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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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雨後,霧氣貼著皮膚感覺很是不好受。導致最近腳痛的毛病愈發地嚴重。那天丈夫帶著我和明寶來教堂禮拜,中途幾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著我走回家。明寶在回來的路上撿了一個小狗。長得不好看,癩皮。但明寶想要養,所以便把它帶回了家。
丈夫胃痛的毛病還會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醫生推薦的那位內科醫生,似乎沒那麽嚴重了。我與丈夫都十分感謝。記得陶醫生喜歡小雛菊,於是托剛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帶了一盆過來給你,希望你喜歡。
最後,願平安喜樂。
陳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醫室裏沒有開燈,只是打火機燃出火光那一瞬間點燃的香煙。
信中那個女子他太過熟悉,男子也太過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過了多久,煙頭在黑暗中明明滅滅。
他心說,李慕良,原來你才是傾覆全局的人。你騙了所有人,這場戰爭之中,撇清了自己與秦家的所有關系,在這場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凜,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現在她的身邊,不過是看準了寧唯再也不能去爭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這幾年所發生的一切都讓他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秦初不再是以前那個只會吵吵鬧鬧的小女孩,她踏著cha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寧唯身邊出席在鎂光燈之下;連風在那次任務之中死去;後來,寧老爺子病逝,寧氏夫婦又移居到了國外,隨後,寧唯與秦初的第一個孩子出世……
那個孩子出世的那天,寧唯因為出席某個重要的商業酒會趕不及到醫院,在生產過程中筋疲力盡的秦初穿著寬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這麽安靜地睡著,絲毫讓人聯想不起來,那個人曾經乖張跋扈的個性。
寧唯趕到醫院時是在深夜。空曠的走廊,寂靜而冰冷,他走進那個幾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穩,他便過去給她掖了一下被子。後來秦初醒了,寧唯便對著她淡笑了一下,而後坐在旁邊,那時的陶可恰巧經過門外,夜色中,恰巧剛到那個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燈光折射,頎長的身影在光潔的地面投下一抹陰影。瀲灩著狹長眉目,拿出打火機點燃香煙,下一刻卻讓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沈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開口。
“你喝酒了麽?”
“嗯。”
“你沒有醉……”秦初定定地看著他,半晌,幽幽說道:“只是一點嗎?”
“嗯。”
“這樣就好,我想再睡一會兒。”
“睡吧,我在這裏。”
寧唯那溫淡眉目在無波無瀾中閃爍著一點光,恍若擋住了似晨起葉間未溢滿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終於回過神來,拿起手機。
Form:陶可
To:寧唯
主題:
內容:對不起,我騙了你,她沒有死。她現在過得很好。
……
把內容刪了又寫,寫了又改,改了又刪,不知道要如何按下這個發送鍵。終於把那條短信刪了,沒有發出去。
然,陶可卻從來不知道,寧唯在自己和秦初結婚的前一天,獨自站在火車站臺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車多少趟來來回回,經歷了多少趟愛恨離別……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節。
記得,誰說過的一句話——
不要總想著所愛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愛,愛我所有,亦並不會悲哀。
家人,朋友,愛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愛人,下一秒可能會是你的路人。
兜兜轉轉,往往覆覆。神聖的耶和華創造的各種各樣的關系,陌生之處或是親昵所在,不過是心與心的距離。然後,上一刻,我的路人變成了我所愛之人。
所以,親愛的,若有人,願意陪你走最遠的路,那是因為,這條路上有你。
------題記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說的。98 %的女生對英雄救美這檔事兒沒啥抵抗力,剩下2%對此免疫的女生毫無例外地該是同性戀。對於,剛剛踏進十六歲的越晨光,情竇初開的年紀,性取向也正常,然後就毫不例外地喜歡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於自己掌心劃下來,“Ryan,Ryan,Ryan……”
於是,佛祖下的半燈青蓮,層層疊疊,最終無非是繁覆綻放。
細水敲鑼,無非是記得那年的每一個細節。
她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許真的是命運安排,又或許是自己抽風。身上沒有半毛錢,唯一的坐公交的兩塊錢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紅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沒想明白自己為什麽在那天那麽想吃紅豆味的冰棒,就像為什麽這條擁擠潮濕的街道即使被大雨沖刷過後也依然沒幹凈到哪去。
當車子急速駛來時,她只顧著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汙水濺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麽一瞬間還不是太能反應過來。
她輕聲呢喃著轉過頭:“你這個人怎麽這樣……”
也只能說開車的人有一手好車技,剎車,轉彎。強大的沖擊力使得車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擺動。極大的,刺耳的,剎車聲響徹夜空。然後,魅藍的跑車毫無預兆地甩進了旁邊早已經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裏聚集著一幫不良少年,這條街道向來魚龍混雜,尤其此處本來有個打算開發□□,後來卻因為出了人命而被擱置荒廢的工地。其中一個黃發青年吹著口哨,走過去一腳踢向藍的魅惑的跑車車門。
“靠!有名車了不起!礙了老子辦事兒,就別想著跑。”帶頭的青年拿著木棍用力向車窗摔去。
窗破。應聲而碎。
一陣起哄與笑鬧。
帶頭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車窗,低頭。狂妄的神情瞬間凝住,半秒驚愕,而後是恐懼。□□指著腦袋,大概沒有哪一個人還能保持鎮定的狀態。
只見車窗處伸出一修長有力的右手,染血,艷似木槿花,絲絲纏繞,凝在手腕處,點點滴落。指指骨節分明,扣住槍支的板機。
指指是血,槍支是血,極其妖艷的姿勢。
“今天我不想再殺人。”聲線喑啞,音質陰冷。點點滴滴,絲絲入扣。
眾人落慌而逃。
整個過程,越晨光目睹下來,只覺得這個人開車快得真是神奇,看到一幫社會青年被這人拿槍逼走後,覺得自己在看免費電影,於是“啊”地一聲感嘆後,回過頭繼續舔自己的紅豆冰棒,完全忘了剛剛那跑車濺了自己一身的事兒。
於是,最最原始的開端。
花意落,花意落,春情只道是梨花薄,是片片零落,是片片無憂。
之後,恍若歷了天光年月的間隔,起起伏伏,就像敲響聖浮利亞的聖鐘,從此,以愛為名的世界紛紛擾擾,繁繁覆覆。
第一次,她徒留一人,一車於月華之下。
“阿晨?”
“阿姐,我在……”
“你去了哪裏?你怎麽這麽不讓阿爸阿媽省心?”
“阿姐,我今晚……”
“阿媽今天身體不舒服,進了醫院留院觀察,我跟阿爸在醫院陪她,你回來後就叫音姨煮些東西給你吃,明天再來看阿媽吧。不要總讓爸媽操心。”
“阿姐……”
“……”
通話嘎然而止。
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以為回來會有一個蛋糕等著我,會有禮物等著我。
越晨光輕嘆一口氣,輕咬著空空的木棍,手機屏幕閃爍了一下,便進入關機狀態。無奈,她只得把手機放回了校服口袋。本來打算叫阿姐來公交站接一下自己回家,看來還是算了,折回原路,走回去吧。兜過了巷子,走上馬路,卻依舊看到那輛車子停在那裏。透過爛了的車窗,看到了車裏的人。
沈目,長睫。一頭酒紅色的頭發,三個耳釘。染血的外套。
你那麽好看。
越晨光想著,你那麽好看,本來我更應該幫你。如果我手機還有電,我一定幫你打110。可是,我手機沒電,你不能怪我。
忽而,她看著眼前陷入昏睡的男人。大抵夜風吹得腦袋發熱,便說了句:“你要有兩塊錢,能不能先借我?”
