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牧牧,你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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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牧牧,你贏了
【林夕】
我和林牧牧去了北皖,離軍家大院並不太遠的城市。坐在車上時,她一直攥著我的手,我當時就想:和她走吧,管它去哪。林牧牧身上的香草味道又沖進我的鼻翼,我細細的凝視著她,我奶奶死了,林牧牧。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告訴你。她就像是什麽都明白一樣,一直寬容的看著我,像是隨時在等待我歇斯底裏大喊大叫。她對著我溫柔的微笑。我很想躺在她的腿上,我非常想在這樣擁擠的長途汽車上抱緊她,我還很想告訴她我這些年的生活,一草一木都不放過,我得和她談談我找了個幾天的女朋友這件事情,我想我得認個錯,我還得和她說說小時候奶奶給我講的故事,她都聽過了但是保不準忘記了呢,總之要說的事情太多了,好牧牧,等等我。我還沒爆炸呢,我得等先毀滅我們我才能心滿意足、滿身傷痕的給你講故事。我的牧牧,你只能是我一個人的牧牧。
北皖是一個讓人舒服的地方,沒有上海那種燒錢般浮華地氣焰,也沒有部隊大院裏漫天黃沙地荒涼與貧瘠。這裏街道寬闊,笑容可掬。一路上林牧牧都牽著我的手,給我父母解釋帶我去散心,給我收拾簡單的衣物,告訴我她正在帶我回家。她的聲音,她手的觸感,她清晰的味道,她的一切又回到了我的身邊。我的牧牧,我們早該在一起了,為什麽我們要兜這麽大一個圈子,兜掉了所有年少的時光。
她應該帶我來了她住的地方,地方很小,雜亂。房間裏除了她的東西還有另一個女人的東西,一定是。我聽見一直嘀嘀作響的炸彈開始進入倒計時,林牧牧,你別告訴我你和這個女人沒有關系,這麽多年了這點了解我還是有的。我對著她放行李的背影輕輕地講:“林牧牧。”她的後背一僵,轉過來用她漆黑的瞳孔、柔軟的看著我:“我改名字了,現在叫秦然。”“你和別人住在一起?”我緩緩的問。“哦,嗯。我現在在酒吧工作,合租的是樂隊的主唱。”好吧,林牧牧,你贏了,你端正地、柔軟地贏了,讓我來短暫為你改名字這件事情難過一下,然後期待一下那個女人的樣子,接著毀滅她。
【林牧牧】
當林夕的眼神像是一道閃電劃過我時,我就知道,我這個蠢蛋,我竟然這個時候在林夕奶奶過世血淋淋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還混合著硫酸。
然後付霖珊就在這個時候怡然自得地開門進來了,她的手上還拎著一份餛飩。接下來就是幾秒鐘的靜默。我站在一邊看著林夕像一只公雞一樣豎起尾巴,雄赳赳的等待征戰。我知道死定了。其實我和付霖珊在一起不過短短地三個月。 100 天的那天,她從床上下來,一邊系文胸的扣子一邊對著鏡子照剛才有沒有留下痕跡。“今天我們一百天了。”她對我說。我哦了一聲,費力的在床頭的煙盒裏拿一根煙。“我們分手吧。”她依舊背對著我在整理頭發。好了,終於拿到一根煙了。我心滿意足的點燃它。然後對付霖珊點了點頭,又忽然反應過來她背對著我是看不見點頭的。於是,趕忙嗯了兩聲。她剛拿起的連衣裙愉快地起舞,她忽然摔了它,轉過來,她的頭發又有點蓬亂了,那是激情之後的印記。她的臉被憤怒占滿:“你愛過我嗎?秦然,你愛過我嗎?!”我笑著對她說:“別這樣。付霖珊。愛過沒愛過又能做怎樣呢?”她聽完也就笑了,她說:“秦然,你個王八蛋。”
