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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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
時間總是過得匆匆,轉眼就到了周五放學的時候,下課鈴一響,林祎凱便匆匆的跑去樓下,終於趕在馬群耀要離開之前,在門口堵住了他。
林祎凱一只手拽著馬群耀的衣角,另一只手撐在膝蓋上,一邊氣喘籲籲的調節氣息,一邊問道:“你…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
話音剛落,林祎凱便意識到了不妥,連忙擺了擺手,又喘了幾口氣,方才直起身體來說:“你周末有時間嗎?我能不能邀請你去我家?”
馬群耀驚訝的看著他,說:“可以啊,我有時間,我先打個電話和我媽說一聲。”
林祎凱接馬群耀答應的這麽幹脆,彎著唇笑了,露出了潔白的牙齒。馬群耀看著林祎凱像貓一樣的笑容,不禁一呆,手就像不受控制一般,揉了揉林祎凱的頭發。
林祎凱被馬群耀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下意識的向後退了一步,馬群耀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失禮了,有些不好意思的對林祎凱說道:“對不起啊!我剛剛看到你的笑,感覺很像我家的那只貓,然後就沒忍住薅了一下…”
馬群耀說完,撓了撓頭發,低下了頭,又偷偷瞟了林一凱一眼,發現,林祎凱正抿著唇憋笑,馬群耀瞪了他一眼,輕輕捶了一下他的肩膀,此時電話剛好接通。
“媽,我今天去同學家,晚飯就不回來吃了,到時候我自己回來,我會註意安全的,你不用擔心。”報備完後,馬群耀就跟著林祎凱回了家。
不同於住在學校邊上的馬群耀,林祎凱的家在郊區,兩家跨越了半個曼谷,剛好橫穿過市中心,相距大約有40千米。
此時正值周五下班的晚高峰,高架上面車水馬龍,顯得十分擁擠。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正緩緩亮起,與天邊的如血殘陽相交輝映。遠處的佛塔被落日金光所籠罩,聖光從塔尖傾瀉而下,像極了那天馬群耀遞給林祎凱的手。
馬群耀和林祎凱坐在車的後面,林祎凱偷偷用眼睛瞥著馬群耀倒印在窗戶上的身影,卻意外的發現,他的手機屏幕上亮著的,正是當日的股市價格。
“他才16歲吧…”林祎凱的心裏想著,又回想了一下,自己黯淡無光的16歲,才發現馬群耀之所以能成為人群之中的主角,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足夠優秀,就正如他的名字一般,這個少年,是人群中的光芒閃耀。
林祎凱塞著耳機,耳機裏面循環播放著純音樂,是淅淅瀝瀝的下雨聲,聽起來有些催眠。他隨意的打量著窗外緩緩掠過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窗外漸漸又下起小雨,車在雨中駛過,雨滴打在車窗上,飛揚出一道道斜著的痕跡,將窗外的萬家燈火都模糊成了一個個抽象的圓點,此時,車內開著空調,車窗上起了霧,而他剛好寫下了他的名字。
從遠處看,名字劃過的地方清晰的倒映出了模糊成光點的景色,像是這個名字,本該就充滿生命力,五光十色,奪目耀眼。馬群要想告訴他,他本身就是光。他知道林祎凱一直以來羨慕自己,但其實他並不需要羨慕,因為他也是他的光。
雖然他們之間只是短短相識了兩個月,但是言語之間總有一種化不開的默契,就好似天生缺了一角的圓,在遇見彼此時,終於達到了完美。
馬群耀輕輕拍了拍林祎凱的肩,手指了指車窗上的名字,示意他看。此時已是日暮西山,昏暗的陽光灑進車內,讓林祎凱看不清少年的臉龐,但他能看到上面那雙含笑的眼睛,那是青春的模樣。
“你的字……還是一如既往的…”林祎凱笑了笑,說出了這句話。馬群耀輕輕捶了捶林祎凱的肩,笑道:“你瞎說什麽大實話?”
