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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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也穿著,次數不多,但也總穿過幾次。而那件衣服在越晨光心裏也從最待見的變成了最不待見的。當然,那也是由衣服引發的陳年舊事。

至於越晨光,她當初來寧家時也有自帶衣服再加上偶爾也會莊囹去服裝店買些換季的衣服。那只衣櫃裏放著的飛洋過海飛到寧家的衣服她倒沒怎麽穿。後來,一個偶爾的機會,越晨光知道了尹箬家是以服裝產業為主的,旗下品牌更是引領著時尚界的風潮。而那些衣物都是從尹箬家的專賣店直接搬運過來的。她更是堵著一口氣,鐵了心,不穿!自己存的是何種心理,越晨光也不去細想。反正她就是不愛穿。

越晨光的家也算得上是上層階級的人家,因是書香門第,父親越定群還有母親林荔也不喜華麗之風,越家的人也就從小有清儉為上的生活習慣。如今想想,越晨光倒要謝謝尹箬,如果不是她,自己可能早就把自家訓戒忘得一幹二凈而不自知。哪能在如此顯赫的寧家保持勤儉之風?

回到正題,話說那陌生女子提著包走了過來,便對著秦青藜說,

“青藜,買好了麽?“

秦青藜沒說話。

“這是你們的朋友呢?“那女子又問。

“我們走吧。”秦青藜出了聲。

女子跟著秦青藜走了出去,越晨光好像聽到那名女子說:“不是說要送領帶給兼塵麽?怎麽不買啦?”

“他不喜歡要我給他的,那不如由他想要的人送。”

看著兩人的背影,越晨光也沒對莊囹說什麽。

“阿晨……”見到越晨光的反應,莊囹欲言又止。

“你們之間的事,我說,你會聽麽?”

聞言,莊囹沈默。

☆、一卷香(10)

越晨光從服裝店裏走出來時,已接近傍晚。天又下起了雨。街上的人大都打著傘。之前,莊囹在服裝店中接到電臺打來的緊急電話,有事要回去*。她著急,匆匆在服裝店門外打了輛計程車,越晨光跟她告別後便匆匆而去。進入十二月的中旬。雪停了好些天。天氣才轉晴又陰陰沈沈了好一陣子,便密密麻麻地下起了小雨。不大不小,連著下了幾天,卻打得人行街道濕漉漉的,就連空氣也充滿可潮濕的氣息。隔著寒冷地溫度,倒有些像黃梅雨時節的日子。雨色朦朧,進入暮色的城市,街燈打著昏昏暗暗的燈色,映出細密如針的雨狀。這麽點雨,打傘不是,不打傘又不是。隨後想了想,自己沒帶傘,便理所當然地借著步行街旁的店鋪一邊走一邊躲雨。

棕色的雪地靴踏過泥磚鋪過的地面,鞋面雨水打過的緣故開始有些濕,濕了的鞋面顯得顏色更有些深沈。走了許久,腳跟處開始隱隱作痛時,才發現自己忘了給司機打電話。於是幹脆隨便靠在街道拐彎處的墻角,不走了。看著灰蒙蒙的天色,越晨光想著,回去要洗頭。頭發因為雨落的關系變得半濕不幹,粘在頸項上怪不舒服的。

此時是傍晚六點五十分。

馬路上的車開始變得越來越多,交通也因為擁擠的*和車輛來往的高峰時段而便得越來越繁忙。越晨光卻在這一刻安然地站在一旁看著一份城市的喧囂。隔壁的音像店那混雜些雜音,質量不大好的音響不斷地播著很久很久以前的歌。

那是沈兼塵作的歌。

女歌手用略帶些沙啞音質的嗓子很悲情地唱著——

我們的曾經,滄海橫流,桑田湮滅,來自彼岸帶走我的怨靈,化作郁馥的曼珠沙華,層層纏繞我該逝於天空顫抖時被落寞的愛情……

驀然間,一片明艷的紅色映入眼簾,代替了青黛色的天空。

與記憶深處某處重合。

有舊跡斑駁,年代久遠的護欄,有長滿青苔的常年被汙水浸蝕的青石板。偶爾有老鼠從汙水道躥出的深巷。吞噬星空的暮色。還有,躺在潮濕而充斥著異味的地上的遍體鱗傷的男子。

彼時,也是下著雨。

第一次接觸李慕良,越晨光也不知道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只隱約記得,那時塗錦的愛人?