從小老師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然,十有八九你會被陌生人害死的。於是,這句話在越晨光身上得到了驗證。結果就是,被陌生人用槍頭指著腦袋。
她有些驚愕,呆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那個,你繼續睡,我不打擾你了。”
男人維持著拿槍的姿勢。眉鋒陰冷,目光銳利,讓越晨光不好直視。
大概是被嚇昏了頭,越晨光訥吶地說:“今晚是十五,不宜殺人。”
男人沒說話,神色卻略微舒緩。
“想要錢?”
她看著他,認真的眉眼,誠實地點頭。
“兩塊?”
她再次誠實地點頭。
“你幫我,我給你兩塊。”男人道。
半晌,越晨光露出思慮的神情,而後,問:“不用還麽?”
男人頓了頓,別過臉,臉部線條在光與影中交織出完美。等再轉過頭說話時,語氣已不覆先前那麽冰冷。男人答道:“對!”
按理說,陌生人不可信的。並且這個陌生人某種程度上,神秘感太濃烈,在這個缺乏安全感的社會裏感覺就整一個兒騙子。
但鑒於當時的越晨光身無分文,齊蔭的劉海,長及腰際的發,低著頭時,被遮去了大半個臉。完全沒有要被人騙色的可能性。
至於騙財嘛,越晨光在陌生人的要求下把他送到附近最最不顯眼的旅館後,買了包紮傷口用的紗布,藥水等。等著陌生人自己替自己抹傷口的同時。一時沒忍住,她自個兒拿了旁邊的面包吃了起來。
末了,看著陌生人,還沒來得及給他說句謝謝,先開口的就是:“你有錢,面包錢也免費?不貴的。我只吃了了一……不……半個,挺好吃的,你要不要嘗一嘗?”
從某一程度來講,越晨光更像是騙人錢財的騙子。不過,誰是騙子,會不會被人騙,對越晨光來說,倒不甚在意。
不是說麽,前世的五百次回眸和擦肩才換來今生的你被人騙麽?要知道,欺騙者與被騙者之間也得講究緣分的。
男人的外套皆是血,進旅館時,旅館老板也沒多管,大概是這附近太魚龍混雜,打架群毆的事兒時有發生。
而旅館老板看到負傷的男人,只知道流的血多,不知道是槍傷。聽著扶著陌生人的越晨光說要一個房間時,老板收了男人遞過的錢就直接把鑰匙給了越晨光和說了房號。就在一邊記賬去了。
末了,越晨光上樓時。聽到了旅館老板輕飄飄地飄來一句話:“現在的學生,真是……”
越晨光看看自己臟兮兮的校服,再看看旁邊扶著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的陌生男人,那時她就覺得,得,她現在是啥話也不想說了。
夜色越來越沈,旅館裏的燈光很暗沈。陌生男人自個兒拿著用消過毒的尖刀把肩胛骨處的子彈挖出來的時候,越晨光正坐在一邊心安理得,毫無心理障礙地啃著面包。
染血的子彈落地,滾了幾滾,剛巧滾到越晨光的腳下。越晨光皺了皺眉,起身挪到陌生男人的身邊繼續啃面包。見狀,男子的神色又冷了起來。
越晨光看著他覺得自己有必要解釋一下,畢竟再被人用槍口指著腦袋的感覺不好受。
“我金屬過敏,看著子彈吃面包,不好受。”
男子倒沒怎麽理越晨光,包紮好傷口便來到窗前拉開窗簾看了看入夜後的街道。而後,坐在一旁點燃一支煙,旁若無人地抽了起來。不得不說,陌生人吸煙時的樣子很魅惑人心。男人赤著上身,肩胛骨的傷處,血滲了出來,在紗布上綻開。
記得西方哲學形容,危險是一種致命的完美,而鮮血,能夠把個中誘惑詮釋得淋漓盡致。越晨光想說,結合無數次陪自家阿姐看香港警匪片的經驗,第一次,看到人,能把鮮血流得如此好看。可惜,男色當前,她卻少了那份雅賞的興致。皆因,煙霧迷漫中香煙一明一滅,升起的煙圈慢慢散盡,讓人想起一種美麗而又致命的植物。
一旦接觸,萬劫不覆。
吸煙時很好看,吃面包時好不好看就不知道了。看著被自己吃得七七八八的面包,畢竟是人家出的錢,如果不假裝很客氣地問他一下要不要吃面包,就太不厚道了。
“你真的不要吃麽?”
男人罔若未聞。
敢情陌生人在傷春悲秋,感懷命運,沒空吃面包。越晨光也沒再多問,剛想著開口問兩塊錢的事兒。
“拿來吧!”
越晨光楞了一下。
陌生人轉過頭,看著越晨光,狹長眉目暈開淡然:“不是說吃面包麽?”
聽著陌生人理所當然的語氣,越晨光噎了一下,看著手裏僅剩的面包,自己還咬了一口。其實,我也是隨便說說,你也別當真。
她咬下最後一口面包,邊鼓動腮幫子邊淡彎著認真的眉眼:“要不我現在再去買?”前提是你給錢。
聞言,男人瞇著眼睛,似乎是在審視她。
越晨光立刻低著頭,頭發落下,遮了臉。
男人收回視線,走回去,盤腿而坐,拿起一旁的啤酒喝了起來。喝著喝著,抿唇,而後問:“你讀高中?”
越晨光第一反應是點頭。而後想起,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說話;就是萬不得已與陌生人說話了,也不要說老實話。
然後就搖頭。想了想,又覺得不對。幹脆不作回答。直接又是低頭,任著頭發遮臉。
男人幹脆坐在地上,啤酒一瓶接著一瓶地喝,到了後來,啤酒喝完了,就拿著打火機開開滅滅地在玩,似在打發時間。
男人這麽一折騰,越晨光倒忘了問他拿兩塊錢。也坐在一旁,無聊地看著男人無聊地在玩打火機。
不多時,外面下起雨來。打在窗上,濕蒙蒙的一片。然後,忽然間房間陷入了一片黑暗。
大概是下雨,旅館停了電。無奈之下,越晨光只得下去找旅館老板,結果老板的解決方法就是給了她幾根蠟燭。於是,回到房間。
男人還在玩兒打火機。越晨光拿著幾根蠟燭就湊過去,把蠟燭全都點燃。房間霎時明亮。越晨光坐回遠處,曲著腿,良久,問:“餵,你不回家麽?”
言下之意,先生,現在很晚了,你不回家我也得回家。你還欠我兩塊錢呢。
聞言,男人轉過頭,三個耳釘在燭光下閃爍,酒紅色的頭發在橙色光色調下無端地平添幾分妖冶。
越晨光趕緊轉過頭,得,你繼續傷春悲秋,你要悲多久,我也不說了。
男子看著越晨光,點燃一支煙抽了一口,笑了笑,瑩白指尖的細長香煙明明滅滅。
“你到底是很怕我呢?還是本來就是這樣的性格?唯唯諾諾的。”他說。
“……”越晨光沒說話,你要看到一個男人總冷冷地看著你,還帶槍的,你能不怕?
