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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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朝大海的狐貍的博客

博文:

為什麽每遇到假日或紀念的日子就要唱歌、跳舞、表演以示對某個日子的尊重和感謝,有時候還要強制性地去做觀眾。

中午,食堂,校慶演出前兩小時。

“一會兒看演出你可別睡著了,你最不懂藝術了。”

“玖致還不是一樣,最不喜歡湊那種熱鬧。”

“好吧,當我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可是這次不一樣,有小雅的角色。”

“知道啦,我會瞪大我的牛眼看的。”

默笙呼啦啦地吸著米粉,最後連湯也喝了個底朝天,卻埋怨下次再也不吃了,餵不飽他,我只好又給他買了兩個甜面圈。

他的休息日,我硬拖著他心甘情願地來看校慶演出,這麽形容並不矛盾,比如說我不喜歡吃甜食,可是默笙希望我能陪他一起吃,那麽我是會心甘情願的拿起甜面圈吃得很開心。

禮堂,校慶演出中。

默笙湊到我耳邊,大聲說:“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嫻靜端莊,溫良賢淑……就是那篇課文裏說一個喜歡珠寶的女人美貌的句子。”

我提醒他,“莫泊桑的珠寶,她恬靜婉約,具有一種天使般貞潔的魅力,嘴角老掛著蒙娜麗莎式的笑意,那就像她內心靈光的流露。”高中老師會要求我們背許多美好經典的句子,為了寫出高分作文,我有一本厚厚的摘錄本,當然,不能侵了別人的著作權。

“她像仙女。”

默笙的摘錄本很薄,也從來不認真背別人的經典語句,他和很多男生一樣,在叛逆期的年紀喜歡和老師對著幹,妄想能把老師氣到跳腳,但那真的只是妄想。老師有一項特權,就是他可以把你趕出教室,而你還不能對他大呼小叫,拳腳相加,除非你不想上學了,高中可不在九年義務教育之列。

“那我呢?”我竟然有一點點小嫉妒,默笙可從來不會誇別人。

他故作嚴肅地傾身過來,煞有介事地仔細端詳我的臉,我忽然覺得這種比較真沒意思。把他推回靠在椅背上。

他抓過我的手,攤平,一筆一劃的寫下兩個字——美好。

“玖致在我心裏是最美好的。”

小小的嫉妒心似乎得到了滿足。

這件小事告訴我們:原來再親密的朋友之間也會隱藏著一絲絲的比較。

默笙還是沒能和小雅正式見面,演出結束後,他們要去慶功宴,我和默笙去了淩霄花道的一家冰飲店吃冰。中途他接了個電話,他說我不能帶小雅見他,他要讓我見一個人,他說那個人就在附近,很快過來。

“下次你也參加吧,我最想看玖致你的表演。”

“可是我不會演戲啊,那些人物表情太變幻莫測,我這種面癱臉可學不來。”

“嗯,你說得對。”他慎重地點頭。

我故意從他碗裏挖一勺紅豆冰,吃進嘴巴裏,挑釁地把冰塊咬得嘎吱響,他急忙護住碗,嚷嚷:“不帶你這麽玩的,我只是附和你的事實啊。”他臉上卻得意的笑出來。

笑鬧了一會兒,有個面容姣好的女孩子進了門,目光漠漠地在大廳掃了一圈,徑直朝我們走過來。

“阿笙。”

這個親密的稱呼,讓我擡頭盯著她,默笙招呼她坐下,隨口說:“這是米素,新認識的哥們。”

她沒坐下,仗著自己站著,又穿著高跟鞋,耷拉著眼皮一副把我踢出眼裏的模樣,“我是他的幹妹妹。”

我淡淡點頭,默笙說:“這就是玖致,我跟你說過的。”

米素坐在默笙旁邊的空位,看了眼他碗裏的東西,也要了一碗紅豆冰,那種語氣似乎宣誓著理所應當的某種東西。默笙舀著紅豆一口一口的吃,他一直很固執地相信,紅豆就是相思豆,代表了思念。但其實他並不喜歡吃紅豆。

