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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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慕良,今天的太陽很好看。”
自此,一處可笑相思,兩地無法言說的絕境話淒涼。
好奇怪啊,奇怪什麽呢?那麽久之前的那個少女,她對陽光著了迷;那麽久之前的你,對少女著了迷。
深夜,秦初醒來。漫在房間裏的溫度,總是會比其他時候。神經緊繃著,明明滿身的睡意,卻又睡不著。窗子外高大的梧桐樹撐著郁郁蔥蔥的綠葉。她想,這份生意盎然卻已經不是她所能欣賞。而如果一個人要死了,只是很短很短,甚至是一瞬間的事。明明那麽短的時間,卻沒有人站在他的身邊。這是一件非常非常不美滿的事。
她握緊手中白白的綿綿的軟軟的被子,她笑,她說,windy啊,我能不能什麽也不要啊?不要秦家,不要活著……都不要的話,能給我換一個哥哥回來麽?就是很厲害,很厲害,會把我抱起來去摘樹上青石榴的哥哥。
連風踏著高跟鞋,急著看文件,拿起電話,語氣精明:“這有多難?一個秦家不夠,呵,寧家他們總不敢得罪……”一時語畢,連風掛了電話,又重新按鍵,趁著接通的空檔,她擡起頭看著縮在床上的女生:“什麽?你剛剛說什麽?”
秦初又笑,雙手緊了緊被子,歪著腦袋,說道:“哥哥怎麽說來著?他要阿初幹什麽呀?告訴我一聲。阿初不任性了,一定用心做。”
“嫁人。”
“嗯嗯呢,嫁誰啊?”
“寧唯。”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很久很久之前。
他與塗錦的開始,只能說,糊裏糊塗地開始,而後,糊裏糊塗的結束。眾人兒或許不知,但是李慕良心裏卻是不得不明白,不得不面對,與其說為愛放手,還不如說放自己自由。
他是孤兒,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兒,於此也不得不講講,他李大少不得不說的故事。
七歲的李慕良在那時還不叫李慕良,無父無母,家住貧民窟。由於父母還沒來得及給他取個名字就先到了貧民窟。自然也不知其姓甚名誰。姑且就先叫他M吧!先別說為啥M身為正宗華夏民族子孫,卻出現在洛杉磯某個角落的貧民窟裏。M即使身在異國他鄉,也是從小深谙世間生存之道,不說琴棋書畫,就說偷搶拐騙,那是無所不能。
話說,七歲,七歲的人會幹些什麽事兒,不過,管你會幹什麽事兒,你要能養活自己就成。有幾句話,說的真TM的太對了,修養誠可貴,道德價更高,若為養命故,兩者皆可拋。可怕的街頭生存法則讓他把此奉為人生宗旨,洛杉磯有紙醉金迷的燈紅酒綠,當然也有無法可見天日的黑暗。只要你有錢,只要能活命,沒什麽事是不能做的,也沒什麽事是做不了的。
這樣的信仰支撐著M成長到十二歲,直到十二歲那年的某一天,事隔多年後,他想起來,也就是像那些看命人常說的那些忽悠人的話,施主,這是你的債。
某日。十二歲的M穿著一身黑色皮夾外套,緊身牛仔褲,戴著鴨舌帽,遮掩因為常年吸毒而蒼白的容貌,整日整日地穿梭於洛杉磯各有名的商業大街上,加上天生冷峻的氣質,要是再帶上一時下流行的墨鏡什麽的,雖是渾身的頹靡之色,但盡顯英氣,倒有幾分時尚帥氣的味道。可惜,要為生計而愁的人兒還有誰有這門心思想著去裝帥氣啊。隨便戴著個鴨舌帽出門,掩人耳目,行偷竊之實。
Inferno,釋放欲望的獄口,在當地也算是頗負盛名的酒吧。而這麽些尋歡作樂的聲色場所也是那些個達官顯赫,富家子弟玩樂的場所,也是進行或能見光或不能見光的生意洽談的最佳場所。據聞,那天晚上在Inferno發生的槍戰事件轟動一時,大概是某些個幫會與幫會之間談不攏,於是就撕破臉,以武力解決。
槍戰嘛,死傷總是是在所難免的,禍及無辜也是在所難免的。更何況當時場面混亂,肇事雙方也是見人就打。好吧,按照一般情理來講,未滿十八歲者是不能進入酒吧的。但年僅十二歲的M當時個子已有一米七左右,雖說與當地人兒相比略顯瘦弱了些,也算是半個大人,常年穿著一身黑衣,頭戴鴨舌帽,倒也沒讓人窺出其略顯稚嫩的臉,加上出入酒吧比想象中的來得容易,非特殊情況也不會有人來查。於是,這天,向來做著私下販賣毒品給酒吧顧客的M確實倒黴了。
可謂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混亂中好不容易從酒吧後門逃了出來,卻發現昏暗潮濕的後巷也在開戰,槍聲不斷,一時半會兒停不了,M看在眼裏也只能大罵一句“Shit”了。
好歹也是在魚龍混雜的貧民窟混了好幾年,連44式都玩兒過,槍戰這種事兒也不是沒見過,只不過事不關己,咱逃命就行。可惜,想是這樣想,混亂的槍戰中沒人會分得清誰是局中人,誰是局外人,看著面孔生的人兒就打。能躲在洛杉磯最黑暗的地方生存了六七年還能無事的,不能小瞧了其堪比小強的生存能力;能在洛杉磯最黑暗的地方生活得好好的,安然生存到青春期的小孩更不能小瞧。
某種程度上,冷血動物之所以兇狠,皆是其生存環境之陰暗蒼冷,他們以保護自己為己任,一旦觸及其安全防線,便要受到其攻擊反噬。
所以說M要對其發起攻擊亦是意料之中。殺人這種事,不是沒見過,但親身經歷是一回事;危急之下殺起人來毫不含糊又是另一回事。十二歲的少年殺人時眼中閃過與年齡不符的狠戾與涼薄足以讓巷子的盡頭,坐在勞斯萊斯裏觀戰的某主兒註意。
混亂中逃出來不容易,但M的確逃出來了,但M比較倒黴,剛從巷口跑出來,就被勞斯萊斯就這麽一撞,兩眼一閉,就這麽暈了過去,連罵一聲shit都來不及。
想起當時自己一醒過來就被一老頭子用一K186指著頭威脅說:“好小子,你殺了我的人。是要以命抵命,還是為秦家賣命?”
被M回憶起來也只是皺著眉目,痛心疾首地大罵一句,孽緣啊!