林祎凱輕聲接上了前半句:“可是我很喜歡。”說完後,用雙手抓住馬群耀的肩,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馬群耀,我很喜歡,謝謝你。”
也就是從這一刻,林祎凱真真正正放下過往的所有戒心,不再想著自己是否有一天會被放棄。他願以青春為一場豪賭,賭他們能夠天長地久,賭他們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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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總是過得匆匆,轉眼就到了周五放學的時候,下課鈴一響,林祎凱便匆匆的跑去樓下,終於趕在馬群耀要離開之前,在門口堵住了他。
林祎凱一只手拽著馬群耀的衣角,另一只手撐在膝蓋上,一邊氣喘籲籲的調節氣息,一邊問道:“你…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
話音剛落,林祎凱便意識到了不妥,連忙擺了擺手,又喘了幾口氣,方才直起身體來說:“你周末有時間嗎?我能不能邀請你去我家?”
馬群耀驚訝的看著他,說:“可以啊,我有時間,我先打個電話和我媽說一聲。”
林祎凱接馬群耀答應的這麽幹脆,彎著唇笑了,露出了潔白的牙齒。馬群耀看著林祎凱像貓一樣的笑容,不禁一呆,手就像不受控制一般,揉了揉林祎凱的頭發。
林祎凱被馬群耀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下意識的向後退了一步,馬群耀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失禮了,有些不好意思的對林祎凱說道:“對不起啊!我剛剛看到你的笑,感覺很像我家的那只貓,然後就沒忍住薅了一下…”
馬群耀說完,撓了撓頭發,低下了頭,又偷偷瞟了林一凱一眼,發現,林祎凱正抿著唇憋笑,馬群耀瞪了他一眼,輕輕捶了一下他的肩膀,此時電話剛好接通。
“媽,我今天去同學家,晚飯就不回來吃了,到時候我自己回來,我會註意安全的,你不用擔心。”報備完後,馬群耀就跟著林祎凱回了家。
不同於住在學校邊上的馬群耀,林祎凱的家在郊區,兩家跨越了半個曼谷,剛好橫穿過市中心,相距大約有40千米。
此時正值周五下班的晚高峰,高架上面車水馬龍,顯得十分擁擠。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正緩緩亮起,與天邊的如血殘陽相交輝映。遠處的佛塔被落日金光所籠罩,聖光從塔尖傾瀉而下,像極了那天馬群耀遞給林祎凱的手。
馬群耀和林祎凱坐在車的後面,林祎凱偷偷用眼睛瞥著馬群耀倒印在窗戶上的身影,卻意外的發現,他的手機屏幕上亮著的,正是當日的股市價格。
“他才16歲吧…”林祎凱的心裏想著,又回想了一下,自己黯淡無光的16歲,才發現馬群耀之所以能成為人群之中的主角,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足夠優秀,就正如他的名字一般,這個少年,是人群中的光芒閃耀。
林祎凱塞著耳機,耳機裏面循環播放著純音樂,是淅淅瀝瀝的下雨聲,聽起來有些催眠。他隨意的打量著窗外緩緩掠過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窗外漸漸又下起小雨,車在雨中駛過,雨滴打在車窗上,飛揚出一道道斜著的痕跡,將窗外的萬家燈火都模糊成了一個個抽象的圓點,此時,車內開著空調,車窗上起了霧,而他剛好寫下了他的名字。
從遠處看,名字劃過的地方清晰的倒映出了模糊成光點的景色,像是這個名字,本該就充滿生命力,五光十色,奪目耀眼。馬群要想告訴他,他本身就是光。他知道林祎凱一直以來羨慕自己,但其實他並不需要羨慕,因為他也是他的光。
雖然他們之間只是短短相識了兩個月,但是言語之間總有一種化不開的默契,就好似天生缺了一角的圓,在遇見彼此時,終於達到了完美。
馬群耀輕輕拍了拍林祎凱的肩,手指了指車窗上的名字,示意他看。此時已是日暮西山,昏暗的陽光灑進車內,讓林祎凱看不清少年的臉龐,但他能看到上面那雙含笑的眼睛,那是青春的模樣。
“你的字……還是一如既往的…”林祎凱笑了笑,說出了這句話。馬群耀輕輕捶了捶林祎凱的肩,笑道:“你瞎說什麽大實話?”
林祎凱輕聲接上了前半句:“可是我很喜歡。”說完後,用雙手抓住馬群耀的肩,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馬群耀,我很喜歡,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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