默笙在我對面,我喜歡這樣的位置,一擡頭便能看到他。但我突然發現,兩個人並排坐,似乎也可以達到手擦著手的親密感。因為默笙通常慣用左手拿勺子。

總之,我心底升騰起一點點的害怕,怕默笙會被她拐跑,賣到哪個我找不到的山溝裏給人家做牲口,不是我胡思亂想,而是默笙從沒有把任何人帶到我面前來過。

米素是唯一一個,我會擔心也是理所應當。

默笙看起來很開心,一直在絮絮叨叨地告訴我,他和米素認識的經過。原來她也是十八歲,媽媽跟人跑了,爸爸酗酒,醉了就對她家暴,她受不了了,就跑了出來。很老套的故事情節,但其實最隨處可見。她在餐館裏打工,做服務生,包食宿,平時也不知怎麽花費,她在積極地攢錢。她剛離家那會兒也有小姐妹,很要好,十五、六歲的年紀,不知天高地厚,有在夜總會裏做小姐的,也有吸毒的,真是墮落地徹底。默笙說她上學那會兒也是優等生,只是她父母整日怨恨嘮叨著貧窮的生活,哪顧得上她,正是花開爛漫的季節,她對親情一再絕望,只能逃跑。過真是人以類聚,我們竟然屬於同類人,怪不得默笙會對她另眼相看。

“以後再沒有回去過嗎?”

他嗤之以鼻,說了句,“死了算了。”

真的能死了就算了嗎?能忘記是他給了她希望,又殘忍地一刀刀割掉,鮮血淋漓的記憶能保證永遠不再打開,除非你永久性失憶。

默笙送我回學校,我站在窗臺邊目送他和米素離開。轉身看著空蕩蕩的宿舍,一股淡淡的失落感油然而生。小雅還沒有回來,那兩個舍友也不知道去哪兒狂歡了,也是,才九點,誰會一個人關在這四四方方的盒子裏。最倒黴的還是停電了。

宿舍樓裏漆黑一片,我鎖了門,摸索著樓梯慢悠悠地往下挪,沒過會兒有了一點光亮,有人拿手電筒互相攙扶著,我借著光下了樓。

他們三三兩兩地商量找個地方等來電,幸虧月亮湖沒忘記我們,我偷偷地跟著一群人去了,卻失望地發現湖邊有好多情侶在你儂我儂,只好一個人默默地上了情人橋。

來來往往好多人呢,還有人牽著手站在橋上看風景,絲毫不被人打擾。他們的小世界讓我心裏不痛快,故意站在他們旁邊,等他們說到起勁的時候,投下一顆石頭到湖裏,“彭通”一聲,他們會停下來看我一眼,如此往覆,從疑惑到不耐煩,到忍受,到憤然離去,橋邊只剩下我一個人。

“亂扔垃圾,抓住了會被處分。”

月光從他的頭頂瀉下來,讓他本就淡漠的面容更顯冷峻,尤其他雙手插兜,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態。

我盯著他,又投下一顆。

“看,是石頭,不是垃圾。”

他走過來,盯著粼粼的水面,唇一翕一合,“沒有用處的東西,都是垃圾。”

“那你要處分我嗎?”

我想他要是真的處分我,我就去找小雅,他不能不給女朋友面子。

他伸出一只手,搭在橋墩上,略略彎腰,從側面看他的臉線繃緊,唇瓣緊抿,眼珠微微前凸,像是一頭瞄準獵物的野獸,“嗖”地一聲,有什麽東西從他另一只手裏飛出去老遠,不寂靜的夜裏根本聽不到其他聲音。

“是什麽?”

“石頭。”

他又換回了直挺挺的姿勢。

我把從湖邊撿到的石頭都掏出來,雙手掬著伸向他,“再扔一次好不好?”

他終於轉過頭,目光對準我。我沒想到他會接,但我也沒讓他接到,嘩啦啦地全扔進了湖裏。

他蹙緊了眉峰。

我說:“我只是想讓你看著我……小雅有沒有對你說過,要你好好和我相處?”

他連點頭的動作也懶得做,只“嗯”了一聲。

一個是我喜歡的人,一個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們相處得好,我便圓滿了。

“小雅呢?”

他終於露出了些疲態。

“話劇社和學生會聚餐不在一起,她現在恐怕還回不來……我是頭疼,才先走了。”

他這是在解釋自己身為會長而早退的原因嗎?