她撐著傘居高臨下地看著男子。男子的眼神透著陰森的寒意。

她把傘撐過些,遮著男子的大半個身子,濕了自己的大半個身子。

“我是塗錦的學妹。”那時越晨光如是說。“等有人來幫你撐傘了,我再走。”

這就是越晨光,她懂得對對自己好的人好,懂得愛屋及烏。卻從不會主動地對別人好。

她始終記得,塗錦在自己筋疲力盡時遞來的水。於是,今日,她就一個人,在魚龍混雜的北路街固執地在李慕良身邊為他撐起遮雨的傘。然後,在這一天。越晨光認識了李慕良。

男子撐著紅色的傘,他是從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過來的。他神色依舊溫和淡然。指指骨節分明,修長指尖一如既往的,冰冷,涼薄,蒼白。他挪過傘,遮著越晨光的身子,他說:“等有人幫你撐傘了,我再走。”他與自己並肩而立,他烏黑光亮的皮鞋也染著水漬。

越晨光的眼有些發紅,說不出話來也哭不出來。半晌,她才從喉嚨艱澀地發出兩個音節:“慕良。”

李慕良低藹著容顏,語氣溫涼地說:“我在附近經過,所以看到你。”

在那麽多那麽多的人中,獨獨看到了你。所以,便來了,替你撐傘。

“慕良。”

“嗯!”

“慕良,你過得好麽?”過得好麽?過了好久好久的今天,她才問出了口。

“嗯!”

“慕良,你……你為什麽一次也不讓我去看你。”越晨光哽咽,語氣帶著濃濃的鼻音,神情看上去就像個孩子。

“嗯!”李慕良依舊笑得端雅。

“慕良……”

“……”

“對不起。”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盡管六年裏無時無刻都想著說對不起,但總覺得對不起沒有用。

有時候,越晨光想,如果寧唯有那麽一天,他牽著尹箬的手來跟自己說對不起,那麽自己是不是也能一臉坦然地接受,說,沒關系?

“嗯!”李慕良依舊平平淡淡地開口。

雨一直下,頭發的重量越來越沈,黏黏的。還有,她的腳,越來越疼。好疼。就像很多根針紮在同一處。

很久很久以前,大家都還在一起,時光美好。被問及理想時,越晨光說,我想跑步。像飛鳥一樣,自由自在。後來輪到李慕良,他沒有說。於是大家起哄,要麽把兩瓶威士忌全喝了,要麽跟塗錦姐oneminutestand。於是,在眾人起哄之中,李慕良毫不猶豫地低首吻上塗錦。冰冷的手緊緊地按著塗錦的後腦,態度強勢,姿勢熟稔,欲望驚艷。眾人皆是心情高漲地看著兩人大聲倒數,“六,五,四,三……”

忽然間,越晨光轉轉身子,手緊緊地拽著李慕良的衣角,嗚咽出聲,很用力地哭,卻沒有眼淚。

她說:“慕良,我們去找塗錦姐,好不好?她……她就要結婚了……我來說,我說,其實人不是你殺的,你做了我的替死鬼。你們應該好好在一起的。永遠在一起。”

良久,李慕良撩出冰涼的指尖,緩緩拂過越晨光的衣角,擡頭看看青黛色的暮空,平淡地開口回答:“阿晨說什麽,便是什麽。所以,別哭了。”

然後,某一天,李慕良與塗錦見面。

塗錦與李慕良擁抱。

塗錦笑容嫣然,塗抹著嫵媚風情,她說:“好久不見!”