“你叫什麽名字?”
“……?!”
“嗯?”見越晨光沒有說話,於是轉過視線看著她。狹長雙目微瞇。
越晨光膽小,但是又不敢真跟人家說真名,於是低著頭,輕聲說:“阿晨,他們都叫我阿晨。”
忽然,男人輕聲笑了出來。唉?----
越晨光擡起頭,恬淡的眉目,有些奇怪男人的反應。
“我姐以前也有一寵物叫這個名字來著,是蜥蜴,貌似後來被我用徽墨砸死了。”
“……”
這男人……不會是之前喝啤酒喝醉了吧?然後想對她毀屍滅跡?心中思忖著,對這位陌生男人的警惕又上升了幾分。
後來,兩人都沒有再說話,陷入了無端的沈默。
也不知道沈默了多久,越晨光橫豎被這沈默而無聊的時光消磨得半點恐懼心也不剩了,膽子大大地再坐近些,靠著床沿,看著男人手中打火機發出的火光。
忽然間,無緣由地,有一種由衷的感動,還有許多難過,一並從心底湧出。十六歲的生日,自己與一個陌生人躲在一個窄小的空間裏共同看著微弱的光。
天不老,地不荒。自此,一種蠻不講理的錯覺自此植入心頭。揮之不去。
“你怎麽還不回家?”越晨光問出口。我想回家了,等著回家過十二點。
他忽然笑了一下,借著瑩瑩的火光,越晨光覺得自己有些看呆了。這個男人,笑起來真是好看到離譜。男人把打火機熄滅,而後,光線不覆原來喧囂與燦爛。他拉過丟在地上的染血的外套。信用卡,現金全塞到越晨光手裏。
“回家吧!那麽晚,你爸媽會擔心。”
此話一出,無端地,越晨光感覺自己被感動到了,由心而生,煙光霧薄。
“那你呢,你不回家麽?”
聞言,男人伸出修長的指尖,做著噓聲的動作。那雙好看的眼睛笑著,晨光卻自以為是地覺得裏面溢滿難過。
唯,往後你就得按照我給你安排的人生過下去。
那個高高在上的老人,曾經這樣跟他說。
而後,二十歲後,金錢揮霍過了,欲望也滿足過了,又或者所謂的情愛也嘗遍,許多人終其一生也難以得到的東西,似乎,他便早早趕在二十歲之前已經一一涉獵過,於是,也就這樣了,也便心安理得,毫無所謂地回來。卻是----
男人徑自打開打火機,火焰燦然,映著半壁孤獨,半壁無助。
“我父親,我爺爺,現在該是還躺在醫院的重癥看護室。”
他說:“人原來這麽脆弱,碰一下就會碎。”
“哦!”
男人又說:“你不是要回家麽?”
越晨光倒也心安理得地把頭伏在屈起的雙腿。看著陌生人打火機升起的火焰跳動。
“我回去也沒人等我,我阿媽也進醫院了。其實,我挺擔心她的。可是,我知道,她不喜歡我。”
越晨光說:“今天我生日。”
她說:“他們是不是忘記了?”
她說:“我有點難過。因為我阿媽住院了,我卻不想去醫院看她。”
說著,說著,無端地落淚,春熙過後寂寞紅。點滴心頭,欲淺還深。其實,眼角早已濕潤,無關淚水挑逗。在這沈靜的雨夜,似乎連呼吸跳動的節奏都靜止。
男人丟了打火機,笑得雲淡風輕,轉過身子,修長的手捧著越晨光淚水肆意橫流的臉。
“小女生,青春期綜合癥?”
越晨光沒有說話,只是看著男人。一張好看到囂張的臉,卻無法用精致來形容。
男人說:“生日快樂,阿晨。”
很多事情似乎都在走風景,又像走迷宮。容易進去,難以出來。卞之琳說,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從這一刻開始,她不再是以迷路者的身份冷眼旁觀著這個世界。而是成為了在橋上看風景的一員。
從此,越晨光的心裏,有關這個男人的一切,都存在著KEY WORD。那就是——LOVER和LEADER。
“今天我很難過,你呢?也很難過嗎?”
自此,越晨光問出的這句話,似乎在彼此的世界拉開帷幕,然後,難以絕跡舞臺。在《瘋狂的愛》中,布勒東說,愛情,屬於兩個人,對他們來說都是純粹的與世隔絕。像自由一樣,從不矯揉造作,卻需要一種平靜的果敢。
果敢,說的難聽一點,就是墮落。
男人吻向唇間時,她沒有閃躲。
世界靜止,人心喧囂。
越晨光沒接過吻,卻懂得如何去迎合。尤其是在一個接吻技術非一般高超的引導者引領下。
某一程度下。她如今的模樣不算好看。頭發淩亂,還混著一股藥水的味道。卻讓男人接近憐香惜玉般地親吻。男人的側臉在晃動的燭光下輪廓分明。唇齒相觸,抵死纏綿。
良久,分開。
越晨光看著男人的眼睛,看著,看著,本該靜止的眼淚,頃刻間,又流了出來。填不暖心房。那雙好看的眼睛卻讓自己的心裏開出一片花來。
男人把頭抵在她身上,聲線低沈,表情漂亮透澈得讓人覺得虛幻。
“要做嗎?嗯?做吧!”
冰涼的地板,之前還攥在她手裏的現金,信用卡,散落四處。抓著男人的手,黑白分明的眼瞳,倒影著前方的一切。
“這些都給你,都給你,我們做一次好不好?”
然而,男人一遍又一遍地親吻著自己削薄的鎖骨時,覆在自己身前的肩胛骨,傷口開始滲血,妖冶的紅,開始點點深入,艷似木槿花。
有一種無端的猜測湧進心頭,他現在很難過,比輕度抑郁癥的自己還要難過。所以,他急切於用冰冷的唇來尋求方向。不過,這只是一種任性猜測罷了。
當校服的腰帶被解開的時候;當肌膚暴露在空氣中的時候;當男人帶血的紗布貼近自己的心房的時候。說不清是害怕,還是別的什麽?