可是……和我有什麽關系?

默默無言,我趴在橋墩上,他站在旁邊,像一尊雕塑。

傳說在晴朗的夜晚,相愛的兩個人站在橋中央,對著月亮海誓山盟,如果他們真是命定的姻緣,橋便會奏出一首曲子祝福他們白頭到老。

有人說這不是傳說,好久好久以前就有人見證過那一刻,女生本要和男生分手,卻因此更加親密。有人說他們結婚了,他們很幸福。

這是無稽之談,一定是某種巧合。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三三兩兩的人群散了,路燈亮了。

“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

他走在我後面,我豎著耳朵偷聽,腳步聲很輕,像是練就一身高深內力的武林高手,動靜間毫無聲息。

我沒有回頭過一次,到了亮堂的宿舍樓下,我徑直走進去,腳一跺,聲控燈亮了,大大方方地走上去。她們都睡了,卻還留著燈。

爬上小雅的床,她的臉紅紅的,還帶著些微酒氣,我把被子給她拉好,又去拉窗簾。他竟然還在那裏,四目相對後,他轉身離開。

不能否認,穿著白襯衫的男生就是凸顯氣質,等手頭寬裕了,也要給默笙買一件。

我第一次進小雅的房間,有一種果然如此的感覺。除了她的窗簾不是夢幻純美的白沙,而是一串串的珠簾。

“像一簾幽夢。”

“我可不喜歡汪紫菱,她太多愁善感。”小雅說。

她爸爸的生日,客廳裏來了一群穿著考究的人士,他是望海市比較有名的地產商,為人低調,樂善好施,作為長輩又是體恤威嚴,年初還被評為地產業形象大使。我們好幾個與她關系好的同學都來了,大家都說她爸爸是好人。

她媽媽是新時代的女性,出身軍人家庭,卻異常溫婉、浪漫,她在法國有自己的事業,是服裝設計師,怪不得小雅的穿著打扮都最漂亮。上次她媽媽從法國回來還帶了禮物給我。

“真讓人羨慕嫉妒恨,和小雅一比,我的閨房頓時成了狗窩。”

“我也是呢,這個臺燈還是我在雜志上看過的。”

“以後我長大了也要有這樣的公主屋。”

“拜托,你已經長大了,再長就老了,大姐,不如趕緊趁年輕,找個金龜婿啊。”

三層高的花園洋房確實很令人羨慕,或許終其一生我也無法住進這樣的房子。但是未必所有人都能在這樣的房子裏開懷的大笑,一種方式配一種幸福。我呢,有默笙許諾的小房子就足夠了。

小雅悄悄對我耳語:“我爸爸有開發樓盤,以後送你一棟。”

我可不敢要。

中國人講氣節,不食嗟來之食,我可以接受她低價賣於我,卻不能空手接過。朋友關系最忌諱不平等,施舍與被施舍,不論出於何種態度,便變了質。這和愛情裏的門不當戶不對是一樣的。

楚淩楓也來了,是代表楚家。他在樓下和那些大人們客套,小雅知道了,很開心地跑下去,過了很久傭人上來叫我們吃飯,下去才看到有好幾個不認識的穿著鮮明、時尚的男孩女孩,小雅和他們詳談甚歡。她舉止大方,優雅,說著離我很遙遠的話題。

我們顯得格格不入,首先在外表,我的衣服穿了好幾年的樸實無華,幾個同學雖盡力穿著各自最好的衣服,一對比,仍是被甩出了好幾條街。

被安排在一桌,不久前在樓上歡愉的女孩子一個個只顧著低頭吃飯,每個人都有些無措,其實是虛榮心作祟。

楚淩楓挨著小雅,多數在做聽眾,被問到了偶爾說幾句,根本不似其他男孩子那樣盡可能地去表現自己,他還真是到哪兒都那麽冷淡。但女孩子就是喜歡找虐,往他跟前湊。

天將夜未夜,他們香榭著要去酒吧玩,我們一行自是不去,商量著早些回校。小雅阻止著不放人,纏了半天終於能走了,幾個女孩子似乎都松了口氣。“我也一起走。”楚淩楓突然開口。