後來老頭說,“小子,你殺了我的手下李慕良,從今天起,你就是李慕良。記住,在秦家,要做的是梟雄,而不是狗熊,要成為Winer,而不是Loser。生存之道,你該懂。”
一句話後,直接把M打入秦家,事後回想起來,老頭子說這麽一番振奮人心的話兒怎麽覺得是在忽悠自己。
M的Winer之路說難不難,說易不易,起碼嘛,M還能熬的過去,多年後成為秦家手握榮權的太子爺。而當時M成為李慕良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戒毒。通常私下作為小卒販賣毒品的為便於毒頭控制,事前都會註射毒品,使其患有毒癮。這並不奇怪。M的戒毒之路也是說難不難,說易不易,就是把自己關起來,關個十多天,到最後死不了,就是戒了去。再後來,熟悉各類槍械組裝,海外私貨交易,軍械地下交易渠道,對沖基金,各類資產重組,還時不時被人羨慕妒忌恨,偶爾暗殺一把,總之就是一句話,直接把你往死裏整。
不愧是黑道精英式教育,等到M長到十八九歲的時候,已經是熟知各種金融知識,法語,英語,德語也是在秦老的苦逼下逼得咬字純正,說得流暢無比。懂得把不能見光的資金洗白的各種手段玩兒得嫻熟自如。可惜,在那個人才比蒼蠅還多的百年黑道家族裏,你有能耐也不一定能服眾,像這種存在了百年的家族,血緣維系也很重要,你既是外來子,要不幹脆幹些轟轟烈烈的大事兒來服眾,否則就是讓你坐上了秦家太子爺的位置,將來也得被人拉下來。而歷史證明,那必須是得發生流血事件的。李慕良也的確如此去做,就八個字兒:大開殺戒,血流成河。
百年家族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團結起來可以很團結,不過也有一點兒是很不好的,那就是,不團結起來那叫一個四分五裂。秦家掌握著大半個亞太區軍事交易的地下航道權,經營賭場,海外走私。其勢力並不比寧家遜色。也就是說,那麽龐大的黑道王國有誰不想手握大權,家族裏的那些人各個是顧全了面子,在外頭打著團結的旗桿,裏子卻是時刻在手裏攥著一把到,等著誰眼細,逮著了誰的弱點,誰的錯處,然後毫不猶豫地捅上一刀,再等著自己上位。
而秦老的兒子就是輸在了把自己的弱點展露出來。當時秦老的身子骨愈發地差,也早已發話了,自己死後,留下來的家業,秦家當家這個名號兒是要留給自家兒子的。秦家裏的幾個也同掌大權的人兒也愈發地按捺不住,那時正逢秦老孫女秦初的生日,她的父親為了履行對女兒的承諾,而飛去日本為慶生。秦初一出生便是被送到日本,離了秦家的本家。她的父親也是極少飛去日本看她,就連秦老也是在其剛出生的時候為秦初帶上保平安的平安鎖時見過一面。而也是正值這次的機會,秦家的幾個想□□的人一招借刀殺人,便讓秦老的兒子死於非命。
得到消息的秦老立即乘坐直升機飛往日本,而身在日本的兒媳與孫女也受到了牽連。當秦老來到所在公寓時,其兒媳已是神智不清,渾身是血,衣衫淩亂地躺在大廳裏,不停地傻笑。活到這個歲數,他秦簟也算是見過大風浪,活成了人精。秦家的當家主母可以死,卻不能受辱,這是百年大家族的聲望所在。
秦老用力地把拐杖一柱。身邊的人便心領神會地拿出槍支裝了滅聲器,往著地上神智不清的女人開了兩槍。
“孩子,你跟著他就該想著有這樣的結局,委屈你了。”那時,秦簟的聲音蒼勁卻涼薄,聽不出絲毫感情所在。
女人死時,大概神智清醒了一下,拉著秦簟的褲腳,指了指旁邊的儲物櫃,便兩眼一閉,就這麽死了。手下打開櫃子,便看到一個穿著洋裝的小女孩兒,長著一張仿若玉石雕琢,精致無疵的臉。被綁著手腳,用一白布蒙著眼睛,睡得安穩,看得出是被餵了少量的安眠藥。想來是女人把孩子事先藏了起來,又怕其因驚慌失措被人發現,綁了她的雙腳雙手,餵了安眠藥,把她放在櫃裏,也算是護了她周全。
秦簟把拐杖放在一邊,走了過去,親自解開了綁著的布條,看著女孩兒安穩的睡顏,仿若做著世間最甜美的夢,稍有安慰地說:“你的母親也算是周全了你。好孩子,往後,便跟著爺爺。”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秦簟的兒子死了,秦家沒了個當家做主兒的,也不能讓秦家就這麽亂下去。回去後,秦老的作風也算是狠辣,動作那叫一個雷風厲行。解決了那幾個內訌的人兒,便是又重掌了秦家大權,但終是念著自己年事已高,這要上位的人是斷不了的,秦簟自覺也沒這個精力和心機再去控制這股蠢蠢欲動的力量。而這麽一股力量在秦家又分為保守派的和改革派的,這秦家要怎麽發展不要緊,重要的是能維系下去以致其地位屹立不倒。要任著這麽兩股力量這麽發展下去,分家是遲早的事兒,百年黑道家族,你要分家便是削弱這個家族的力量,你要削弱這個家族的力量是不被允許的。
而李慕良也便是作為秦簟想控制著這股力量的工具而產生的。事實上,李慕良也確實沒有讓秦簟失望。年僅二十,年紀太輕,看不慣人情世故,就想著帶隊沖鋒陷陣,除了做事有點不留餘地之外,再過個七八年,等著作風穩重些,卻是個能掌握起整個秦家的生殺大權的人物。就這麽磨礪了幾年,雖說這秦家太子爺沒掌著秦家大權,但也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二十歲的這年,從洛杉磯回了中國,秦老爺子安排下,倒有一大幫子的人兒鞍前馬後地伺候著,不過太子爺作風低調,看著這麽多人跟著自己,別扭。就跟著秦老爺子挑明了,不想讓那麽多人兒跟著,太TM的沒有人身自由了。
這秦老爺子一聽可怒了,拿著拐杖用力敲地兒,當面宣布著,他不要這麽多人兒跟著,就一個也別留著了,學了幾年空手道,還真當自己了不起了,要讓人給一槍斃了好了事兒。
眾人一聽,心裏顫巍巍,想著之前鞍前馬後地伺候著這太子爺,原是等著槍戰的時候給他當靶子?
如此過了不久,那秦老爺子還不滿意,這管家秦叔心裏也是疑惑得緊,不是說一個也別跟在太子爺身邊麽?
老爺子發飆,一拐杖就是往秦叔身上敲,“虧得你跟了我這麽多年,那說的都是門面話兒,我要辛辛苦苦,好不容易培了個兒子出來,就這麽讓人給斃了。看我不把你們給斃了。”
秦叔聽了,心領神會,趕緊下去領個身手好的安在太子爺身邊。
太子爺聽了,挑了挑眉,敢情老人家年紀大,控制欲強了,啥都想控制一番,想著便大手一揮,留著。
秦叔聽了,松了一口氣,屁顛屁顛地跑回老爺子處覆命去。
秦叔留在李慕良身邊的人叫連風.這連風也是個差不多二十出頭,脆生生的一個丫頭,那年剛好23歲,年長太子爺幾歲,剛剛大學畢業,握著幾個金融管理類的博士學位,其爺爺也算是秦家的骨鯁之臣,出了名兒的長袖善舞的一個人物,早些年也退了休。不過她的父親也是留在秦家做事,可以說,是三代為秦家賣命。這連風也就留在了太子爺身邊充當保鏢,當保鏢的不需要有文化,能打就行。這連風雖說是個女兒身,身手也是數一數二的。想來也是她爺爺從小訓練得好。如此一來,連風呆在太子爺身邊,必要時,擋擋槍頭,做一下靶子,不成問題。
言已至此,回國後的李慕良與塗錦結緣是宿命。一時頭腦發熱,學了別人朋友情誼,認識了沈兼塵,認識了莊囹,認識了秦青藜,認識了……越晨光,皆是宿命。
話說,自古英雄救美這檔兒事兒沒少見,說是老套,但你必須得相信時有發生。而李慕良很多年後想起來,也只能撫額說一句,都是英雄救美惹的禍。
事情發生得很湊巧。湊巧某日夜深,秦家太子爺在某條隱秘而寂靜的小巷;湊巧那天咱家太子爺喝了足夠多的酒;湊巧由於酒引發的連鎖反應,讓咱家太子爺已有多年的胃疼毛病犯了;湊巧太子爺身邊的連風被他打發去買胃藥;湊巧在秦家太子爺因胃疼得厲害連帶著連心情也變得極度不好的情況下湊巧發生了純良少女被不良青年逼進巷子企圖進行不軌行為的事兒。
那女孩子背著畫架,冷靜地站在那裏說著,我已經報警了,再敢過來,試試看。意料之中的不良青年的一陣嬉笑以及一些不堪入耳的汙言穢語。女孩寧死不屈雲雲,不良青年勢要調戲一番才對女孩上下其手雲雲……
沒完沒了的對話委實讓秦家太子爺的心情更加煩躁,下意識地摸摸外套的口袋,想著抄出槍來,一人一槍,世界就清凈了。湊巧摸著外衣口袋,想起今天到老爺子處,去安慰他家那位,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難伺候的小妮子,就順手把槍給她玩兒去了。太子爺低聲暗罵一聲“Shit!”