男人覆上她的身子,低首,冰冷的唇緩緩地游走於白皙的頸項。溫熱的氣息挑逗著最脆弱的神經。她緊著呼吸,極力地去迎合。
而後,男人說:“你怕。”
是很肯定的陳述語氣。
越晨光說不出一句話,就這麽看著他,看到他身影模糊。
男人笑,而後,用手輕輕地闔上她薄薄的眼皮,帶著令人放心的意味。□□這回事,來得激烈,洶湧澎湃,於他而言,還是能全身而退。
這一刻,她卻拉住了他的手。而後,把唇湊上去,笨拙的動作,初次嘗試的意味。
人初生於世,需要溫度,驅趕寒冷的溫度。有些事以為自己面對時,勇敢。世界末日來臨之前,渴望被愛,也是一種妄想。潛藏在心裏最細微最細微的情緒,無端地被挑起,然後,放大,放大……
我的,與我相關的,皆是不得安生。她必須該承認,自己在埋怨,埋怨沒有被愛的孤獨。然後,在這個世界之外,築起一道圍墻。
也許,正如男人所說,青春期綜合癥。而現在,有人要把這圍墻打碎了。
《葡萄藤》中科萊特如是說,我渴求一個愛我的人,給他我世上所擁有的一切。我那無附不羈的身體,我如此溫柔的心,還有□□。對與不對,已經無從遐想。ONE NIGHT STAND 在如今這個欲望□□的年代並不少見。
很清楚,愛他,並給予他,她的愛。你能相信麽?一個認識不到二十四個小時,甚至連十二小時都沒有的人。
男人的目光如炬,留海微長,語氣帶著些許哀求的意味。他伏在自己身上,後來,男人的動作停了下來,拉著一下她的手細細審視,恍若失神:“你的手真小,像朝朝的手……”良久後笑了一下又繼續。
接下來卻是,連越晨光自己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哭了。就這麽哭了起來,長睫沾濕,淚水透明。她雙手緊緊地抱著男人精瘦的腰,其用力程度說是抓也不為過。越晨光覺得這樣的表情,在此時此刻看來,真是再矯情不過。
而後,男人又輕笑,一個翻身。
與越晨光分躺兩側。腰帶解了一半,也沒去理它。紅得妖冶的發,線條分明的側臉,弧度完美的頸脖,勁瘦的胸膛隨著呼吸起起伏伏。
“哭什麽?我停不就是了?我或許是個色胚,可也不是一個下流胚子。你這麽副哭著眼淚縱橫的樣子實在是讓我做起來很有心理障礙。”
也許是□□被撩起的緣故,男人說話的音質沈了許多。聽得越晨光一張嫩生生的臉頓時紅了一大半。主動親人家的是自己;臨陣脫逃的也是自己。這樣的情況,的確是可恨了一點。
要說,現在也是越晨光運氣好,遇到的不是個只靠下半身思考問題的動物,還懂得尊重人權。要不這麽扭扭捏捏的表情,人家一個不爽就直接這麽把你給辦了,然後再來個毀屍滅跡,那就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良久,越晨光才從嘴裏憋出一句:“對不起。你……你會不會很討厭我?”
男人抿唇笑開:“小女生,第一次吧?應該留給自己喜歡的人。是我有點太沖動了,成人游戲,你不會玩,也玩不起。”
在這麽個世界,任誰沒有那麽一兩個寂寞時刻?風月□□,男人懂得太多。他亦不會傻到去招惹那些一生只為尋找另一半肋骨而存在的女人。傷了她們,然後棄械投降的姿勢自己又學不來。要麽你死,要麽她死。
終不是個好結果,處理起來,累己,累人。而且,你要墮落,卻總不得招惹別人跟你墮落。身體糾纏,欲望釋放這回事,你情我願,完事兒之後,最好亦不過說一句,“Enjoy yourself!”
越晨光攏了攏敞開的衣領,把暴露在外的光潔的肌膚收起來。雨夜的溫度終比平時冷上許多。
“我說,我愛上你了,你信嗎?”她問出了口。看著他,淡彎著溫涼的眉目,認真得恍若要將整個火海燃成灰燼。
初次見面的陌生人,便用上“愛”這麽個負擔極重的字,委實不妥。
於是,此話一出,男人笑了,她從不覺得一個男人輕笑起來可以漂亮得如此雲淡風輕。然後,然後的然後。夜雨不停。
越晨光側著身子,認真地看著男人的眼睛道:“你不回家,我也不想回家。嗯……我們玩剪刀石頭布吧!誰輸了,誰就得回答問題。”
剪刀,布。
越晨光問:“你叫什麽名字?”
收費便宜的旅館裏,白色床單有些泛黃的床上,有人用指尖在自己掌心上,寫著,Ryan,Ryan,Ryan……
“Ryan,我叫Ryan……”
石頭,剪刀。
越晨光又問:“你是不是跟家裏人吵架了啊?”
男人的神情倦怠,某一程度上,越晨光願意相信男人只是把嘴角彎起一個弧度,而不是在笑。沒有人會笑得那麽難過。
“小女生,我不是你。我過了允許輕狂的年紀。”
在自己的家。那意味著任性。高傲可以有,或是睥睨也可以有,唯獨不能任性。並且,在美國的那段時間,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奢糜而墮落,已經任性夠了。
“你怎麽總覺著我是不乖的孩子呢?我在家真的很乖的。”她躲在男人的懷裏,揚起頭問。
男人的長睫輕顫,像夜光中飛舞的蝴蝶。漂亮極了。至少,越晨光這麽認為。當然,不排除情人眼裏出西子。
“半夜了,不回家,和我這麽個陌生人躺在一起,這樣還很乖?電話也不打個回家,這樣還很乖?”男人的話帶著狹促的揶揄。
越晨光被這麽一問,還真是說不出話來。她想啊,男人一定是個很愛家的人,通常愛家的男人都是好男人。這樣的認知讓晨光無理由地感到無比自豪。
“你是不是有婦之夫啊?”這真是無比唐突的問題。
可是,在這樣的夜,大概是誰也不在乎。只想著,身邊有個人陪著就好。不熟悉也沒關系。誰沒有那麽一兩個寂寞時刻,寂寞到不理人事,毋論輕重。
“有啊。承父母之命的未婚妻。”此話一出,越晨光想啊,原來自己真的不那麽乖,喜歡一個有婦之夫。
這真是一個無比沮喪的發現。
剪刀,布。
越晨光有些意外,長著那麽精明的一張臉,怎麽總是輸呢?
“你得贏一回啊?”