“淩楓哥哥,和我們一起去吧,你和小溪也好久不見了。”

“就是啊,楚淩楓,我好不容易才回國一次,你也太不給我面子了吧。”

“改天吧,有點上頭了,改天一定找你。”

“算了吧,姑娘們,誰叫你們可著勁兒灌人又灌不醉,到嘴的鴨子飛了可不怨人啊。”

“呵呵,大嘴你胡扯吧,小心我們小雅和你絕交。”

我們拘束著不知道該不該留下等楚淩楓,直到小雅說:“淩楓哥哥回去好好休息,也一定要把小維她們安全送回去。”

“嗯。”

我們道別,跟著楚淩楓走,誰也沒有開口的跡象,氣氛有點沈悶,直到路口,楚淩楓揚手攔車,幾個女孩方才紅著臉忐忑地說:“學長,我們想去市中心玩,你……嗯……和杜小維要不要一起去?”

喔,明天是周末,她們未必是不想玩,只是道不同,不與為伴。

聽她們的語氣,並不是很想要我同去,從小雅家出來,他們幾個就抱作一個小團體,把我排除在外,我淡淡地說:“我不去了。”

“那……學長呢?”

“你們晚上回來註意安全。”

女孩們有點失望,但很快又笑著揮手說再見,似乎她們知道他的拒絕是一件多麽理所當然的事。

“回去有事嗎?”

他問我,我有點驚奇,但還是想了想,似乎真的沒什麽事。走的幾個女孩子中有兩個是舍友,小雅又不在,回去了我還是一個人。

我搖頭,他便問:“要不要走走?”

我疑惑地問:“你不是頭疼嗎?”

“嗯,吹會兒風。”

這次換他在前面走,我跟在後面,真奇怪,他這是在和我散步嗎?

他的影子在路燈下會跑到會面來,一不小心就會被我踩到,他也不說話,有點無聊呢,我就故意去捉他的影子,一踩一踩。

小雅家離市中心並不遠,但以我們蝸牛般的速度,也是走了很久才到,華燈早已上幕,到處通明,也正好趕上整點的音樂噴泉。

這沒什麽稀奇,稀奇的是楚淩楓,從北京那個大城市來到望海兩年的人,竟然看著高聳入雲的水柱呆楞了。

看著他的背影,也才二十歲的年紀,卻怎麽一身的凝重,像我似的站在熱鬧的圈外。但他明明又是那麽閃亮的人,擁有精彩的人生。

“玖致!”

竟然有人叫我。

我回頭,從一群少年中跑出來個默笙,他手裏還提著一個白色的塑料袋。他先是一臉的驚喜,隨後變作了憤怒與隱忍。

越過我,我忙轉身,他已經一拳打在了楚淩楓的鼻梁上,楚淩楓毫無準備地踉踉蹌蹌幾步才穩住。

“默笙!”

我驚呼一聲,高二以後,默笙很少打架了,更是幾乎再未露出過這種肅殺的氣息。

“不準靠近她,你這個混蛋!”

我沒能拉住他,他又輪著拳頭揍上去,楚淩楓有了防備,卻也只守不攻,默笙氣紅了眼,塑料袋都被踢飛了,他齜著牙撲上去廝打。

那群少年沖上來要過去幫默笙,我擋住不讓,自己跑過去,“默笙默笙,不要打了,楚淩楓你放手,不許打默笙!”

流著鼻血的他暼我一眼,那個眼神很硬,很陌生。之後,淡淡地對默笙說:“我只是想幫你。”

默笙吼道:“我不要你幫,現在晚了!你滾,不許再來找玖致。”

我推開楚淩楓,“默笙,你沒事吧,有沒有傷哪裏?”

“沒事。”他拉著我拋開,臨跑前還瞪了眼楚淩楓。

淩霄花道的一家店面裏,默笙大口大口地吞著海鮮面,仿佛和面結了血海深仇。他從工地回來買了快餐,準備回去吃,正好看到市中心的我和楚淩楓。

“你怎麽會認識楚淩楓?”

他身邊關系好的朋友我幾乎都認識,照他對出兩個的那個態度,根本不像是一般的結怨,而他們是那麽不同的兩個人,怎麽會認識呢。

“你別問了……反正你以後離他遠點就行了。”

“為什麽?”