“過得好嗎?”

“很好。我訂婚那天,你能來麽?”

“好。”

“你之前答應過我,我結婚,你就在現場為我彈一手《夢中的婚禮》,現在還算數麽?”

“當然。”

“……”

“……”

“阿晨說,人是她殺的。你幫她頂罪。真的麽?”

李慕良笑了笑,說道:“她是個傻丫頭。總愛把罪往自己身上攬,你別聽她的。”

“哦!是麽?”塗錦輕笑一聲,把脫下了的墨鏡又戴好,讓人看不清她此時的眼神。

裝飾典雅的西點店裏,舒緩浪漫的音樂不斷地流淌而出。

“我訂婚那天,大家都來吧,權當聚一聚。訂婚後……我會到法國去。不回來了。”

“好。”

“……”

“……”

“我想我趕時間,我約了我未婚夫。再見。”

“再見。”

塗錦沒再逗留。踩著八公分鏤空的高跟鞋離開。

“走啦走啦,我家慕良,由我照顧就好。”

秦初吃著自己點好的冰激淩,不知何時,已經從跟蹤李慕良的暗處坐到了李慕良的旁邊。美滋滋地享受著甜膩冰涼的快感。秦初喜歡吃冰激淩,無論冬天,或是夏天。

“慕良,你看,你家塗錦拋棄了你,另嫁他人了。不如你娶我啊。報覆報覆她,怎麽樣?我這個主意不錯吧?”秦初睜起快樂的大眼睛歪著頭等著李慕良的回答。長長的馬尾微微晃動。

沒反應?!

權當她透明?!

“本小姐向你求婚呢!”秦初有些生氣地扯扯李慕良。

“回去看看你爺爺吧。你回來後都沒有回過秦家老宅。”西裝革履的男人說著,便起身離開。

“我就不回去,不回去!李慕良,我不回去!”秦初雄赳赳地吼完後,埋頭把冰激淩塞了滿口。

看著窗外的李慕良在一群手下簇擁下坐進黑色的勞斯萊斯。不消時刻,車子便消失在朦朦朧朧的細雨中。

秦初只覺得滿口滿口的冰冷。

☆、一曲調(1)

時間一天天過去,秦初卻跟李慕良堵著一口氣,不回秦宅,一個人在s市游蕩,絲毫沒有漂泊之感。只是某個夜裏,她想起了此時正處在秦宅的,這世上唯一一個血脈相通的親人,一時思念感叢生,於是隨便找了個電話亭撥了個電話回秦宅。結果打了N久也沒人聽,本來心情就不大好再加上本性暴躁的秦初此時心裏更是燒旺了一團火。

掛了電話,蹙著秀眉罵了幾句粗口,正準備要走。結果步子還沒邁出幾步,便看到本是無人的高速公路上忽然湧出了幾輛車,一排過來,清一色全黑,那架勢楞是把秦初唬得好幾秒沒有反應過來。

等到好不容易反應過來了,便看到幾個西裝革履的男人下了車,為首的男人來到秦初跟前畢恭畢敬地頷首說道:“初小姐,老爺子請你回家。他說你有兩個選擇,要麽讓人扛回去,要麽讓人載著扛回去。”

說完不待秦初說句什麽話,便看到為首的男人示意另外幾個隨從的男人,於是大家心領神會地一人架腳一人架手還有另一個拿了塊白色手帕出來,直接往秦初秀致的鼻子捂去。五秒後,另兩個架手架腳的男人直接把她擡上勞斯萊斯,動作一氣呵成。司機見狀熟稔地上檔,開車,汽車揚塵而去。剩下的人便坐上另外的車一刻也不敢停留地尾隨而去。