他映著狹長眉目,笑:“為什麽我要贏?阿晨,你給我非贏不可的理由。”
非贏不可麽……
平淡如我,華貴若你,也有不如意的時候。
你為什麽總是要這麽極端呢?真真應了多年後她心中思忖過的那句話,若非熱烈如火,便是淡念成冰。
“告訴你一個秘密。我家的電話號碼,八位數字的。想知道麽?那裏,可以找到我。”
男人的手,比自己的修長,比自己的寬厚。她捉過他的手,在掌心處,用指尖輕輕地把自家電話號碼的八個數字比劃上去。
男人收起掌心,笑。
你要相信這個世界並不都是羅曼蒂克。爭鬥還有廝殺才符合這個世界的游戲規則。只是,這樣的道理對於一個情竇初開的小女生而言,實在是有點太無法言喻了些。然而,這樣的話,自己也不想說出口,這樣的一個女生,第一次,不忍心把她的柔軟之處捏碎。無關愛情,是為感激。感激,這樣的夜,這樣的淩亂到自己分不清下一步該如何是好的時刻,有一個,毫無危險性,毫無戒心的陌生人呆在自己身邊,充當人生的過客,陪著自己。
一個人,走到一個位置,錯了,對了,也就這樣了。
終於,雪漫長安道,清歡十裏城。
“不要隨便把電話號碼給陌生人,傻姑娘。”
光與影,看似親密無間,其實真不過是無法相互交映。光影流連,那麽溫柔的剖白,傻姑娘,就怕自己第一次愛上的人,那麽快地,就找不著自己了。
輕笑當年,眉飛入鬢間,落雨天,夜光好文靜。
恍恍惚惚,有人撩起指尖,暖毯覆在她身上。她睜開眼睛,不過是躲在日光照耀下的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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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胃痛的毛病還會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醫生推薦的那位內科醫生,似乎沒那麽嚴重了。我與丈夫都十分感謝。記得陶醫生喜歡小雛菊,於是托剛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帶了一盆過來給你,希望你喜歡。
最後,願平安喜樂。
陳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醫室裏沒有開燈,只是打火機燃出火光那一瞬間點燃的香煙。
信中那個女子他太過熟悉,男子也太過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過了多久,煙頭在黑暗中明明滅滅。
他心說,李慕良,原來你才是傾覆全局的人。你騙了所有人,這場戰爭之中,撇清了自己與秦家的所有關系,在這場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凜,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現在她的身邊,不過是看準了寧唯再也不能去爭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這幾年所發生的一切都讓他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秦初不再是以前那個只會吵吵鬧鬧的小女孩,她踏著cha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寧唯身邊出席在鎂光燈之下;連風在那次任務之中死去;後來,寧老爺子病逝,寧氏夫婦又移居到了國外,隨後,寧唯與秦初的第一個孩子出世……
那個孩子出世的那天,寧唯因為出席某個重要的商業酒會趕不及到醫院,在生產過程中筋疲力盡的秦初穿著寬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這麽安靜地睡著,絲毫讓人聯想不起來,那個人曾經乖張跋扈的個性。
寧唯趕到醫院時是在深夜。空曠的走廊,寂靜而冰冷,他走進那個幾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穩,他便過去給她掖了一下被子。後來秦初醒了,寧唯便對著她淡笑了一下,而後坐在旁邊,那時的陶可恰巧經過門外,夜色中,恰巧剛到那個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燈光折射,頎長的身影在光潔的地面投下一抹陰影。瀲灩著狹長眉目,拿出打火機點燃香煙,下一刻卻讓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沈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開口。
“你喝酒了麽?”
“嗯。”
“你沒有醉……”秦初定定地看著他,半晌,幽幽說道:“只是一點嗎?”
“嗯。”
“這樣就好,我想再睡一會兒。”
“睡吧,我在這裏。”
寧唯那溫淡眉目在無波無瀾中閃爍著一點光,恍若擋住了似晨起葉間未溢滿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終於回過神來,拿起手機。
Form:陶可
To:寧唯
主題:
內容:對不起,我騙了你,她沒有死。她現在過得很好。
……
把內容刪了又寫,寫了又改,改了又刪,不知道要如何按下這個發送鍵。終於把那條短信刪了,沒有發出去。
然,陶可卻從來不知道,寧唯在自己和秦初結婚的前一天,獨自站在火車站臺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車多少趟來來回回,經歷了多少趟愛恨離別……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節。
記得,誰說過的一句話——
不要總想著所愛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愛,愛我所有,亦並不會悲哀。
家人,朋友,愛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愛人,下一秒可能會是你的路人。
兜兜轉轉,往往覆覆。神聖的耶和華創造的各種各樣的關系,陌生之處或是親昵所在,不過是心與心的距離。然後,上一刻,我的路人變成了我所愛之人。
所以,親愛的,若有人,願意陪你走最遠的路,那是因為,這條路上有你。
------題記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說的。98 %的女生對英雄救美這檔事兒沒啥抵抗力,剩下2%對此免疫的女生毫無例外地該是同性戀。對於,剛剛踏進十六歲的越晨光,情竇初開的年紀,性取向也正常,然後就毫不例外地喜歡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於自己掌心劃下來,“Ryan,Ryan,Ryan……”
於是,佛祖下的半燈青蓮,層層疊疊,最終無非是繁覆綻放。
細水敲鑼,無非是記得那年的每一個細節。
她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許真的是命運安排,又或許是自己抽風。身上沒有半毛錢,唯一的坐公交的兩塊錢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紅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沒想明白自己為什麽在那天那麽想吃紅豆味的冰棒,就像為什麽這條擁擠潮濕的街道即使被大雨沖刷過後也依然沒幹凈到哪去。
當車子急速駛來時,她只顧著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汙水濺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麽一瞬間還不是太能反應過來。
她輕聲呢喃著轉過頭:“你這個人怎麽這樣……”
也只能說開車的人有一手好車技,剎車,轉彎。強大的沖擊力使得車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擺動。極大的,刺耳的,剎車聲響徹夜空。然後,魅藍的跑車毫無預兆地甩進了旁邊早已經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裏聚集著一幫不良少年,這條街道向來魚龍混雜,尤其此處本來有個打算開發□□,後來卻因為出了人命而被擱置荒廢的工地。其中一個黃發青年吹著口哨,走過去一腳踢向藍的魅惑的跑車車門。
“靠!有名車了不起!礙了老子辦事兒,就別想著跑。”帶頭的青年拿著木棍用力向車窗摔去。
窗破。應聲而碎。
一陣起哄與笑鬧。
帶頭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車窗,低頭。狂妄的神情瞬間凝住,半秒驚愕,而後是恐懼。□□指著腦袋,大概沒有哪一個人還能保持鎮定的狀態。
只見車窗處伸出一修長有力的右手,染血,艷似木槿花,絲絲纏繞,凝在手腕處,點點滴落。指指骨節分明,扣住槍支的板機。
指指是血,槍支是血,極其妖艷的姿勢。
“今天我不想再殺人。”聲線喑啞,音質陰冷。點點滴滴,絲絲入扣。
眾人落慌而逃。
整個過程,越晨光目睹下來,只覺得這個人開車快得真是神奇,看到一幫社會青年被這人拿槍逼走後,覺得自己在看免費電影,於是“啊”地一聲感嘆後,回過頭繼續舔自己的紅豆冰棒,完全忘了剛剛那跑車濺了自己一身的事兒。
於是,最最原始的開端。
花意落,花意落,春情只道是梨花薄,是片片零落,是片片無憂。
之後,恍若歷了天光年月的間隔,起起伏伏,就像敲響聖浮利亞的聖鐘,從此,以愛為名的世界紛紛擾擾,繁繁覆覆。
第一次,她徒留一人,一車於月華之下。
“阿晨?”
“阿姐,我在……”
“你去了哪裏?你怎麽這麽不讓阿爸阿媽省心?”
“阿姐,我今晚……”
“阿媽今天身體不舒服,進了醫院留院觀察,我跟阿爸在醫院陪她,你回來後就叫音姨煮些東西給你吃,明天再來看阿媽吧。不要總讓爸媽操心。”
“阿姐……”
“……”
通話嘎然而止。
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以為回來會有一個蛋糕等著我,會有禮物等著我。
越晨光輕嘆一口氣,輕咬著空空的木棍,手機屏幕閃爍了一下,便進入關機狀態。無奈,她只得把手機放回了校服口袋。本來打算叫阿姐來公交站接一下自己回家,看來還是算了,折回原路,走回去吧。兜過了巷子,走上馬路,卻依舊看到那輛車子停在那裏。透過爛了的車窗,看到了車裏的人。
沈目,長睫。一頭酒紅色的頭發,三個耳釘。染血的外套。
你那麽好看。
越晨光想著,你那麽好看,本來我更應該幫你。如果我手機還有電,我一定幫你打110。可是,我手機沒電,你不能怪我。
忽而,她看著眼前陷入昏睡的男人。大抵夜風吹得腦袋發熱,便說了句:“你要有兩塊錢,能不能先借我?”
