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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男團門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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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男團門面(25)

看完櫻花, 鄭昭一直接將金玟奎送去了拍攝現場,然後自己回家換了身衣服,就又去了Twinkle Twinkle。

反正她不需要睡覺, 去店裏流水線生產大小相同的小餅幹也是她非常喜歡做的事情。

早上的拍攝結束, 金玟奎就被急哄哄的經紀人拉去換了發型。

今年的回歸已經在計劃中, 之前因為金玟奎的電視劇拍攝必須保持著黑色短發, 專輯內頁的拍攝還有團體MV都一推再推, 現在總算殺青了, 推遲的安排就立刻提上了日程。

發型師對著他依舊不過眉毛的頭發長度苦惱了一陣, 還是按照原計劃給他染了一個藍灰色, 頭發長度則沒再做修改,只是簡單地修剪了一些,鏡子裏的人立刻就從硬朗的新人刑警變成了英俊的當紅偶像。

下午的rap team畫報拍攝,崔盛澈對著金玟奎的新造型豎起了大拇指。

畫報拍攝一直持續到了晚上, 崔盛澈坐上車的時候難掩面上的疲倦打了個哈欠:“公司是想把前兩年沒賺的錢在這幾個月都賺回來嗎?累死了,剛剛拍攝的時候差點真的睡著了。”

經紀人瞥了他們一眼,道:“再撐撐, 熬過這一段時間就好了。”

崔盛澈嘆了口氣,扭頭看到金玟奎壓根沒註意他們剛才說了什麽,神采奕奕地捧著手機。

“瘋了,這真的是從昨晚到淩晨都在拍戲, 然後從早上到現在都在拍攝的人嗎?這孩子是不正常吧?愛情的力量真的有那麽強大嗎?”崔盛澈嘀咕了幾句,終是抗不過困意,放倒椅背睡了過去。

於是,等鄭昭一回到家的時候, 收獲的就是一個和早上完全不同的男朋友。

“怎麽樣?還有藥水的氣味嗎?”

鄭昭一的嗅覺敏銳,能分辨出他發間不同於洗發水的氣味, 點了點頭:“一點點。”

“其實我是更喜歡黑色頭發的,但是回歸嘛,也想讓粉絲看看不一樣的造型,這個發色怎麽樣?”金玟奎坐直了,撥弄了一下頭發,唇角帶笑。

鄭昭一認真地打量他:“很適合你,很好看。”

金玟奎聞言,笑開來,鄭昭一看著他發尾的藍灰色,像是宇宙邊緣的神秘星雲,她忍不住伸手碰了碰,金玟奎遷就著她低下頭來,握著她的手腕,側過臉溫柔地吻了一下。

“早上沒來得及說,謝謝。”

“什麽?”鄭昭一用手指梳理著他的頭發,問道。

金玟奎順勢靠在她的肩上,說:“櫻花,很漂亮。”

“你喜歡就好。”鄭昭一想起櫻花樹下的那個吻,心中一動,低頭親在他的眉心。

“昭昭……”金玟奎握住了她的手,仰頭親住她的唇。

他好像真的有皮膚饑渴癥了,而鄭昭一是她的藥。

鄭昭一挽著他的脖子和他接吻,原本兩個人倚靠的姿勢就不是那麽穩定,金玟奎親上來之後,他的手都在鄭昭一身上,失去了支點,身體的重量就越來越過分地壓在了鄭昭一身上。

她本來是能夠違背人體構造堅持住的,但在舌尖被輕輕咬住的時候晃了下神,然後就徹底被金玟奎壓倒在沙發上了。

嘴唇分開的時候發出暧昧的輕響,金玟奎將壓在她後背的手抽出來,撐著沙發,一條腿支著地面,眼珠一錯不錯地看著她。

她的長發因為方才的動作變得淩亂,毫無瑕疵的皮膚在燈光下瑩潤如玉,臉頰薄紅,唇色嫣然,長睫微顫著睜開了眼,從喉嚨裏擠出一絲疑問來。

金玟奎喉結滾動,擡手輕輕撚去沾在她唇上的一根發絲,對上她澄澈的目光,又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去。

鄭昭一總是這樣。

用這樣毫無防備、充滿信任的眼眸看他,讓他生出“不管做什麽都可以”的旖念來。

唇齒又一次交纏,鄭昭一感覺到金玟奎的手落在她頸側,手指用力迫使她微擡下巴,被更兇狠地掠奪。

鄭昭一的腦海中飛速閃過無數相似的片段,學著握住了金玟奎的手腕。

是開始的信號嗎?