一時沒忍住,就幹凈利落地擡腿踢向那幾個不良青年,於是一場惡戰就這麽開始。
到了後來,太子爺胃疼加劇,蒼白著唇,扶著墻邊喘著粗氣時,旁邊的純良少女很不合時宜地,酷酷地甩出一句,“救我是你自願的,別想著我會報答你。”
“……”
得!話一出。秦家太子爺的胃疼得更是厲害,自己幾時打算要救她來著?
幾個不良少年被打得鼻青臉腫,惱羞成怒了,紛紛抄出在夜中雪亮雪亮的刀。
太子爺看在眼裏,心裏著實不爽,這還有完沒玩?還要打到什麽時候,這個年代,誰還抄刀子打架的,想當初,他抄刀子的時候,都還是幾年前的事兒了。
“我說,你不是報警了麽?都打了好幾分鐘了,警察還沒到呢!”
太子爺的嗓子因著忍痛的關系變得有些沙啞,語氣微微透露出不耐,眉目蒼白,額間滲出汗珠。
純良少女看了太子爺一眼,又酷酷地撇下一句:“我嚇唬他們的,今天沒帶手機,你要現在報警也行!”
“……”
此話一出,太子爺是,唇角僵硬地抽搐,連帶著胃疼的劇烈程度增加。眼神也愈發地狠戾陰冷起來。
一個回旋踢直接把某個上前的不良青年手中的刀踢飛,幾個動作,幹凈利落,解決了幾個小嘍啰。話說,學了幾年空手道不是蓋的,以前在貧民窟裏學來的街頭生存法則也不是蓋的。
只是這胃疼並未因為事情解決而得到緩解,反而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唇色更是蒼白得不像話,太子爺皺著眉,轉身剛想離開,不料往後踉蹌了幾步,把身後還反應不過來的純良少女壓向墻邊,更不料此時某個還不死心的不良青年起身拿著刀便往李慕良身上刺,中腰處剎時濡濕一片,本該雪亮的刀韌被拔出時已然鮮紅如妖。
看著李慕良的傷,純良少女有些驚訝,李慕良下意識地抓著不良少年的手反剪過來,毫不猶豫地用力地刺向其腹部,一刀致命。剩下的幾個已是被嚇得在地上不能言語,此時,純良少女眼中也閃過一絲震驚和不可置信……
再到了後來,這件事過了沒多久,受了傷還死不了的太子爺,傷好了,某一日,心血來潮了,帶著幾個秦家的家臣來到本市有名的酒吧。
話說,當太子爺穿著帥氣的黑色外套,踏著英倫風格的黑色靴子拉風地出現時,剛巧在走廊裏一正起爭執的男女擋了路。手下們很有自知之明地一把扯開那男的扯了出去,後來,那手下瞧著那女的挺賞心悅目的,就沒怎麽理她。少女穿著侍應服,想來是這酒吧的員工。如果太子爺仔細瞧著些,心裏一定覺得眼熟。可惜咱太子爺性格比較傲嬌,漠視一切該漠視,不該漠視的,就這麽在群眾簇擁下進了包廂。
深夜一點多,當咱太子爺再次出來時,身邊的家臣手下沒了個影兒,想來是被太子爺壓迫辦事兒去了,看著太子爺身邊只跟著一如既往跟在身邊的連風。
一出酒吧大門,想著坐上車揚塵而去。只見一少女在酒吧門口旁挨著墻邊,似在等人兒。
此時正值入秋季節,入夜後的S市灑著習習的涼風,少女穿著緊身牛仔褲,外穿軍綠色的帶帽風衣,圍著一細針織圍巾,穿著一雙帥氣的紅色及膝長靴。
看到太子爺出來,少女膽子大大地走過去擋了路,今時今日的太子爺剛過青春發育期,身高躥了十多厘米,近一米九的身高對女孩子來說有點太望塵莫及了些。少女靠近來說話,需得仰視太子爺。
“餵,你救了我兩次。”少女嗓音清冽,目光冷冽。
太子爺聽著,揚起標志性的表情,皺眉。
一旁的連風見此女沒啥危險性也沒啥攻擊性,便也不怎麽搭理。專業地靠在妖藍法拉利旁邊面無表情地自個兒眼觀鼻,鼻觀心。
沈默了一會兒,少女低頭沈思後,很快,她擡起頭,眉目清冷,容顏艷麗如花:“李慕良是吧,我叫塗錦,我發現我喜歡你了!”
聞言,只見太子爺眉皺得更深了。話說秦家太子爺是周身清貴沒錯;是被眾富家女,酒家女仰望沒錯。但基於本人性格太過傲嬌,敢這麽明目張膽跟他表白的還真沒有。
不過,秦家太子爺處理自家業務雷厲風行,處理自家感情問題也特別雷厲風行。於是很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聽著,我不喜歡你。”說完轉身欲離開。
不料,少女快步走到了前面,眼神不因這句話而有任何起伏。
“聽著,從今而後,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說完,少女直接踮起腳尖,吻向那一向蒼白的唇。
太子爺心裏再度咒罵,“shit!被一女娃兒給強吻了!”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事後,不少人兒瘋傳太子爺在S市有名的酒吧的門口,被一青春欲滴的女娃兒強吻,繼而兩人一吻定情,雙雙墜入愛河的趣聞。此傳言一出,仰慕太子爺,常駐太子爺經常出入的酒吧的各坐臺美女們怒得絞碎了手中的小手絹,看著這秦家太子爺平時冷冰冰的,原來喜歡被人用強的。早知道就該直接來個餓狼撲虎撲上去得了。話是這樣說,但面對人家太子爺時不時飛出來的冷的嚇死人兒的兩記眼刀兒,未得允許,誰還有膽量往他身上撲?