此時已經清醒的秦初直接被扔在真皮沙發上,一時*藥效未過,睜著迷茫的大眼睛揉揉頭發,四處張望。她哪裏想得到,老爺子直接透過她在電話亭了撥出的號碼,根據電話信號用了個定位系統確定她方位後直接喚人把她扛回來。

早已坐在客廳裏的李慕良氣定神閑地喝著秦叔遞過來的茶,也不說話,皆因他太了解這位大小姐的脾氣了,就等著這位被“請”回來的大小姐清醒後自個兒發飆。

果不其然,秦初揉揉腦袋,再揉揉太陽穴,感覺力氣恢覆得差不多了,看到一旁姿勢端雅,悠閑喝茶的李慕良,鼓著腮幫子,走過去居高臨下惡狠狠地盯著他。

李慕良也不覺得有多大心理障礙,淡淡瞥了她一眼,說道:“都叫了你有空回來看看老爺子。不知道老人家上了年紀稍有些忤逆他意思就火大麽?”

秦初重重地對著他哼了一下鼻音,表示強烈的不屑。

李慕良放下說中的雪白骨瓷茶杯,雙腿疊交,一動一作間真是說不出的端雅隨和,大氣好看。

李慕良表現得越從容淡定,秦初就越是沒法淡定,甚至有些火大他永遠對自己都是這般不溫不火的模樣。於是,她插著腰,一腳踏在李慕良跟前的玻璃矮茶幾一角,低著身子,毫不示弱地註視著他,緩緩地吐出要說的話:“與,你,無,關!”

聞言,李慕良聳聳肩,攤開手掌,淡漠的眉目間,清恬生花:“ok!隨你意!”

忽然間,秦初覺得有些委屈,眼前的這個男人,自己心裏眼裏滿滿的都是裝著一個他,可是他卻總是對於自己的喜喜怒怒毫不在乎,永遠都是這麽副淡漠細冷如雪的樣子;永遠把她看成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思緒間,但見秦初端著有些發紅的眼睛慢慢地靠近眼前這個男子,低藹著好看的容顏,淡化了溫和的雙目,好似宣落飛揚的雪,還原了清冷的本真。直至兩人的直線距離到達了鼻尖相觸的長度,秦初才氣惱卻又平靜地開口:“李慕良,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讓人討厭啊。難怪都沒人願意呆在你身邊。”

李慕良看著小女孩明顯受傷的表情微微地楞了楞,不可置信,平時大大咧咧,吵吵嚷嚷的小女生會有一天以這樣的神情看著自己,仿若洗去了平日裏應該顯露的那份艷麗,瀲灩著淡淡彎彎的眉目,讓他有那麽一瞬間心神恍惚。然而,再怎麽恍惚,也是稍縱即逝,不留一絲痕跡,而後,李慕良忽然笑了一下,雙眸微蕩著古井微波的悠遠。

秦初側首,尖銳著容顏,低頭,狠狠地對著那緊抿的薄唇咬下去,一瞬間的事,血腥味綻放於唇齒之間,詭異而驚艷。而後,松口,快步跑上木質的朱色樓梯。

半晌,李慕良坐在沙發上,清藹的的目光,唇間瀲了殘留的艷紅,絳若秋櫻。溫良的指尖,骨肉勻稱的指骨微微地點上依舊緊抿的薄唇。回憶宛若手中握不住的流沙,不斷撒落,滿地皆是,難以拾取。