金玟奎心跳如擂鼓一般,心中的情感像氣球一樣不斷膨脹著,幾乎快要爆炸,他重重地吮了一下鄭昭一的舌尖,然後湊在她的頸側,掙紮了一下只是輕咬了一口,然後將頭埋在了她的頸窩。

“讓我抱一會,一會就好。”

鄭昭一很是習慣地摸了摸他的頭發,艱難地騰出一只手來輕輕拍著他的後背。

男人的心跳聲太喧囂,輕而易舉地被她感受到,連帶著她的核心也跟著同頻振動起來。

鄭昭一看不到他的臉,讀不到他的情緒,也能從他的溫度和心跳中,感受到那種名為“喜歡”的情緒。

無比厚重的,濃烈的,像巖漿一樣滾燙,卻又像花瓣一樣柔軟。

*

四月初,金玟奎參加了李詠枝新一季《雖然沒準備什麽菜》的錄制,一部分是為了電視劇的宣傳,也有一部分是為了回歸預熱。

雖然出演各大綜藝的經驗不算太多,但團體綜藝的長期錄制還是讓金玟奎鍛煉出了非常不錯的綜藝能力,再加上和李詠枝本就不是陌生的關系,錄制現場歡笑連連,氛圍極好。

綜藝錄制到後半,酒精的烘托讓氣氛變得更加熱烈,問的問題也從演員、愛豆更多地轉向金玟奎本人身上。

“現在你也進入三十代了,我相信有一個問題之後應該會被越來越多地問到,那就是,玟奎xi,你對戀愛是怎麽看的呢?”

金玟奎搖晃著手裏的酒杯,挑眉:“怎麽看?用眼睛看唄,好好地,仔細地。”

李詠枝又給他滿上,擡了下手:“哎,事實很多人都知道,玟奎xi是一個非常善良、非常細心、非常體貼的人……”

金玟奎一邊聽她說一邊連連擺手。

“……那麽這樣的玟奎xi,在戀愛的時候是什麽樣的呢?該不會……非常意外的是壞男人style?”

李詠枝和他碰杯,好奇地看著他。

“不是那樣的,喜歡就說喜歡,不喜歡就說不喜歡,我是非常直接的類型,欲擒故縱那種的,我不擅長。”

“怎麽可能,你這樣——”李詠枝站起來,用眼睛從上到下掃了他一遍展示給攝像機,“一看就是很會推拉的樣子啊,難道,你不喜歡暧昧嗎?”

金玟奎輕咳一聲:“喜歡是喜歡,但是,我更喜歡確切一點的關系,這會帶給我很大的安定感,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喔~純情style~”

“而且比起若即若離的那種,我在戀愛中應該會是非常粘人的類型,如果對方是我非常喜歡的人的話,我會用語言、用行動非常積極地表現出來。”

李詠枝點了點頭:“唔,我也喜歡這樣的,能夠給予對方滿滿的安全感,壞男人style現在可能已經不流行了。”

金玟奎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道:“每個人的取向都不一樣嘛,說不定呢,如果對方喜歡的時候,我也可以隨時變成壞男人style。”

李詠枝“喔”了一聲,金玟奎做了個wink,然後兩個人都笑起來。

“那麽,你對‘哥哥’這類稱呼會有什麽想法嗎?戀愛的話,會想要從喜歡的人口中聽到嗎?還是更喜歡被叫名字?”

“走在街上隨便抓一個男人應該都會對這個稱呼有想法吧!”金玟奎心裏一動,面上的表情卻沒有什麽異樣,繼續道:“但還是順其自然吧,對方想怎麽叫就怎麽叫咯。”

“那麽,小子、家夥這種也可以嗎?”

“那還能確定是戀愛中嗎?不然詠枝xi是這種style?”

“哎咦,怎麽這樣說~”

“……”

雖然最終播出的時長不會超過一個小時,但還是實打實錄到了深夜。

結束最後的簽名和合照,金玟奎就告別離開,經紀人已經在樓下等了很久了。

車子平穩地行到半路,金玟奎突然想起什麽,問道:“哥,你女朋友叫你什麽?”

“我?高興了叫哥,吵架了喊狗崽子,就那樣唄。”

金玟奎“喔”了一聲,沒搭理經紀人後面的問題,閉著眼睛思考起來,鄭昭一為什麽不叫他“哥哥”呢?

他是藏不住問題的人,回到家敲開鄭昭一的門,酒勁上來,那點委屈就被無限放大了。

“昭昭~不是別的,你為什麽不叫我‘哥哥’呀?我想聽~”

鄭昭一聞到他身上的酒氣,揉了揉他的頭發,驚訝道:“那時候你不是說,讓我直接叫你的名字嗎?”

金玟奎遲鈍地想了一會,才終於想了起來。

“啊,原來是我說的嗎?”金玟奎抱著她不撒手,腦袋在她頸窩蹭啊蹭:“取消,那個取消!”

過了一會,他又理直氣壯道:“那時候和現在怎麽能一樣呢?那時候是朋友,現在是男女朋友了呀!”

“知道了,哥哥。”鄭昭一被他弄得發癢,很快就順著他的意思喊了一聲。

金玟奎親親她:“不夠。”

“哥哥。”

“嗯!”