他又悶頭吃面,抱著碗喝湯,就是不說話。

等他放下碗,我遞給他餐巾紙,“他是小雅的青梅竹馬,也是學生會長,我總會碰上的。”

“總之,他是個混蛋,見死不救……現在假好心,遲了!”

這樣兇狠又固執的默笙,我很無奈。

“你只要跟著我一起討厭他就對了。”

這樣的默笙又很孩子氣。

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再沒有見過楚淩楓,小雅訴說他的時候我只靜靜地聽著,那一夜似乎成了我們的秘密,我不再問,默笙也不再提,生活依舊平淡地激不起一點點漣漪。

唯一稱得上新奇的,就是COS秀。韓清這次鐵了心的不放過我,早前試妝通過了,但同好們一直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而擱置下來,這次似乎是談妥了。

有小雅陪著,那些妖魔鬼怪似乎也失去了大半的法力,不再因從未接觸而恐怖。我其實只是個龍套小角色,人物性格不太鮮明,或許只是陪襯的女N號,作者連筆墨的形容也很少,當然也是因為很少有人會去註意她。

“周星馳連宋兵丁都排不上,照樣不紅了,你好歹還有個角色名。”

“我寧願排不上名,或許連妝都不用化了。”

悄悄地說,因為社團並不出名,服裝都是社團買材料打假設計制作,質量都很粗糙。當然,我也參與了,女主角小時候的布娃娃就是我做的,還有兩根特滑稽的沖天辮。

帶我的是個不認識的學姐,把我扔進化妝間就“嗖”地一下沖出去,又忙得人仰馬翻。衣服之前我見過,一套黑色的緊身勁裝,好像所有的江湖殺手都是這種裝扮,成職業裝了麽?最讓我不喜歡的是假發,發黃的顏色看起來這個殺手有點營養不良,果真是沒爹疼沒娘愛的可憐蟲。

“雖然我沒畫過,但這種彩妝和繪畫差不多,交給我就好了,你先去換衣服。”

“好吧。”

等我換好衣服,戴好假發,我被圍觀了。之前還把我當做透明氣體的幾個女孩子發出一聲驚呼,然後回過頭竊竊私語。

“小雅……”

她朝我笑,很驚喜的眼神,“和簡介上的角色相似度很高。”她按著我的肩頭讓我坐下,“韓社長眼光很獨到,畫完妝後,我保證你一定會艷壓群芳。”

“咯咯咯,又不是百花樓,你以為選花魁麽。”

小雅古怪地看我,我問:“怎麽了?”

她側首,淡淡地笑,“你笑起來很……生動。”

“啊?”

她拿起隨身帶的相機,把我裝進她的鏡頭裏,湊過來讓我看,“怎麽樣?”

說真的,“看不出來。”我不是一直都這樣的嗎?

她但笑不語,轉身在一堆化妝品裏挑揀。

小雅說這種應該用法國的妙巴黎,不僅彩妝齊全,好多眼影、眼線筆之類有特異工藝,持久不脫妝,不會影響效果。她讓我看一種幹濕兩用的小圓盒眼影粉,說它能用一千五百次,有二十一種顏色,適合各類角色扮演的妝容。

“你要不要買?我看過了,不貴。”

我搖頭,“不值得。”

“你也就舍得在布偶身上下本錢。”

因為喜歡啊。

洋娃娃是每個女孩童年的美好回憶,五歲前在康愛育幼院裏,康媽媽用碎布片縫娃娃的皮囊,把不能再穿的棉衣拆了,取出泛黃的棉花暴曬,塞進娃娃的身體裏,它不會說話,不會笑,卻是我唯一的夥伴,聽我說話,和我玩游戲,陪我睡覺。只是,我把它弄丟了。

無心插柳柳成蔭,所有人都說我這個角色最符合原著,活神活現,他們說後生可畏,他們要做好犧牲在沙灘上的準備。

他們笑得一點也不真。

小雅說,沒人會真正的喜歡別人蓋過自己的風頭,誰都想做第一名。

我不能完全茍同,只除了我想要、也需要的第一名,我喜歡坐在觀眾席上,看別人表演。

不斷地有人找我拍照,原著裏我扮演的殺手是個沒有情感的木偶,我心裏早不耐煩了,竟然還有人讓我笑一笑,我笑得出來才見鬼了,那人以為我沒能領會他的意思,比著剪刀手喊茄子,我心裏好笑,在他按下快門的那一瞬,故意齜起牙,他嚇得險些摔了相機。