話說,人家有這個膽量和勇氣去強吻人家太子爺,證明人家有異常的忍耐力,忍得了太子爺的冷眼飛刀,剩下的大家也只能對著那位目光銳利,容貌清麗的女娃兒各種羨慕妒忌恨了。
二十歲開始的戀情,跌跌撞撞十年,然後以和平得不可思議的方式告終。對於李慕良而言,似乎眾人總愛用堅貞二字來概括他的愛情。然後把他與塗錦之間的一切錯過和過錯歸咎於緣分。又何嘗想到,這其中是不是當事人因逃避而作祟。
人類,被定義為絕對理性的動物。而上帝造人,卻讓這群理性動物有了感性的缺陷。尤其是雄性。他們在尋找自己的另一塊肋骨的時候,感性精神降到了最低點。於是,大家都如此形容他們,找到自己認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前,相對的花心;找到自己認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後,絕對的癡心。而於李慕良,相對的花心,亦或是絕對的癡心都無法用來刻出他對感情的輪廓。他如此崇尚感情,卻以最卑微的姿態來維持這種專一。然後以最拙劣的心態摧毀了塗錦的愛,還了自己自由。
喜歡,口頭之上,鼓掌之中;
愛,心房之中,肋骨之下。
分不清愛與喜歡,這樣的結局註定悲哀。
相對於塗錦。她以她與另一個男人的開始來見證兩人之間故事的結束。
李慕良以為,這就是塗錦。她喜歡游走在世界的兩端,如此的決絕。就如同當初,李慕良對她說:“聽著,我不喜歡你!”
她不卑不亢卻含著涼薄的語氣說著:“聽著,從今而後,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
感情,如此決絕,如此悲哀。只能說,這樣的Lover,站在如此的頂端,李慕良曾一度渴望她能救贖自己,賜予愛與溫暖,卻找不到方式去愛。
後來,再也沒有了後來。
後來,怎麽樣來著。
對了,在他與塗錦開始之後,便是另一幫人生的過客登場。
這幫人,第一個登場的,便是大家口中那個生性溫和喜靜的阿晨。那時的越晨光恰好十七歲,上高中。一個發育還沒齊全的小姑娘。你說,這個小姑娘咋一眼看上去除了臉蛋挺耐看之外,還有什麽好的?木木訥訥,坐在那裏,又不愛說話。
那日,好巧不巧,也許秦家太子爺的司機在開車的時候思春來著,又或者是在打瞌睡。總之就是一個沒留意在高速上跟另一輛車發生追尾事故。恰巧那被撞的美女車主是個話癆,在瞄到撞上自己車尾的黑色BMW,車內,坐在後座的某人的側臉時,立刻轉身正義使者。賠錢不要,非要去警察局討個公道。大抵心裏下了決心,非要和這位BMW車主糾纏不休。
好吧,那日,李慕良心情好,沒事做。oakley的墨鏡戴上,你要去警察局就去。反正公道到最後還是會變成金錢賠償……
秦家太子爺,別說S市的警局局長,連帶警局裏剛實習的警察小生,誰不知道啊。且不說,秦家是個百年黑道家族,雖說警方對此總是有所忌諱,但是無可否認,沒了這些黑道老大的統領,估計這黑道的風氣更讓人頭疼。更何況,這秦氏跟寧氏一樣,表面做足了功夫,每年白送給警局的,支持國有事業的,慈善事業的,錢一撥一撥地往外扔,當錢是派發的糖果似的。雖說,家底不清白,但如此愛心猛增,奉獻社會的良好公民往哪找兒。
於是那天,秦家太子爺光臨大駕,一件汽車追尾案上頭相當重視,那啥,派出下個月接任副局位置的年輕有為的年輕人專門來處理。這位未來副局處理事情來真是有條不紊。
雖說秦家太子爺光臨大駕,但一切程序都是由身邊的連風替其處理,於是李慕良退居一邊,整一個無事人,坐在因為此案專門騰出來的招待室裏,雙腿交疊,姿勢隨意,周身清貴,戴著墨鏡,把玩著手中的手機。
女警臉紅心跳送上上等清茶,出去時,好心地虛掩著門,方便其他人一起偷窺。
手機玩得有些無趣,一向淡漠的眉眼因著無聊而染上些慵意。忽聞門外警察審問的聲音斷斷續續地從門外傳進來。一時來了興致,移過目光,循著門虛掩的空隙,剛巧看到外面長椅上坐著一個穿著高中校服的長發女生。垂下發,看不清側臉,只覺得是一個正值花樣年紀的小姑娘。雙腿並攏,雙手搭在腿上,在上的手背有剛打過點滴的淤青的痕跡,低著頭,坐在那裏,姿勢真是乖巧溫順得不可思議。大抵是,良家的乖乖女,被人欺負了去。於是,為了討公道,來了警局。
做筆錄的警察站在那裏,明顯的不耐煩。
旁邊一個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在一旁搭話。陪著笑臉。
“她還是個小孩。不懂事,警官,你看能不能再通融通融。這事兒,要真追究下去,對我們學校的聲譽實在是不好。”
“不追究?你倒給我不追究的理由?刺傷人是大罪,還是故意的!人家那個男的還躺在醫院呢!?看起來倒像個乖乖女,現在的高中生真是……她父母也不知道怎麽教的……”
“是,是,是。她父母就快過來了。雖然說那個男孩有些背景,可你看,這孩子的父親在S市也算是小有名氣的人,而且嘛……這孩子有輕微的自閉癥,可能一時犯了情緒才會這樣。”
不多時,小姑娘的父母來了。這時,李慕良才真正來了興致。林荔。這個人可是跟寧家的淵源頗為深厚。
然而,即使小姑娘的父母來了,事情的發展也沒有多大的起伏。小姑娘的母親走過去責罵了小姑娘幾句,便和負責的警官交涉起來。而她的父親卻站在一旁,皺眉看著她。
反倒是那個女孩,站了起來,頭發隨著動作撩開,那時,李慕良才算真正看清她的側臉。柔和,卻帶了血漬。臉上依稀可以窺見似是過敏留下的紅痕。這樣的神態,與秦老爺子給他的照片中所看到的的那個女人不無相似。那個女人,華蘭,據說是自己的生母,不曾見過一面,亦不曾對她有過任何記憶。唯一的記憶便是死亡。於是,也就這樣。
“光子,你要交什麽樣的朋友我不反對。但真正的朋友不是這樣做的。 ”男人看著她,開口。教育的語氣和姿勢。
“阿爸,你說,一個人傷害了另一個人。怎麽樣才能讓他記住受害者的痛?捅他一刀,不是讓他後悔得更快麽?”
“你…… 從小到大,我跟你說過多少次,怎麽你就是不懂呢?”
“他不會死的。我算準了。真的。我只是想,他傷了莊子,他讓莊子有多痛,我便讓讓他痛上十倍,不會傷人性命。真的。”如此認真的眉眼,恍若要將整個火海燃盡方罷休,
男人楞了楞,終究擰擰眉心,一臉的無可奈何。
“我刺傷他,我不對。那為什麽,莊子被他刺傷卻是莊子的不對?或許,我該什麽也不做才是,對麽?”小姑娘微微斜著腦袋,漂亮的眼睛,目光流轉,恍若喃喃自語的語氣。半晌,她終究擡起頭,開口道:“對不起。我以後不會了。”
“你天生來到越家就是要我和你阿媽還債的。”男人終是嘆了一口氣。
一瞥匆匆,那時,對於這個女孩,不過是因為自己的母親,華蘭,便多上了幾份心。但並不多,起碼,相對於她的母親,她更容易被時間沖刷著了無痕跡。
而後來再見到這個小姑娘,已不覆另一副年少光景。
幾年之後,性情仍沒有變。溫順,沈默卻又有些乖張的小姑娘。初看覺得眼熟,細看卻發現,其實對於這個小姑娘,還藏有幾份清晰,只是那時並沒有在意。於是便以為沒什麽。大抵是,年少輕狂,不知心底事。
於此,迎來生命中那幫過客之二。沈兼塵,莊囹。
機緣巧合,那時的李慕良正倚坐在S市某家酒吧的酒紅色沙發上,居高臨下的姿勢。看著下面的喧囂。賣醉,和買醉,最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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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處可笑相思,兩地無法言說的絕境話淒涼。
好奇怪啊,奇怪什麽呢?那麽久之前的那個少女,她對陽光著了迷;那麽久之前的你,對少女著了迷。
深夜,秦初醒來。漫在房間裏的溫度,總是會比其他時候。神經緊繃著,明明滿身的睡意,卻又睡不著。窗子外高大的梧桐樹撐著郁郁蔥蔥的綠葉。她想,這份生意盎然卻已經不是她所能欣賞。而如果一個人要死了,只是很短很短,甚至是一瞬間的事。明明那麽短的時間,卻沒有人站在他的身邊。這是一件非常非常不美滿的事。
她握緊手中白白的綿綿的軟軟的被子,她笑,她說,windy啊,我能不能什麽也不要啊?不要秦家,不要活著……都不要的話,能給我換一個哥哥回來麽?就是很厲害,很厲害,會把我抱起來去摘樹上青石榴的哥哥。
連風踏著高跟鞋,急著看文件,拿起電話,語氣精明:“這有多難?一個秦家不夠,呵,寧家他們總不敢得罪……”一時語畢,連風掛了電話,又重新按鍵,趁著接通的空檔,她擡起頭看著縮在床上的女生:“什麽?你剛剛說什麽?”