很久很久以前,曾經有個女子,她似乎永遠都是溫婉著淡彎的眉,睜著大大的眼睛,仿若不可置信,濃黑的眸子倒映著一襲衣服都沾染上如妖鮮血的自己,彼時的她,曲坐在冰冷的地板上,腮頰,眉間,皆染上血痕,而那一向蒼白的唇卻沾上點點猩紅而微腫。就這麽微歪著頭,低垂著長發,幽幽地飄出一句話,縱是戰栗異常卻又要竭力強裝輕快的語氣:“慕良……你是……把我當成塗錦姐了麽?”而那時的自己,強迫吻過女子的他,處在刺眼的燈光折射下,像個無法見光的怪物,無所遁形,幽轉著目光,唇間還藏著鮮血的溫度,敞開的衣領就這麽冰涼細冷了鎖骨,放了她的雙手透著微涼,揚了揚指,險些觸碰到她的衣角,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而時光流轉,現今的李慕良,滿是疲憊地仰頭靠在沙發處,置於唇間的一手落下,一手緩緩地遮住空蕩單薄的目光,狹長雙目就這麽藏匿在指與指的間隙之下,一點一點,把安靜延續得張揚。一切所謂的經歷不過是衡量孤弱的歲月中的那一瞬時光。倘若心底對美好的渴望斷了個徹底,就無所謂的是或不是;又或者錯或對。

到底是把誰當成了誰?當初的塗錦,如今的秦初。渾渾噩噩,連自己也快弄不清楚,一點一點地任由自己浸在過去。

你說我鬧!你自己又何曾不是在鬧。你看,我躲在商務艙裏,與你乘的是同一班機,想必我逃學的事你早就知道了,真心要找我,要我回日本,你會找不到?還需等到下飛機後再抓人。

李慕良閉上雙目,細碎黑發遮了額。秦初說得對,他若真心要找她,便不會找不到。不需要等到她跟著自己來到了同一處目的地。明明是截然不同的性格,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卻總能在另一個人身上找尋到其中一個人的細細碎碎的影子,毫無道理可言。毫無道理可理解自己到底在揣思著什麽,是在期待另一個人把自己拯救出來;還是想著讓另一個人更加用力地把自己淹沒在過去的回憶之中。

☆、一曲調(2)

