得欠了他一個大人情,應該找個機會謝謝他的。

他著實消停了一段時間,我也就忘了這件事。

突然有一天,他又約我出去。我想了想,覺得他這個人有點意思,笑嘻嘻問:“幹嘛?是要去捧我了嗎?”其實我是琢磨著請他吃頓便飯,答謝的同時順便兩清,才想要赴約。

他還當真回答:“是啊。”

到了地方,我才發現他不像是在開玩笑。一屋子的黑西裝,長得奇形怪狀,從我進門起,所有人就一刻不停地打量我,眼神直接得毫不避忌。過了一會兒,有人出聲問我:“夏小姐,聲樂、繪畫和表演,你比較擅長哪一方面?”

“我比較擅長吃喝拉撒睡。”我回答得很老實。

那個人像是很為難,看向綦少風。

他那天似乎心情不錯,大概是我那點心思在他面前從來就瞞不住,“你配合一點。想想看,你要是真的成了大明星,不就可以再跟你的那個小男朋友覆合了麽。”說完了,竟然還拍拍我的頭。

我就知道,他拿我不當真,正因為不當真,所以才會這麽好脾氣地勸,跟對待個小孩子似的。但是我確實被他講的話打動了,好像如果真的做了藝人也挺不錯的,至少我可以跟遙安重新在一起。等我們賺了足夠的醫藥費,也可以一起退出這個圈子。

聽上去真真是萬無一失的計劃,前景美好誘人。

那個時候我還是太天真,他說什麽我就信什麽。

於是我很乖地配合他們。

小的時候,我很浮躁,仗著爸媽疼我就恃寵若驕,學什麽都半途而廢,唱歌、油畫、芭蕾,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是鋼琴,過了十級,但是自從發生了那場毀滅了整個家庭的事故之後,家裏的鋼琴就一直蒙著灰。

我再也沒碰過琴。因為只要一彈起琴,就會看到從前家裏的場景:午後的陽光穿過百葉窗,不急不緩地灑落在客廳裏,爸爸媽媽緊挨著,坐在那張花梨木的長凳上品著功夫茶看報紙,他們時而相視會心一笑,時而又埋首低語著什麽,而我總是邊彈琴邊癟著嘴,軟著聲音撒嬌讓他們帶我出去玩……

我沒法再想下去。

所以是真的很久很久沒有碰過鋼琴了。

出道的時候,我的頭銜是“新晉藝術家莎莎”,連名字也是他的意思。“用真名會有許多麻煩,而‘莎莎’這種名字滿大街都是,將來要退出也會比較方便。”他說得合情合理。

而我直到那個時候也沒察覺,他的心機究竟有多深。

什麽事都不用我費心,自有化妝師服裝師每天給我打理新的造型。出入時,總是大堆人馬跟前跑後,陣仗十足。漸漸地,我開始在圈子裏有點名氣,憑借的卻只是衣著裝扮,似乎一直也沒有人關心我到底是不是真有本事演奏拉赫瑪尼諾夫的鋼琴三重奏。

後來也不知道他用什麽說服人家,居然請到素有“小提琴王子”之稱的齊傑答應與我同臺。登臺前,我緊張得手心直冒冷汗。

一曲下來,我彈錯了無數音,但是居然也沒有人發現。掌聲如雷鳴。

後來的慶功宴上,我避開工作人員,忍不住提出自己的疑問。

他有些奇怪地看我一眼,“你沒發現,你的那架鋼琴是沒有聲音的?”看得出,他是真的很不屑回答我這個問題。我這才釋然,覺得出名不過如斯,改頭換面,再找幾個所謂名流陪襯一下,拽幾句各國基本外語,偽裝海歸派而已。

那個時候哪知道還有所謂的公關手段。

我頂著“莎莎”這個名頭混了大半年,反正大四課很少,卸下濃妝換了衣服,照舊回到學校,倘若有人質疑,我就笑嘻嘻地指著自己那條破破爛爛的牛仔褲,“您看我這樣的,能是人家鋼琴藝術家莎莎麽?”自然不像。