從小老師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然,十有八九你會被陌生人害死的。於是,這句話在越晨光身上得到了驗證。結果就是,被陌生人用槍頭指著腦袋。
她有些驚愕,呆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那個,你繼續睡,我不打擾你了。”
男人維持著拿槍的姿勢。眉鋒陰冷,目光銳利,讓越晨光不好直視。
大概是被嚇昏了頭,越晨光訥吶地說:“今晚是十五,不宜殺人。”
男人沒說話,神色卻略微舒緩。
“想要錢?”
她看著他,認真的眉眼,誠實地點頭。
“兩塊?”
她再次誠實地點頭。
“你幫我,我給你兩塊。”男人道。
半晌,越晨光露出思慮的神情,而後,問:“不用還麽?”
男人頓了頓,別過臉,臉部線條在光與影中交織出完美。等再轉過頭說話時,語氣已不覆先前那麽冰冷。男人答道:“對!”
按理說,陌生人不可信的。並且這個陌生人某種程度上,神秘感太濃烈,在這個缺乏安全感的社會裏感覺就整一個兒騙子。
但鑒於當時的越晨光身無分文,齊蔭的劉海,長及腰際的發,低著頭時,被遮去了大半個臉。完全沒有要被人騙色的可能性。
至於騙財嘛,越晨光在陌生人的要求下把他送到附近最最不顯眼的旅館後,買了包紮傷口用的紗布,藥水等。等著陌生人自己替自己抹傷口的同時。一時沒忍住,她自個兒拿了旁邊的面包吃了起來。
末了,看著陌生人,還沒來得及給他說句謝謝,先開口的就是:“你有錢,面包錢也免費?不貴的。我只吃了了一……不……半個,挺好吃的,你要不要嘗一嘗?”
從某一程度來講,越晨光更像是騙人錢財的騙子。不過,誰是騙子,會不會被人騙,對越晨光來說,倒不甚在意。
不是說麽,前世的五百次回眸和擦肩才換來今生的你被人騙麽?要知道,欺騙者與被騙者之間也得講究緣分的。
男人的外套皆是血,進旅館時,旅館老板也沒多管,大概是這附近太魚龍混雜,打架群毆的事兒時有發生。
而旅館老板看到負傷的男人,只知道流的血多,不知道是槍傷。聽著扶著陌生人的越晨光說要一個房間時,老板收了男人遞過的錢就直接把鑰匙給了越晨光和說了房號。就在一邊記賬去了。
末了,越晨光上樓時。聽到了旅館老板輕飄飄地飄來一句話:“現在的學生,真是……”
越晨光看看自己臟兮兮的校服,再看看旁邊扶著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的陌生男人,那時她就覺得,得,她現在是啥話也不想說了。
夜色越來越沈,旅館裏的燈光很暗沈。陌生男人自個兒拿著用消過毒的尖刀把肩胛骨處的子彈挖出來的時候,越晨光正坐在一邊心安理得,毫無心理障礙地啃著面包。
染血的子彈落地,滾了幾滾,剛巧滾到越晨光的腳下。越晨光皺了皺眉,起身挪到陌生男人的身邊繼續啃面包。見狀,男子的神色又冷了起來。
越晨光看著他覺得自己有必要解釋一下,畢竟再被人用槍口指著腦袋的感覺不好受。
“我金屬過敏,看著子彈吃面包,不好受。”
男子倒沒怎麽理越晨光,包紮好傷口便來到窗前拉開窗簾看了看入夜後的街道。而後,坐在一旁點燃一支煙,旁若無人地抽了起來。不得不說,陌生人吸煙時的樣子很魅惑人心。男人赤著上身,肩胛骨的傷處,血滲了出來,在紗布上綻開。
記得西方哲學形容,危險是一種致命的完美,而鮮血,能夠把個中誘惑詮釋得淋漓盡致。越晨光想說,結合無數次陪自家阿姐看香港警匪片的經驗,第一次,看到人,能把鮮血流得如此好看。可惜,男色當前,她卻少了那份雅賞的興致。皆因,煙霧迷漫中香煙一明一滅,升起的煙圈慢慢散盡,讓人想起一種美麗而又致命的植物。
一旦接觸,萬劫不覆。
吸煙時很好看,吃面包時好不好看就不知道了。看著被自己吃得七七八八的面包,畢竟是人家出的錢,如果不假裝很客氣地問他一下要不要吃面包,就太不厚道了。
“你真的不要吃麽?”
男人罔若未聞。
敢情陌生人在傷春悲秋,感懷命運,沒空吃面包。越晨光也沒再多問,剛想著開口問兩塊錢的事兒。
“拿來吧!”
越晨光楞了一下。
陌生人轉過頭,看著越晨光,狹長眉目暈開淡然:“不是說吃面包麽?”
聽著陌生人理所當然的語氣,越晨光噎了一下,看著手裏僅剩的面包,自己還咬了一口。其實,我也是隨便說說,你也別當真。
她咬下最後一口面包,邊鼓動腮幫子邊淡彎著認真的眉眼:“要不我現在再去買?”前提是你給錢。
聞言,男人瞇著眼睛,似乎是在審視她。
越晨光立刻低著頭,頭發落下,遮了臉。
男人收回視線,走回去,盤腿而坐,拿起一旁的啤酒喝了起來。喝著喝著,抿唇,而後問:“你讀高中?”
越晨光第一反應是點頭。而後想起,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說話;就是萬不得已與陌生人說話了,也不要說老實話。
然後就搖頭。想了想,又覺得不對。幹脆不作回答。直接又是低頭,任著頭發遮臉。
男人幹脆坐在地上,啤酒一瓶接著一瓶地喝,到了後來,啤酒喝完了,就拿著打火機開開滅滅地在玩,似在打發時間。
男人這麽一折騰,越晨光倒忘了問他拿兩塊錢。也坐在一旁,無聊地看著男人無聊地在玩打火機。
不多時,外面下起雨來。打在窗上,濕蒙蒙的一片。然後,忽然間房間陷入了一片黑暗。
大概是下雨,旅館停了電。無奈之下,越晨光只得下去找旅館老板,結果老板的解決方法就是給了她幾根蠟燭。於是,回到房間。
男人還在玩兒打火機。越晨光拿著幾根蠟燭就湊過去,把蠟燭全都點燃。房間霎時明亮。越晨光坐回遠處,曲著腿,良久,問:“餵,你不回家麽?”
言下之意,先生,現在很晚了,你不回家我也得回家。你還欠我兩塊錢呢。
聞言,男人轉過頭,三個耳釘在燭光下閃爍,酒紅色的頭發在橙色光色調下無端地平添幾分妖冶。
越晨光趕緊轉過頭,得,你繼續傷春悲秋,你要悲多久,我也不說了。
男子看著越晨光,點燃一支煙抽了一口,笑了笑,瑩白指尖的細長香煙明明滅滅。
“你到底是很怕我呢?還是本來就是這樣的性格?唯唯諾諾的。”他說。
“……”越晨光沒說話,你要看到一個男人總冷冷地看著你,還帶槍的,你能不怕?