秦初又笑,雙手緊了緊被子,歪著腦袋,說道:“哥哥怎麽說來著?他要阿初幹什麽呀?告訴我一聲。阿初不任性了,一定用心做。”
“嫁人。”
“嗯嗯呢,嫁誰啊?”
“寧唯。”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很久很久之前。
他與塗錦的開始,只能說,糊裏糊塗地開始,而後,糊裏糊塗的結束。眾人兒或許不知,但是李慕良心裏卻是不得不明白,不得不面對,與其說為愛放手,還不如說放自己自由。
他是孤兒,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兒,於此也不得不講講,他李大少不得不說的故事。
七歲的李慕良在那時還不叫李慕良,無父無母,家住貧民窟。由於父母還沒來得及給他取個名字就先到了貧民窟。自然也不知其姓甚名誰。姑且就先叫他M吧!先別說為啥M身為正宗華夏民族子孫,卻出現在洛杉磯某個角落的貧民窟裏。M即使身在異國他鄉,也是從小深谙世間生存之道,不說琴棋書畫,就說偷搶拐騙,那是無所不能。
話說,七歲,七歲的人會幹些什麽事兒,不過,管你會幹什麽事兒,你要能養活自己就成。有幾句話,說的真TM的太對了,修養誠可貴,道德價更高,若為養命故,兩者皆可拋。可怕的街頭生存法則讓他把此奉為人生宗旨,洛杉磯有紙醉金迷的燈紅酒綠,當然也有無法可見天日的黑暗。只要你有錢,只要能活命,沒什麽事是不能做的,也沒什麽事是做不了的。
這樣的信仰支撐著M成長到十二歲,直到十二歲那年的某一天,事隔多年後,他想起來,也就是像那些看命人常說的那些忽悠人的話,施主,這是你的債。
某日。十二歲的M穿著一身黑色皮夾外套,緊身牛仔褲,戴著鴨舌帽,遮掩因為常年吸毒而蒼白的容貌,整日整日地穿梭於洛杉磯各有名的商業大街上,加上天生冷峻的氣質,要是再帶上一時下流行的墨鏡什麽的,雖是渾身的頹靡之色,但盡顯英氣,倒有幾分時尚帥氣的味道。可惜,要為生計而愁的人兒還有誰有這門心思想著去裝帥氣啊。隨便戴著個鴨舌帽出門,掩人耳目,行偷竊之實。
Inferno,釋放欲望的獄口,在當地也算是頗負盛名的酒吧。而這麽些尋歡作樂的聲色場所也是那些個達官顯赫,富家子弟玩樂的場所,也是進行或能見光或不能見光的生意洽談的最佳場所。據聞,那天晚上在Inferno發生的槍戰事件轟動一時,大概是某些個幫會與幫會之間談不攏,於是就撕破臉,以武力解決。
槍戰嘛,死傷總是是在所難免的,禍及無辜也是在所難免的。更何況當時場面混亂,肇事雙方也是見人就打。好吧,按照一般情理來講,未滿十八歲者是不能進入酒吧的。但年僅十二歲的M當時個子已有一米七左右,雖說與當地人兒相比略顯瘦弱了些,也算是半個大人,常年穿著一身黑衣,頭戴鴨舌帽,倒也沒讓人窺出其略顯稚嫩的臉,加上出入酒吧比想象中的來得容易,非特殊情況也不會有人來查。於是,這天,向來做著私下販賣毒品給酒吧顧客的M確實倒黴了。
可謂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混亂中好不容易從酒吧後門逃了出來,卻發現昏暗潮濕的後巷也在開戰,槍聲不斷,一時半會兒停不了,M看在眼裏也只能大罵一句“Shit”了。
好歹也是在魚龍混雜的貧民窟混了好幾年,連44式都玩兒過,槍戰這種事兒也不是沒見過,只不過事不關己,咱逃命就行。可惜,想是這樣想,混亂的槍戰中沒人會分得清誰是局中人,誰是局外人,看著面孔生的人兒就打。能躲在洛杉磯最黑暗的地方生存了六七年還能無事的,不能小瞧了其堪比小強的生存能力;能在洛杉磯最黑暗的地方生活得好好的,安然生存到青春期的小孩更不能小瞧。
某種程度上,冷血動物之所以兇狠,皆是其生存環境之陰暗蒼冷,他們以保護自己為己任,一旦觸及其安全防線,便要受到其攻擊反噬。
所以說M要對其發起攻擊亦是意料之中。殺人這種事,不是沒見過,但親身經歷是一回事;危急之下殺起人來毫不含糊又是另一回事。十二歲的少年殺人時眼中閃過與年齡不符的狠戾與涼薄足以讓巷子的盡頭,坐在勞斯萊斯裏觀戰的某主兒註意。
混亂中逃出來不容易,但M的確逃出來了,但M比較倒黴,剛從巷口跑出來,就被勞斯萊斯就這麽一撞,兩眼一閉,就這麽暈了過去,連罵一聲shit都來不及。
想起當時自己一醒過來就被一老頭子用一K186指著頭威脅說:“好小子,你殺了我的人。是要以命抵命,還是為秦家賣命?”
被M回憶起來也只是皺著眉目,痛心疾首地大罵一句,孽緣啊!