別人也就尷尬地笑笑走了。漸漸就明白,先自嘲,別人才會不好意思再講話。

只有唐蜜一直懷疑。在她面前我又沒法像對別人那樣,睜著眼睛說瞎話,所以打了幾次哈哈之後,就有意識地漸漸疏遠了。

“不方便的話,要不要搬出來住?”大概是我跟化妝姐姐抱怨的時候被他聽了去。

我鄙視地瞥他一眼,“才不要,誰知道我一搬出去,會不會遇上什麽‘不該碰的人’呢。”

綦少風大約是覺得我的想法很好笑,“放心,如果真要‘潛’的話,我也不會找你這種身材的。”

我明明知道他是在激我,但還是生了氣,一生氣就口不擇言:“出去住就出去住,誰怕誰。”

於是,我住進了獨立的公寓,有司機,有女工,每天除了在綦少風的授意下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門,再不就是去哪個音樂會上“演奏”一回,生活輕松又自在,還當現在的經紀公司都這樣大手筆。

我所接觸到的人,都管綦少風叫“老板”,我便以為他真的是某間娛樂公司的負責人了。

其實他出現的頻率並不高,我頂多能在工作場合見到他幾回,偶然遇見,閑談的幾句也只是公事。通常剛開頭三兩句,他的手機就響個不停,他很紳士,每次都示意我,我每回都擺擺手,讓他先講完電話再說。

在公事上,他言辭簡潔有力,辦事頗有效率,逐漸改變了我對他往日裏的印象。

我想,一個對事業有追求的人,總歸不會壞到哪裏去的。而仔細考量,其實他先前的言行雖然有些惹人生厭,但也從未逾矩,他對我的熱衷,很可能只是因為想簽下我進入這一行吧。

老實講,站在一個即將入行的新人的角度,如果能有綦少風這樣的老板,將會是一件非常幸運的事。

快畢業的時候,我忙著畢業設計,往返於學校的次數很頻繁,卻一次都沒有遇到遙安或者溫雅。那時我心裏還暗自慶幸著,甚至期許著,在不久後的某一天,嶄新的我能夠再次出現在遙安面前,我們會一起,為了奶奶為了未來而努力。

我是真的認定,這樣的一天一定會到來。

所以後來的事情,才會變得那樣失控。

有一天,如同往常一樣,活動結束卸了行頭,匆匆忙忙趕回學校。預答辯比預想還要順利,走出教室,我松了口氣。

畢業生們三五成群地邊聊邊走著。

初入學我就被分進了混編的寢室,室友們都在不同的系,大家時間表不統一,每天行色匆匆,彼此不算很知心的朋友。

我的重心又一直都在遙安和溫雅身上,沒有課的時候,盡可能地跟他們倆廝混在一起,所以跟本班同學的關系也是淡淡的。

這種時候,看到別人都興奮地談笑著,就不免有些孤單。

隔壁教室的門一開,又走出許多一臉輕松的學子們,看樣子,又是一場預答辯圓滿結束了。真是的,這麽快就畢業了,時間都去哪裏了呢。

正胡亂想著,身後一把清澈的嗓音叫我:“夏夢!夏夢!夏——夢!”

我一轉身,一抹明黃色飛快地撲了過來,是唐蜜。

如果一定要我說一個大學時期的朋友的話,那麽這個人,只能是她了。

其實唐蜜也是我的室友,她主修新聞采編,我主攻新聞攝影,因為我們的專業有所相關,所以比起其他四個人,我們還能講講話。

她這個人,是有點校園風雲人物的意思,長相已經很明艷,偏偏不知收斂,一張嘴,利得像斧刃,擅長含蓄影射,殺人於無形,因此得罪不少人。

我一直欣賞這樣果敢又充滿勁頭的人,卻不明白自己的古怪脾氣怎麽也合了她的胃口,成為她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

她這麽尖叫著跑過來,不自覺又出了一回風頭,有女生毫不避諱地露出鄙夷的眼神。

我有些好笑地呶呶嘴,唐蜜惡狠狠地瞪了那群人一眼,倒把他們嚇得大氣也不敢出,沈默著飛快地走掉了。我就是喜歡她這一點,特別率性,天性自然。

結果走出教學樓,一貫心直口快的唐蜜,拉著我避開眾人,我有些奇怪地跟著她來到操場。

剛站穩,她劈口就問:“聶遙安跟你分手了?”