天青如玉,越晨光把臥室的窗推開,有涼風輕拂臉上。她看著在陽光下沾著水珠的翠綠樹葉閃爍點點耀光,遠處看去,恍若最璀璨的繁星。走下樓梯,便看到寧夫人坐在客廳處拿了了一支剛剛折下來的,開得正盛的天堂鳥,用剪刀仔細地修理末梢。而剛巧那天來做客的尹箬便坐在一旁與寧夫人聊天。寧夫人說話間擡頭便看到下來的越晨光,笑得溫軟,捏著溫婉女子特有的婉約風情說道:“阿晨?快過來。”聞言,越晨光只得走過去,坐在一旁。坐在越晨光對面的尹箬姿勢莊雅,脊背挺直,大概是天氣冷的緣故,白皙修長的頸脖圍著一條好看的絲巾,襯著雪白的小洋裝,顯露出別樣秀致。尹箬首先向越晨光微笑點頭打著招呼,舉止禮儀,一分一寸,把握得恰到好處。這給越晨光無法躲避卻又敗得體無完膚的感覺。越晨光淡彎著眉目,溫和著容顏,盡量淺笑得落落大方。無關別的,自己既已成了寧唯的妻子便要表現出不一樣的氣度,切莫像個小女人,把自己不好的情緒外顯,想著,自己雖然比不得尹箬,但也不能讓大家都覺得寧唯娶了她,遺憾了。寧夫人熟稔地把修剪好的天堂鳥插在花瓶上,坐在一旁的晨光見狀在桌上挑了一支開得最燦爛的遞在寧夫人面前。寧夫人是愛花之人,有寧宅後面起了個種滿各個季節性的花卉可知。看得越晨光遞來的天堂鳥,寧夫人微笑著,眼眸澄凈,溫和,不帶一絲雜質,把剪刀遞在越晨光面前,道:“你要不要試試?”越晨光對金屬敏感,看到剪刀也下意識地離遠些。於是搖頭,說道:“這個我不懂。”寧夫人笑了笑,她之前一直居住在國外,鮮少有回來的時候,與越晨光也就接觸不多,自然也就不知道越晨光有金屬過敏癥這回事。寧夫人把剪刀放下,拿著旁邊潔凈的手帕擦擦手,溫婉的目光轉向尹箬:“箬箬,你來試試?”聞言,尹箬拿起剪刀,纖長的指扣著剪刀熟稔地穿梭於艷麗的天堂鳥之中,越晨光看在眼裏不得不驚嘆,換句話說,就沒見過哪個人能把剪刀使得這麽好看過的。插花這種藝術活兒不是人人都懂的,別的人不知道,反正越晨光是不懂的。但寧夫人偏偏又是個惜花之人,自然也就對插花這種藝術活兒有著濃厚的興趣。而尹家與寧家是世交,寧夫人又常年在國外,但好歹尹箬也算是圍在寧夫人身邊長大的。加上尹箬年幼喪母,而寧夫人也算是中年喪女。一個無母,一個失女,倒也互相把這份缺失的親情填補了上去。所以兩人的感情說是親如母女也不為過。於此,尹箬從小跟寧夫人感情甚好,耳濡目染之下,對於插花這種藝術活兒也算是懂得許多。兩人聚在一起倒也不缺乏話題,而越晨光自覺她們所講的,自己未曾接觸半分也未曾熟悉半分,便也不出聲,一直淺笑著坐在一旁,偶爾遞遞花給尹箬,安靜地聽著兩人的對話。寧夫人察覺到越晨光的安靜,自覺冷落了她,自己從心裏把尹箬當成自己的女兒沒錯,她也承認自己曾經一度地認定尹箬就是自己媳婦兒的不二人選,但世事難料,如今一切塵埃落定,縱是自己心裏有千萬個替尹箬心疼與遺憾亦是不能挽回什麽。何況眼前這個已經成為自己兒媳的女子,她總是溫雅端莊,無論什麽時候都彎著淡淡的眉笑意迎人,終歸是屬於自己半個兒女的人,心裏也不是沒有感情,實在舍不得她被冷落一旁。於是想要找話題讓越晨光也融進來,轉過目光,語氣溫切地問越晨光:“阿晨你喜歡什麽花?”越晨光微微一楞,沒想到寧夫人會問自己,於是很認真地想了想,發現自己真的沒什麽特別喜歡的,於是溫順著眉眼隨便亂說一通:“這個……可能每個季節都不同……嗯……春天喜歡百合,夏天喜歡葵花,秋天喜歡雛菊,冬天喜歡櫻花?”聽此,尹箬和寧夫人皆是忍不住笑了出口。寧夫人輕輕地摸了摸越晨光的頭,目光帶著長輩的寵溺:“哪有人這樣的?一時喜歡一樣兒?”越晨光沒說話,心裏微微訝異,寧夫人對自己的親昵。但是這樣的溫暖又讓她忍不住地開心。大抵,從小到大,自己的母親都沒有如寧夫人現在這般待過自己。對話繼續延續,寧夫人徑自說道:“爸爸喜歡玫瑰,銘夏喜歡紫羅蘭,箬箬呢,喜歡薰衣草,還有洛栢……”不待寧夫人說下去,便聽得與寧夫人相視一笑的尹箬接話:“哥哥喜歡紫藤蘿。”越晨光在一旁聽著,知道這銘夏是自己公公也就是寧唯的父親的名字。可是,這洛栢……實在是毫無印象。但聽得尹箬稱其為哥哥,大抵是尹箬的哥哥?越晨光從心裏覺得與自己沒多大關系便也沒多問。收拾思緒,便聽得尹箬笑得宛若個天真的孩子,說道:“阿姨你倒把哥哥喜歡的花也記住了。”越晨光看著尹箬的笑顏,心裏想著,如此理性的人,大概也就在自己認為最親最親的人表露這樣的一面吧。寧夫人回答尹箬的話:“這說的什麽話?雖說洛栢……”越晨光聽著寧夫人欲言又止,擡眸便見她神色凝了凝,又繼續說道:“說到底也算是尹家人。我也把他當做兒子看待,記住兒子的喜好,便是出自母親的本能。”越晨光聽罷,心中疑慮寧夫人為何說道這個洛栢的時候欲言又止。後來才偶爾得知,尹洛栢並不如尹箬般,一出生,便生在尹家。換句話說,也就是尹洛栢是尹家的私生子,母親的身份背景也不算多有光彩,是個入過獄的詐欺犯。後來,本來尹家沒打算認他,只不過十幾年前尹家長子忽然得了頑疾,躺在病床上久睡不起,尹家迫於形勢也就把尹洛栢接了回來,但又因為其身份尷尬,尹家人人前給足了面子,人後卻指不定又要讓這位不是正牌的私生子失足了裏子。始終在這麽光環縈繞的豪門之中,這樣的身世背景始終不大光彩,所以那時寧夫人說話時也便顧忌了幾分。寧夫人又問越晨光:“阿晨,那你可知道阿唯喜歡什麽花?”寧夫人唇邊噙著一絲溫婉的笑,慈愛地看著越晨光等著她的回答。聞言,越晨光緊蹙秀致的眉,很誠實地搖頭。這時一旁的尹箬對著越晨光微笑開口:“阿唯不喜歡花的。”越晨光微微楞了楞,而後又恢覆到那般山水明凈的笑顏。話一出,尹箬才覺得有些許的不妥,自己比別人的妻子更了解這個人,這是什麽道理?無論是誰,大抵心裏也會不舒服的。寧夫人察覺到氣氛的細微變化,心裏自覺尹箬說出那番話無半點異樣心思,但又因為不了解越晨光的個性再加上尹箬與寧唯之前的那些事在整個寧家乃至在外界都不是秘密。心裏也顧忌越晨光會不會有所芥蒂。於是拉了心裏略顯不安的尹箬的手,嗓音婉約地對越晨光說道:“箬箬自小跟在阿唯長大,所以自然也比你多了解阿唯些,阿唯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日子久了,以後你慢慢就會看出來的。”