小雅用我的手機幫我拍了很多,我拿去給默笙看。他很高興我能站在人前,還說這個如果做得好,也可以賺錢。

我說:“我不喜歡。”

他不在意地說:“那就不完了。”

他歡喜地挑了一張傳到他的手機裏,做了桌面。

默笙很好,不是嗎?

2005-11

一整個早上,我喝了三杯咖啡,跑了兩次洗手間,空隙自告奮勇地幫別人覆印文件,除了一個吊兒郎當的男人和一個冷美人,其他都是生面孔。男人初見到我先是一楞,然後笑得意味不明,而冷美人則是朝我點頭之後便忽視我。

男人叫程子牧,我們在北京時,沒想到他會和楚淩楓在同一家公司,後來楚淩楓回望海市,半年後他也跟了過來。而冷美人是楚淩楓高價從別處挖來的,她和程子牧一直有暧昧。

有人問:“你是不是新來的工讀生?”

我想了想說:“是。”

然後他們支使我端茶遞水、擦桌子,有人收到快遞,也是我“幫忙”跑下樓去取。有人說,這是菜鳥的必經過程。記得,心裏再有埋怨,也要露出八顆牙齒,臉上要揚著心甘情願的微笑。

我去茶水間換氣,程子牧擋住我,嬉皮笑臉,“幹妹妹,楚淩楓不是一向把你藏得很好,怎麽今兒舍得帶出來拋頭露面了。”

“社長,我們只是不常見面而已,不代表我不在其他地方。”

他笑得很邪惡,“中午一起吃飯。”

“楚淩楓去嗎?”

“你可以叫上他,但我估計他不會很樂意。”

我狐疑,他一臉你大可以去試試的表情。

進辦公室,楚淩楓擡頭看我一眼,什麽也沒說。我繼續看文件,一直到午餐時間。

“程子牧讓我們一起去吃飯。”

他果然蹙眉,但仍是答應了。

其實就是十樓的員工餐廳,幾乎這座樓一半的工作人員都在這裏用餐,樓下二層也是餐廳,不過楚淩楓的事務所在八樓,這兒離的近。

沒有員工會希望在自由時間遇見老板,所以一張桌子也只有四個人。

楚淩楓和程子牧各端兩個盒飯回來,我聽到楚淩楓帶著警告的口氣說:“你別亂說話。”

“哎喲餵,人家哪有亂說話,不信你去問我幹妹妹,人家可什麽都沒說。”

我“噗嗤”笑出來。

冷美人瞥他一眼,“德行。”

我的餐盤裏有西芹、青菜、土豆、雞肉,楚淩楓的盤子裏有幹煸豆角,我快速地夾了一筷子吃掉,又麻又辣。程子牧“嘖嘖”兩聲,也不知是不是在諷刺。

我想起在醫院外面那次楚淩楓關於戒掉喜歡的東西的言論,說:“要戒掉一樣喜歡的東西,有一種極端的方法。”

他看我,好像不知道我怎麽會說到這個話題。

我繼續說:“和以毒攻毒的理論相似,假如我要戒掉幹煸豆角,就使勁使勁地吃,直到舌頭看見它就犯惡心為止。”

冷美人忽然問:“如果是人呢?”

楚淩楓看著我,程子牧看著冷美人,我說:“那就讓他傷害你,書上說,愛情總有磨光的一天。”

“但有些人很犯賤,他被你害得差點入獄,還是冥頑不靈地愛你,你有沒有辦法讓他離開你?”程子牧說。

楚淩楓冷下臉,“程子牧!”

我覺得他們之間的氣氛有點微妙,這和楚淩楓那晚講的院子裏的白骨很相似。

冷美人說:“愛情總是身不由己。”

我忽然吃不下去,說:“楚淩楓,我想回家。”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能回去。”

“到樓下。”

他隨我下樓,送我到樓下,也沒有說一句話,我走下臺階,忽然轉過去問他,“你說你會等我死了把我埋在院子裏,那你還會不會住在家裏?”