“你叫什麽名字?”
“……?!”
“嗯?”見越晨光沒有說話,於是轉過視線看著她。狹長雙目微瞇。
越晨光膽小,但是又不敢真跟人家說真名,於是低著頭,輕聲說:“阿晨,他們都叫我阿晨。”
忽然,男人輕聲笑了出來。唉?----
越晨光擡起頭,恬淡的眉目,有些奇怪男人的反應。
“我姐以前也有一寵物叫這個名字來著,是蜥蜴,貌似後來被我用徽墨砸死了。”
“……”
這男人……不會是之前喝啤酒喝醉了吧?然後想對她毀屍滅跡?心中思忖著,對這位陌生男人的警惕又上升了幾分。
後來,兩人都沒有再說話,陷入了無端的沈默。
也不知道沈默了多久,越晨光橫豎被這沈默而無聊的時光消磨得半點恐懼心也不剩了,膽子大大地再坐近些,靠著床沿,看著男人手中打火機發出的火光。
忽然間,無緣由地,有一種由衷的感動,還有許多難過,一並從心底湧出。十六歲的生日,自己與一個陌生人躲在一個窄小的空間裏共同看著微弱的光。
天不老,地不荒。自此,一種蠻不講理的錯覺自此植入心頭。揮之不去。
“你怎麽還不回家?”越晨光問出口。我想回家了,等著回家過十二點。
他忽然笑了一下,借著瑩瑩的火光,越晨光覺得自己有些看呆了。這個男人,笑起來真是好看到離譜。男人把打火機熄滅,而後,光線不覆原來喧囂與燦爛。他拉過丟在地上的染血的外套。信用卡,現金全塞到越晨光手裏。
“回家吧!那麽晚,你爸媽會擔心。”
此話一出,無端地,越晨光感覺自己被感動到了,由心而生,煙光霧薄。
“那你呢,你不回家麽?”
聞言,男人伸出修長的指尖,做著噓聲的動作。那雙好看的眼睛笑著,晨光卻自以為是地覺得裏面溢滿難過。
唯,往後你就得按照我給你安排的人生過下去。
那個高高在上的老人,曾經這樣跟他說。
而後,二十歲後,金錢揮霍過了,欲望也滿足過了,又或者所謂的情愛也嘗遍,許多人終其一生也難以得到的東西,似乎,他便早早趕在二十歲之前已經一一涉獵過,於是,也就這樣了,也便心安理得,毫無所謂地回來。卻是----
男人徑自打開打火機,火焰燦然,映著半壁孤獨,半壁無助。
“我父親,我爺爺,現在該是還躺在醫院的重癥看護室。”
他說:“人原來這麽脆弱,碰一下就會碎。”
“哦!”
男人又說:“你不是要回家麽?”
越晨光倒也心安理得地把頭伏在屈起的雙腿。看著陌生人打火機升起的火焰跳動。
“我回去也沒人等我,我阿媽也進醫院了。其實,我挺擔心她的。可是,我知道,她不喜歡我。”
越晨光說:“今天我生日。”
她說:“他們是不是忘記了?”
她說:“我有點難過。因為我阿媽住院了,我卻不想去醫院看她。”
說著,說著,無端地落淚,春熙過後寂寞紅。點滴心頭,欲淺還深。其實,眼角早已濕潤,無關淚水挑逗。在這沈靜的雨夜,似乎連呼吸跳動的節奏都靜止。
男人丟了打火機,笑得雲淡風輕,轉過身子,修長的手捧著越晨光淚水肆意橫流的臉。
“小女生,青春期綜合癥?”
越晨光沒有說話,只是看著男人。一張好看到囂張的臉,卻無法用精致來形容。
男人說:“生日快樂,阿晨。”
很多事情似乎都在走風景,又像走迷宮。容易進去,難以出來。卞之琳說,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從這一刻開始,她不再是以迷路者的身份冷眼旁觀著這個世界。而是成為了在橋上看風景的一員。
從此,越晨光的心裏,有關這個男人的一切,都存在著KEY WORD。那就是——LOVER和LEADER。
“今天我很難過,你呢?也很難過嗎?”
自此,越晨光問出的這句話,似乎在彼此的世界拉開帷幕,然後,難以絕跡舞臺。在《瘋狂的愛》中,布勒東說,愛情,屬於兩個人,對他們來說都是純粹的與世隔絕。像自由一樣,從不矯揉造作,卻需要一種平靜的果敢。
果敢,說的難聽一點,就是墮落。
男人吻向唇間時,她沒有閃躲。
世界靜止,人心喧囂。
越晨光沒接過吻,卻懂得如何去迎合。尤其是在一個接吻技術非一般高超的引導者引領下。
某一程度下。她如今的模樣不算好看。頭發淩亂,還混著一股藥水的味道。卻讓男人接近憐香惜玉般地親吻。男人的側臉在晃動的燭光下輪廓分明。唇齒相觸,抵死纏綿。
良久,分開。
越晨光看著男人的眼睛,看著,看著,本該靜止的眼淚,頃刻間,又流了出來。填不暖心房。那雙好看的眼睛卻讓自己的心裏開出一片花來。
男人把頭抵在她身上,聲線低沈,表情漂亮透澈得讓人覺得虛幻。
“要做嗎?嗯?做吧!”
冰涼的地板,之前還攥在她手裏的現金,信用卡,散落四處。抓著男人的手,黑白分明的眼瞳,倒影著前方的一切。
“這些都給你,都給你,我們做一次好不好?”
然而,男人一遍又一遍地親吻著自己削薄的鎖骨時,覆在自己身前的肩胛骨,傷口開始滲血,妖冶的紅,開始點點深入,艷似木槿花。
有一種無端的猜測湧進心頭,他現在很難過,比輕度抑郁癥的自己還要難過。所以,他急切於用冰冷的唇來尋求方向。不過,這只是一種任性猜測罷了。
當校服的腰帶被解開的時候;當肌膚暴露在空氣中的時候;當男人帶血的紗布貼近自己的心房的時候。說不清是害怕,還是別的什麽?