我的心瞬間涼了下來,這件事我從未跟人提起,除非,除非當事人……

大約是看我不出聲,唐蜜劈裏啪啦地說開了:“我前幾天在校辦碰到他,跟他打招呼,結果他架著墨鏡,理都不理我。我想他雖然是藝人,但平常也從不會這樣擺架子,一聯想,已經很久沒見到你們倆在一起了……”

我沒接話。

她接著說下去:“分就分了,早分少傷心。實話說,我原先就不看好你們,你總是黏著他,萬事以他為先,太沒有自我,一點都不像我認識的夏夢。”唐蜜這個人,向來刀子嘴豆腐心,這話其實意在安慰。

可唐蜜再了解我,也不知道遙安的好。她不知道他的好,才會這樣講。

我吸吸鼻子,剛叫了聲,“糖糖——”,突然眼前的畫面像是斷了電,身體不由自主地向後仰過去。那一瞬間,唐蜜的表情

像是她的頭發著了火,一張臉似乎都是變形的,我滿耳都是她的尖叫聲。

低血糖的老毛病了。

我沒辦法對著真正關心我的朋友撒謊,於是慢慢攪著咖啡,將前因一點一點告訴她。

唐蜜的表情慢慢釋然,“我記得,我當時把你送到學校附屬醫院了,”她皺皺眉,“可是等我回寢室拿了東西,再回到醫院時,你已經不見了——”

我點點頭,是,綦少風把我接了回去,當晚。

唐蜜的眉毛上下揚著打量我,突然瞥到我無名指上的指環,“天!你竟然、竟然……?”

事情就是從那夜開始脫軌。

我一口喝掉杯子裏的咖啡,笑了笑,“這個故事,下次見面再講給你聽。現在,講講你自己吧!”

唐蜜一臉狐疑的表情,沈默片刻,“算了算了,我不逼你了,”伸手點了我腦門一下,有些無奈地說,“你這個人總是這樣,不想說的事,別人到死也撬不開你的嘴!”

其實我是不知道,要怎麽講出這一切。

剛結婚時,綦少風帶著我出席一些私人性質的晚宴,我的身份,被當做他的臨時女伴。那些闊太太們不知是不是受了丈夫的點撥,整晚圍住我,我小心翼翼地應付著,可以談論的話題不外是“今年迪奧的設計,色彩太濃郁了些”或者“腕表的話,還是愛彼的皇家橡樹更深得我心”。

結果隔天就收到一塊愛彼腕表,真是皇家橡樹,表盤上鑲了230顆八心八箭切割美鉆,18K玫瑰金表殼,除表盤外,736顆切割美鉆,非常……誇張。

我記得打開盒子時,還有些無措,綦少風瞥過來一眼,漫不經心地說,“喲,你面子還不小,”臉又重新埋進早餐例必的泰晤士報裏,半晌,淡淡地一句,“收著吧。”

說什麽?又能對著誰說?

大概是可以說給心理醫生聽。

那場使我父母雙亡也差點毀了我的事故之後,我一度很抗拒紅色,別說是著裝,就是雜志封面、桌布、公交站牌這樣的日常物品,但凡是紅色的,一律受不了。我以為我隱藏得很好,連遙安和溫雅都不知道,卻被綦少風察覺了。

我不清楚他是怎麽發現的,總之,是他請了心理醫生,又安排我定期去澳洲療養,我才慢慢放下對顏色的執念。

說起來,那還是我們結婚之前的事了。

綦少風,又是綦少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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