他沈默了很久,我固執地想要聽到他的答案,太陽很辣,刺得眼睛睜不開。

他終於硬邦邦地說:“你還記得那個男人殺死那個女人的動機麽?”

“因為他愛她。”

瘋狂地愛著她。

他好像笑了一下,我不太明白那個笑容的含義,想再仔細看看,他已經走了。

我到附近來回溜達,不知不覺到了市中心,空氣熱得人喘不過氣來,我想買瓶水,才發現沒有帶包。這下好了,沒錢沒鑰匙,還得再跑一趟事務所。

我不情不願地往回走,一路上不停地用舌頭去舔嘴唇,但好像沒用,反倒越來越幹。這個時候我希望楚淩楓回到辦公室看到我的包能追上來,可是就在我快要走到時經過一家咖啡廳,看到了他。

他們坐在角落裏,女人的背後是一棵很大的植物,如果不是她一直在拉扯對面的楚淩楓,讓她的身影忽隱忽現,外面的人是很難看到的。

我對她有點印象,一檔美食節目主持人。

有人在偷偷摸摸地拍他們,應該是狗仔,我埋怨楚淩楓不夠警覺,明天又該在娛樂版上露面了。這讓我想起一首詩: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我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只能看到楚淩楓冷漠地抽回手,不斷地看表,他好像很急。

忽然有人拍我的肩,我嚇了一跳,卻是周宇揚,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噓。”

他表情有點覆雜,遲疑地問:“你在幹什麽?”

我指給他看,“那是楚淩楓和他小三。”

楚淩楓從懷裏掏出什麽東西,刷刷地劃幾下,推給女人,冷硬地說了些什麽,而後自嘲地笑了下,拿起一旁的包起身離開。

剛才沒看到,那是我的包。

我趕緊拉住周宇揚躲起來,那個狗仔則又偷偷換了幾個角度,然後腳底抹油溜了,真是專業。

“你躲什麽?”周宇揚好像很不能理解我的行為。

我笑著給他解釋,“楚淩楓如果看到我在這裏,他會尷尬的。”

“……你應該去質問他,而不是掩耳盜鈴。”

“質問什麽?”

“他在背叛你,背叛你們的愛情和婚姻。”

“……你為什麽看起來比我還生氣?”

“我……你不難過嗎?”

“那你認為他開心嗎?”

他沒回答。

我看著楚淩楓離開後,那個女人也帶著大大的能遮住半邊臉的太陽鏡出來,才想到楚淩楓剛剛大概是給她支票吧。

我問周宇揚:“夫妻間的財產是共同所有的吧,你說我該不該去向那個女人要回我的那一半?”

女人從我們眼前走過去,上了路邊的一輛車,很快開車,我沒機會要回我那一半了。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想到了就快去做,機會總是稍縱即逝。

“為什麽你們都會愛上這樣的人?”

“你說什麽?”我沒聽清他的呢喃。他搖頭,我說:“你可不可以請我吃飯?我剛剛沒吃飽,你也看見了,我沒帶包。”

我們進了這家咖啡廳,我選了明亮的地方,這裏也有西餐賣,隨便點了幾樣,侍者倒了兩杯檸檬水,下火。

我連喝了三杯。

周宇揚盯著我,他的眼神讓我心裏發毛,我較勁似的拿走他手邊的水杯,他沒反應。我挑釁地喝了好大一口,他忽然捉住我的手,我差點把杯子扔了。

“你……”

他把水杯拿走放下,拉著我就走,我踉踉蹌蹌地跟著,直到他把我塞進出租車裏。

“海大。”他說。

我使勁抽出手,“你幹什麽?”

他面無表情地看著他那邊窗外的風景。

我們好像才見第四次面,他就做出這樣的行為,明明他是一個溫良的人。

我伸手開車門。

一陣刺耳的剎車聲,他使勁地拽住我,可還是碰到了頭,他們都很生氣的罵我,司機把我們趕下車。

我朝他吼:“我不去海大。”

“為什麽?你不敢去?”