後來老頭說,“小子,你殺了我的手下李慕良,從今天起,你就是李慕良。記住,在秦家,要做的是梟雄,而不是狗熊,要成為Winer,而不是Loser。生存之道,你該懂。”
一句話後,直接把M打入秦家,事後回想起來,老頭子說這麽一番振奮人心的話兒怎麽覺得是在忽悠自己。
M的Winer之路說難不難,說易不易,起碼嘛,M還能熬的過去,多年後成為秦家手握榮權的太子爺。而當時M成為李慕良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戒毒。通常私下作為小卒販賣毒品的為便於毒頭控制,事前都會註射毒品,使其患有毒癮。這並不奇怪。M的戒毒之路也是說難不難,說易不易,就是把自己關起來,關個十多天,到最後死不了,就是戒了去。再後來,熟悉各類槍械組裝,海外私貨交易,軍械地下交易渠道,對沖基金,各類資產重組,還時不時被人羨慕妒忌恨,偶爾暗殺一把,總之就是一句話,直接把你往死裏整。
不愧是黑道精英式教育,等到M長到十八九歲的時候,已經是熟知各種金融知識,法語,英語,德語也是在秦老的苦逼下逼得咬字純正,說得流暢無比。懂得把不能見光的資金洗白的各種手段玩兒得嫻熟自如。可惜,在那個人才比蒼蠅還多的百年黑道家族裏,你有能耐也不一定能服眾,像這種存在了百年的家族,血緣維系也很重要,你既是外來子,要不幹脆幹些轟轟烈烈的大事兒來服眾,否則就是讓你坐上了秦家太子爺的位置,將來也得被人拉下來。而歷史證明,那必須是得發生流血事件的。李慕良也的確如此去做,就八個字兒:大開殺戒,血流成河。
百年家族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團結起來可以很團結,不過也有一點兒是很不好的,那就是,不團結起來那叫一個四分五裂。秦家掌握著大半個亞太區軍事交易的地下航道權,經營賭場,海外走私。其勢力並不比寧家遜色。也就是說,那麽龐大的黑道王國有誰不想手握大權,家族裏的那些人各個是顧全了面子,在外頭打著團結的旗桿,裏子卻是時刻在手裏攥著一把到,等著誰眼細,逮著了誰的弱點,誰的錯處,然後毫不猶豫地捅上一刀,再等著自己上位。
而秦老的兒子就是輸在了把自己的弱點展露出來。當時秦老的身子骨愈發地差,也早已發話了,自己死後,留下來的家業,秦家當家這個名號兒是要留給自家兒子的。秦家裏的幾個也同掌大權的人兒也愈發地按捺不住,那時正逢秦老孫女秦初的生日,她的父親為了履行對女兒的承諾,而飛去日本為慶生。秦初一出生便是被送到日本,離了秦家的本家。她的父親也是極少飛去日本看她,就連秦老也是在其剛出生的時候為秦初帶上保平安的平安鎖時見過一面。而也是正值這次的機會,秦家的幾個想□□的人一招借刀殺人,便讓秦老的兒子死於非命。
得到消息的秦老立即乘坐直升機飛往日本,而身在日本的兒媳與孫女也受到了牽連。當秦老來到所在公寓時,其兒媳已是神智不清,渾身是血,衣衫淩亂地躺在大廳裏,不停地傻笑。活到這個歲數,他秦簟也算是見過大風浪,活成了人精。秦家的當家主母可以死,卻不能受辱,這是百年大家族的聲望所在。
秦老用力地把拐杖一柱。身邊的人便心領神會地拿出槍支裝了滅聲器,往著地上神智不清的女人開了兩槍。
“孩子,你跟著他就該想著有這樣的結局,委屈你了。”那時,秦簟的聲音蒼勁卻涼薄,聽不出絲毫感情所在。
女人死時,大概神智清醒了一下,拉著秦簟的褲腳,指了指旁邊的儲物櫃,便兩眼一閉,就這麽死了。手下打開櫃子,便看到一個穿著洋裝的小女孩兒,長著一張仿若玉石雕琢,精致無疵的臉。被綁著手腳,用一白布蒙著眼睛,睡得安穩,看得出是被餵了少量的安眠藥。想來是女人把孩子事先藏了起來,又怕其因驚慌失措被人發現,綁了她的雙腳雙手,餵了安眠藥,把她放在櫃裏,也算是護了她周全。
秦簟把拐杖放在一邊,走了過去,親自解開了綁著的布條,看著女孩兒安穩的睡顏,仿若做著世間最甜美的夢,稍有安慰地說:“你的母親也算是周全了你。好孩子,往後,便跟著爺爺。”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秦簟的兒子死了,秦家沒了個當家做主兒的,也不能讓秦家就這麽亂下去。回去後,秦老的作風也算是狠辣,動作那叫一個雷風厲行。解決了那幾個內訌的人兒,便是又重掌了秦家大權,但終是念著自己年事已高,這要上位的人是斷不了的,秦簟自覺也沒這個精力和心機再去控制這股蠢蠢欲動的力量。而這麽一股力量在秦家又分為保守派的和改革派的,這秦家要怎麽發展不要緊,重要的是能維系下去以致其地位屹立不倒。要任著這麽兩股力量這麽發展下去,分家是遲早的事兒,百年黑道家族,你要分家便是削弱這個家族的力量,你要削弱這個家族的力量是不被允許的。
而李慕良也便是作為秦簟想控制著這股力量的工具而產生的。事實上,李慕良也確實沒有讓秦簟失望。年僅二十,年紀太輕,看不慣人情世故,就想著帶隊沖鋒陷陣,除了做事有點不留餘地之外,再過個七八年,等著作風穩重些,卻是個能掌握起整個秦家的生殺大權的人物。就這麽磨礪了幾年,雖說這秦家太子爺沒掌著秦家大權,但也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二十歲的這年,從洛杉磯回了中國,秦老爺子安排下,倒有一大幫子的人兒鞍前馬後地伺候著,不過太子爺作風低調,看著這麽多人跟著自己,別扭。就跟著秦老爺子挑明了,不想讓那麽多人兒跟著,太TM的沒有人身自由了。
這秦老爺子一聽可怒了,拿著拐杖用力敲地兒,當面宣布著,他不要這麽多人兒跟著,就一個也別留著了,學了幾年空手道,還真當自己了不起了,要讓人給一槍斃了好了事兒。
眾人一聽,心裏顫巍巍,想著之前鞍前馬後地伺候著這太子爺,原是等著槍戰的時候給他當靶子?
如此過了不久,那秦老爺子還不滿意,這管家秦叔心裏也是疑惑得緊,不是說一個也別跟在太子爺身邊麽?
老爺子發飆,一拐杖就是往秦叔身上敲,“虧得你跟了我這麽多年,那說的都是門面話兒,我要辛辛苦苦,好不容易培了個兒子出來,就這麽讓人給斃了。看我不把你們給斃了。”
秦叔聽了,心領神會,趕緊下去領個身手好的安在太子爺身邊。
太子爺聽了,挑了挑眉,敢情老人家年紀大,控制欲強了,啥都想控制一番,想著便大手一揮,留著。
秦叔聽了,松了一口氣,屁顛屁顛地跑回老爺子處覆命去。
秦叔留在李慕良身邊的人叫連風.這連風也是個差不多二十出頭,脆生生的一個丫頭,那年剛好23歲,年長太子爺幾歲,剛剛大學畢業,握著幾個金融管理類的博士學位,其爺爺也算是秦家的骨鯁之臣,出了名兒的長袖善舞的一個人物,早些年也退了休。不過她的父親也是留在秦家做事,可以說,是三代為秦家賣命。這連風也就留在了太子爺身邊充當保鏢,當保鏢的不需要有文化,能打就行。這連風雖說是個女兒身,身手也是數一數二的。想來也是她爺爺從小訓練得好。如此一來,連風呆在太子爺身邊,必要時,擋擋槍頭,做一下靶子,不成問題。
言已至此,回國後的李慕良與塗錦結緣是宿命。一時頭腦發熱,學了別人朋友情誼,認識了沈兼塵,認識了莊囹,認識了秦青藜,認識了……越晨光,皆是宿命。
話說,自古英雄救美這檔兒事兒沒少見,說是老套,但你必須得相信時有發生。而李慕良很多年後想起來,也只能撫額說一句,都是英雄救美惹的禍。
事情發生得很湊巧。湊巧某日夜深,秦家太子爺在某條隱秘而寂靜的小巷;湊巧那天咱家太子爺喝了足夠多的酒;湊巧由於酒引發的連鎖反應,讓咱家太子爺已有多年的胃疼毛病犯了;湊巧太子爺身邊的連風被他打發去買胃藥;湊巧在秦家太子爺因胃疼得厲害連帶著連心情也變得極度不好的情況下湊巧發生了純良少女被不良青年逼進巷子企圖進行不軌行為的事兒。
那女孩子背著畫架,冷靜地站在那裏說著,我已經報警了,再敢過來,試試看。意料之中的不良青年的一陣嬉笑以及一些不堪入耳的汙言穢語。女孩寧死不屈雲雲,不良青年勢要調戲一番才對女孩上下其手雲雲……
沒完沒了的對話委實讓秦家太子爺的心情更加煩躁,下意識地摸摸外套的口袋,想著抄出槍來,一人一槍,世界就清凈了。湊巧摸著外衣口袋,想起今天到老爺子處,去安慰他家那位,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難伺候的小妮子,就順手把槍給她玩兒去了。太子爺低聲暗罵一聲“Shit!”