“哥哥。”

“嗯~”

“哥哥。”

“以後都要這麽叫喔~我喜歡……”

鄭昭一聽著他的聲音變得含糊起來,安靜地等了一會,發現抱著她腰的男人竟已經睡了過去。

她失笑,摸著他的頭發,然後突然有了一點微酸的感覺。

需要吃飯睡覺來補充體力的人類,這段時間是不是太辛苦了呢?

就算這樣也要守著“每天見”的約定,真是……讓人一點辦法也沒有呢。

*

金玟奎醒來的時候,便發現自己昨夜是睡在鄭昭一家的沙發上的,他條件反射地先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幸好還好端端地穿著,沒有重覆上一次的窘境。

“昭昭?”

他起身走了兩步,沒聽到旁的動靜,摸出手機才發現鄭昭一早上給他留了消息,說是店裏的冷櫃半夜突然壞掉了一臺,很多材料都不能用了,得去處理一下。

“下午我可以休息,一起玩吧,哥哥。”

金玟奎看著鄭昭一發過來的消息,笑彎了眼。

鄭昭一查看了情況之後,直接調整了菜單,讓李澤元和其他員工說明情況,在客人點單的時候也解釋一下,然後又下單了新的冷櫃,盤點了一下庫存,全部整理好之後才去和宋時雅吃了頓飯。

“上午見了個客戶,居然是我那個初戀。”宋時雅挑著碗裏的蘿蔔塊,說道。

“初戀?”

“大一時候去聯誼遇見的那個,文學院的還是老樣子,文質彬彬的,但是,是個垃圾,我那時候就看出來了,沒想到現在還是同樣的德行,出軌被妻子發現了,過來找律師打官司。”

鄭昭一好奇道:“那你接了嗎?”

“當然是拒絕了,晦氣,哎,我的初戀怎麽就是這麽一個倒胃口的家夥呢?”宋時雅將杯子裏的汽水一飲而盡,憤憤地抹了把嘴。

“我的初戀已經是過去時了,昭昭,你可還是進行時啊,怎麽樣?”

鄭昭一咬著筷子,不知道該怎麽說,最後只是籠統地說了一句:“很好。”

“金玟奎也是了不起,這樣的死亡行程下還能每天和你約會,不對,要說也是你們恰好住在對門這個條件太好了,不然找約會地點都是一件麻煩事。”

鄭昭一深以為然地點頭,想了想,又道:“死亡行程告一段落了,他這幾天能輕松一點了,主要是個人行程都結束了,接下來只有團體活動了。”

“啊,這樣~那挺好,給你們多一點相處時間,你也這麽覺得對吧?”宋時雅笑著對她眨眨眼。

鄭昭一誠實地點頭,是呀,她也希望多一點相處時間,好讓世界進度再動一動啊!

吃過飯,宋時雅回了律所,鄭昭一在回家的路上,偶然看到了路邊的花店。

送他一束花的話,他會喜歡吧?

這樣想著,她停好車,走進了店裏。

琳瑯滿目的花材,帶著不一樣的顏色和不一樣的形狀,鄭昭一被宋時雅科普過送花不單純是花,還有花語,所以眼神掠過的瞬間,每一種花的話語都在腦海中閃過。

突然,她的視線停留在左手邊的粉玫瑰上。

花語是,初戀。

*

金玟奎出門和崔盛澈吃了個飯,然後就呆在家裏等著鄭昭一回來。

難得有時間,他將家裏又仔細整理了一遍,正在和餐桌上一塊深色汙漬較勁的時候,門鈴響了。

是昭昭!

金玟奎將抹布丟進洗碗池,飛快地跑過去開門,沒想到,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束嬌艷的粉玫瑰。

“怎麽是花?”

鄭昭一抿了下唇,直白道:“很適合你,所以買了。”

金玟奎歪了下頭,不知道鄭昭一是怎麽將自己和粉玫瑰聯系到一起的,但還是高興地接過了花,收拾好之後插到花瓶裏,放在了茶幾上。

膩歪了一下午又一起做飯、吃飯,像之前每一個有閑暇的日子一樣,鄭昭一在差不多的時間,準備告別。

金玟奎拉著她的手送她到門口。

也許是粉玫瑰的香氣太蠱人,也許是夜晚的風太溫柔。

在鄭昭一擡手要開門的時候,金玟奎拉住了她的手腕。

“昭昭。”

“嗯?”

“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問我的問題嗎?”

鄭昭一點頭:“嗯,記得。”

金玟奎摩挲著她的手腕:“是什麽?我有點記不清了,你再說一遍。”

鄭昭一不疑有他,畢竟在她心裏,金玟奎就是一個記性不太好的人類。

她眨眨眼,坦然開口:“哥哥,看看腹肌?”

金玟奎舔了下唇,看著她的眼睛:“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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