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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內向害羞的膽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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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內向害羞的膽小鬼

仿佛突然之間,好多人都要結婚,吃晚飯的時候楊蘭告訴陳茉:“君君要結婚了,下個月就辦,邀請我們去。”

陳茉問:“君君是誰,什麽我們?”

“鳳君嘛,她爸爸和媽媽在一個單位,你忘記了?你們小學的時候可要好了,一個班的好朋友。”

陳茉立刻冷臉:“什麽好朋友,我說多少遍了,她欺負過我!”

“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時候都小,懂什麽事,人家都道歉了。”

“不去。”

“在周末,又不耽誤什麽,就當是去吃個飯。”

“不去!”

楊蘭不悅地皺起眉毛:“林科長親自和我說的,人家難得記得你還給面子,你怎麽回事。”

陳茉一直認為自己現在形成的奇怪人格,林鳳君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她小時候的性格和現在截然不同,只喜歡關在房間裏面看書,社恐到難以置信的地步,幾乎和誰都不敢說話,不管是老師還是同學,又或者賣氣球的阿姨,是個內向且害羞的膽小鬼。

她跳級入班,作為轉學生和林鳳君當了同學,年紀小,又寡言,上了好幾個月的學了,沒有交到任何朋友。

體育課的時候女生們分成一小團一小團的在一起玩,並沒有刻意排外,只要活潑膽大,說一句“帶我一個”,就可以愉快的加入。

但是陳茉說不了,她不敢跟人搭話。

她一個人上學放學,總是特別羨慕地看著別人。

林鳳君是女生裏面的頭兒,性格特別有感染力,跟她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是最多的,因為有一次體育課有人拉肚子沒來,林鳳君註意到了落單的陳茉,就招呼說:“來,帶你,你跳皮筋嗎?”

陳茉趕緊點點頭。

就這樣成為了朋友,或者叫跟班,陳茉特別珍惜自己在林鳳君身邊的這個位置,珍惜到了惶恐的地步,基本上會答應林鳳君讓她做的任何事。

林鳳君也不客氣,是個很會提要求的人,楊蘭給陳茉新買的文具都會被林鳳君換走,不管是熒光筆還是會閃燈的書包,又或者是陳茉自己疊的一百只紙星星。

她還被要求,放學之後先送林鳳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們的小學在楊蘭和林科長的單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鳳君住在幹部小區,更遠一點,陳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離的三倍。

很多年之後,當陳茉真正長大了,她才意識到也許當年林鳳君是在霸淩她。

林鳳君或許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很會拿捏別人,陳茉不是沒有想過反抗,也有實在受不了的時候,這時候林鳳君就會跟她說:“你要是不願意跟我換,那你就不要當我的好朋友了。”

然後林鳳君會發動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陳茉生氣,不肯送林鳳君回家,林鳳君發表了一通宣言之後發現無效,路過陳茉桌前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滑倒了,還摔壞了一支鋼筆,然後放學之後十幾個女孩子全都圍了上來,讓陳茉道歉,並且賠償鋼筆。

道歉了也不夠,光賠一支也不行,得賠十支。

林鳳君的鋼筆是林科長買的,一支要兩百塊錢,對陳茉來說很貴,乘以十更是天文數字,她偷偷哭了好幾次,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了楊蘭。

楊蘭說兩百塊錢有什麽,賠人家就好了,陳茉說不是的,林鳳君說要賠十支。

“哎呀沒必要,行了,不用擔心。”楊蘭摸了摸陳茉的小腦袋,“我去跟林科長說。”

楊蘭賠了鋼筆,可是事情並沒有結束,林鳳君被林科長批評,因此每天帶著人圍著陳茉。

她們站在道德高點,並不覺得自己多過分,她們既沒有敲詐陳茉的零花錢,也沒有動手打她,她們就是在討一個公道,是十分正義的。

所以這才讓陳茉知道校園霸淩這個概念之後仍然困惑了很久很久,她不知道自己這種算不算,電視上和案例裏面的霸淩行為都非常恐怖,可是她並沒有被那樣嚴重的對待。

無論如何,當時七歲的陳茉十分崩潰,最終選擇低聲下氣地求林鳳君和好。

每次想起小時候的這段記憶的時候陳茉都感覺非常羞辱,想要穿越回去給自己一拳,為什麽要逆來順受,為什麽這麽怕,沒有朋友就沒有朋友,又他媽怎麽了?