一時沒忍住,就幹凈利落地擡腿踢向那幾個不良青年,於是一場惡戰就這麽開始。
到了後來,太子爺胃疼加劇,蒼白著唇,扶著墻邊喘著粗氣時,旁邊的純良少女很不合時宜地,酷酷地甩出一句,“救我是你自願的,別想著我會報答你。”
“……”
得!話一出。秦家太子爺的胃疼得更是厲害,自己幾時打算要救她來著?
幾個不良少年被打得鼻青臉腫,惱羞成怒了,紛紛抄出在夜中雪亮雪亮的刀。
太子爺看在眼裏,心裏著實不爽,這還有完沒玩?還要打到什麽時候,這個年代,誰還抄刀子打架的,想當初,他抄刀子的時候,都還是幾年前的事兒了。
“我說,你不是報警了麽?都打了好幾分鐘了,警察還沒到呢!”
太子爺的嗓子因著忍痛的關系變得有些沙啞,語氣微微透露出不耐,眉目蒼白,額間滲出汗珠。
純良少女看了太子爺一眼,又酷酷地撇下一句:“我嚇唬他們的,今天沒帶手機,你要現在報警也行!”
“……”
此話一出,太子爺是,唇角僵硬地抽搐,連帶著胃疼的劇烈程度增加。眼神也愈發地狠戾陰冷起來。
一個回旋踢直接把某個上前的不良青年手中的刀踢飛,幾個動作,幹凈利落,解決了幾個小嘍啰。話說,學了幾年空手道不是蓋的,以前在貧民窟裏學來的街頭生存法則也不是蓋的。
只是這胃疼並未因為事情解決而得到緩解,反而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唇色更是蒼白得不像話,太子爺皺著眉,轉身剛想離開,不料往後踉蹌了幾步,把身後還反應不過來的純良少女壓向墻邊,更不料此時某個還不死心的不良青年起身拿著刀便往李慕良身上刺,中腰處剎時濡濕一片,本該雪亮的刀韌被拔出時已然鮮紅如妖。
看著李慕良的傷,純良少女有些驚訝,李慕良下意識地抓著不良少年的手反剪過來,毫不猶豫地用力地刺向其腹部,一刀致命。剩下的幾個已是被嚇得在地上不能言語,此時,純良少女眼中也閃過一絲震驚和不可置信……
再到了後來,這件事過了沒多久,受了傷還死不了的太子爺,傷好了,某一日,心血來潮了,帶著幾個秦家的家臣來到本市有名的酒吧。
話說,當太子爺穿著帥氣的黑色外套,踏著英倫風格的黑色靴子拉風地出現時,剛巧在走廊裏一正起爭執的男女擋了路。手下們很有自知之明地一把扯開那男的扯了出去,後來,那手下瞧著那女的挺賞心悅目的,就沒怎麽理她。少女穿著侍應服,想來是這酒吧的員工。如果太子爺仔細瞧著些,心裏一定覺得眼熟。可惜咱太子爺性格比較傲嬌,漠視一切該漠視,不該漠視的,就這麽在群眾簇擁下進了包廂。
深夜一點多,當咱太子爺再次出來時,身邊的家臣手下沒了個影兒,想來是被太子爺壓迫辦事兒去了,看著太子爺身邊只跟著一如既往跟在身邊的連風。
一出酒吧大門,想著坐上車揚塵而去。只見一少女在酒吧門口旁挨著墻邊,似在等人兒。
此時正值入秋季節,入夜後的S市灑著習習的涼風,少女穿著緊身牛仔褲,外穿軍綠色的帶帽風衣,圍著一細針織圍巾,穿著一雙帥氣的紅色及膝長靴。
看到太子爺出來,少女膽子大大地走過去擋了路,今時今日的太子爺剛過青春發育期,身高躥了十多厘米,近一米九的身高對女孩子來說有點太望塵莫及了些。少女靠近來說話,需得仰視太子爺。
“餵,你救了我兩次。”少女嗓音清冽,目光冷冽。
太子爺聽著,揚起標志性的表情,皺眉。
一旁的連風見此女沒啥危險性也沒啥攻擊性,便也不怎麽搭理。專業地靠在妖藍法拉利旁邊面無表情地自個兒眼觀鼻,鼻觀心。
沈默了一會兒,少女低頭沈思後,很快,她擡起頭,眉目清冷,容顏艷麗如花:“李慕良是吧,我叫塗錦,我發現我喜歡你了!”
聞言,只見太子爺眉皺得更深了。話說秦家太子爺是周身清貴沒錯;是被眾富家女,酒家女仰望沒錯。但基於本人性格太過傲嬌,敢這麽明目張膽跟他表白的還真沒有。
不過,秦家太子爺處理自家業務雷厲風行,處理自家感情問題也特別雷厲風行。於是很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聽著,我不喜歡你。”說完轉身欲離開。
不料,少女快步走到了前面,眼神不因這句話而有任何起伏。
“聽著,從今而後,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說完,少女直接踮起腳尖,吻向那一向蒼白的唇。
太子爺心裏再度咒罵,“shit!被一女娃兒給強吻了!”
☆、番外 良風年年(李慕良)
事後,不少人兒瘋傳太子爺在S市有名的酒吧的門口,被一青春欲滴的女娃兒強吻,繼而兩人一吻定情,雙雙墜入愛河的趣聞。此傳言一出,仰慕太子爺,常駐太子爺經常出入的酒吧的各坐臺美女們怒得絞碎了手中的小手絹,看著這秦家太子爺平時冷冰冰的,原來喜歡被人用強的。早知道就該直接來個餓狼撲虎撲上去得了。話是這樣說,但面對人家太子爺時不時飛出來的冷的嚇死人兒的兩記眼刀兒,未得允許,誰還有膽量往他身上撲?
話說,人家有這個膽量和勇氣去強吻人家太子爺,證明人家有異常的忍耐力,忍得了太子爺的冷眼飛刀,剩下的大家也只能對著那位目光銳利,容貌清麗的女娃兒各種羨慕妒忌恨了。
二十歲開始的戀情,跌跌撞撞十年,然後以和平得不可思議的方式告終。對於李慕良而言,似乎眾人總愛用堅貞二字來概括他的愛情。然後把他與塗錦之間的一切錯過和過錯歸咎於緣分。又何嘗想到,這其中是不是當事人因逃避而作祟。
人類,被定義為絕對理性的動物。而上帝造人,卻讓這群理性動物有了感性的缺陷。尤其是雄性。他們在尋找自己的另一塊肋骨的時候,感性精神降到了最低點。於是,大家都如此形容他們,找到自己認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前,相對的花心;找到自己認為是命定的另一半之後,絕對的癡心。而於李慕良,相對的花心,亦或是絕對的癡心都無法用來刻出他對感情的輪廓。他如此崇尚感情,卻以最卑微的姿態來維持這種專一。然後以最拙劣的心態摧毀了塗錦的愛,還了自己自由。
喜歡,口頭之上,鼓掌之中;
愛,心房之中,肋骨之下。
分不清愛與喜歡,這樣的結局註定悲哀。
相對於塗錦。她以她與另一個男人的開始來見證兩人之間故事的結束。
李慕良以為,這就是塗錦。她喜歡游走在世界的兩端,如此的決絕。就如同當初,李慕良對她說:“聽著,我不喜歡你!”