☆、一曲調(3)

越晨光笑容明艷,黑色的眸子光彩灼灼,溫柔如素,看不出半點雜質,永遠端著彎彎的眉目,心裏雖然對於寧夫人拉著尹箬把如此分明的界限劃得清楚頗有些失落,但終究越晨光就是越晨光,無論遇到何事,表現出來的永遠是不動泰山的安靜,安靜得極致,體貼得讓人心寒。按照寧唯以前的說法就是,這般安靜的模樣看著真是讓人鬧心。但是,對於覺得如此這般不那麽重要的人而言,對於這樣安靜的她,大概是安心多於鬧心吧,倘若真覺得鬧心,那麽,又能多鬧他們幾分?

越晨光想著,何必如此來顧忌自己?想來,可能平時自己在寧唯和尹箬這件事上表現得過於小氣。

以前,對於尹箬,自己能不提就盡量不提,對於別人提起也是十二萬分的不理。除非,自己哪天無聊了,郁悶了,想自虐了,就在送完小曦上學後自個兒靜靜坐在一邊想尹箬跟寧唯的關系。然後,越想越不想想,越不想想越忍不住想。這個循回思想堪比“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

在那時,越晨光大抵就像那些想破解世界難題的數學家;想如何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學家又或者給他一支杠桿,他就給你撬地球的物理學家。按句話說,很糾結,又很不願意放手。不在糾結中得以永生,便在糾結中永不超生。但是誰又能對於自家丈夫跟他前情人的關心能夠泰然處之而不糾結的。倘若真能這般,只有兩個可能,要麽這位姑娘家已經成神了;要麽這位姑娘家也和他丈夫一般,其實也有另一個人。很顯然,越晨光兩樣皆不是。