“……我討厭你,你走。”

他走了,我蹲在地上,有一只黑螞蟻咬著小小的面包屑往人行道上邊爬,我一點點地跟上,我想它的家可能在人行道旁邊的灌木叢裏。它走得很快,一會兒視線裏又多了只紅螞蟻,它本來只是經過,可看到黑螞蟻就過來咬。小時候我以為紅色的螞蟻代表紅軍,我常常會踩死黑螞蟻,長大後我才知道,紅螞蟻可能是火蟻,它會咬傷人。

我拿棍子把它撥到一邊,它卻鍥而不舍地沖上去。我再撥,他再沖,反反覆覆,我腦仁疼得慌,它卻不厭其煩。我想,它大概也是一只無聊的螞蟻。

“你今年幾歲了,還玩螞蟻。”

是周宇揚。

我擡頭,“你不是走了嗎?”

“抱歉,我剛剛態度不好。”

“你可不可以幫我買藥,我頭疼。”

“什麽藥?”

我把藥名告訴他,一會兒他回來了,手裏還拿瓶水。

我吃了兩粒,“嗯……和我那個不太一樣,這個有點香味,好像是橘子味。”

“……這是維他命,不治頭疼的。”

“可是我每次吃這個頭就不疼了,可能是各人體質不一樣,藥效也不同吧。”

黑螞蟻已經跑掉了,我扔了棍子,站起來,紅螞蟻爬到了我的腳上,我跺了兩下腳,一下子踩死它。

周宇揚皺眉。

我說:“你覺得我殘忍?”我把死去的紅螞蟻拿到花壇邊,挖了個小小的坑,把它埋起來,“好了,這座墳送給它,這是它的城堡,它自由了。”

他嘆氣,輕輕地問:“杜小維,你為什麽不去海大?”

我不說話。

他說:“我們交換秘密好不好?”

我看了看四周,除了過往的車輛,一個人也沒有,只聽到高高的樹上知了在叫。

“我失戀了。”他苦笑,“我到最近才知道我喜歡的人原來一直把我當替身。”

“真可憐。”

“是啊。”

“我不是說你……你喜歡的那個人在自欺欺人,她真可憐。”

“我不可憐嗎?”

“你還愛她嗎?”

“……我不敢愛。”

“為什麽?”

“她說一萬年也不會喜歡我。”

這好像是張小嫻說的,我說:“那你還是別愛她了,一個人對你說謊,不一定不愛你,但她要是不對你說謊,她一定不愛你。”這也是張小嫻說的。

“我知道……可是看她那樣我控制不住去心疼她。”

這就是冷美人說的身不由己吧。

“……她怎麽了?”

“……她愛的那個男人有妻子。”

“愛上有婦之夫是可恥的。”

他揉眉心,“好了,我的秘密告訴你了,接下來該說說你的秘密了吧。你能告訴我,你在害怕什麽嗎?”

我左看右看,對他笑,“是你自己要說的,我可沒答應你。”

他終於又變回了那個溫良無害的男人,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他後來帶我去吃飯,淩霄花道的海鮮面,七塊錢一碗,我決定把他當作和蘇巖一樣的朋友。

我用他的手機打給楚淩楓,告訴他,我和朋友在一起,讓他早點回來。我突然很嫉妒他,他總是能找到事情做,工作、朋友、情人,喔,還有我這個妻子,他活得很充實。

周宇揚是個有耐心的人,他陪我壓馬路,傍晚的時候他送我回去,我們坐的出租車。他說腳雖然好了,但醫生建議他最好近期不要開車。

楚淩楓還沒有回來,我帶周宇揚去鄰居家,屋裏黑著,他們一定是去浪漫了。我告訴周宇揚,這裏住著一對同性戀,他們還結婚了,他表現得很驚訝。他說他喜歡這個花園,很有生機。我告訴他,我也想要一個這樣的花園。但我總養不活它們,它們有的幹死了,有的淹死了,還有兩只烏龜被餓死了,可惡的家夥還偷吃光了我的魚。

後來,蘇巖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看報紙,我說那已經不是新聞了,我看了現場版呢。她氣得摔了電話,兩個星期沒理我,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她這麽久不聯系我。

我以為這會是非常可怕的冷戰期,但沒過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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