男人覆上她的身子,低首,冰冷的唇緩緩地游走於白皙的頸項。溫熱的氣息挑逗著最脆弱的神經。她緊著呼吸,極力地去迎合。
而後,男人說:“你怕。”
是很肯定的陳述語氣。
越晨光說不出一句話,就這麽看著他,看到他身影模糊。
男人笑,而後,用手輕輕地闔上她薄薄的眼皮,帶著令人放心的意味。□□這回事,來得激烈,洶湧澎湃,於他而言,還是能全身而退。
這一刻,她卻拉住了他的手。而後,把唇湊上去,笨拙的動作,初次嘗試的意味。
人初生於世,需要溫度,驅趕寒冷的溫度。有些事以為自己面對時,勇敢。世界末日來臨之前,渴望被愛,也是一種妄想。潛藏在心裏最細微最細微的情緒,無端地被挑起,然後,放大,放大……
我的,與我相關的,皆是不得安生。她必須該承認,自己在埋怨,埋怨沒有被愛的孤獨。然後,在這個世界之外,築起一道圍墻。
也許,正如男人所說,青春期綜合癥。而現在,有人要把這圍墻打碎了。
《葡萄藤》中科萊特如是說,我渴求一個愛我的人,給他我世上所擁有的一切。我那無附不羈的身體,我如此溫柔的心,還有□□。對與不對,已經無從遐想。ONE NIGHT STAND 在如今這個欲望□□的年代並不少見。
很清楚,愛他,並給予他,她的愛。你能相信麽?一個認識不到二十四個小時,甚至連十二小時都沒有的人。
男人的目光如炬,留海微長,語氣帶著些許哀求的意味。他伏在自己身上,後來,男人的動作停了下來,拉著一下她的手細細審視,恍若失神:“你的手真小,像朝朝的手……”良久後笑了一下又繼續。
接下來卻是,連越晨光自己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哭了。就這麽哭了起來,長睫沾濕,淚水透明。她雙手緊緊地抱著男人精瘦的腰,其用力程度說是抓也不為過。越晨光覺得這樣的表情,在此時此刻看來,真是再矯情不過。
而後,男人又輕笑,一個翻身。
與越晨光分躺兩側。腰帶解了一半,也沒去理它。紅得妖冶的發,線條分明的側臉,弧度完美的頸脖,勁瘦的胸膛隨著呼吸起起伏伏。
“哭什麽?我停不就是了?我或許是個色胚,可也不是一個下流胚子。你這麽副哭著眼淚縱橫的樣子實在是讓我做起來很有心理障礙。”
也許是□□被撩起的緣故,男人說話的音質沈了許多。聽得越晨光一張嫩生生的臉頓時紅了一大半。主動親人家的是自己;臨陣脫逃的也是自己。這樣的情況,的確是可恨了一點。
要說,現在也是越晨光運氣好,遇到的不是個只靠下半身思考問題的動物,還懂得尊重人權。要不這麽扭扭捏捏的表情,人家一個不爽就直接這麽把你給辦了,然後再來個毀屍滅跡,那就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良久,越晨光才從嘴裏憋出一句:“對不起。你……你會不會很討厭我?”
男人抿唇笑開:“小女生,第一次吧?應該留給自己喜歡的人。是我有點太沖動了,成人游戲,你不會玩,也玩不起。”
在這麽個世界,任誰沒有那麽一兩個寂寞時刻?風月□□,男人懂得太多。他亦不會傻到去招惹那些一生只為尋找另一半肋骨而存在的女人。傷了她們,然後棄械投降的姿勢自己又學不來。要麽你死,要麽她死。
終不是個好結果,處理起來,累己,累人。而且,你要墮落,卻總不得招惹別人跟你墮落。身體糾纏,欲望釋放這回事,你情我願,完事兒之後,最好亦不過說一句,“Enjoy yourself!”
越晨光攏了攏敞開的衣領,把暴露在外的光潔的肌膚收起來。雨夜的溫度終比平時冷上許多。
“我說,我愛上你了,你信嗎?”她問出了口。看著他,淡彎著溫涼的眉目,認真得恍若要將整個火海燃成灰燼。
初次見面的陌生人,便用上“愛”這麽個負擔極重的字,委實不妥。
於是,此話一出,男人笑了,她從不覺得一個男人輕笑起來可以漂亮得如此雲淡風輕。然後,然後的然後。夜雨不停。
越晨光側著身子,認真地看著男人的眼睛道:“你不回家,我也不想回家。嗯……我們玩剪刀石頭布吧!誰輸了,誰就得回答問題。”
剪刀,布。
越晨光問:“你叫什麽名字?”
收費便宜的旅館裏,白色床單有些泛黃的床上,有人用指尖在自己掌心上,寫著,Ryan,Ryan,Ryan……
“Ryan,我叫Ryan……”
石頭,剪刀。
越晨光又問:“你是不是跟家裏人吵架了啊?”
男人的神情倦怠,某一程度上,越晨光願意相信男人只是把嘴角彎起一個弧度,而不是在笑。沒有人會笑得那麽難過。
“小女生,我不是你。我過了允許輕狂的年紀。”
在自己的家。那意味著任性。高傲可以有,或是睥睨也可以有,唯獨不能任性。並且,在美國的那段時間,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奢糜而墮落,已經任性夠了。
“你怎麽總覺著我是不乖的孩子呢?我在家真的很乖的。”她躲在男人的懷裏,揚起頭問。
男人的長睫輕顫,像夜光中飛舞的蝴蝶。漂亮極了。至少,越晨光這麽認為。當然,不排除情人眼裏出西子。
“半夜了,不回家,和我這麽個陌生人躺在一起,這樣還很乖?電話也不打個回家,這樣還很乖?”男人的話帶著狹促的揶揄。
越晨光被這麽一問,還真是說不出話來。她想啊,男人一定是個很愛家的人,通常愛家的男人都是好男人。這樣的認知讓晨光無理由地感到無比自豪。
“你是不是有婦之夫啊?”這真是無比唐突的問題。
可是,在這樣的夜,大概是誰也不在乎。只想著,身邊有個人陪著就好。不熟悉也沒關系。誰沒有那麽一兩個寂寞時刻,寂寞到不理人事,毋論輕重。
“有啊。承父母之命的未婚妻。”此話一出,越晨光想啊,原來自己真的不那麽乖,喜歡一個有婦之夫。
這真是一個無比沮喪的發現。
剪刀,布。
越晨光有些意外,長著那麽精明的一張臉,怎麽總是輸呢?
“你得贏一回啊?”
他映著狹長眉目,笑:“為什麽我要贏?阿晨,你給我非贏不可的理由。”
非贏不可麽……
平淡如我,華貴若你,也有不如意的時候。
你為什麽總是要這麽極端呢?真真應了多年後她心中思忖過的那句話,若非熱烈如火,便是淡念成冰。
“告訴你一個秘密。我家的電話號碼,八位數字的。想知道麽?那裏,可以找到我。”
男人的手,比自己的修長,比自己的寬厚。她捉過他的手,在掌心處,用指尖輕輕地把自家電話號碼的八個數字比劃上去。
男人收起掌心,笑。
你要相信這個世界並不都是羅曼蒂克。爭鬥還有廝殺才符合這個世界的游戲規則。只是,這樣的道理對於一個情竇初開的小女生而言,實在是有點太無法言喻了些。然而,這樣的話,自己也不想說出口,這樣的一個女生,第一次,不忍心把她的柔軟之處捏碎。無關愛情,是為感激。感激,這樣的夜,這樣的淩亂到自己分不清下一步該如何是好的時刻,有一個,毫無危險性,毫無戒心的陌生人呆在自己身邊,充當人生的過客,陪著自己。
一個人,走到一個位置,錯了,對了,也就這樣了。
終於,雪漫長安道,清歡十裏城。
“不要隨便把電話號碼給陌生人,傻姑娘。”
光與影,看似親密無間,其實真不過是無法相互交映。光影流連,那麽溫柔的剖白,傻姑娘,就怕自己第一次愛上的人,那麽快地,就找不著自己了。
輕笑當年,眉飛入鬢間,落雨天,夜光好文靜。
恍恍惚惚,有人撩起指尖,暖毯覆在她身上。她睜開眼睛,不過是躲在日光照耀下的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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