總的來說,其實,玩兒數學的很可能極其不喜歡數學;想共產主義的恨不能個個都是資本主義;琢磨物理的總要討厭牛頓和亞理士多徳其中的一個或者兩個。

於是,對於越晨光來說,一開始時,也就順理成章地不喜歡尹箬了。頗有種,尹箬對她越好,她就越心煩;尹箬越是對著她笑,她就越有想哭的趨勢。如此這般,如此下去。總有一天,她越晨光會演變成人人喊打的壞女人。本來就是一個挺爹不疼,娘不愛的女娃兒,要真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可怎麽了得?於是就自我抑制,能不想,就不要去想。

本來,越晨光自己覺得*這件事還*得挺好的。後來,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越晨光覺得,也是這件事讓寧老夫人往後在越晨光面前涉及到尹箬時有如如今的這般顧忌。

話說那天日暖和熙,難得的好天氣。聽聞凡是上流社會都有一共同愛好,就是喜歡去競拍會。

男的喜歡去地皮競拍會,樓房競拍會……;女的喜歡去珠寶競拍會,服裝競賽會……別問為什麽,小白也不知道。當然,偶爾也有女士出現在樓房競拍會上,男士出現在珠寶競拍會上。

鑒於這種跨領域現象,約莫是恰巧某位先生的太太或是未婚妻,又或者小三什麽的長得年輕貌美,傾城一方。於是先生們也就挽著她們的手出場接受眾人的羨慕妒忌恨,狠狠地顯擺一把。你要牽個純情美少年來也是沒問題的。同樣能起到轟動效應的結果。這個主要看你的性別取向,畢竟,在這個性情開放,欲望奔放的年代,只有更轟動的,沒有最轟動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出現不了的。

而後,再說說,女士攜男眷進場的用意。無非也是滿足滿足一把虛榮心。比如說什麽,呀,他老公好好哦!替她投下了那限量版的金鏈銀鏈水晶鏈鉆石鏈。又或者,呀,她男朋友忒好哦,居然為她一擲千金。又又或者,她男朋友老好了,老好了,全場的東西貴的便宜的都給她投下來了。於是風頭不斷往上UP,虛榮心滿足程度理所當然地不斷往上UP++++++++……

當然,此乃廢話,說這麽多無非想引出唯一的重點。

尹家為上流家族,尹箬也是地地道道的新貴名流。何為地地道道?就是一出生就是屬於某個範疇的,並在這個範疇中由始延續至今,且於未來還有無限延伸的可能。

所以尹箬去參加珠寶競拍會不出奇,去競投珠寶也不出奇,把競投回來的珠寶送人更更是不出奇。有錢人嘛,誰沒有那麽一兩個重血本的昂貴的應酬?

據說,尹箬競投回來的珍珠耳墜挺名貴的。

據說,全球就只有那麽五對。

珠寶要稱得上名貴就必須滿足自身價值或歷史價值上的不凡。湊巧的是,這珍珠墜子兩樣皆是滿足。至於有啥自身價值,歷史價值,在此也不廢唇舌多說。

關鍵是,現在其中一對落在尹箬手上了。而尹箬拿著這耳墜子時,就覺得於越晨光是再適合不過。聽說,戴珍珠跟戴玉有一共通點,就是要看所戴之人的氣質。而這對墜子不論從外形設計還是色澤方面都極其適合越晨光,雅靜而羅致俏麗。於是,理所當然地想著要送給越晨光。

有時候,越晨光想不通尹箬為什麽會對她那麽好。絲毫沒有情敵間的劍拔弩張,反而是眉目平和,相處間盡顯細致淡泊。就像……細水長流的老朋友。當然,這純屬越晨光自個兒猜想。思索了很久,越晨光覺得,尹箬這般態度,只有兩種可能性:要麽尹箬是愛屋及烏;要麽,就是尹箬的個性實在太好了。她的身上你看不到也學不來嫉妒。

無論是哪一種,越晨光對於這樣性子的人都是愛極的。如果不是在這種田地,越晨光想,也許她會和尹箬變成好朋友。可惜,由於相互的不大了解,尹箬並不清楚越晨光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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