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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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第二天,嵐姐送錢小貝去上班,自己有別的事情先離開了店裏。

錢小貝今天上班,也沒有開始著手寫第二個劇本。空閑下來看看自己劇本殺的評論熱度。

無意刷到了競爭對手SSS店也有個爆款,叫《蛇蠍美人》。評論和自己《瘋批美人》差不多,打本的價格卻便宜一半。

她很好奇,下班了自己去體驗了一下。

參加《蛇蠍美人》的打本,錢小貝全程黑臉,她精準的猜到下一步動作,臺詞,流程。

不是她有多聰明,而是因為這個劇本就是完完全全盜版了自己《瘋批美人》的作品。

她在打本的過程中錄下劇本和場景道具,也拍了很多照片,留著當證據。

(789劇本殺店)

錢小貝一見到嵐姐回店裏,就把有其他店盜版自己作品的事情和嵐姐匯報了,嵐姐皺起眉頭,思考著對策。

“嵐姐,SSS的劇本《蛇蠍美人》盜版我的《瘋批美人》,你看,我錄了證據。可以告他們。你看,我還搜了相關的法院判例。”

1.被告的行為未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及《著作權法》等專門法律規制的情形下,可以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之規定進行兜底判決。

2.“劇本殺”行業中“城市限定”的商業模式不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範疇,但依托該種商業模式向下游發行劇本及向消費者提供“劇本殺”服務所產生的競爭利益可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3.被告擅自把盜版劇本用於經營的行為後果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對其他經營者及消費者福利造成損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下架侵權劇本,賠償原告3萬元。

錢小貝是富二代,比起看到嘔心瀝血的創作被別人盜版,她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能不能掙錢。

她只希望789工作室能對競爭對手SSS店提起訴訟,如果工作室不願意,自己作為原著作者也會去告。

但是因為劇本簽給工作室後,屬於工作室的作品,原著作者如果提起訴訟的理由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權,法院可能不會受理。現在就看嵐姐是怎麽想的,去不去打官司。

嵐姐以前也碰到過限定本被盜版的情況,這在劇本殺行業經常發生,一般是私了,畢竟大家都在這個圈子混,要是打起官司來,太傷神和耗費精力。

嵐姐安撫錢小貝,說自己會處理。

嵐姐第二天去找了當初帶自己入行大佬,萬利集團的李總——W市能上官媒宣傳版面的本地企業家,想請他出面當調解人。

嵐姐帶著禮品來拜訪李總。

寒暄幾句直奔主題。

“李總,現在有個小蘿蔔頭盜版我的爆款,他就在您的地盤上開店,您可要為我出頭呀!”嵐姐的撒嬌的,用在需要的時候。

“哪個不開眼的!我去會會他。”李總看美女撒嬌當然很受用。

李總和嵐姐約上競爭對手SSS劇本殺的老板鑫仔在萬利集團下的茶館坐下。

“鑫仔,坐。今天嵐姐有話跟你談。”大佬李總招呼鑫仔坐到茶案的對面。嵐姐已經等候多時了。

“鑫仔,今天請你來李總這裏,我也不兜圈子了。你盜版我的劇本《瘋批美人》,我也拿到了證據,今天當著李總的面,你看這事怎麽解決。”

鑫仔是行業裏的老油條了,什麽火抄什麽,沒什麽下限,也不怕打官司,但今天是李總坐鎮,還是想以後有機會跟李總合作,讓李總能引流照顧自己的生意。識時務的認了錯。

“哎呀,嵐姐別生氣,您生意做的大,有原創劇本,幕後工作室支撐,我這小廟只能隨波逐流,到處討點鋼板,小弟無非是混口飯吃。”

“那你就打上我的主意?”

嵐姐收起和言語色,眼神淩厲的看著鑫仔。鑫仔馬上換了一副來合作的姿態,給嵐姐和李總倒茶。

“嵐姐這本子是城市限定,只在亂神和789上架,我本來是想采購的,但這不是求也求不到嘛,要不嵐姐把《瘋批美人》對SSS也開放,讓小弟我也能借借東風。”奉上諂媚的笑容。

“那你打算多少錢采購?”

“3萬?”

“哼。”嵐姐冷笑。他倒是提前查過判例,然後不緊不慢的說道。

“你先盜版,違法在先,如今你已經悄咪咪的上架了半月,我看了你的銷量,流水不止這點數,真要打起官司,沒收你全部違法所得,區區3萬可不夠賠償的。”

“那嵐姐的價位是。”

“6萬。”

幾乎就是這半個月盜版營業收入的兩倍,接近市場上采購爆款劇本的價格,嵐姐果然精明。鑫仔不是法盲,但是是無賴,自然不怕打官司,但李總今天能坐在這裏充當調解人,自然是希望有個圓滿的解決方案。於是鑫仔決定還是答應這個價格。但不能這麽快給出答覆,還要佯裝心疼。

“嵐姐可真是做買賣的一把好手,您這獅子大開口,6萬可是翻倍的價錢啊。”

“你就偷著樂吧,6萬只能算是沒收你違法所得,給你開放了限定本,你要對齊到我們的統一售價,利潤更多,你接著掙錢,後面的營收都是你自己的。你分流了我的客戶。我這算是做慈善了。”

“好吧,嵐姐既然不追究小弟,小弟也不能不識擡舉。就6萬吧。”

“那就簽合同吧,早點把事情解決。”嵐姐掏出了合同。

鑫仔有點吃驚,他沒想到嵐姐是帶著合同來的,好像已經預判自己今天會同意她的價格。

鑫仔接過合同,仔細看了起來。合同條款很簡單,就是規定 SSS 以六萬的價格購買《瘋批美人》的使用權。

鑫仔心裏暗暗叫苦,這六萬塊花得可真不值。但他也明白,如果不簽合同,恐怕李總這條大魚以後都不會跟自己合作,自己掙錢的機會更少。

最終,鑫仔還是在合同上簽了字。這場鬧劇終於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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