她不卑不亢卻含著涼薄的語氣說著:“聽著,從今而後,我是你的,你也只能是我的。”
感情,如此決絕,如此悲哀。只能說,這樣的Lover,站在如此的頂端,李慕良曾一度渴望她能救贖自己,賜予愛與溫暖,卻找不到方式去愛。
後來,再也沒有了後來。
後來,怎麽樣來著。
對了,在他與塗錦開始之後,便是另一幫人生的過客登場。
這幫人,第一個登場的,便是大家口中那個生性溫和喜靜的阿晨。那時的越晨光恰好十七歲,上高中。一個發育還沒齊全的小姑娘。你說,這個小姑娘咋一眼看上去除了臉蛋挺耐看之外,還有什麽好的?木木訥訥,坐在那裏,又不愛說話。
那日,好巧不巧,也許秦家太子爺的司機在開車的時候思春來著,又或者是在打瞌睡。總之就是一個沒留意在高速上跟另一輛車發生追尾事故。恰巧那被撞的美女車主是個話癆,在瞄到撞上自己車尾的黑色BMW,車內,坐在後座的某人的側臉時,立刻轉身正義使者。賠錢不要,非要去警察局討個公道。大抵心裏下了決心,非要和這位BMW車主糾纏不休。
好吧,那日,李慕良心情好,沒事做。oakley的墨鏡戴上,你要去警察局就去。反正公道到最後還是會變成金錢賠償……
秦家太子爺,別說S市的警局局長,連帶警局裏剛實習的警察小生,誰不知道啊。且不說,秦家是個百年黑道家族,雖說警方對此總是有所忌諱,但是無可否認,沒了這些黑道老大的統領,估計這黑道的風氣更讓人頭疼。更何況,這秦氏跟寧氏一樣,表面做足了功夫,每年白送給警局的,支持國有事業的,慈善事業的,錢一撥一撥地往外扔,當錢是派發的糖果似的。雖說,家底不清白,但如此愛心猛增,奉獻社會的良好公民往哪找兒。
於是那天,秦家太子爺光臨大駕,一件汽車追尾案上頭相當重視,那啥,派出下個月接任副局位置的年輕有為的年輕人專門來處理。這位未來副局處理事情來真是有條不紊。
雖說秦家太子爺光臨大駕,但一切程序都是由身邊的連風替其處理,於是李慕良退居一邊,整一個無事人,坐在因為此案專門騰出來的招待室裏,雙腿交疊,姿勢隨意,周身清貴,戴著墨鏡,把玩著手中的手機。
女警臉紅心跳送上上等清茶,出去時,好心地虛掩著門,方便其他人一起偷窺。
手機玩得有些無趣,一向淡漠的眉眼因著無聊而染上些慵意。忽聞門外警察審問的聲音斷斷續續地從門外傳進來。一時來了興致,移過目光,循著門虛掩的空隙,剛巧看到外面長椅上坐著一個穿著高中校服的長發女生。垂下發,看不清側臉,只覺得是一個正值花樣年紀的小姑娘。雙腿並攏,雙手搭在腿上,在上的手背有剛打過點滴的淤青的痕跡,低著頭,坐在那裏,姿勢真是乖巧溫順得不可思議。大抵是,良家的乖乖女,被人欺負了去。於是,為了討公道,來了警局。
做筆錄的警察站在那裏,明顯的不耐煩。
旁邊一個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在一旁搭話。陪著笑臉。
“她還是個小孩。不懂事,警官,你看能不能再通融通融。這事兒,要真追究下去,對我們學校的聲譽實在是不好。”
“不追究?你倒給我不追究的理由?刺傷人是大罪,還是故意的!人家那個男的還躺在醫院呢!?看起來倒像個乖乖女,現在的高中生真是……她父母也不知道怎麽教的……”
“是,是,是。她父母就快過來了。雖然說那個男孩有些背景,可你看,這孩子的父親在S市也算是小有名氣的人,而且嘛……這孩子有輕微的自閉癥,可能一時犯了情緒才會這樣。”
不多時,小姑娘的父母來了。這時,李慕良才真正來了興致。林荔。這個人可是跟寧家的淵源頗為深厚。
然而,即使小姑娘的父母來了,事情的發展也沒有多大的起伏。小姑娘的母親走過去責罵了小姑娘幾句,便和負責的警官交涉起來。而她的父親卻站在一旁,皺眉看著她。
反倒是那個女孩,站了起來,頭發隨著動作撩開,那時,李慕良才算真正看清她的側臉。柔和,卻帶了血漬。臉上依稀可以窺見似是過敏留下的紅痕。這樣的神態,與秦老爺子給他的照片中所看到的的那個女人不無相似。那個女人,華蘭,據說是自己的生母,不曾見過一面,亦不曾對她有過任何記憶。唯一的記憶便是死亡。於是,也就這樣。
“光子,你要交什麽樣的朋友我不反對。但真正的朋友不是這樣做的。 ”男人看著她,開口。教育的語氣和姿勢。
“阿爸,你說,一個人傷害了另一個人。怎麽樣才能讓他記住受害者的痛?捅他一刀,不是讓他後悔得更快麽?”
“你…… 從小到大,我跟你說過多少次,怎麽你就是不懂呢?”
“他不會死的。我算準了。真的。我只是想,他傷了莊子,他讓莊子有多痛,我便讓讓他痛上十倍,不會傷人性命。真的。”如此認真的眉眼,恍若要將整個火海燃盡方罷休,
男人楞了楞,終究擰擰眉心,一臉的無可奈何。
“我刺傷他,我不對。那為什麽,莊子被他刺傷卻是莊子的不對?或許,我該什麽也不做才是,對麽?”小姑娘微微斜著腦袋,漂亮的眼睛,目光流轉,恍若喃喃自語的語氣。半晌,她終究擡起頭,開口道:“對不起。我以後不會了。”
“你天生來到越家就是要我和你阿媽還債的。”男人終是嘆了一口氣。
一瞥匆匆,那時,對於這個女孩,不過是因為自己的母親,華蘭,便多上了幾份心。但並不多,起碼,相對於她的母親,她更容易被時間沖刷著了無痕跡。
而後來再見到這個小姑娘,已不覆另一副年少光景。
幾年之後,性情仍沒有變。溫順,沈默卻又有些乖張的小姑娘。初看覺得眼熟,細看卻發現,其實對於這個小姑娘,還藏有幾份清晰,只是那時並沒有在意。於是便以為沒什麽。大抵是,年少輕狂,不知心底事。
於此,迎來生命中那幫過客之二。沈兼塵,莊囹。
機緣巧合,那時的李慕良正倚坐在S市某家酒吧的酒紅色沙發上,居高臨下的姿勢。看著下面的喧囂。賣醉,和買醉,最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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