可是七歲的陳茉實在做不到這一點,她再也不敢不陪林鳳君回家,而經過鋼筆事件後林鳳君變本加厲,開始會想很多花樣考驗她,如果做不到的話,標準話術就是:“那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她們回家的路線要經過一條開放的廢棄水渠,水渠大概兩米多高,底部已經有一層雜草,略超過一個成年人的頭頂,一群小女孩突發奇想要探險,林鳳君讓陳茉跳下去,陳茉小心翼翼地跳了下去。

“下面有什麽?”

“沒有什麽,就是草,還有蟲子。”

“那你爬上來吧。”

陳茉呆呆地把手伸出去,林鳳君說:“不行,你得自己爬上來,不然你就不配做我的好朋友了。”

陳茉開始努力,水泥的渠壁粗糙,借力可以蹬上去,但是陳茉做不到,林鳳君帶著其他女同學看著她嘗試了五六次,不免有點失望。

“我看我們班的男生都可以啊。”

陳茉快急哭了:“我不行。”

“加油,陳茉,你肯定可以。”林鳳君鼓勵她,然後帶著女同學們走了。

陳茉試了一次又一次,始終不行,天漸漸黑了,然後越來越黑,陳茉一點力氣也沒有了,一步都不敢動,渾身發抖地蹲下來縮著哭了起來。

幾個小時後,急瘋了的楊蘭打了一圈電話,問過了學校又打電話給了林家,林鳳君跟楊蘭說不知道。

“阿姨,陳茉今天沒和我一起回家。”

林科長也說:“今天確實沒看見,平時都和君君一起到樓下的,小楊你別著急,茉茉這麽老實的孩子,不會亂跑的。”

楊蘭特別感謝地掛了電話,林科長轉頭和老婆說:“你看人家小楊家裏養的那個閨女多文靜,眼睛大大的,怯生生的,多招人喜歡,成績也好,你再看你閨女。”

林鳳君不高興,小白眼一翻,切。

楊蘭報了警,警察帶著家長首先沿著放學回家的路線找,終於在十點多鐘把哭得快脫水的陳茉撈了上來,楊蘭又急又氣又心疼,含著眼淚狠狠罵道:“是不是傻啊你?豬腦子!旁邊就能上來,不會動一下?嚇死媽媽了!”

大概相隔十米的地方就有一排生銹的鐵把手,但是天黑之後陳茉害怕,所以不敢動,硬生生在原地蹲了幾個小時。

從那天陳茉開始怕黑,不敢一個人走夜路,樓道燈壞了要麽等人一起要麽大聲唱歌。

也是從那天起,陳茉決定再也不理林鳳君,並且決絕地接受了沒有朋友孤獨終老的命運——她把一個七歲小朋友的思考很沈痛地寫進了周記裏面,名字就叫做孤獨。

語文老師在一堆寫公園游記和每天吃了什麽的周記裏發現了一篇叫做《孤獨》的作文,上面寫道:“人從生和死都是一個人,所以我決心學會忍受孤獨。”

語文老師把陳茉單獨叫進辦公室,握著小小的手心輕聲問道:“陳茉同學為什麽會這樣覺得呢?”

陳茉眼睛濕濕的:“因為我不好,沒有人會喜歡我。”

這話是林鳳君對她下的最後一道宣判,陳茉拒絕了林鳳君的一切要求之後,林鳳君說:“你這麽討厭,再也不會有人喜歡你了。”

林鳳君的本意是嚇一嚇陳茉,讓她求自己和好,不然沒有人給自己抄作業了,沒想到陳茉雖然相信了,但是居然拒絕妥協。

陳茉傷心地認同了林鳳君的判詞,開始自卑但是絕不回頭。

“不會的。”語文老師緩緩地,堅定地,溫柔地告訴陳茉,“總會有人喜歡你的。”

“不會。”

“會的,我就很喜歡你。”

陳茉吸了吸鼻子:“為什麽。”

這孩子是有點難哄,又聰明又敏感,語文老師想了想說:“因為你……因為你作文寫的很好。”

陳茉相信了,她點點頭。

從此她認定了一件基本邏輯——那就是一個人要麽有用,要麽未來會有用,才會被人喜歡。

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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