林夕伸手去接餛飩,付霖珊不明所以地遞給她。我幾乎來不及去阻止,它就如同爛泥一樣順著付霖珊的頭發滑下。好孩子,瞧瞧你闖了多大的禍,看在你情緒不穩定的份上,別再鬧了,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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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
我和林牧牧去了北皖,離軍家大院並不太遠的城市。坐在車上時,她一直攥著我的手,我當時就想:和她走吧,管它去哪。林牧牧身上的香草味道又沖進我的鼻翼,我細細的凝視著她,我奶奶死了,林牧牧。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告訴你。她就像是什麽都明白一樣,一直寬容的看著我,像是隨時在等待我歇斯底裏大喊大叫。她對著我溫柔的微笑。我很想躺在她的腿上,我非常想在這樣擁擠的長途汽車上抱緊她,我還很想告訴她我這些年的生活,一草一木都不放過,我得和她談談我找了個幾天的女朋友這件事情,我想我得認個錯,我還得和她說說小時候奶奶給我講的故事,她都聽過了但是保不準忘記了呢,總之要說的事情太多了,好牧牧,等等我。我還沒爆炸呢,我得等先毀滅我們我才能心滿意足、滿身傷痕的給你講故事。我的牧牧,你只能是我一個人的牧牧。
北皖是一個讓人舒服的地方,沒有上海那種燒錢般浮華地氣焰,也沒有部隊大院裏漫天黃沙地荒涼與貧瘠。這裏街道寬闊,笑容可掬。一路上林牧牧都牽著我的手,給我父母解釋帶我去散心,給我收拾簡單的衣物,告訴我她正在帶我回家。她的聲音,她手的觸感,她清晰的味道,她的一切又回到了我的身邊。我的牧牧,我們早該在一起了,為什麽我們要兜這麽大一個圈子,兜掉了所有年少的時光。
她應該帶我來了她住的地方,地方很小,雜亂。房間裏除了她的東西還有另一個女人的東西,一定是。我聽見一直嘀嘀作響的炸彈開始進入倒計時,林牧牧,你別告訴我你和這個女人沒有關系,這麽多年了這點了解我還是有的。我對著她放行李的背影輕輕地講:“林牧牧。”她的後背一僵,轉過來用她漆黑的瞳孔、柔軟的看著我:“我改名字了,現在叫秦然。”“你和別人住在一起?”我緩緩的問。“哦,嗯。我現在在酒吧工作,合租的是樂隊的主唱。”好吧,林牧牧,你贏了,你端正地、柔軟地贏了,讓我來短暫為你改名字這件事情難過一下,然後期待一下那個女人的樣子,接著毀滅她。
【林牧牧】
當林夕的眼神像是一道閃電劃過我時,我就知道,我這個蠢蛋,我竟然這個時候在林夕奶奶過世血淋淋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還混合著硫酸。
然後付霖珊就在這個時候怡然自得地開門進來了,她的手上還拎著一份餛飩。接下來就是幾秒鐘的靜默。我站在一邊看著林夕像一只公雞一樣豎起尾巴,雄赳赳的等待征戰。我知道死定了。其實我和付霖珊在一起不過短短地三個月。 100 天的那天,她從床上下來,一邊系文胸的扣子一邊對著鏡子照剛才有沒有留下痕跡。“今天我們一百天了。”她對我說。我哦了一聲,費力的在床頭的煙盒裏拿一根煙。“我們分手吧。”她依舊背對著我在整理頭發。好了,終於拿到一根煙了。我心滿意足的點燃它。然後對付霖珊點了點頭,又忽然反應過來她背對著我是看不見點頭的。於是,趕忙嗯了兩聲。她剛拿起的連衣裙愉快地起舞,她忽然摔了它,轉過來,她的頭發又有點蓬亂了,那是激情之後的印記。她的臉被憤怒占滿:“你愛過我嗎?秦然,你愛過我嗎?!”我笑著對她說:“別這樣。付霖珊。愛過沒愛過又能做怎樣呢?”她聽完也就笑了,她說:“秦然,你個王八蛋。”
林夕伸手去接餛飩,付霖珊不明所以地遞給她。我幾乎來不及去阻止,它就如同爛泥一樣順著付霖珊的頭發滑下。好孩子,瞧瞧你闖了多大的禍,看在你情緒不穩定的份上,別再鬧了,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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